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商务局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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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市商务局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
作总结
市商务局18 年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六处非组〔2016〕3 号)精神,我局依照通知要求,对全市典当、融资租赁、电子商务行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整治(我市暂无商品现货市场),现将排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检查方式
9月13日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开展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六商务〔2016〕146 号),按照属地管理、市县联动原则,采取县区自查、市局抽查;约谈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查看信息管理系统;公布12312 商务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
1、9月中旬,各典当、融资租赁、电子商务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
2、9 月下旬,县区商务局,负责对属地典当、电子商务企业的风险整治开展自查,并于9 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
3、10月9日至26日,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电子商务科、商务执法大队成立督查组,对中心城区的典当企业、融资租赁企业和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督查,对县区商务局商务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填写《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检查登记表》并签字盖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二、检查对象
1、17 家典当企业(含1 家分支机构);
2、 1 家融资租赁公司;
3、抽查电子商务企业12 家。
三、排查结果
1、典当。对照检查标准,我市典当企业基本能遵照法律、法规开展典当业务,暂未发现非法集资、违规担保、违规经营、抽逃资金等情形,也未收到群众举报,但检
查过程中仍发现一些问题。
(1)华强典当、宝利典当因经营不善,未参加上年度年审,且超过 6 个月未正常开展经营。
(2)金泰典当因经营不善原拟主动注销,但因股东意见不一致,已在市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业务(均无典当字样),不再从事典当业务,企业公章也由市公安局缴销。
(3)汇元、迎鑫堂、中融典当经营地址发生变化,但未及时办理住所变更手续。(4)钱通典当发现负责人名片含有“理财”字样,兴盛典当门店玻璃广告含有“融资”字样,均已现场责令改正。
2、融资租赁。我市唯一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18年由合肥市变更为XX 市,企业主要业务仍在合肥市。在此次风险排查中我局发文通知企业认真自查并填写登记表,尚未发现非法集资现象。
3、电子商务。抽查电商企业基本能够规范经营,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现象。
四、整改方案
1、进一步加强典当监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于业务开展不正常的典当企业,在省商务厅业务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收回证书或吊销证书手续;对于经营地址不符的企业,督促企业限期办理法定住所变更手续;对存在不当宣传的企业,在现场整改完毕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再犯。此外有关处理意见向各县区商务局、典当行公开公示,强化警示作用。
2、切实做好融资租赁监管。针对皖新融资租赁公司仅注册地在我市,经营业务主要在合肥、难以监管的情况,我局近期将专门前往合肥市进行一次实地查看,约谈企业负责人,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3、加大电商企业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市内电商企业开展的网上众筹、入股分红、互联网借贷等商业活动,切实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五、问题和建议通过本次风险排查发现,在当前总体经济发展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作为服务中小企业的准金融机构,我市大部分典当企业经营业绩萎缩严重,经营风险加大,多数企业都处于维持状态。尽管省政府出台了《加快融资租赁和典当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
的实施意见》,但部分企业依然反映政策未能完全得到落实,如存在重复征收续当票印花税等问题,让本来经营困难的企业更加举步维艰。电子商务企业目前面临市场过度竞争问题,同种商品的不同卖家之间以价格战、低价倾销等手段占领市场,导致多数电商企业无利润或负利润。
因此,我市在进一步加强典当、融资租赁、电子商务行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的同时,希望市政府、市金融办继续关注基层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健全商务服务体系,推动商贸流通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助推全市经济“调转促”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