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检查方案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1月06日,纳税人识别号:2265,注册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1-11号,联系电话:**,核算方式:独立核算,国标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适用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实际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研究、试制、生产;化工原料的经销。资格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区国家税务局,在国税部门登记的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二)纳税申报情况

2010年实现销售额.77元,本期计提销项税额.23元,同期取得进项税额.48元,实际抵扣.48元,应纳已纳税额.75元。

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77元,营业成本.75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2元,期间费用:销售费用.00元,管理费用.03元,财务费用95021.03元,本期营业利润.44元,营业外收入4484.62元,营业外支出50100.00元,本期利润总额为.06元,纳税调整增加额7625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06元,应纳税所得额.06元,应纳已纳税额.52元。

2011年实现销售额.78元,本期计提销项税额.22元,同期取得

进项税额.26元,实际抵扣.26元,应纳已纳税额.96元。

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78元,营业成本.47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6元,期间费用:销售费用.40元,管理费用.33元,财务费用.52元,本期营业利润.50元,营业外支出200.00元,本期利润总额为.50元,纳税调整增加额77698.47元,纳税调整后所得.97元,应纳税所得额.97元,应纳已纳税额.74元。

2012年实现销售额.53元,本期计提销项税额.47元,同期取得进项税额.91元,实际抵扣.91元,应纳税额减征额407.00元,应纳已纳税额.56元。

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53元,营业成本.2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元,期间费用:销售费用.95元,管理费用.53元,财务费用.97元,本期营业利润.38元,营业外收入407.00元,营业外支出.91元,本期利润总额为-36604.53元,纳税调整增加额.06元,纳税调整减少额407.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53元,应纳税所得额.53元,应纳已纳税额87586.38元,

2013年实现销售额.55元,本期计提销项税额.45元,同期取得进项税额.38元,实际抵扣.07元,应纳税额减征额407.00元,应纳已纳税额.07元。

二、生产工艺流程

镍催化剂的生产流程:

(1)以电镍、氢氧化钾、碳铵为原料,按一定料比进行负载反应生成料液。

(2)将料液脱水干燥得到干品。

(3)将干品焙烧、通氢得到具有化学活性的产品。

电镍+氢氧化钾+碳铵→镍催化剂

三、以前年度检查问题及处理

按照**《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的要求,检查人员于2009年06月19日起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05年01月01日至2009年05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如下问题:

(一)、2004年-2008年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明细如下:

1. 2004年9月9#凭证反映,购进传真机1台,单价:8376.07元,税额1423.93元。

2. 2004年12月9#凭证反映,购进蒸汽机1台,单价:12688.89元,税额2157.11元。购进离心机2台,金额:36752.14元,税额6247.86元。

以上业务按照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之规定,应转出进项税额9828.9元。

(二)该企业2004年-2008年购进各种钢材用于非应税项目应做进项税额转出明细如下:

1.该企业2005年6月领料单反映:用于在建工程领用花纹板4.545吨,金额16509.62元,税额2806.64元。

2.该企业2005年6月领料单反映:用于在建工程领用不锈钢焊条40公斤,金额1538.46元,税额261.54元。

3.该企业2005年6月领料单反映:用于在建工程领用法兰14片,

金额3529.82元,税额600.07元。

4.该企业2005年9月51#凭证反映:购进彩钢板371.958平方米,金额19710.61元,税额3350.80元,焊管及各种钢材金额6453.63元,税额1097.12元。

以上4笔业务合计金额47742.18元,应转出进项税额8116.17元。

(三)、该企业2004年-2008年多列支成本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明细如下:

1.该企业2004年2月2#和3月36#凭证反映,列入管理费用的开办费金额20005.6元,不应一次性列入管理费用,应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间内列支,当年应列支2667.41元,应调增17338.19元。

2.该企业2005年7月17#凭证反映,应由个人支付的消费性支出列入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金额:876元.2005年工会经费年末余额21648.19元,应调增22524.19元。

3.该企业2005年7月16凭证反映,取得1张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不得列支,金额:1638元。

以上业务应调增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17338.19元,调增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24162.19元。

三、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流程涉税事项及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方面

1、该企业镍催化剂包装材料主要从私营公司、个体经营者等处购入,审核在外购业务中是否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抵扣凭证,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认证、抵扣。正确会计处理如下:

借: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或铁桶、纸筒、塑料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法律依据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

2、该企业使用的主要原料电镍、氢氧化钾、碳铵分别从甘肃金宇物资有限公司、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西安化学试剂厂销售分部购入,辅助材料氮气、氢气、蒸汽、电力、水分别从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购入,审核在外购业务中是否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抵扣凭证,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认证、抵扣。正确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电镍(氢氧化钾、碳铵、氮气、氢气、蒸汽、电力、水)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法律依据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

3、了解购进主要材料及辅助材料的运输方式及结算方式,是否按规定取得公路运输发票,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认证、抵扣;随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