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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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生产设施、设备、工装模具的管理要求,建立工装管理体系,保证生产设施、设备的可靠、稳定和安全的运转,以保证满足过程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本厂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工艺装备的管理和控制。
3.相关文件
3.1《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程序》
3.2《记录控制程序》
3.3《生产和服务运作控制程序》
3.4《文件控制程序》
4.职责
4.1技术部负责生产设施、设备、工装模具的规划和添置。
4.2制造部设备负责生产设施设备工装模具的维护和检修及日常的管理及自制设备工装模具的制造。
4.3营销部负责生产设备的采购及工装模具及检具的外协加工。
4.4办公室负责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4.5各使用部门负责设施设备的使用和日常保养。
5.工作程序
5.1 场地、设施和设备的策划
5.1.1 应用多方论证的方法,对新的产品,首先由技术部提出生产场地、设施、设备的增添规划,供论证小组进行论证。论证时考虑到优化厂区的布局,适当的自动化,符合人的因素第一和人机工程原理能符合操作者与生产线的平衡,达到储存和库存水平周期量的要求水平,且能提高人的生产效率。
5.1.2 将以上要求结合到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的过程中去。尽量减少材料的转移和搬运。有效利用场地空间的增值,便于材料的同步流动。来策划设施设备和场地规划。
5.1.3 对已生产的老产品,由技术部、制造部、营销部共同在每年底对现生产的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地总结。针对生产过程那些重复性高,质量不稳定,需改进工艺或需提高自动化水平的状况,探讨那些可改进之处。从重复性、可行性和经济性三个方面提出改进方案。
5.1.4 由以上新产品和老产品二个方面汇总,决定当年的设施、设备、工装模具的采购和制造。
5.2 生产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和移交
5.2.1 技术部根据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小组的立项内容和老产品生产线的改进方案,进行设备选型,并编入工艺文件进行设备采购,填写“设备申购单”报厂长批准,交营销部采购。
5.2.2 营销部根据经批准的“设备申购单”进行采购工作。
5.2.3制造部设备到本厂后,由技术部负责组织制造部、技术部、动力等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并记录。设备备件和附件及设备的技术文件和资料验收时填写“设备验收单”(JR/QP6-2-02)。
5.2.4设备管理员根据“设备验收单”,对生产设备进行安装和通电试运转,进行工件试生产验收,设备精度等是否符合要求,所有这一切验收合格的情况都应填写在“设备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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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作为移交的依据。
5.2.5设备验收合格,即对设备作第一次全面检查,将情况记录在“设备检查表”上对设备贴上“完好证”,进行编号。使设备有完整的标识,设备管理员负责记入设备台帐,台帐记在“设备登记表”上。
5.2.6 对随机附件由设备员分门别类作好登记工作,备件应入库保管、附件、工具应交使用部门保管,要办理相互交接手续,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由设备员按《文件控制程序》办理存档保存。
5.2.7 如设备验收不合格,一般为(a)各种附件工具随机文件与装箱单不符。(b)安装的设备精度超差,调试中有异常故障。(c)其他各种缺陷。出现以上三种情况之一则设备员应向制造单位反馈情况,由采购员提出本厂的要求和愿望及处理意见(包括索赔或退货),并将不合格的情况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厂长汇报。
5.3 设备的管理
5.3.1 每年由设备员对设备会同财务部门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5.3.2 设备使用部门未经设备员同意不得自行移动和调运设备。设备移交或变更时设备员应将设备附件随同“设备附件保管卡”一起交使用部门由操作者负责使用和保养。操作者调离岗位时,应及时向设备管理员办理清点移交手续。
5.4 设备的使用
5.4.1 设备使用部门应对每台设备配备经培训的操作工实行定机定人持证上岗。
5.4.2 设备操作者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床操作。设备的日常运行应作出记录,记录在“设备动态记录上和每月记录在”设备动态记录汇总表上,以便统计出设备利用率及计划外停机时间。
5.5 设备的点检和定期检查,实施保养
5.5.1凡有点检要求的设备,技术部应在设备的“操作指导书”或“安全操作规程”中作出规定。种类设备应每天进行点检检查,做到注油润滑、设备清洁,环境干净。并做好记录,记入“设备点检卡”,进行日常保养。
5.5.3 设备进行检查时应检查情况和需要的简单处理情况填写在计划表的一栏上,
5.5.4 当检查时证实或使用部门发现设备有故障带病工作应由设备员或使用部门填写“设备维修报告记录单”。
5.6 关键设备的预防性维修和预见性维修
5.6.1 设备员应对关键、重点、高档尖、大型设备,制定“年度设备预防性维修计划”每台设备根据情况对易损件进行更换,设备进行调正。当这些关键设备从生产过程的有关数据及通过设备的保养检查中预测可能的失效模式及时安排预见性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完好运行。
5.6.2 “预防性维修计划表”与“年度设备检查计划表”在时间安排上可有机结合起来,使设备维护和保养得到更好的效果。
5.6.3 预防性维修及预见性的维修的情况都记录在“设备维修报告记录单”上。
5.7 设备的事故处理
5.7.1 一旦发生设备事故,操作者或现场人员应及时关闭设备电源或切断总电源、气源及规定阀门点、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并保持现状,缩小事故范围。
5.7.2 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及时报告设备员、制造部主管或厂长。
5.7.3 动力部主管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填写“设备事故调查报告单”。
5.7.4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必要时应向上级机构报告,事故应由厂长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5.8 设备的封存、启封和报废-----参照《测量和监视装置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实施,表格也通用。
5.9 工装/模具/检具的设计、制造、验收、入库
5.9.1 技术部开发新品时,负责工装/模具/检具的设计(CAD)。并提供图纸,按《文件控制程序》分发至车间或营销部(当需要外协工时)。营销部外协加工的模具,应建立跟踪和检查系统,对其设计和制作进行控制,确保质量要求。
5.9.2 制造部下达工装/模具/检具制造计划至车间制造。
5.9.3 当工装/模具/检具制造中由外协件时,有营销部负责外协加工。
5.9.4 车间对工装/模具/检具制造自行调试合格后,填写“工装/模具/检具完工单”(JR/QP6-2-11),向品保部提出验收要求。
5.9.5 技术部会同使用部门对工装/模具/检具验收,鉴定合格与否。技术部在“工装/模具/检具完工单”上做出检验结论,同时签合格证,才能入库(模具附上合格零件)。
5.9.6 制造部对入库模具要建立“工装/模具/检具履历表”。对工装、模具作出标识。
5.10 工装/模具/检具的管理和更改
5.10.1 工装/模具/检具入库后上架,上油防锈并标识工装/模具/检具的编号。
5.10.2 建立《工装/模具/检具台帐》。
5.10.3 工装/模具/检具管理按《工装管理制度》执行。
5.10.4 对重要和易损模具应及时考虑制造备模,确保生产和交付不受影响。
5.11 工装/模具/检具的修理及关键模具的预防性维修。
5.11.1每年应对关键模具编制预防性维修计划,并实施之。当生产车间发现工装/模具/检具故障时,或技术部提出需对模具进行更改时,填写“工装/模具/检具报修单”,报制造部。
5.11.2 制造部安排车间修理或更改,必要时技术部提供维修或更改方案。
5.11.3 修复后在“报修单”上填写“修理项目、修理时间、维修人”,并向技术部提出验证。要求进行修复后的验证。
5.11.4技术部对修复或更改的工装/模具/检具进行验证,在“报修单”上做出验收合格结论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工装模具更改后,应对相应的文件同时进行修改。
5.11.5 在工装/模具/检具维修期间,如会影响向顾客交付,制造部应采取备用模具或其他应急计划,以保证产品按期向顾客交付。
5.12 工装/模具/检具的定期检定
5.12.1技术部对工装/模具/检具每半年作一次周期检定,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工装/模具/检具可继续使用。
5.12.2如工装/模具/检具周期检定不合格,通知检验员对被该批工装/模具/检具加工验证的产品要重新评价,工装/模具/检具按5.11.1—5.11.4修理及验证。
5.13 工装/模具/检具报废
5.13.1 当工装/模具/检具无法修复时,制造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批准,在“工装/模具/检具履历表”上记录,并在“工装/模具/检具台帐”上注销“报废”字样。
5.14 顾客提供的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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