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速鉴定中“典型公式”的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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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速鉴定中“典型公式”的应用研究

发表时间:2019-06-21T12:02:02.440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19年第03期作者:倪协鹏余立希[导读] 依托实际的车速鉴定工作,对通过典型公式计算车速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了该方法的局限性,进一步规范车速鉴定。

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温州宏顺司法鉴定所浙江省温州市325000摘要:车速鉴定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司法鉴定项目,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车速鉴定方法较多,其中根据典型事故形态,利用运动学和动力学的相关理论、方法,是常用方法之一,但直接套用公式计算,有时往往出现差错,本文依托实际的车速鉴

定工作,对通过典型公式计算车速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了该方法的局限性,进一步规范车速鉴定。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速度鉴定;典型的公式;事故再现 0 前言

车速鉴定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主要内容,它不仅是分析事故过程,确定事故发生原因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证据。车速鉴定要求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提取固定现场信息、数据及相关参数,使用适宜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依据动力学、运动学理论、经验公式、模拟试验、仿真再现软件、基于视频图像以及车载记录设备信息等方法进行车速鉴定。其中依据动力学、运动学理论形成的“典型公式”要求鉴定人员应具备汽车理论、车辆动力学、交通事故分析等专业的基础知识,同时,又要具有较强的事故现场勘查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B/T33195-2016)充分研究了国内外最新的速度鉴定技术和结果,丰富了速度鉴定方法,规范了鉴定过程。在GB/T33195-2016附录A中,“使用典型事故形态的道路交通事故瞬间速度计算公式”(以下简称“典型公式”)容易限制速度计算过程的思路,忽略了基于事故过程分析的鉴定方法。因此,从速度计算基本方法入手,对“典型公式”的推导过程,分析“典型公式”容易忽视的问题,保证速度鉴定更加科学、符合实际。

1车速鉴定方法以及思路

车速鉴定是以事故现场、车辆运动过程为依据,以动力学、运动学原理为理论基础,结合车辆、道路工程和汽车检测以及模拟试验等,还原事故过程,计算事故发生时车速为目的的技术鉴定。车辆在发生事故的过程中会有各种运动,比如制动、侧滑、倾翻、路外坠车,其碰撞形式有: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人(或物)之间的碰撞,都属于机械运动的范围,所以都遵循力学原理。

事故车辆的车速鉴定必须要对事故过程进行再现分析,交通事故发生过程可分为碰撞前、碰撞中、碰撞后3个阶段。

在碰撞前,驾驶员发现危险时,将决定需要采取何种措施来避免事故的发生。识别-决策-执行三个部分组成碰撞前阶段。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可能是驾驶员发现过晚或者是采取的措施是错误的,导致事故的发生。

碰撞中是车与人(或物)、两辆车或多车发生碰撞的过程,这个过程非常短暂,快速接触中发生了力的作用,导致车辆方向和速度的改变。

碰撞后是指碰撞发生后,驾驶员有无使汽车停止运行,有无受伤的情况发生。

通过“典型公式”计算车速,必须要分析清楚这三个阶段,再选取相应的参数,运用理论知识计算出事故车辆事故发生时行驶速度。

2 获取事故现场信息

通过对现场图、现场照片和监控视频等材料的分析,查阅现场记录,查看事故现场等,获得事故现场、车辆损坏情况以及车辆的主要参数。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进一步确认事故现场的相关信息。

2.1汽车与行人的第一个碰撞点

在汽车与行人接触的时刻,汽车的位置称为第一个接触点。通常可以通过行人所穿鞋在路面留下的擦划痕、鞋本身的位置、车辆轮胎的拖印或车辆的散落物来确定第一个接触点的位置。如果事故过程被监控系统记录下来,则可以通过对比事故发生时的监控视频来确定车辆的碰撞位置。

2.2 其他信息

确定行人的碰撞位置后,还需要确定碰撞和停车时汽车的位置和方向,行人被撞倒后的着地位置和最终停止位置。人体着地的位置可以通过血液来确定。

3 “典型公式”的形成

“典型公式”是在GB/T33195-2016的指导下,基于事故过程分析,运用动力学理论和运动学理论推导而成。在实际车速鉴定工作中,只要满足“典型公式”的适用条件,即可直接代入公式。

4 “典型公式”有其局限性

在速度计算中,应注重以还原事故过程,运用动力学和运动学理论基本公式为主,谨慎直接使用“典型公式”。因为在实际情况中,应用“典型公式”,必须完全满足“典型事故形态”中的所有条件,如果事故车辆变化的每一个过程细节出现偏差,计算结果将偏离实际值。例:甲车在水平方向行驶,追尾停在道路上的乙车。碰撞后甲车滑动距离是

由式(9)到式(12)的计算推导过程按照事故碰撞过程分析,运用动力学和运动学理论基本公式进行计算。式(12)这一结果与“典型公式”中汽车与汽车直角侧面碰撞的公式相似。它与“轿车与轿车追尾碰撞”公式不同。由于追尾碰撞停止的车辆,属于追尾碰撞中特殊形式,因此,计算过程相对简单,不同于“轿车与轿车追尾碰撞”计算公式。

5 结论

每一起交通事故都有各自的特点,满足“典型公式”中所有条件的实际案例并不多,不能求简求快,直接硬搬“典型公式”计算车速。速度计算应以国家标准为指导,以还原事故全过程为重点,运用动力学和运动学理论基本公式,结合实际选择参数,从后向前倒推计算各阶段车速,层层剥茧,计算出最符合实际的车速。但由于交通事故过程各种各样,有时较复杂,特殊情况较多,所以鉴定人员必须不断获取新的知识,运用新技术手段如基于视频图像以及车载记录设备信息等方法进行车速鉴定,相对客观,科学的解决交通事故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GB/T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S].

[2]王向阳.交通事故的车速鉴定与参数研究[J].科技风,2017(05):254-255

[3]黎晓龙,周亮.基于交通事故证据的多方式再现车辆行驶速度的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6(18):93-94.

[4]李震.人—车碰撞事故中的车速计算方法研究[D].西华大学,2016.

[5]刘雨.汽车—两轮车碰撞事故车速鉴定方法研究[D].长沙理工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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