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渠道拓展运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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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渠道拓展运营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所属类别:
电
子
商
务
渠
道
外
包
合
作
协
议
电子商务外包运营合作协议
甲方名称:地址:
联系人:电话:
乙方名称:地
联系人: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营运“”品牌的
“”商品。负责中国大陆地区互联网全网平台的拓展和销售运营,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条委托服务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互联网上开展电子商务渠道平台拓展和运营的唯一合法服务商,期
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为止,如乙方所经营渠道全年商品销售额超过元,合作期限自动延期到年月日为止.
第二条服务范围
A.具体服务范围包含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渠道平台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全面管理服务,帮助签约品牌入驻国内BTOC网络平台,银行信用卡网上商城等(具体内容以附件为准)
2.包括品牌战略规划、品牌入驻、网络商城铺建、品牌代理运营、活动策划、数据分析、广告营销等全方位服务。
第三条服务费
1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产品在乙方代理营销网店交易额的一定比率收取服务费用,及各平台基础年服务费用。
1.1具体计算方式:
基础运营费用元/年
乙方按销售额 %返点拥金乙方
1.2结算方式:
□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支票□其它:
1.3结算票据:
□发票(税率 %)□其它:
1.4收付款信息:双方如需修改收付信息,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一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通知另一方,则该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甲方帐户信息:
收付款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乙方帐户信息:
收付款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2甲方承担进驻网络渠道的入驻费用,保证金以及网上促销推广甲方品牌的广告费用等基本费用。
3服务费用结算
3.1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工作人员应于[次月第三个工作日](休息日顺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
乙方对帐通知单[五]个工作日内将对帐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也应在该[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次月第三个工作日];若甲方未在该[两]个工作日反馈[次月第三个工作日],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对帐金额。
双方对账的金额以买家确认收货即甲方的支付宝账户或银行卡确认货款到账为准。
3.2若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对帐单提出异议,则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若双方经对帐核对后仍有异议,则双方同意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以审计所确认的甲方网店产生的订单交易额为准,但审计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3.3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到乙方指定的银行或相应收款账户。
第四条双方责任
A.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保证:(1)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其向乙方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是真实、合法和准确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且其通过本合同下的服务从事或拟从事的行为限于甲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之内;(2)拥有合法的权
利和授权可以销售甲方发布的信息资料中所涉及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3)及时联系乙方并授权乙方就变动内容委托第三方认证;(4)不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资料,不对其公司和/或产品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造成的后果应由甲方承担。
2.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甲方申请开设网店的过程中,有权自行任意设定可供修改的初始信息或软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网店名称、密码、店面装修风格等。如系不可更改的信息,则乙方在设定前应征得甲方指定联系人同意(邮件或书面确认),甲方同意乙方无须就此初始信息的设定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有权依照其品牌视觉识别系统(VI)提出网站的品牌视觉识别系统(VI)要求,乙方需遵照执行,甲方同时有权与其传统零售同步更新这一系统,乙方也将按照新的品牌视觉识别系统更新网店展示页面。
4.甲方拥有网店运作的品牌相关部分的知识产权。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给买家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5.甲方作为网店销售产品的卖家,应保证在互联
网上所销售产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若因网上销售的甲方商品涉嫌侵权的,与乙方无关,甲方应自负费用解决并使乙方免于遭受损失。
6.甲方负责制定网店的产品销售价格,乙方可根据网络销售数据提供参考价格。乙方应遵守甲方产品的价格体系,特殊产品(活动产品、清仓产品等)可根据双方协定的价格执行。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网络会员的促销及推广原则,乙方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及推广计划,若该促销及推广计划的执行需向第三方支付用的,则甲方需另行支付(须甲方书面或电子邮件确认该促销及推广计划方可生效),不包括在本协议所述服务费用中。
7.甲方负责提供网店所售甲方产品并保证每款产品有稳定库存及负责定期产品相关数据(最新库存、新品上市、价格调动等)的发送,如出现库存断货的情况提前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如有质量问题的退换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在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货款支付方索要发票的,甲方应向支付方开具商品增值税发票。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关公司及甲方产品知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