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原则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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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供电公司

保定吉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电气二次室

110kV变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原则

保定吉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电气二次室田辉1 总则

1.1 本原则制定依据:

1.1.1 GB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1.1.2 DL/T 559-94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1.1.3 DL/T 584-95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1.1.4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1.1.5 国电调[2002]138号文件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1.1.6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1.1.7 北京电力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原则;

1.1.8 河北省电力公司冀电调[2003]24号文《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微机型母线保护若干技术原则的通知》及其附件1、附件2、附件3。

附件1:关于微机型母线保护有关功能使用原则规定的说明;

附件2:河北南网微机型母线保护技术要求;

附件3:微机型母线保护有关功能使用的原则规定。

1.1.9 河北省电力公司冀电调[2005]12号文《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变压器、高压电抗器非电量保护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其附件

1.1.10 河北省电力公司冀电调[2003]13号文《关于印发河北继电保护技术要点、微机型变压器保护和微机型母线保护技术原则的通知》及其附件1~附件7;

1.1.11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1.1.12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

1.1.13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华北电网调【2006】30号《华北电网继电保护基建工程规范》;

1.1.14 河北省电力公司冀电调【2006】68号《河北南网继电保护技术规范》。

1.2 本原则适用于保定供电公司管辖、保定吉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任务涉及范围内的10kV~220kV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

1.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符合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当确定其配置和构成方案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3.1 电力设备和电力网的结构特点和运行特点;

1.3.2 故障出现的几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1.3.3 电力系统的近期发展规划;

1.3.4 相关专业的技术发展状况;

1.3.5 经济上的合理性;

1.3.6 国内和国外的经验。

1.4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电网结构、厂站主接线和运行方式时,必须与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方式要满足电网结构和厂站主接线的要求,并考虑运行方式的灵活性。

不得采用导致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能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电网结构形式、主接线形式、变压器接线方式和运行方式。

1.5 应根据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系统接线图及要求,进行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系统设计。在系统设计中,除新建部分外,还应包括对原有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符合要求部分的改造方案。

为便于运行管理和有利于性能配合,同一电网内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型式,不宜品种过多。

1.6 对各电力设备的原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凡不能满足本原则要求的,应逐步进行改造。

1.7 应优先选用具有成熟运行经验的数字式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

1.8 采用变电站自动化方式的厂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保持相对独立性。1.9 本原则为保定吉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电气二次室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组织和运行管理等有关部门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1.10 本原则解释权(暂定)在保定吉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电气二次室。

2 变压器保护

2.1 一般规定

2.1.1 对6.3MVA以下并列运行的变压器,以及10MVA以下单独运行的变压器,当后备保护时限大于0.5秒时,应装设电流速断保护。

2.1.2 对6.3MVA及以上并列运行的变压器,以及10MVA及以上单独运行的变压器,以及2MVA及以上用电流速断保护灵敏性不符合要求的变压器,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2.1.3 非电量保护配置

2.1.

3.1 油浸式变压器

a. 0.8MVA及以上油浸式变压器和0.4MVA及以上车间油浸式变压器,均应装设瓦斯保护;当壳内故障产生轻微瓦斯或油面下降时,应瞬时动作于信号;当壳内故障产生大量瓦斯时,应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b. 同时动作于跳闸和报警的保护:本体重瓦斯、调压重瓦斯。

c. 动作于信号的保护:本体轻瓦斯、调压轻瓦斯、压力释放、顶层油温过高、绕组温度过高、油位异常、冷却器全停。

2.1.

3.2 气体变压器(本地区暂无)

a. 同时动作于跳闸和报警的保护:本体气体低压力跳闸、本体压力突变、调压压力突变、电缆箱气体低压力跳闸、冷却器全停。

b. 动作于信号的保护:本体气体低压力报警、调压气体低压力报警、调压气体高压力报警、电缆箱气体低压力报警、本体气体温度、本体绕组温度。

2.1.4 110kV变压器冷却器故障仅发信号。

2.2 主变压器

2.2.1 一般规定

2.2.1.1 为提高继电保护的可靠性,避免变压器保护检修停运时变压器退出引起的用户停电和供电单位的经济损失,变压器保护应采用双重化配置(非电量保护除外),两套保护宜为不同原理和不同厂家的产品,每套保护应包括纵差主保护和完整的后备保护,宜选用主、后备保护一体式的装置。

2.2.1.2 已投入运行但尚未实现双重化配置的110kV变压器保护,应结合保护改造工程逐步实现双重化配置。同时,必须要求两套保护间不能有电气联系,至少应采取措施保证一套保护解除后不影响另一套保护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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