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队组管制办法本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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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队组管理办法本1
宏大公司外委施工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煤业公司外委施工单位准入机制,强化技术施工组织,提高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实现合理用工、依法治企。
根据《宏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宏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生管理办法(试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外委施工队组技术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及《宏大公司基建工程款项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招标管理
第一条各煤业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明确招标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第二条各煤业公司召集董事会制定招标工程项目计划,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宏大公司,宏大公司按照项目类别由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对项目的设计、工期、造价等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经宏大公司董事会批准立项。
第三条立项后,根据项目类别由宏大公司董事长授权委托各口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全权负责项目有关事宜。
(一)设计、图纸、规程由宏大公司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审核,签字后生效。
(二)外委施工单位资质由宏大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组织业务部门审核,签字后生效。
(三)各煤业公司召开董事会,对工程造价和工期核定后报宏大公司,宏大公司根据工程类别,分别由宏大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签字后生效。
(四)招标文件由宏大公司项目分管领导组织招标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审核,签字后报招标公司进行招标。
第三条外委施工单位中标后,由各煤业公司召集董事会进行商务谈判,出具董事会决议上报宏大公司。
然后由宏大公司经营管理部牵头,组织煤业公司及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煤业公司商谈结果进行会审,出具商务谈判会议纪要,由宏大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签发中标通知书后,煤业公司即可和外委施工单位按照相关程序签订施工合同。
第四条煤业公司和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凭缴纳的不低于100万元安全保证金收据,报宏大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
备案后持中标通知书准入。
第五条中标后,日常安全、质量标准化、资质、劳动用工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各煤业公司,监管主体为宏大公司。
第二章准入管理
第一条外委施工单位总公司成立项目部,以正式文件任命项目经理、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机电负责人、通风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
第二条项目部设置机构及负责人:成立综合部(职能包括日常资料管理、合同管理、用工管理、培训、后勤管理等)、技
术部、通风安全部、地测防治水部,并配备相应负责人。
第三条项目部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按要求配备各类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一般操作工,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所有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做到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劳动合同签订(施工单位法人主体和员工签订)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登记率、年检率均达100%。
第六条外委施工单位自身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管理档案。
第七条外委施工单位的总公司资质及中标项目必须在山西省煤炭厅基建局进行备案,劳动用工必须在山西省煤炭厅劳动用工管理处进行备案。
第三章施工管理
第一条项目中标合同书、施工合同中的施工单位与实际在场的施工单位必须一致,严禁挂靠资质,转包和分包工程。
第二条项目部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经外委施工单位总公司和煤业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初审,报宏大公司总工程师会审批准后,由宏大公司经营管理部牵头组织下发开工通知书后方可开工。
第三条各煤业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要把外委施工单位的工程
质量、地测防治水、顶板和技术工作纳入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管
理,外委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或《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第四条各煤业公司安全部要把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培训工作纳入矿自有队组进行管理,外委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煤业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宏大公司通风安全部要把外委施工单位纳入煤业公司进行月度考核。
第五条各煤业公司机电部门要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机电管理,杜绝失爆,做到完好,坚持三专两闭锁,确保机电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第六条各煤业公司调度室要严格按双带班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要把外委施工单位的干部带班纳入本矿干部跟班管理范畴内,每天向宏大公司调度室进行汇报,宏大公司调度室按照双带班制度严格进行考核。
第七条各煤业公司材料部门要加强外委施工单位材料管理,把好材料入口把,坚决不允许使用以次充好和井下材料没有煤安标志的材料。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或签证工程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四章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各煤业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监部门要把好外委施工单位各类人员资格准入关(包括专业学历和执业资格)。
第二条各煤业公司人力资源部要责成专人对外委施工人员
资料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日常管理台帐。
完善外委队组人员个人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三条严格按照核定的定员人数组织生产,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人员。
确需变更人员的,填写人员变更单,报煤业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煤业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建立人员变动信息月报表。
第四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首先保证员工工资,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炭厅《关于建立全省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工资支付登记卡制度的通知》(晋煤劳发【2013】974号)。
各煤业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外委施工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工作:首先,外委施工人员每月开资表至少一式两份,一份外委施工单位办事人员留存,一份给煤业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其次,每月按外委施工单位备案的开资表人数、花名和工资支付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工资支付卡上面签字。
第三,外委施工人员开资时间必须和本单位人员开资时间同步。
第四,煤业公司财务部门在结算进度工程款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就上次结算工程进度款后的人员开资情况加注意见后,财务部门才能结算本次进度工程款。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要全部纳入各煤业公司自有队组进行管理,各煤业公司要对外委施工单位培训人员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外委施工单位要服从煤业公司培训管理部门的管理。
各煤业公司和外委施工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时,明确外委施工单位人员培训费用的承担主体为各煤业公司。
外委队组机电管理办法1
王庄煤矿外委队组机电管理及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为全面提升我矿外委队组机电管理水平,加强现场的机电设备管理,根据目前外委队组机电管理状况,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基础管理方面:
1、要求各外委队组必须明确机电负责人和技术主管,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机电中心标准化组备案,如人员出现变更,须及时通知。
2、外委队组机电负责人及技术主管必须发挥其职能作用,巡查并督促队组及时处理各类隐患。
3、外委队组机电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二、机电安全规定:
1、根据《“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机电专业)的要求,必须做到:
1)、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设计、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
2)、井下局扇不能发生无计划停电或停风。
3)、瓦斯超限断电值不能大于规定值,瓦斯断电闭锁装置必须完善、可靠。
4)、机电设备及配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必须有防爆合格证。
5)、井下地点必须杜绝电气失爆,电气保护、闭锁装置必须齐全、完善、可靠,杜绝甩保护现象。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机电专业)规定。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电气管理规定部分)进行施工作业。
4、井下接电作业前,必须先到机电中心电气科开具用电申请票,现场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完善后,由标准化组、电气组专职管理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作业。
5、井下动火或电焊作业前,必须制定专项技术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未经过审核前,严禁施工作业。
6、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工艺。
7、现场检查出现重大机电隐患,要及时整改,并积极配合机电中心的隐患复查。
二、考核办法:
依据《王庄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奖惩规定》执行。
1、外委队组作业现场出现的重大机电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未整改的隐患,由机电中心、安监处等相关部门提供现场检查问题表交其主管部门,外委队组的主管部门必须勒令其立即停止作业,督促其及时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后由机电中心、安监处等相关部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生产作业。
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对其进行相应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机电中心一份。
2、外委队组作业时,若将电缆或电气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影响生产的,由机电中心、安监处、主管部门追查事故并出具事故报告,外委队组的主管部门必须督促其积极处理事故,不得推委扯皮。
事故处理完后按照王庄煤矿《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执行相应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机电中心一份。
3、外委队组出现的一般性机电隐患,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机电中心进行复查,直至隐患彻底处理。
生产中心(公章)安监处(公章)
后备区开发办(公章)机电中心(公章)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