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药品-(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相关背景及我国管理现状概述

近日,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专家组在京召开用药错误案例解析研讨会,并在会上发布包含24个大类和14个品种药物的《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高警示药品”此前惯称“高危药品”,也称“高危险药品”,其概念最早由美国医疗安全协会(The 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提出,即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其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而一旦发生后果非常严重。

国内外高警示药品目录发展历史

国外系统提出高警示药品(高危药品)目录是在2003年。2003年ISMP第一次公布了高危药品目录,并在2007年、2008年和2012年进行了更新,目录包括22类高危药品和10种特别强调高危药品。ISMP与美国医疗机构评监联合会(JCAHO)最早公布的前5大类高危药品包括:胰岛素、安眠药及麻醉剂、可注射的氯化钾及磷酸钾浓缩液、静脉注射的抗凝药物(肝素)、浓度超过0.9%的氯化钠溶液。

我国对高警示药品(高危药品)的认识开始于2009年,历时不长。2012年3月,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在其官网发表题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文章内容指出:为切实加强高危药品管理,参照美国ISMP2008年公布的19类及13种高危药品目录,并结合我国医疗机构用药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目录,将所涉及药品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各医疗机构可参照本目录制定本医疗机构的高危药品目录和管理办法,强调目录只能扩充不能减少。并推荐了高危药品的专用标识和“金字塔式”分级管理模式。

此外,高危药品按照使用频率和发生风险的高低被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高危药品即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我国管理现状

高警示药品尚无官方目录,把高警示药品管理起来的第一步,就是确定高警示药品目录。在我国,统一的高警示药品官方目录尚未出台,由学术组织推出的《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并不具有强制性,只是倡导医疗机构采用。要真正提高目录的执行力,还需政府出面将高警示药品目录统一起来,并上升为强制执行的用药规范。

医疗单位“自觉管理”

虽然在2011年原卫生部出台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明确强调了

特殊药物的管理工作,并指出,对于高危药品(高警示药品)中的高浓度电解质,须有严格的贮存与使用要求。但目前我国对高警示药品并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仅限于医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管理策略进行管理。

医务人员认知和重视不足

医务人员对高警示药品的认知水平直接关系到患者用药安全,而目前我国医务人员对高警示药品的认知情况令人堪忧,还有很多一线医务人员并不了解高警示药品的危害。只有提高医务人员对高警示药品及其危害的认知,才能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随着用药安全理念的倡导和推广,许多医疗机构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我国多数医疗机构选用的参照标准都是美国版本),开始尝试在医疗机构内部推行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模式和制度。已有部分研究针对医疗机构不同层面的高警示药品管理模式进行了探讨。尽管如此,不同医疗机构在高警示药品管理水平方面,仍然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尤其是在不同类型的医院,如三级、二级和社区医院之间可能存在显著差异。

管理模式亟待统一

目前,各医疗机构的高警示药品管理方法多参照国外的模式,或结合自身实践经验。然而,由于国内医疗机构用药习惯与国外不尽相同,医疗体制和药品管理模式也存在差异,直接照搬国外模式可能并不适宜,或在管理效果方面出现偏差。

临床药师发挥主动作用

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与使用流程要做到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有效与科学,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与流程是非常必要的。药学部门要根据医院高警示药品的使用状况,结合本单位的管理与使用实际,制定符合医院实际需要的高警示药品管理范围与使用流程,全院实施统一的、醒目的标识,实现统一存放、专人管理等,从制度上杜绝高警示药品不合理使用与管理的漏洞。

加强储存和使用管理

目前,高警示药品的储存有多个环节参与,如库房、药房及病区等,存在点多面广的特点,很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尤其是在病区使用高警示药品。这就需要临床药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进入病区参与查房时,关注高警示药物的储存情况,向护士宣传高危药物的储存知识,做好病区高警示药品与普通药物标识的区分,确保高警示药品单独储存。医疗机构应建立高危药品管理的信息化网络,例如高危药品的计算机辅助医嘱系统(CPOE)和临床决策支持系统(CDSS),从

药品名称、最大安全剂量、给药途径、给药频率、禁忌证、特殊人群用药、药品不良反应和严重药物相互作用等环节进行提醒和干预,保证医务人员正确使用高危药品。

加强病区使用管理

高警示药品能否正确使用,是影响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但是在日常病区使用中这一步却往往被忽视,因为高警示药品从药房发到病区后,很容易失去控制。由于药物在病房使用环节的管理权主要集中在医生和护士手中,他们是药物使用的最后执行者,如果稍有疏忽,给患者使用出错,将会直接对患者造成伤害,有时甚至是难以弥补的危害。所以临床药师要经常深入病房,与医生和护士一起把好高警示药品使用关。此外,临床药师应定期对高警示药品进行风险评估,发出安全警示;还应加强高警示药品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和总结国内外高警示药品用药差错的案例,定期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提高警惕。

严格审核评价高警示药品处方

在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中,药师把好处方审核关,也是非常重要的。有很多差错,是可以通过处方审核提前被发现和杜绝的。因此,临床药师在审核评价处方时,要特别关注高危药物,除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外,还应该根据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进行必要的审核。

定期总结发布预警信息,对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建立预警机制,是防范和减少高警示药品使用差错的重要举措。临床药师要及时对全院高警示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就使用的品种、数量、人群及容易出现的问题等进行总结分类,对出现的使用安全漏洞及时在全院发出预警,制定高警示药品防范差错措施,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警惕性。

对住院患者进行床边用药指导,临床药师在下临床的过程中可对住院患者进行床边用药指导,对涉及高警示药品使用的患者,要将相关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对一些特殊的口服药品、胰岛素类药物都应对患者进行特别的交代,包括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及应对措施,尽可能解除患者的用药疑虑,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

高警示药品作为一类特殊的药物,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严重。临床药师应该多做工作,通过规范制度、优化流程、强化监督等来实现高危药物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确保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安全。

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