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项目概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期120MW硅基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编制日期:二OO九年十二月

1 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背景

当电力、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频频告急,能源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时,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实行“阳光计划”,开发太阳能资源,寻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欧洲一些高水平的核研究机构也开始转向可再生能源。在国际光伏市场巨大潜力的推动下,各国的太阳能电池制造业争相投入巨资,扩大生产,以争一席之地。

太阳能电池是产生光生伏打效应(简称光伏效应)的半导体器件。因此,太阳能电池又称为光伏电池,太阳能电池产业又称为光伏产业。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主要的太阳能电池生产国。2007年全国太阳能电池产量达到1188MW,同比增长293%。中国已经成功超越欧洲、日本为世界太阳能电池生产第一大国。在产业布局上,我国太阳能电池产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集聚态势。在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中西部地区,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太阳能产业集群。

太阳能光伏发电在不远的将来会占据世界能源消费的重要席位,不但要替代部分常规能源,而且将成为世界能源供应的主体。太阳能电池市场前景广阔。

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三水工业园区C区69号。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66666.7m2,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120MW电池片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8890m2,二期480MW电池片项目建设占地面积57776.7 m2。

本次环评仅对一期120MW硅基太阳能电池片项目进行分析评价。

1.2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期120MW硅基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2、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三水工业园区C区69号。

3、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行业类别为C3940电池制造。

4、四置情况与平面布局

本项目拟建于广东省佛山三水工业园区C区69号。项目北面是工业用地,东面是齐力大道,齐力大道以东为佛山华联有机硅有限公司;南面为美国瑞城汽车压铸项目用地;西面为预留空地。

本项目构筑物主要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

5、投资情况

总投资19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65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2.85%。

6、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职工人数:新建项目初步估计职工450人。

年工作时数:年工作320天,每天24小时运转,每天二班,年总生产小时为7680小时。

7、建设规模

本期项目是爱康太阳能600MW总项目中的一期项目。一期120MW电池片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8890m2。

表1-1 项目产品方案

2 评价工作等级和环境保护目标

2.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表2-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表

2、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工业园区周边的主要水体为西南涌。西南涌为北江的支流,弱感潮河流,经佛山三水和南海后汇入广州珠江,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西南涌的主要功能为稀释混合、农业养殖。西南涌<西南镇-官窑凤岗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西南

涌<官窑凤岗-广州鸦岗段>执行III类标准。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

(1)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2)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

(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GB12523-90)各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

2.2评价工作等级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新建工程水污染物产生环节来自生产过程、废气处理设施、纯水制备及职工的日常生活,主要为酸碱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含氟废水\酸雾净化塔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743.4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0.5 m3/d。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外排,地表水域规模属于中等,地表水水质要求为Ⅳ类与Ⅲ类水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的规定,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可定为三级。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利用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

10%

---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式中:P

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

i

—第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

0i

一般选用GB3095 中1 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C

0i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