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保护及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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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保护及施工方案
一、管线保护方案
1、现有管线概况
(1)A大道
①供水:A大道与B路立交段现状供水管道主管道为D600管道,埋设深度为1.3m左右,均在设计道路的辅道、非机动车道上,无需迁移,需要采取保护措施。K2+340(A大道与B路交口西北角)处,供水有一道南北向过路管道,管径为D300,埋设深度1.5m左右,在下穿桥施工范围内,需要迁移。
②燃气:A大道与B路立交段现状燃气管道为D300钢管,埋设深度为1.2m 左右,在B路西侧人行道及辅道位置南北走向,至K-1+900(A大道与B 路交口北)处,燃气东西过路到B路东侧,过路管道管径为D300,埋设深度1.2m左右,长约42m,过路至东侧后改南北走向,向A大道72m后改东西走向,沿A大道向东,距A大道中心线约25m。燃气管道无需迁移,需要采取保护措施。
③弱电:该段弱电包括电信、移动、长线、有线电视等,弱电管线位置均在设计道路的辅道、非机动车道上,埋深约在1m左右,无需迁移,需要采取保护措施。
④供电:BGK2+525南侧一个供电杆,有一股电缆入地,具体走向尚不明确,初步估计下穿A大道至D路与A大道路口东北侧供电杆。具体走向、埋深、规格待供电单位现场确定。
(2)B路
①供水:此段供水无管道。
②燃气:B路南段全线道路西侧距中线约30.5m处有D200的燃气PE管管道,埋设深度为原地面以下1.2m,在设计道路的人行道边,无需迁移,人行道施工时需要采取保护措施。
③弱电:B路南段道路西侧有移动、联通架空电缆,在供电杆上。需要迁移保护。电信单位无管线。
2、现有管线保护方案
(1)动工前,项目部将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会,将各种杆管线的详细情况对施工班组人员、机械作业人员做详细说明,并针对杆管线的详细情况交底,施工工人、机械作业人员应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安排,有责任向有关人员详细了解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的情况。
(2)项目部成立探沟开挖及管线保护施工队,配备挖机及铁锹等挖掘设备,负责施工前在施工范围内开挖探沟,以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管线情况。
(3)施工开挖前必须做好原有管线的探测和迁移工作,进行所施工部位的管线调查,查清有无地下管线以及具体埋深。方法为先用挖机挖探沟,选用挖机挖除上面的土体,挖到离管线深度接近30cm时候采用人工开挖,以免损伤管线。沿着地下管线走向,每100m开挖一个探沟,个别位置及埋深起伏较大的位置,50m开挖一个探沟,宽度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开挖探沟时如有异常需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处理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以确保不损坏管线。
(4)在已探明各种管线结构的上下左右分别50cm范围内禁止采用机械作业。
(5)严格将经监理单位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线保护方案落实到现场,并设置必要的管线安全标志牌,在管线外露处设置警告标志牌,必要时设置护栏防护。
(6)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管线资料不符或出现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7)燃气管等其他管线设施,设置警告牌,严禁大型机械通过,当管线横跨线路时,因施工而外露的部分,采用人工挖开,提前采用砖砌支墩托护,防止管接头破裂或管体移位,必要时采取打钢板桩等加固措施;当管线与线路平行时,考虑到基础施工期间的影响,在管线与基础之间挖一条防振沟,以减少施工时土层挤压对管线的影响,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一些危险性、爆炸性管道,施工期间要与产权单位的专业抢修队配合进行加固施工,以防不测。
(8)在地上电力电缆等架空线路下,安全高度不足地段严禁自卸汽车卸料作业,严禁挖掘机、装载机以及各种起重设备作业。现场采取设立警告牌,派专职安全员值班等措施,以防触电和破坏地上设施。
(9)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等组成管线应急抢修组,一旦发生燃气管道、供水管道、电缆、光缆等挖断时,现场施工员在5分钟之内电话通知给项目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管线所属单位。组织所属管线单位人员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修恢复,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抢修组成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3、未知管线保护方案
施工过程中发现未知管线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通知监理、业主单位及各家管杆线单位到现场确认未知管线所属单位,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监理、业主单位汇报,确定保护或迁移。
二、新建管线施工方案
1、A大道方向
(1)供水:新建供水管道位于道路南侧距中线30m处,在设计的人行道
内,埋设深度为1.75m,在A大道与B路交口下穿桥处有两道供水过路,设计于T梁横隔板处预留2处DN400给水管穿越空间。西侧预留J-1(X3537214.648,Y34297.205),J-2(X3537207.670,Y34286.879);东侧预留J-3(X3537564.122,Y34265.281),J-4(X3537617.141,Y34292.957)。计划7月1日通知供水单位进场施工,管道埋设完毕后按照设计要求管线管顶以下30cm采用中粗砂回填,并夯实。回填至管顶以上30cm后采用级配碎石回填至路基顶,并采用振动夯夯实。
(2)燃气:新建燃气管道位于道路南侧距中线31.5m处,在设计的人行道内,埋设深度为1.75m,在起点位置有一道燃气过路,过路至北侧人行道后沿人行道铺设至A大道与B路交口接现状燃气管道。计划7月1日通知燃气单位进场施工,管道埋设完毕后按照设计要求管线管顶以下30cm采用中粗砂回填,并夯实。回填至管顶以上30cm后采用级配碎石回填至路基顶,并采用振动夯夯实。
(3)弱电:新建弱电管线位于道路北侧人行道上,埋设深度为2.47m,从起点处埋设至BGK2+530处与现状弱电相接。计划7月1日通知弱电单位进场施工,管线埋设完毕后按照设计要求管线管顶以下30cm采用中粗砂回填,并夯实。回填至管顶以上30cm后采用级配碎石回填至路基顶,并采用振动夯夯实。
2、B路方向
(1)供水:新建供水有三道管道,B路西侧位于辅道内,距中线28.5m,埋设深度约为2m,起于A大道新建供水管;B路北侧有两道供水管,一道市供水一道县供水,市供水东侧位于辅道内,距中线28.5m,起于K0+295, 埋设深度约为2m,过路接西侧新建供水;县供水在道路西侧辅道内,距中线30.5m,起于K0+770,终于E路口。计划6月25日通知供水单位进场施工,管道埋设完毕后按照设计要求管线管顶以下30cm采用中粗砂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