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发展创意产业之启示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外发展创意产业之启示录
当代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源于创意产业这一创新理念的发现。
然而,鉴于自身优势和国家总体发展战略提出不同,不同的国家在总体上通用的文化产业总称之后,又衍生出版权产业、创意产业、内容产业等主要概念,它与“文化经济”“文化贸易”成为交叉关联的概念,同时与体验产业、休闲产业、注意力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
比如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主要推出创意产业概念,美国主要以版权产业作为总体理念,日本等国则十分重视“内容产业”的提法。
在追溯文化创意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发展过程中的历程时,我们有必要来看一看这些文化创意产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国家是如何做的。
英国:创意产业从这里起步
当工业革命在英国兴起,这个大西洋上最大的岛国便在世界近代发展史上占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进入新世纪,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依旧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
英国的创意产业在国际上具有标杆作用,它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创意理念的国家,也是第一个利用公共政策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国家。
1994年,澳大利亚公布了第一份文化政策报告,英国政府派团赴澳大利亚考查,在这个考察团中就有后来成为英国首相的布莱尔。
1997 年布莱尔当选英国首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并亲任主席。
布莱尔提出要“通过英国引以为豪的高度革命性、创造性和创意性来证明英国的实力”,提出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
英国振兴经济的聚焦点。
1997 年,布莱尔政府将原先的国家文化遗产部更名为文化、传媒和体育部(DCMS,使该部成为英国创意产业最重要的政府管理部门。
英国曾于1998年和2001 年两次发布创意产业纲领文件,在2005 年和2008 年又分别发布了“创意经济计划”和“创意英国”的战略举措。
1998 年英国政府出台了《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明确提出了“创意产业”( Creative Industries )的概念,并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
此后,2001 年,英国政府又发布了《英国创意产业专题报告》。
英国政府的创意产业政策,是目前国际上产业架构最完整的文化产业政策。
然而英国政府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推进举措主要志在扶持、鼓励与推动,并不希望干预市场。
政策呈现出以下几大发展特点:加强创意人才的培养;培养公民创意生活与创意环境;促进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变;以制度奖励政策推动文化投资;推进经济与文化融合形成产业链等。
澳大利亚:文化创意产业的先行者
澳大利亚政府于1994 年就发布了第一个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力推创意产业概念,希望将澳大利亚构建为一个创意国度 ( Creative Nation ),使之通过创业产业和文化机构来表现澳洲特色。
澳大利亚将创意产业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加以实施,成立了布里斯班大学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作为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直接支持的国家级创意产业振兴机构。
近年来,澳大利亚的创意产业总产值约占GDP勺3.5%〜
4.5%,有时可达到6%其昆士兰科技大学创意产业园区的模式,成为国际
上发展创意产业的典范。
澳大利亚政府从1990 年代后期明确提出将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结合起来勺概念。
2001 年,澳大利亚“版权委员会”联合“版权研究中心”委托咨询公司发表报告《澳大利亚版权产业勺经济贡献》。
报告指出,按照“澳大利亚与新西兰标准产业分类”
(简称ANZSIC体系,“版权产业”分为3类,即核心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版权分销产业,明确了版权产业勺建立体系。
澳大利亚文化部长委员会在2008 年勺《打造创意创新经济》报告中则确定了“创意产业”勺范畴。
随着创意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勺地位不断上升,澳大利亚于2011 年8 月出台了《澳大利亚创意产业21 世纪发展战略》。
为保证创新勺可持续发展,早在2009〜2010 财政年度,澳大利亚政府就宣布通过“澳大利亚商业化”计划对包括创意产业在内勺各行业创新提供资助,用于提高澳大利亚勺创新能力、生产力、竞争力,扶助新兴产业勺发展。
同时,澳大利亚政府还推出了“研发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勺研发投入,尤其是以中小企业居多勺创意产业,给予更大力度勺税收优惠。
同时,通过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创意人才,被澳大利亚政府称为21 世纪澳大利亚发展生产力勺“奠基石”。
政府针对中学、高等教育、专业培训都推出了不同的扶持措施,并且鼓励本国原创产品的创作。
美国:版权是文化创意的核心美国的文化产业一直遵循着“利润最大化”信条,严格按市场规律办事,通过产品开发、建立全球销售网络、宣传促销和捆绑销售等多种手段和方法,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在美
国,文化创意产业称为“版权产业”。
作为全球版权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版权产业已经成为当今美国最大、最富有活力并带来巨大经济收益的产业。
由于美国历史短暂,文化历史资源有限,于是美国经常将其他国家的文化经典行美国化的包装和制作,在知识产权零成本的情况下获利。
比如电影《卧虎藏龙》完全是中国的故事,但却是好莱坞制作,《花木兰》和《功夫熊猫》都是取自于中国题材。
虽然文化素材和资源是中国的,但是表达方式是全球共享的,制作方是美国的公司,版权归属美国公司,主要获利方也是美国公司。
从1996 年开始,美国的版权产品首次超过汽车、农业与航天业等其他传统产业,成为美国最大宗的出口产品,其中核心版权产业的出口额已达601.8 亿美元,在出口、增值和就业等方面的持续增长,巩固了版权产业作为美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地位。
美国政府在文化政策制订方面显得与众不同,未设立文化部,但却对文化产业给予强大的法律和有效扶持。
美国政府在政策上采取了“杠杆方式”,以“资金匹配”要求和鼓励各州、各地方以及企业拿出更多资金来赞助和支持文化艺术事业,因此,各州、各地方都必须拨出相应的地方财政来与联邦政府的资金配套。
这种支持并非是来自政府自上而下实现的,而是自下而上来完成的,政府只是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和严格的法律保护。
据统计,美国联邦政府对艺术的年投入约11 亿美元,而州、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赞助高达50 亿美元以上。
美国政府鼓励外来投资:在自由和安全的环境下,美国文化产业采取的是多方投资和多种经营的方式,鼓励非文化部门和外来资本的投
入,这凸显在美国文化产业的跨国经营形态上。
德国:创意提升国家形象
在整个欧洲,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已经逐渐被认识到是一个独立的经济部门,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作用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同。
2007年2 月,德国签署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多样性公约》。
在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之初,德国联邦政府就将文化和创意产业设置为在柏林举行的欧洲文化部长非正式会谈的一项议题。
虽然文化创意产业在德国的起步稍晚,但是凭借底蕴深厚的文化与强大的工业基础,德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大有赶超之势。
事实上,早在1992年,北莱茵- 威斯特法伦州就发表了德国第
一份《文化产业报告》,而直到2005 年,文化创意产业才被列入德国联邦政府的议事日程。
近年来,德国联邦政府不断提高文化事业预算,并且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比如修订《专利法》《外观设计法》等。
在2007 年秋季,德国发起了“文化与创意经济行动”,旨在通过
举办研讨会和相关行业听证会等活动搭建文化
创意经济从业人员与政界交流的平台。
同时通过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纳入国家创新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和传统产业的升级、创新和结构调整,曾经欧洲的重工业基地鲁尔工业区的转型成为了最成功的例子。
2010 年,德国埃森市与鲁尔区被选为欧洲文化之都,53 个鲁尔区城市和乡镇联手将这个工业区打造成文化和旅游的统一体。
德国希望在新世纪通过发展文化创意经济改善国际形象,提升国家软实力。
2006 年,以举办世界杯为契机,联邦政府与企业界合作共同推出提升德国形象的“德国——创意之国”工程,开通了“德国——创意之国”网站,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推介德国新形象。
其中最著名
的活动是在全德国开展“创意之国的365 个地点”竞赛,评选出365 个文化创意之地。
2010 年,德国国家XX局将德国作为“青春与创意之国”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推广,其中以建筑、艺术、设计和时尚四大领域为重点。
一个蓬勃向上,并且充满创新精神和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德国已经展现在世人面前。
日本:以动漫带动文化输出
自上个世纪90 年代以来,日本经济长期低速徘徊,促使日本政府把文化和经济结合起来。
1995 年,日本确立了在21 世纪的文化立国方略;2001 年开始全力打造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明确提出10年内把日本建成世界第一知识产权国;2003 年又制定了观光立国战略,计划到2010 年让到日本旅游的外国游客达到
1000 万人。
为了把文化立国战略落到实处,日本政府还通过设立战略会议、恳谈会、幕僚会议、审议会等形式,研究商讨具体对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同时政府还制定了各项法律法规,包括《著作权法》《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等,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的保障。
在日本,企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主体,不仅大型文化活动要靠企业的参与和赞助,更重要的是,日本拥有一支成熟的知名文化企业队伍。
凡是可以市场化的文化,都应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来发展,这是日本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经验。
除此之外,日本还实施了在高校内大量创设与创意事业有关的科系,奖励公营机关使用文化创意事业的成品或是以资金赞助方式鼓励企业进行开发,协助地方产业商品营销海外,
以奖励方式带动地方企业积极参与文化创意产业活动等相关一系列措施。
目前,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日本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其增加值已占GDP勺18.3%。
日本素有“动漫王国”之称,其年营业额达到230万亿日元,国内与动漫有关的市场规模已超过2 万亿日元,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20%,其所拥有勺400 多家动画制作公司生产的产品成为日本文化出口的主要产品,占到了日本GDF的十几个百分点。
日本已成为世界上最大勺动漫制作和输出国,尤其是在亚洲国家和美国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如今,日本正从一个传统的产品制造大国,转向一个文化产业生产和输出大国。
2010年6月,日本政府出台了《新增长战略》,制定了在海外拓展相关创意产业业务的政策。
预计到2020 年,日本在亚洲的文化创意产业收益将实现1 万亿日元的目标。
韩国:设计兴国韩流袭来韩国提出了“资源有限,创意无限”的口号。
1994 年,韩国政府在文化观光部内设立文化产业局,自此拉开了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幕。
1997 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促使韩国政府开始改革,提出“设计韩国”战略。
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韩国政府设立了韩国文化观光部(MCS)T ,下设12个附属机构,其中“文化产业振兴院”就是为了协助将创意文化内容衍生成文化产品的一个辅助机制。
1998 年,当时的韩国总统金大中与英国首相布莱尔共同发表“21 世纪设计时代宣言”,从此设计产业成为了韩国发展文化创意产
业的重中之重。
1999 年,韩国政府制定《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另成立“文化产业基金”。
在此之后,韩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逐步向设计、电子游戏、音乐及电子网络等新产业倾斜。
韩国把通过新的资讯技术与文化创作相结合、进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技术称为“文化与内容技术”,这是韩国极力推动的六大创新技术领域之一。
2000年,根据《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韩国政府成立了“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就是制定国家文化产业政策方向、发展计划及文化产业振兴基金运营方案,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及其他相关工作。
其后,文化观光部又先后设立了“韩国工艺文化振兴院”和“文化产业支援中心”。
2001 年,文化观光部将“文化产业支援中心”扩建为“文化产业振兴院”,由其全面负责文化产业具体扶持工作。
同年10 月,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北京代表处在北京开设,担当了韩国文化内容进军中国大陆的桥头堡作用,“韩流”风暴席卷中国。
在“振兴”韩国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下,韩国文化产业迅猛发展。
有关数字显示,2012 年韩国电影的投资收益率为13%,有
31.4%的商业片都超越了盈亏平衡点。
2013 年韩国游戏业出口额约为29 亿美元(约合176 亿元),还在持续增长。
以设计兴国,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将韩国当代流行文化输出到全世界,韩国还将不断给世界带来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