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杆组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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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电力贯通线电杆组立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红层至大步35KV贯通线路电力设计图;
2、《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乌铁总[2009]355号);
3、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编制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
5、依据《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规范》、《铁路电力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
6、《安规》、《行规》的相关规定;
7、依据现场实际调查及设备现状。
二、工程概况
35KV贯通线路从红层至大步,其中架空线路50km公里,一共885根电杆,其中438组门形电杆,3组三连杆.
2.1施工项目及负责人
2.2施工地点、时间
(1)施工地点:红层(K1451+914)至—大步(K1494+799)
(2)施工时间:2009年8月28日—2009年10月20日
2.3施工内容、等级、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
三、施工组织机构
3.2施工单位组织、配合单位及配合内容
35KV贯通线路(总体工期::2009年6月8日—2009年10月28日)
四、工序施工方法
4.1 工艺流程
4.2 操作要点
(1)施工准备:技术人员要求参加立杆作业人员备齐电杆组立所需的工、机具材料如:吊车、吊绳(钢丝绳),钢管(φ150mm自带抱箍)、铁镐、铁锹、钢钎、大锤、红油漆、口哨、信号旗等。
(2)坑深复测:用钢卷尺、花杆复测基坑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双杆坑深不但要满足等高要求,并要对坑底要进行操平观测,要求同基电杆坑底必须在同一个水平面上,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修坑和返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电杆组立。
(3)安放底盘:将底盘放入坑底,安放底盘时两盘中心位置应是两杆的根开距离,注意不要将砂土带入坑内。
(4)横担安装: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20mm;横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大于20mm;横担与电杆连接处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15米的为17mm);左右扭斜
不应大于横担总长的1/100(15米的为65mm)。
(5)拉线制作:采用UT型线夹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2)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失线股;3)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为300~500mm,尾线回头后与本线应扎牢;4)UT型线夹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调整后,UT线夹的双螺母并紧。
(6)电杆组立:电杆全部采用整杆组立,立杆前,所有电杆运至坑位后排杆,再将横担组装好,拉线挂好,将横担安装牢靠。然后用两根钢丝绳分别绑扎在两根电杆的上部和下部,绑扎牢固,并用一根钢管利用抱箍将钢管固定,抱箍下端吊好一组滑轮,穿在电杆的两根钢丝绳上,能够自由滑动,抱箍要注意拧紧并保证无脱落、滑动情况,方可起吊。起吊时把所有立杆工具摆放好,吊车作业人员在立杆指挥员指挥下缓慢起动吊车,当电杆离地面70厘米时检查电杆的各构件是否牢固,无异样方可起吊。将电杆放入坑内已安装好的底盘上,准备整正时应注意:1、直线杆、转角杆立好后横向位移不大于50 mm,35KV电力架空线路的直线杆不大于杆长的3/1000(15m的为45mm),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倾斜,其稍杆位移不大于稍杆直径。终端杆应向拉线侧预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稍杆直径。紧线后不应向拉线反方向倾斜。
电杆立起来垂直地面后,再进行拉线安装,进行回填。
在回填土时要每回填500mm夯实一次,露出地面的回填土要高于地面300mm。对风口处风砂较大和低洼及流水易冲刷到的电杆,组立后要砌制石围子加以保护。
(7)拉线安装:电杆组立后立即进行拉线制安,以确保电杆不倾斜、变型。
五、施工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5.1安全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管理、扎实基础,落实责任、规范行为,遵章守纪、文明施工,确保施工人身安全和铁路行车安全。
5.2安全目标
(1)确保兰新线铁路运输及施工安全,特别是旅客列车的绝对安全。杜绝
铁路交通一般D类及以上责任事故,实现安全线。
(2)杜绝职工因工责任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率控制在4.5‰以内。
(3)杜绝道路交通责任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4)无重大机械事故,压力容器事故。
(5)无火灾、爆炸、中毒责任一般事故。
(6) 杜绝建设工程安全一般事故。
5.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 项目分部应按照本办法建立相应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监察(检查)人员。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贯彻国家、铁道部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
(2) 分部下属架子队、作业班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控网络。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5.4架子队安全岗位职责
5.4.1架子队队长安全保证岗位职责
架子队队长是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对全队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
组织并领导作业工班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经常检查工地安全情况。组织并申报本架子队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组织开展QC 小组活动,解决施工中的惯性违章。
负责组织全队安全检查。参加项目部召开的旬安全工作例会。
主持晚交班工作会、周、日安全工作例会,随时掌握工作安全生产情况,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对违章操作立即制止,并批评教育。严格执行安全奖惩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定期组织全队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5.4.2工班长安全保证岗位职责
工班长是施工最基层施工队伍的操作者和组织者,对本班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
组织本班组严格按施工中的各种安全规程、规定及上级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随时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违章操作,责令立即停工,并报队有关部门作出处罚。
听从工程安检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在施工安全、质量上的指导,发挥工班质检员的作用。严禁违章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参加队晚交班工作会,分析当天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对第二天的工作,制定针对性的预想措施。参加队周安全工作例会,总结本周施工安全情况,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5.4.3技术工人安全保证岗位职责
工人是施工的直接操作者,对自身安全和本人施工的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
施工前要弄清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不留安全隐患。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自觉接受各级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和指导。
5.5施工质量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