从功能理论视角分析美国高校介绍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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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尝试将德国功能理论与美国高校介绍翻译相结合,从功能翻译理论的角度,着重在目的论,以及面向译文的文本分析的层面上,选取较有研究意义的美国高校介绍翻译,进行个案研究和分析,并对目前美国高校介绍翻译的现状进行评论,指出其价值及不足,使这一领域的翻译发展能日趋走向成熟。
关键词功能翻译理论目的论美国高校介绍翻译
A Functional Theory of Translation of America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troduction//Lin Can Abstract This paper tends to apply Germany Functional Theory into the introduction translation of American higher in-stitutions.Adopting the translation-oriented text analysi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unctional theory,especially from skopos theory,the author makes detailed case studies of the introduction translation of American higher institutions and gives comments on the current translation situation of this field,pointing out both the value and its setbacks in order to make it a more mature industry.
Key words functional translation theory;skopos theory;intro-duction translation of American higher institutions
Author's address College of Translation,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510420,Guangzhou,Guangdong,China
1序言
如今,赴美留学成为热潮中的焦点,各种关于美国高校介绍的翻译版本更是层出不穷,有出现在宣传册子上的,有出现在网页上的等等。在众多形式各异的文本类型当中,这一领域的文本翻译较少受国内翻译界的重视,所以鲜有人去研究。然而,笔者认为,这一领域的翻译研究对两国社会、文化和学术交流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推动作用。翻译并不是简单地翻译文本,而是引导潜在的合作,跨越文化障碍,促进功能性的交际。翻译本身就是两个语言社会之间的交际过程和交际工具,它的目的就是要促进本语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进步。本文从功能翻译理论的视角,运用目的论,对美国高校介绍翻译面向译文的文本分析的层面进行了详细分析。
2功能翻译理论概述
功能翻译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才在德国兴起,功能派认为翻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打破了传统的单向度的翻译研究视角,促使研究者从关注译文与原文的对等转向关注译文功能并推翻了传统的以“等值”为唯一评判标准的静态批评法,为翻译批评建立了一种新的动态模式。谈到功能翻译理论,人们通常会想起德国功能学派的四位代表人物及他们具有里程意义的理论:凯瑟琳娜·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汉斯·佛米尔的目的论,贾斯塔·霍尔兹·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和克里斯汀·诺德面向译文的文本分析理论。
2.1凯瑟琳娜·赖斯
凯瑟琳娜·.赖斯早在其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局限性》中就提出了功能类别的问题。其理论实际上仍然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上,但她把重点转向了文本层面的交际和对等,而非仅仅是个别单词和句子层面的简单对等。她归纳了文本类型的特点及相应的语言功能,具体划分如下(Reiss, 1977/1989:108-109):
(1)信息型文本:具有信息性,用来传递信息的,单纯的事实的交流。
(2)表情型文本:具有表情性,表达发出信息者的态度,创造性行文,使用了语言的美学特点。
(3)操作性文本:具有吁请性,目的在于呼吁或说服文本的读者或者接受者按某一种方式行事。
(4)视听型文本:如电影视觉和语音广告,即上述三类文本辅以视觉形象、音乐等。这是赖斯所划分的第四类文本。
赖斯认为:原文的主要功能是否得到传递,是评判译文的决定性因素(Reiss,1977/1989:108-109)。她建议不同类型的文本采用不同的翻译方法。按她的观点,文本类型理论可以帮助译者确定翻译目的所需的合适的对等程度,有助于译者选择合理的翻译策略。
2.2汉斯·佛米尔
佛米尔在老师赖斯研究基础上,创造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翻译目的论。他认为,翻译是一种转换,也是一种行为,任何行为都有一个目标或一个目的。而且,一种行为会导致一种结果、一种新的情景或事件。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决定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就用来指译文的目的。目的论首要关注的就是译文的目的,这个目的决定了译者需要采用何种翻译方法和策略,才能产生功能上可满足需要的结果。
在佛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是受众,即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固定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根据受众来决定翻译的目的,达到了译语文本的功能,翻译行为就达到了它所期待的结果。在佛米尔和他的老师赖斯共同的著作《通用翻译理论基础》(Grundlegung einer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 1984)一书中,提及了该理论中的基本“规则”。
在佛米尔的理论中较少提及原文,原文的地位明显低于对等论中原文的地位,佛米尔称之为“罢黜”。他认为,原文只是为目的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来源,至于对信息的取舍权,则掌握在译者手里。由此可见,目的论与传统
中图分类号:H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894(2011)19-0126-0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