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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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律师制度概述
第一节律师的概念
第二节律师的性质
第三节律师的任务和业务范围
第四节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笫一节律师的概念
一. 律师的概念
律师是抬经国家考核授予资格并准予执业的.接受十事人的委托或者经人民法院捋定,进行诉讼,非诉讼及其他法律爭务,以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这-•概念包括三层含义:
1.律师是经国家考核授予资格并发给律师执业证书.准予执业的法律专业人员。
2.律师是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及人民法院的抬定,而参与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
3・律师的职责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当爭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制度的概念与总义
律师制度是抬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业务范用・律师的资格与执业,律师的匸作机构与内容等的规范体系。律师制度的意义有四方面内容:
1.律师制度是健全民主与加强法制的重要内容:
2.律师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耍于•段:
3.律师制度是维护公民、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4.律师制度是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
第二节律师的性质与特点
一、律师的性质
(一)西方国家自由职业者一一独立的地位。
(二)中国律师经历了从“国家法律工作人员”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再到'‘社会中介组织”最后又回到“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身份的姻变。
1.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将律师定义为“国家法律工作者”,是司法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
2.1996年《律师法》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一般将苴简称为“社会法律工作者”或“社会律师”。(1)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与从事侦、诉、审工作的专业人员分开:(2)律师是经过国家统一考试,被授予资格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与从事法律服务的其他专业人员区分开来。
3.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律师宦义为“社会中介组织”。
4.2001年九届人大常委会对律师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时候保留了上述第二条内容。
(三)理论界观点律师应立位为社会自由职业者。律师是由国家确认其执业资格,可向
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专业中介服务人员。律师性质具有双重性。
二、律师的职业特点
律师既是法律人员,又是服务人员,还是专业人员,可谓“三位一体”。
(一)法律性律师是依靠法律而开展工作的,他是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的载体。
(-)服务性律师的工作是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关系。同会汁师、审计师一样,律师职业是一种知识密集型信息类行业,在国际上一般将其列入第三产业的范
畴。服务性使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及法学教研人员明显区别开来,成为律师职业的突出特征。
(三)专业性律师专业性强,与教师、医师、工程师一样同属专业人员;律师精通法律, 与法官、检察官一样同属法律专家。专业性使律师与一般的法律宣传员、民间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等区别开来。
(四)独立性
(五)自律性
第三节律师的任务和业务范围
一、律师的任务
我国《律师法》第I条规定了律师的任务:“维护为爭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对此应从“两个维护“的统一的角度去理解。
《律师法》第1条:律师的任务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垃于首位。不能动辄以维护国家、集体利益为由牺牲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维护律师是公民权利的代言人。
2.当事人当事人是律师的衣食父母、收入来源。律师要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开展工作,不能(或过于)强调公共利益。律师绝不能“站错队伍”,充当“第二公诉人”或变成“法官的应声虫”。
3.合法权益律师应正确区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非法利益,根据事实和法律,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和方式,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不能无原则地为了自己或委托人的非法私利,而去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是“护法使者”,是制约公共权力的重要力量,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把自卫之剑。
问题:律师在维护当事人私权利和维护社会正义的公权力中应该站在哪一边?
律师制度的设立基于这样一个目的:为了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形成一种制约机制,通过制衡来达到司法公正。从形式上来看,律师的作用是代表私权利,是对公权力的一种制约;但从根本上来讲,律师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其根本性的作用是维护国家法制秩序。公检法机关都是在维护司法公正的一个特走环节当中发挥作用,律师也是一样。
(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1.立法现实中有些律师参与了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有些律师向立法机关提岀了很好的立法建议,甚至还有一些律师单枪匹马,主动出击“以身试法”,通过提起公益性诉讼等手段来捍卫法律的正确实施,促使国家为此制泄新的法律。
(1)参与立法“专家立法”是近年来立法的一种新趋势。所谓专家不仅指学识渊博的学术型专家(法学家),也包括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官、律师等实务型专家(法律家)。律师界聚集了一大批法律精英,他们精通金融、证券、房地产等某一专业知识,英丰富的实务经验让某些只会纸上谈兵的学者们望尘莫及。
(2)立法建议律师不仅是法律知识的拥有者,更是法律事务的实践者、法律规范的评判者。“疏
而不漏”的法网是不存在的。律师既有愿望也有能力提出很好的立法建议。
(3)以身试法律师可通过个案推动社会法制建设。
2.司法(1)配合①侦控控辩式诉讼表面上是“对抗式”方式,实为“对话式”方式。它强调在知情权的基础之上,充分地沟通和交换意见,以消除和减少冲突。
②审判从某种角度讲,律师是法官的助手,起到辅助法官的作用。如主动提供大量的
有效证据、帮助法官发现事实真相、选择应适用的相关法律等。
(2)制约①检察官公诉机关一一“违法必纠”,决不放过一个罪犯:辩护律师一一“有权必保”,决不冤枉一个无辜。
②法官律师在法庭上所做的一切的,目的就是影响法官的判决。法官必须对律师的观点给以认貞•的考虑,不能随意抛开而主观臆断。律师可以代理上诉或申诉,要求依法改判: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法官的情况。
3.行政律师的当事人不仅仅是公民和公司,政府、政党都应当是律师的当事人。
政府律师是指受雇于政府,为政府职能的行使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他们既有律师身份,也是政府职员。
4.法律监督律师是社会制约权力的重要力量,律师监督属于社会监督,有利于提高国家官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司法水平。(1)制约权力“为弱者呐喊、向强权抗衡”是律师的神圣职责。(2)制约权利律师不仅监督权力的滥用,而且对权利的不当行使也保持高度警惕,监督其滥用。
5.普法(1)法律宣传律师精通法律,对法律的感受性较强。法律一有什么变化,律师最先感受到。每当国家颁布一部法律,律师都会认真地分析、研究,不仅仅要了解弄淸英条文本身,还要探究其立法意图,其与原来的法律有哪些相同、不同的地方。律师是最好的普法宣传员。律师为当事人解决法律纠纷的过程,同时也是向当事人传输法律知识、技能, 指导当事人的过程。通过与当事人而对面的接触,"言传身教”,向当事人宣传了法制,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2)法律解释律师要运用法律就不得不对法律作出自己的解释, 尽管没有法律效力,却会产生实际的效果。在实践中,律师依据法律的精神及法理学原理解释法律条文,这对法律实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
律师绝不可以改变法律织物的编织材料,但是他可以也应该把皱折熨平。一一四方法谚
二、律师的业务范碉
根据我国《律师法》第75条的规定,我国律师的主要业务范刑有七项。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爭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逢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書人或者其近亲屈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1事人的委托.参加涮解和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片事人的姿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爭务的其他文书。
(一)诉讼业务
1.刑事诉讼(1)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2)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左,担任辩护人;(3)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2.民行诉讼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申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二)非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