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书写作规范
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行文规范
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行文规范为保证我省第二轮三级志书行文的规范和统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实际,特制定第二轮三级志书行文规范,请予执行。
一、基本规范(一)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
文字力求准确、朴实、简明、流畅、生动,力戒浮词、空话、套话。
(二)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必须用繁体字外,一律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依据,使用标准的简化字书写。
(三)书写格式一律自左向右横排,标点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执行。
(四)志书体裁主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以志为主体。
志前设序言、凡例,志末设编后记,全书编制索引。
对前志的纠误补遗可设专章,也可在附录中记载。
二、书名、标题及结构层次(一)书名:第二轮省志名称为《陕西省志》,一部(多卷本)。
各分志名为《陕西省志·××志》,续修的分志在书名后标注上下限(19××~20××年);新修的分志不标上下限。
出版印刷时,凡一卷志书由多部分册组成的,封面和书脊上同时标出该卷的名称和各分志的名称。
市、县两级志书依照省志式样,分别在《××市志》、《××县志》、《××区志》之后标明上下限(19××~20××年);重修、新修的通志不标上下限。
(二)标题:篇章节目均以事命题。
名称采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不加修饰语,不宜过长。
标题前冠以次第序号。
序号用汉字表示,如“第三章”、“第四节”;目可用一、二、三标示,如目下还列子目,则视等级、层次不同,分别用(一)(二)(三)(四),1、2、3、4标示。
三级志书的篇、章下可设无题小序,节下一般不设。
无论设与不设,均应保持全志格式的基本一致。
(三)结构层次:省志由若干卷组成,卷下设分志。
志书行文规范之语言规范
志书行文规范之语言规范
(一)志书行文文体。
采用规范语体文记述。
语体文即现代汉语文,使用规范汉字,用词概念准确,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
(二)志书语言要求
1.行文要准确、简洁、通畅。
一是遣词造句要准确,不用模糊、空泛词句,不能违背语言逻辑;二是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三是使用口语、方言、土语、俗语适当;四是不滥用时态助词,慎用评价词语。
2.不乱简化和生造字。
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必须用繁体字外,一律用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简化汉字表》为依据,使用标准的简化字书写。
通假字、异体字、自造字以及淘汰的旧字形、计量单位旧译名用字等,只有在引文和特殊需要加以注释的地方方可使用。
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规范-中国地方志
附件4: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名村志丛书收入各志编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丛书编纂实际,制定本编纂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志书使用记述体,以现代语体文表述。
要求文风严谨、朴实、简洁,可读性强,行文流畅,内容表述准确、清楚。
文字、标点、专有名词、术语、时间、数字、计量单位、注释、引文、图照表等使用精确。
第二章标题、目录第三条全志按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排列。
类目、分目、条目标题前不加序号,条目以下不设标题。
第四条各志目录编到“条目”一级。
第三章文字、标点第五条除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繁体字外,一律使用规范汉字,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
个别冷僻字加注音。
异体词用法参照2002年3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词整理表》(试行)。
第六条外文字母一律按印刷体书写,易混淆时须注明语种(如法文、英文等)。
第七条标点符号按国家技术监督局2011年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使用。
连接号的使用:表示相关项目(如时间、地域等)一般用一字线“—”连接,如“1991—1992年”“北京—上海”,但前后时间单位不对等的用“至”,如“1978年2月至1985年4月”。
表示数值的范围,用浪纹连接号“~”,如“30~50米”“30万~50万米”“20%~30%”“15~30℃”。
表示化合物名称、表格插图编号、复合名词、产品型号等,中间用占半个字位的短横线“-”连接,如“表1-1”“吐鲁番-哈密盆地”“WZ-10直升机”“让-雅克·卢梭”“盎格鲁-撒克逊人”。
第四章专有名词、术语第八条较长的专有名词(如文件、会议、公报、组织机构名称等)多次出现,在第一次出现时必须使用全称,并括注简称,再次出现时可用简称。
第九条简称必须规范。
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不简称“三中全会”或“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不简称“党中央”;“中共十五大”不简称“党的十五大”或“十五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简称“入世”。
志书写作规范
志书写作规范第一部分,什么是志书?一,什么是“志”?志是方志的简称,又叫地方志。
“方”指地方、方域;“志”是记载、记述。
志书,是记述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科学性著述。
誉称为“一方之全史”,“地方百科全书”。
“方志”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涌训》,即:"涌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方志记述事物的基本原则,是“横排竖写”,“事以类聚”。
横排是指按事物的性质横向分类,如工农商学兵,并列关系;竖写是指以时间为序纵向记述,从古到今、从无到有、从事物发端到现在。
历代的志书,对记述事物的“横排”和“事以类聚”,都曾做过比较严格的规范。
宋代,“举凡舆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技、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
”明代,颁布的《纂修志书凡例》规定,志书应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镇市、土产、贡赋、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绩、人物、仙释、诗文、杂志等目。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发了《修志事例概要》和《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虽然对记述事物没有具体规定,但1945年顾颉刚和傅振伦主持编修的《北碚志》,许多研究机关和高等学校都参加编修。
二、志和史的区别1、史远而志近。
隔代修史,当代修志。
史是后代人写的,志是当代人写的。
2、史专而志广。
史体,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志体,记载现状,反映规律,只记载不论述。
3、史简而志繁。
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
一般说,史的范围较专、较约,志的范围则较广、较博。
4,史记善恶,志重表扬。
史命彰善瘅恶,有褒有贬;志笔唯善垂训,有褒无贬。
5,史主论述,志著广征。
史主要依据文献、调查研究或考古发掘论证过去,详古略今,论点集中,具有论述的特点。
志则依靠调查采访,积累资料,详今略古,分门别类,各成体系。
6,史是一人写,志由众人成。
史可由一个或数人写成,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等,而志则须各行各业,兴师动众,有组织有领导,有经济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者和专业工作者共同来完成。
志书初稿的要求
志书初稿的要求一、内容方面。
1. 资料详实准确。
就像建房子得有扎实的地基一样,志书初稿里的内容必须是靠谱的。
你不能乱写一通,比如说写本地的历史事件,得去翻档案、查古籍、找老人们打听。
要是写当地有个什么传统手工艺,那得把它的制作流程、所用工具、传承情况都摸得清清楚楚。
可不能像那种传谣言一样,张三说个大概,你就写进去了。
每一个数据、每一个人物事迹、每一个历史年代,都得经过反复核实。
比如说写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它哪一年创立的,最初有多少员工,这些数字可不能瞎编。
要是把人家企业成立年份写错了,就好比把人家生日都搞错了,人家肯定不乐意。
2. 全面性。
志书初稿得像个大拼图,缺一块都不行。
不管是这个地方的自然地理,像山脉河流、气候土壤;还是人文方面,如风俗习惯、文化教育、政治经济,都得涵盖到。
不能只写那些光鲜亮丽的东西,那些不好的、曾经有过的困难也得写进去。
比如说一个城市,不能光写它现在的高楼大厦,还要写以前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艰辛,这样才完整嘛。
就像看人,不能只看优点,缺点也得知道,这才是真实全面的呈现。
3. 特色突出。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一样。
志书初稿得把这些独特的地方凸显出来。
如果是个海滨小城,那它的海洋文化、渔业特色就得着重写。
要是个山区,那山区特有的物产、山地民俗就不能一笔带过。
不能写成那种千篇一律的东西,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哦,这个地方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啊”。
比如有个地方有独特的方言,那这个方言的词汇、发音特点、使用场景等就应该好好讲讲,这就是这个地方的文化标签。
二、结构方面。
1. 条理清晰。
这就好比整理衣柜,得把衣服分类放好。
志书初稿的内容也要有条有理。
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来写,比如从这个地方的古代历史一直写到现代;也可以按照类别来分,像把政治、经济、文化等分成不同的章节。
每个章节下面又可以细分,就像衣柜里的上衣、裤子、裙子都有各自的小格子一样。
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写着写着就乱了套。
志书大纲要求
志书大纲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志书是指志愿者们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所记录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和收获。
志书大纲要求是指在书写志书时需要包含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每个志愿者在完成志愿服务后都需要按照志书大纲要求来撰写自己的志书,以展示自己的志愿服务经历和成果。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志书大纲要求的内容。
一、志书的格式要求在撰写志书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要求来整理内容,以便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志愿服务的过程和成果。
一般来说,志书的格式包括标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内容、收获与感悟等部分。
在书写时需要注意排版整齐、语言通顺、内容完整。
二、志书的内容要求1. 活动介绍:要在志书中详细记录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包括活动目的、具体内容、活动时间、地点等信息。
2. 参与人员:需要列出所有参与该活动的志愿者名单,以展示志愿团队的力量和凝聚力。
3. 服务对象:需要说明志愿服务的对象群体,以及为他们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方式。
4. 志愿者角色:需要阐述每位志愿者在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以展示志愿者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5. 收获与感悟:需要记录每位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收获和感悟,包括对社会的认识、团队合作能力、个人成长等方面的体会。
三、志书的撰写要求1. 语言要准确:在撰写志书时需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等问题。
2. 重点突出:要将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的重点内容突出展示,以便使读者能够快速了解活动的核心内容。
3. 事实真实:必须真实记录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
4. 感情真挚:在书写收获与感悟时需要真实表达内心的感受和体会,让读者能够感受到志愿者的真诚和热情。
志书大纲要求是志愿者在书写志愿服务记录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通过撰写志书,不仅可以让志愿者记录下自己的志愿服务经历和成果,还可以让外界了解到志愿服务的意义和影响。
希望每位志愿者都能认真对待志书的撰写,让志愿服务更加有意义和有影响力。
志书大纲要求
志书大纲要求志书,作为记载某一地区、某一领域或某一历史时期发展的重要文献,其编写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大纲要求。
以下是对志书大纲要求的简要阐述。
一、明确编写目的在编写志书之前,首先要明确编写目的。
这有助于确定志书的主题、内容和结构。
编写目的可能包括传承历史文化、记录发展成就、总结经验教训等。
二、梳理历史脉络志书的核心是记录历史,因此在编写过程中要梳理清楚历史脉络。
这包括对该地区、领域或历史时期的发展过程进行梳理,以便读者能够了解其发展轨迹和演变过程。
三、确定编写范围编写志书时,要明确编写范围,即所要记载的地区、领域或历史时期。
范围确定后,要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确保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注重资料真实性志书作为历史文献,其真实性至关重要。
在编写过程中,要注重资料的来源和真实性,避免虚假和夸大。
同时,要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筛选,确保志书的可信度。
五、采用合适的编写方法志书的编写方法多种多样,如编年体、纪传体等。
在编写过程中,要根据编写目的和范围选择合适的编写方法。
同时,要注重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和生动性,使志书既具有历史价值,又具有可读性。
六、设置合理的篇章结构志书的篇章结构要合理,以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
一般来说,志书应包括序言、正文、附录等部分。
正文部分可根据内容需要分为若干章节,每个章节要有明确的标题和内容概述。
七、严格遵循编写规范在编写志书时,要遵循一定的编写规范,如字体、字号、排版等。
这有助于保证志书的整体美观和易读性。
同时,要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志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之,志书大纲要求涵盖了编写目的、历史脉络、编写范围、资料真实性、编写方法、篇章结构和编写规范等方面。
遵循这些要求,可以确保志书的质量和价值,为后人留下宝贵的历史遗产。
提出志书体例的整齐划一要求
提出志书体例的整齐划一要求
志书体例整齐划一的要求为:
1. 字体:选择统一的字体风格,如宋体或雅黑,保持字体的清晰可读性。
2. 字号和行间距:标题、章节和正文部分要统一设置字号和行间距,
使整个志书的版面整洁清晰。
3. 标题层级:采用统一的标题层级,如一级标题使用大号加粗,二级
标题使用稍小的字号,以此类推。
4. 段落缩进:采用统一的段落缩进方式,可以选择首行缩进或段落前
空两格。
5. 页眉页脚:在每一页的页眉或页脚位置设置统一的页面编号或页码,方便读者查找和导航。
6. 图表编号:对志书中的图表进行编号,并在正文中引用,编号要统
一设置格式和样式。
7. 目录设置:编制完整的目录,包括标题和对应的页码,方便读者查
找具体内容。
8. 图片和表格排版:图片和表格要按照一定的排版规则进行布局,尽
量避免大片空白或内容重叠。
9. 页边距和版心:页边距要统一设置,版心要居中,使版面整体稳定、协调。
10. 细节一致性:在整个志书中,各个部分的格式、标点符号、文案
用词要保持一致,避免出现错别字或排版错误。
以上是志书体例整齐划一的要求,通过统一的规范可以提高志书的可
读性和易读性,使读者更加容易理解和吸收其中的内容。
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
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我省省、市、县(区)三级志书行文规范、体例统一,现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1998]01号文《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即将全面启动地方志续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志书行文总的要求是:行文严谨朴实,简明流畅;表述准确清晰,符合逻辑;标题以事命题,科学简明;图表工整准确,要素齐全;名词术语规范统一,计量单位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章志名、目次第三条志书名称及书写形式。
志书以现行行政区划名称冠名,如《南京市志》、《江宁县志》。
区志命名应冠其所属的市名,如《南京市白下区志》。
续志应括注其断限起止年份,如《江苏省志·××志》(1985~2005年)。
第四条志书章、节的标题应以事命题,题前冠以序号。
如第一章、第二节。
节以下的条目的层次以下列字序区分:一、二、三……,(一)、(二)、(三)……,1、2、3……。
条目的层次不宜过多,以保持事物的完整性。
第三章语言、文体第五条志书的记述,一律采用规范的语体文。
除引用历史文献外,不用文言文、文白相夹的半文言文、方言、土语、俗语和口头语等。
第六条志书语言要符合现代汉语语法,做到修辞精当,逻辑严密。
第七条行文杜绝假话、大话、空话和套话,做到言之有物,言必有据,实事求是,准确清晰。
第八条志书为资料性著述,不得写成论著、教材、文学作品、报告和总结等。
第九条入志的史料,如人名、地名、时间、数据、图表、引文等,务必考核清楚,必要时应注明其出处。
对古地名,要注明今地名。
对记述的乡、镇、村、庄、里弄、街道等,应在其前写明所在的市县、市区名。
第四章用字、标点符号第十条行文用字,一律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10日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依据,使用标准的简化汉字,不得使用已停用的简化汉字和生造字。
第十一条对古人名、地名、古籍、引文等,可能引起歧义或误解的字,可保留原用繁体字或异体字。
地方志书的格式
地方志书的格式
地方志书是一种记载一地区的历史、地理、文化、经济等方面的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在撰写地方志书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规范,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概述
概述是对该地区的基本情况进行的简要介绍,包括地理位置、历史沿革、自然环境等方面。
概述应该简洁明了,概括性强,能够让读者对该地区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二、地理志
地理志是对该地区的地理环境进行的详细描述,包括地形地貌、气候特点、水文状况等方面。
地理志应该客观真实,数据准确,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
三、历史志
历史志是对该地区的历史发展进行的系统梳理,包括历史沿革、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等方面。
历史志应该史料翔实,论述严谨,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历史演变过程。
四、经济志
经济志是对该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的全面记述,包括经济结构、产业特点、财政金融等方面。
经济志应该数据可靠,分析深入,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
五、文化志
文化志是对该地区的文化发展进行的详细记录,包括教育、科技、艺术等方面。
文化志应该内容丰富,观点独到,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文化特点。
六、社会志
社会志是对该地区的社会状况进行的全面记述,包括人口结构、民族宗教、社会风俗等方面。
社会志应该资料详实,分析深入,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社会特点。
七、人物志
人物志是对该地区的重要人物进行的记述,包括历史名人、文化名人、经济名人等方面。
人物志应该资料翔实,评价客观,能够反映出该地区的人物特点。
志书编纂原则
志书编纂原则
摘要:
一、志书编纂原则的概述
二、志书的真实性原则
三、志书的全面性原则
四、志书的系统性原则
五、志书的持续性原则
六、志书的创新性原则
正文:
志书编纂原则是编写志书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志书是一种全面、系统地记录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文献资料,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因此,在编纂志书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志书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同时也要保证志书的系统性、持续性和创新性。
志书的真实性原则是志书编纂的首要原则。
志书必须真实记录历史事件、人物、事物和现象,不能虚构、夸大或缩小事实。
在记录历史事件时,必须客观、公正地反映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声音,不能片面、主观地描述历史。
志书的全面性原则是确保志书内容的完整性和广泛性。
志书应该包括所有相关领域和方面的内容,不仅要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还要包括自然环境、地理地貌、人口民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各个领域。
在记录历史事件和事物时,应该全面、系统地搜集资料,确保志书的完整性和广泛性。
志书的系统性原则是确保志书内容的组织结构合理、清晰、严谨。
志书应该按照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进行分类,并对各个主题进行系统、全面的阐述。
在志书的编纂过程中,应该注重各个章节之间的联系和衔接,确保志书的整体性和连贯性。
志书的持续性原则是确保志书的长期性和连续性。
志书应该不断地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社会和历史的变迁和发展。
在志书的编纂过程中,应该注重资料的搜集和保存,确保志书的长期性和连续性。
志书的编纂要求
志书的编纂要求一、关于体例1、严守志界:不能越界,这个界包括体裁、时空范围、收录标准,都不能超越(不能写成报告文学、散文,不能写别单位的事,不能写之前、之后的事,不能降低标准或扩大范围写人)2、横排竖写:横排门类(如:管理,科技,文化……分类编排)纵述史实(如:“管理”章节中,按1996-2012的时间先后顺序逐年叙述)3、七体并用:“七体”即志书所包含的七种体裁:述:总揽全局,反映大事,概述事物发展全貌和特点,沟通门类联系;记:大事记,选录大事、要事、新事等重要事项;志:合理设置门类,纵述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传:传记,为在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人物立传;图:能从不同角度反映变化的情况的具有典型性、资料性的图片,插入文中或置于文前;表:补充正文、不与正文简单重复的表格;录:即附录,专收不便载入正文而又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4、述而不论:以资料说话,不发表评论,寓观点于记事之中。
二、关于内容:1、观点正确:不以个人好恶及主观意愿去判断2、史实准确:不能靠想当然或推测,时、地、人、事实、数据必须核实,如有歧义,可略即略,不能略,多说并存。
3、详略得当:详近略远,详特略同,详此略彼(只记事业发展,不记工作过程;只记科技成果,不记具体工艺;只记改革实施,不记具体条文)4、特点鲜明:体现行业、传统、优势、地位5、注意保密:尤其是科技发明创造、具体工艺三、关于语言:1、严谨:不要用大概、近年、大约、差不多2、朴实:不用华丽辞藻、过多修怖、夸张语气,用陈述句、第三人称3、简洁:行文干净,不拖沓,不罗嗦,事情交代清楚就行了4、流畅:注意修辞、语法、按记述文的要求来写,用现代白话文,不要文不文白不白5、规范:用字、遣词、造句、行文都要规范,不要乱用网络语言,保持祖国语言的纯洁性四、关于概述:1、位于志书之首的总述(概括总体,统摄全志):A、略写概貌,详写特点B、语言准确,文采突出c、避免论述,不须评说2、位于篇章之前的小述(无题小序,提示内容):A、以简要文字介绍该章B、便于读者了解本章内容、层次C、补充章中各节无法记述的、宏观的资料D、起到沟通章中各节的作用五、关于大事记1、功能:以时为经,以事为纬,记述重大事件,勾勒发展脉络。
志书的编写
志书的编写主讲人:梁新莲(南宁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副编审)一、关于方志编纂的质量标准(一)篇目方面1、突出特色2、归属得当3、标题简明4、排列有序(二)内容方面1、观点正确2、史实准确3、详略得当4、特点鲜明5、消除抵梢6、注意涉外和保密(三)体例方面1、严守志界2、横排竖写3、七体并用4、述而不论(四)文字方面1、严谨2、朴实3、简洁4、流畅5、规范(五)出版方面1、发稿要做到“齐、定、清”2、装帧设计应适用、美观、经济3、校对要细致4、印刷要清晰5、装订要坚固、准确二、关于方志的体例(一)志体志体是方志体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最能体现志书形式特点的,它主要由结构、体裁、章法三个要素组成。
1、结构。
志书的结构包括志书的基本框架,结构方式及层次安排。
其特点是横分门类,纵述历史。
方志横排的原则是事以类从。
形成不同地位、等级,上下相辖,相同层次平列的序列层次。
2、体裁。
方志体裁就是按照志书表述对象的内容和性质而裁定的各种表现形式。
体裁主要有述、记、志、传、图、表、录。
“述”,是总揽全局,反映大势,提挈纲领,沟通门类之间联系的“概述”。
“记”是纵记一地古今的大事、要事、新事的“大事记”。
“志”是横排纵述各项事物的分志。
“传”,是记述著名人物生平事迹的人物传。
“录”,即附录,专收不便载入正文而乂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图、表不单独成编章,而穿插在有关编章之中,使图、表与文配合,增加志书的容量,增强表现力。
这七种体裁又以“志”为主。
3、章法。
志书的章法是述而不论,“寓论于事”,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有儿个方面要注意:①按时序纵述。
②要素要齐全。
③用资料说话。
(二)文体文体,即文章的体裁。
志书的体裁七种中述、志、传等所用的文体,是记述体,也是通常说的记叙文。
要注意不要混用其他文体,注意与其他文体的区别。
(三)断限属新修的志书,如城区志及上届未修的市志专志上限尽可能追溯,上不封顶,各行各业尽可能追溯到事业在本地的发端,下限到2005年;续修的县区志、市志各专志上限衔接上届修志的下限年1991年,下限也到2005年。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志书编写的基本步骤及编纂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志书编写的基本步骤及编纂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部分志书编写基本原则和方志体裁一、志书编写的基本原则(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必须严守志体。
一是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
在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二是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
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
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三是只记事业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
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电影志非常专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四是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五是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六是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
(三)必须采用史笔。
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
采用史笔主要应注意以下3 个方面。
1、文字表述要用史笔。
文字表述采用史笔是对新方志编者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方面语言要简明、准确、流畅,文字要精练、朴实、无华。
行文中要努力做到言简意赅、文约事丰,坚决摒弃浮词,不堆砌辞藻,不故弄玄虚,切忌大话、空话、套话,更不能说假话。
在使用判断词和定语时,要反复斟酌,注意分寸,不用或尽量少用形容词,切不要使用“大约、或许、可能、等不准确的言词和字眼。
志书条目书写方法
志书条目书写方法嘿,咱今儿就来说说这志书条目书写方法。
你说这志书啊,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知识库,把各种各样的事儿都给记下来啦。
那怎么写好志书条目呢?首先啊,得明确主题呀,就跟咱走路得知道往哪儿走一样。
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得有个准头。
你想想,要是写得乱七八糟的,那以后别人看的时候岂不是一头雾水?然后呢,语言要简洁明了。
别整那些文绉绉、绕弯弯的词儿,就实实在在地把事儿说清楚就行。
比如说,描述一个地方的历史变迁,就别啰嗦一大堆,直接说重点,啥时候发生了啥变化,让人一目了然。
这就好比跟人聊天,咱得说大白话,别弄些高深莫测的词儿把人给绕晕了。
还有啊,细节可不能少。
就像画画一样,得把轮廓和细节都画出来,这画才生动嘛。
比如说写一个人物,光说他干了啥大事还不行,还得把他的性格特点、生活习惯啥的也写上那么一点儿,这样人物就鲜活起来啦。
再就是要客观公正。
不能因为自己喜欢或者不喜欢就乱写一通。
就像法官判案似的,得依据事实来,不能有偏见。
你要是带着偏见写,那这志书还有啥可信度呢?另外,条理得清楚呀。
别一会儿说这儿,一会儿说那儿,让人看得云里雾里的。
按照时间顺序啊,或者重要程度啊,把事儿给排个序,这样读起来才顺畅呢。
这就好像整理房间,得把东西都摆整齐了,找起来才方便嘛。
写志书条目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啊,得下功夫,得用心。
你想想,以后的人都要靠咱写的这些来了解过去呢,咱能不认真对待吗?咱得把这事儿当成一项重要的使命来完成,不能马虎。
你说要是写得不好,那不是浪费大家的时间和精力嘛。
咱得对得住后人,让他们能从咱写的志书里学到东西,了解到真实的历史和现状。
这就好比盖房子,咱得把根基打牢了,房子才能坚固呀。
总之啊,写志书条目得有耐心,得细心,还得有责任心。
只有这样,才能写出高质量的志书条目,让志书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咱可不能敷衍了事,得好好干,为后人留下宝贵的财富,让他们知道咱这辈人都干了些啥,是怎么过来的。
这多有意义啊,你说是不是?。
如何写好单位的志书
如何写好单位的志书一部志书最完整结构包括:序、凡例、目录、图片、总述(综述或概述)、大事记、正文、附录、索引、后记等部分。
部门志以部门为单位编写的专志。
主要记述一个部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活动,包括部门的成立、机构的沿革、重要人事变动以及重要人物、大事件等。
写卫生志就要立足卫生部门的实际情况,突出卫生部门的特点。
志书编写方法:志书的体裁,一般有记、传、图、表、录等。
这些体裁,各有特点和用途,不能互相取代。
一、记“记”作为志书的一种体裁,是用来编写大事记的。
编写大事记要掌握好三个特点:1、以编年体为主,记事本末体为辅编年体为主,就是按年记载发生的大事。
其特点是:同一件事、于上年发生,在上年列条目记载发生的情形;于下年结束,又在下年列条目记载结束的情形。
记事本末体,就是同一大事,其发生、经过、结尾不论跨度有多少年,均在这件大事发生的年份列条目记完全过程。
采用记事本末体的写法,使读者便于看到大事的全貌。
2、竖排竖写竖排:就是编写志书记事的标题有年、月、日,以时间先后为序,进行编排,称为竖排。
竖写:就是要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进行编写。
3、只记不述这是对编写大事记条目的要求:只记概要,不展开叙述,更不要议论。
在编写大事记时,一个条目记载一件事,力求文字准确、简洁。
二、传“传”是用来记述立传人物的。
即生人不立传,传体的主要要求是:1.人物的生卒时间、身世。
2.主要政治思想和主张或重要学术思想和著作。
3.一生的主要活动和事迹。
4.人物的生活习惯和爱好。
编写人物传,要选取最能体现人物品德优劣的记实材料,进行叙述;选取最能反映人物思想境界和精神面貌的言行的素材。
要写实,写得具体、生动,写出人物的个性;不要写虚,写得抽象化、概念化,平平淡淡,千篇一律;更不要空发议论。
三、图“图”,也称图照,包括地图、插图和照片。
图照作为“无言之史”,是志书记事的一种辅助手段。
照片的说明文字,应准确、简洁。
四、表“表”是地方志记事的一种特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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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写作规范
第一部分,什么是志书?
一,什么是“志”?
志是方志的简称,又叫地方志。
“方”指地方、方域;“志”是记载、记述。
志书,是记述一个地方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科学性著述。
誉称为“一方之全史”,“地方百科全书”。
“方志”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涌训》,即:"涌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
方志记述事物的基本原则,是“横排竖写”,“事以类聚”。
横排是指按事物的性质横向分类,如工农商学兵,并列关系;竖写是指以时间为序纵向记述,从古到今、从无到有、从事物发端到现在。
历代的志书,对记述事物的“横排”和“事以类聚”,都曾做过比较严格的规范。
宋代,“举凡舆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技、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
”
明代,颁布的《纂修志书凡例》规定,志书应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镇市、土产、贡赋、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绩、人物、仙释、诗文、杂志等目。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发了《修志事例概要》和《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虽然对记述事物没有具体规定,但1945年顾颉刚和傅振伦主持编修的《北碚志》,许多研究机关和高等学校都参加编修。
二、志和史的区别
1、史远而志近。
隔代修史,当代修志。
史是后代人写的,志是当代人写的。
2、史专而志广。
史体,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志体,记载现状,反映规律,只记载不论述。
3、史简而志繁。
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
一般说,史的范围较专、较约,志的范围则较广、较博。
4,史记善恶,志重表扬。
史命彰善瘅恶,有褒有贬;志笔唯善垂训,有褒无贬。
5,史主论述,志著广征。
史主要依据文献、调查研究或考古发掘论证过去,详古略今,论点集中,具有论述的特点。
志则依靠调查采访,积累资料,详今略古,分门别类,各成体系。
6,史是一人写,志由众人成。
史可由一个或数人写成,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等,而志则须各行各业,兴师动众,有组织有领导,有经济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者和专业工作者共同来完成。
三、志的性质与特点
从志的性质来看,它属于地方文献。
在学科上,从广义上讲,属于历史学范畴,因为它们同是记载过去事迹的书,虽然志书详今略古,记当代为主,但仍是记载已经发生了事迹,不书写未来。
志的特点:(1)地域性、(2)时代性、(3)百科性、(4)连续性、(5)资料性、(6)可靠性、(7)思想性、(8)科学性、(9)人民性。
四、志的功用
(1)“存史”,(2)“资治”,(3)“教化”,(4)“补国史”。
五、志的体例
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三项内容。
1、结构,指各组成部分的构成,即志书的编排形式,包括总体结构和各局部结构。
总体结构决定志书的体例类型。
(1)总体结构,与我们熟悉的史书结构不一样。
古代史书体例都是以年代为经,以事件为纬,论述往事,侧重于从纵的方面反映历史的连续性,要求史论结合。
它的结构是一条线,形同圆柱。
这是“史体”。
而“志体”侧重于从横的方面来表现各种事物的广泛性,纵横结合,以横为主。
所以章学诚认为:史体纵看,志体横看。
这就是说,志体的结构象一个共同横断面,形同沙盘。
(2)局部结构总体结构之下,各个部分也存在一个局部结构问题。
如大事记,是采用编年体,还是采用纪事本末体,抑或采用编年与记事本末结合体,都须精心安排。
各专志,是先分期后分类,还是先分门别类,后依时顺叙,其结构是迥然不同的。
其他部分如人物传、附录等,也都有个结构安排问题。
制定体例,首先要把类型确定下来,继之把各部分的结构也确定下来。
一般新编地方志,是由概述、大事记、各专志、人物志、附录五部分组成,卷首加序和凡例,卷末附跋。
以概述为纲,以大事记为经,以各专志为纬,形成总体基本结构。
各专志是地方志的组成部分,结构上要服务总体设计,受其制约。
2、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考、录等。
以志为主,各有专用。
(1)述指简述、概述或总述。
即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地纵述本志所述范围的历史发展之大势,横陈现状的最基本情况。
(2)记用于大事记,以时系事。
它是为志体所吸收的史体。
(3)志这是志书的一种特殊的体裁,是志书的主体。
采用纪事本末体横排纵述各项事业及其各个侧面的内容。
(4)传人物传记,专门用于写人物。
传是“二十四史”大量采用的一种体裁。
(5)图各种地图、图片、照片、统计图、分布图、示意图等。
(6)表各种表格。
也是过去修史的一种专门体裁。
(7)考所载资料的考证。
(8)录附录、丛录,系资料辑存。
根据记述的需要,以上诸体分别运用,这是志体的一大特征。
3、章法
(1)重在记述,叙而不论;
(2)以类系事,注意横向,横排纵写。
章法的具体内容还包括对编写的一些具体规定,如志书的类型、志名、断限、称谓、纪年等。
①类型新修志书的类型有省志、市志、县志;基层志有厂志、公司志、站志、所志、校志、矿志、乡志;还有山志、江河志等专志。
②志名旧志中,全国性的志书称“一统志”,如《大清一统志》。
省志称“通志”,如《河南通志》,州、府、县志分别称“州志”、“府志”、“县志”。
新编地方志的志名,按规定则分为“省志”、“市(地)志”、“县志”等。
③断限地方志要贯通古今,上限一般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下限应统一规定。
④称谓人物称谓,一律直书其名,不加褒贬之词。
属于资料引用的,一仍其旧,不作变更。
⑤纪年新编地方志中,凡历史朝代的称呼,一律沿用通称,如“明”、“清”、“中华民国’’等,不另加政治性定语。
朝代纪年要按当时通用年号,在括号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公元年代
⑥地名志书中的地名应根据需要,凡记述历史沿革的,用古地名,在括号中加注今地名,其余一律用今地名。
六、志的文体
要求使用语体文,记述体。
语体文,指运用现代汉语著述的文体。
记述体是文章体裁的一种。
把事物的特点,事情的发展、变化过程和人物的经历,如实地记录下来,表述出来,这就是记述。
记述文体有六个必要的因素,即:人物、事件、时间、地点、原因和结果。
在记述文体中,作者必须直接或间接地交待清楚这六个问题。
否则就不能圆满地达到记载和叙述人物、事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