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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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控]涉河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管控]涉河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管理)涉河项目建设程序1、申请书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3、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六、许可期限1、法定时限:20天;2、承诺时限:14天。

七、受理地点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八、承办机构及责任人省防办:陈岗、严义九、服务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服务),、(投诉)。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一、事项名称水利工程开工审批二、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条)三、许可条件1、项目法人已组建;2、初步设计已批准;3、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建设投资年度计划;4、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施工合同已签订;5、施工图可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6、监理单位已选定;7、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外部条件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四、许可程序1、项目法人提交开工申请报告;2、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开工申请报告;3、审查开工有关文件、资料;4、批复开工报告。

五、提交材料1、项目开工申请报告;2、项目法人成立的批准文件及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情况表;3、初设批准文件;4、项目实施计划批复文件、投资方案协议书;5、施工、监理合同、设计图纸交付协议;6、有关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7、其它有关材料。

六、许可期限1、法定时限:20天2、承诺时限:14天七、受理地点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八、承办机构厅建设与管理处:刘开瑞、黎凤赓、熊冲玮、蔡红波厅农水处:谢彪九、服务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厅建设与管理处:、、(服务);、(投诉);厅农水处:(服务),(投诉)。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不收费。

在河道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或者开展影响河道工程保护的活动许可一、事项名称在河道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或者开展影响河道工程保护的活动许可二、设定依据《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26条。

三、许可条件1、建设及其它活动不影响河道堤防安全、防洪安全;2、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方案;3、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修订概要

《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修订概要

第!期2018年8月广东水利水电GUANGDONG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No.8Aug.2018《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修订概要叶海燕6,何书琴2(1.广州市河涌管理中心,广东广州510640;2.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510635)摘要:为适应新时期行政审批和监管的要求,广州市水务局组织对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进行修订。

该文从审批管理要求、批后监管要求和项目验收要求等本次修订增加的要点对规范进行了重点解读。

《技术规范》的修订,将使涉河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及监管更高效、便民、规范和标准。

关键词:河道管理范围;涉河建设项目;技术规范;修订中图分类号:TV867 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8 -0112(2018)08 -0087 -03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00/T135—2012 (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8月14日批准发布,于2012年9月1日正式实施[1]。

原《技术规范》发布实施至今已近6 a,为适应新时期行政审批及监管高效、便民、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广州市水务局组织对《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本文着重就《技术规范》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和修订要点等进行解读。

1修订背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的行业部门多,技术含量高,建设内容复杂;高效、规范、有序地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对保障河道防洪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的《技术规范》对规范和加强广州市涉河建设项目的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对行政审批及监管高效、便民、规范化、标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结合近年来广州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实践及新出台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州市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对《技术规范》进行修编是十分必要的。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保护水资源
河道管理有助于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生态平衡,保障居民用水安 全。
促进经济发展
河道管理有利于促进沿岸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 水平。
河道管理范围
1 2 3
河道水域
包括河道两岸的岸线、水域、滩地等。
河道两岸的防护区
根据河道的重要性和防护要求,划定一定宽度的 防护区,包括河岸两侧的坡地、林地、建设用地 等。
审查结果
审查合格的,受理部门应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 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内容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河道防洪要求
涉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应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河道防洪要求,不 得影响行洪安全和河道岸线稳定。
建设项目对河道岸线和河道生态环境的影响
涉河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其对河道岸线和河道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 必要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
评估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 响,提出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 和要求。
编制程序
申请与受理
建设项目单位向河道主管部门 提出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并
提交相关资料。
审查与评估
河道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 审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查 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相关规 定和标准。
公示与公告
对于符合要求的涉河建设项目 ,河道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和公 告,征求公众意见。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总结词:安全可靠
详细描述:该桥梁建设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 内容包括桥梁主体、桥墩和配套设施等。在涉河建设 方案中,充分考虑了河流的行洪需求和桥梁的安全性 能,采用了高强度材料和可靠的施工方法,确保了桥 梁的稳定性和耐久性。同时,为减少对河道行洪的影 响,项目还特别注重桥墩的设计和施工工艺,采取了 相应的防护措施。

浅谈涉河建设项目的管理

浅谈涉河建设项目的管理

浅谈涉河建设项目的管理张书宝【期刊名称】《治淮》【年(卷),期】2013(000)006【总页数】2页(P49-49,50)【作者】张书宝【作者单位】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233000【正文语种】中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河湖岸线开发利用速度加快,涉河建设项目日益增多,规模越来越大,对水工程的安全不可避免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对水工程实施保护,规范了涉河建设项目的管理。

但涉河建设项目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管理要求高,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且呈增多趋势,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河流河势稳定、河道防洪及水上运输等造成了严重的隐患。

茨淮新河是20世纪70年代兴建的一项重点治淮工程,多年来在促进皖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效益。

茨淮新河全长134.2km,流经皖北4市7个县区。

2005年,安徽省水利厅赋予了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履行茨淮新河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职责。

近年来,茨淮新河涉河建设项目日趋增多,项目类型更趋多样化,由原来较单一的桥梁,发展为现今的桥梁、码头、线路、管道等。

本人结合工程实际,就茨淮新河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存在主要问题1.管理制度不统一茨淮新河工程建于20世纪70年代,属典型的“三边”工程,工程于1980年春完工并通水运行。

目前,茨淮新河实行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各县(区)河道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河道的管理工作。

河道管理单位与审批单位间无其他业务往来,加之各管理单位受当地政府、地区利益及社会经济状况影响,对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认识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难以形成统一的河道监督、管理等制度。

2.外部环境影响部分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影响了涉河建设项目的有效监管。

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争投资上项目,不顾水利部门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不履行相关技术论证和审批许可程序,即开工建设。

长江流域与西南地区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报告编制导则

长江流域与西南地区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报告编制导则

长江及西南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指南1. 引言根据《河道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必须编制涉河建设方案报告。

本指南旨在指导编制涉及长江及西南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确保报告内容全面、客观、真实,为河道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长江及西南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的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利、交通、能源、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工程。

3. 编制依据1. 法律法规:河道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相关河道管理法规等。

2. 政策文件:国家及地方河道管理政策、规划、技术规范等。

3. 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河道工程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4. 报告内容与结构4.1 封面报告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

4.2 摘要报告主要内容、结论和建议。

4.3 目录报告各章节标题及页码。

4.4 正文1. 项目概述- 项目背景、目的和意义- 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和投资- 工程建设内容和主要技术指标2. 河道现状- 河道概况、水文地质条件- 河道功能、保护和治理目标- 河道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3. 涉河建设方案- 工程布置及规模- 施工方案及工艺- 工程建设对河道的影响及 mitigation 措施4. 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河岸带及上下游的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及实施方案5. 河道管理及运维- 河道管理组织及职责- 河道运维方案及资金保障- 河道监测及预警系统6. 结论与建议- 工程建设对河道管理的影响及风险评估- 涉河建设方案优化建议- 河道管理措施及政策建议4.5 附件相关图纸、表格、数据、文献等。

5. 编制要求1. 文字表述准确、简练,数据真实、可靠。

2. 报告格式规范,图表清晰,文字、图表、数据相互印证。

3. 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如 GIS、遥感、数值模拟等,提高报告的科学性。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摘要: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和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是水法规赋予水利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水行政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对河道资源的开发利用需求日趋增加,一些地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后乱建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损毁水利工程和设施,直接影响河势稳定,危及防洪安全。

这些新情况对各地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加强河湖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管理1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包含的主要内容依据《防洪法》以及现阶段施行的相关规定中提出的明确要求,河道主管机构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展开的审查工作中包含的主要内容是:是不是和相关的江河流域整体规划以及有关的国土区域发展规划相适应,会对整体性规划的施行造成怎样的影响;是不是能够满足防洪标准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管理层面上的要求;针对河流形式较为稳定,水流形态、水资源以及冲淤变化不会造成任何的负面影响;是否会对行洪和河道泄洪能力造成负面影响;是否会对堤防、护坡以及其它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性造成影响是否会对防汛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影响;建设项目施工相关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施行的防御洪涝标准及相关的措施是否能够满足相关的规章制度要求;是否会对第三者理应拥有的合法的水事权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是否满足现阶段施行的其它相关规章制度中提出的要求。

河道管理机构对管理范围之内的重大建设项目展开审查工作的时候,其实是应当首先征求相关的省市直辖市给出的意见的。

2存在问题2.1建设单位不重视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阶段,因河道主管机关无偿办理,建设单位对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不重视,一般不直接参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作,而是交由中标的施工单位办理。

河道管理单位、河道主管机关无法约束建设单位,诸如施工过程监管难、验收难等一系列问题随之而出。

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导则

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导则

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导则1. 背景介绍本文档旨在为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提供导则。

该报告编制旨在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环境友好性。

2. 报告编制要求2.1 独立决策: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决策必须独立完成,不得寻求用户协助。

2.2 简化策略:应采用简单的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

2.3 确认可信内容:报告中引用的内容必须经过确认可信后方可引用。

3. 报告内容3.1 项目概述: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详细概述,包括项目目标、范围和预期成果。

3.2 法律合规性:评估项目的法律合规性,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3.3 可行性分析: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项目的经济、技术和社会可行性。

3.4 环境影响评估:对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3.5 风险管理:识别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3.6 项目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时间表、资源需求和责任分工。

3.7 预算和资金筹措:评估项目的预算需求,并提出相应的资金筹措措施。

4. 报告编制流程4.1 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报告编制的目标、时间表和责任分工。

4.2 收集资料:收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4.3 分析评估: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估。

4.4 编写报告: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编写涉河建设方案报告。

4.5 审核修改:对报告进行审核和修改,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6 最终报告:完成审核后,生成最终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

5. 注意事项5.1 保密性:在报告编制过程中,需确保项目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5.2 合作与协调: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与协调,确保报告的综合性和全面性。

以上是关于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导则的简要内容。

根据这些导则,可以编制出合法、可行和环境友好的报告,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持。

新地标《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解读

新地标《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解读

防洪安全ꎮ 7 a 来ꎬ 广州市的市区两级水务局合计审批
政许可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ꎬ 它涉
范、 有序、 科学地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
许可ꎬ 对保障河道防洪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3]

开展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ꎬ 有力保障了广州市的
各类涉河建设项目数百项ꎬ « 原规范» 对规范、 有序地
也包括了消除防洪不利影响而采取的防治与补救措施ꎬ
的技术要求更为规范和严格ꎬ 对一些技术细节提出了
规范» 明确和统一了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标准ꎬ 确保审
( 以下简称« 新规范» ) ꎮ 与« 原规范» 相比ꎬ « 新规范»
涉河审查内容指标全面系统且相对独立和完整ꎮ « 新
更明确的要求ꎬ 并增加了审批管理、 批后监管和专项
切实履行政府职能ꎬ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ꎬ 广州市将涉
安全事关人类生存、 经济发展、 社会进步ꎬ 我国在大
河建设项目管理作为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ꎬ
力发展防洪工程措施的基础上ꎬ 施行了一系列涉水法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合法依规、 保护生态、 促进发展
ꎮ 随着城
的原则ꎬ 不断推进广州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向法
作者简介: 林美兰(1981 - ) ꎬ 女ꎬ 硕士ꎬ 高级工程师ꎬ 从事水利咨询、 规划等工作ꎮ
93
2020 年 5 月 第 5 期
林美兰ꎬ 等: 新地标« 涉河建设项目河道管理技术规范» 解读
No 5 May 2020
建设项 目 河 道 管 理 技 术 规 范» DB4401 / T 19—2019 [5]
涉河建设项目修订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ꎮ 新规范在全覆盖的基础上ꎬ 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ꎬ 增加了审批管理、 批后监

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

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

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
一、项目情况
该建设项目位于某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包括新建一座桥梁和相
应的交通道路,总长度约为200米。

该项目河道位置较为敏感,周
边有部分居民区和工业区,需要进行涉河建设方案和防洪评价。

二、涉河建设方案
2.1 桥梁设计
桥梁设计应遵循“安全、耐久、经济、美观”的原则,同时要
考虑该区域的地形地貌和使用要求。

具体设计要求如下:(1)结构稳定:桥梁结构应能够承受设计荷载,满足使用寿命
和验收标准。

(2)防洪考虑:桥梁应满足河道洪水流量标准,设计洪水标准
需根据当地历史洪水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

(3)环境友好:桥梁及附属设施采用耐腐蚀材料,做好防腐防
蚀措施,同时也要考虑美观度和生态友好度。

2.2 交通道路设计
交通道路设计应满足畅通、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要求。

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地面材质:交通道路地面材质应选用高强度、防滑、防漏、耐久、环保的材料,保证行车的安全和舒适。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及河建设方案在城市化进程中,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的案例时有发生。

而河道作为城市的重要水源,其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显得十分重要。

为此,本文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及河建设方案进行探讨。

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概述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建设项目。

这些项目往往涉及到河道的水力工程、生态修复、绿化美化、步行道和观景台的建设等方面。

二、涉及河建设的必要性在城市出现建设项目涉及河道的同时,可能会涉及到以下问题:1. 河道的整体环境破坏: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河道周围的环境整体造成破坏。

例如,水质污染、垃圾溢出等。

2. 由于人类活动对河道的破坏,将导致河道水量的减少。

如果不进行维护保护,将可能导致河道干涸的情况的发生。

3. 河道生态系统的改变:由于建设项目的涉及,可能导致河道环境的生态系统的改变,对于以濒危物种为代表的生物类群和生态多样性都会造成影响。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及河建设方案为抵消以上问题,相应的河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对河道建设的管理措施,如建立相应的河道管理机构,同时制定相关法规,促进城市化与河道保护的双向发展,建立起河道利用维护、管理和开发之间的平衡关系。

因此,本节将简要介绍建设项目涉及河道时需考虑的河建设方案。

1.水质净化方案为保证河道的水质,应建设物理、化学和生态方法相结合的水质净化系统,实现对污染物的有效处理。

以过滤器、析氧设备、生态底层模块、微生物连接系统、生态抗冲网络以及水面净化设备系统为主要建设内容,进一步提升河道的水质。

2.生态修复方案河道环境的生态修复方案中主要有:1.改变生活、通讯、工业等生态环境的侵蚀和破坏;2.进行隔离、引流、排水,多样性规划与转移等;3.种植一些水生植物等。

3.绿化美化方案绿化美化方案主要是以对河道水域和岸线进行有规划的种植植物工程,同时要注重选择树种的习性特点和适合生长的土壤,并根据场地的不同条件设计不同的草坪、浅水池、芦苇蒲类种植等。

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

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审批单位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或个 人)需补正的内容。
涉河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需进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规定时限内,审批单位应出具《水 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高速公路项目跨越多个河道管理范围,需要办理两项以上涉河建设方案审批的,应符合水利部《关于高 速公路涉水行政审批改革的通知》(水政法[2015)431号)有关要求。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本办法所称涉河建设项目是指河道管理范围内跨河 、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造(修、拆)船项目,以及岸线整治 修复、滩地生态治理、航道整治等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作为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重要内容,纳入河(湖) 长制管理范畴,依法依规强化全链条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和日常监管,切实维护河湖自然生态空间完好、功能完整 ,维护防洪、供水、航运、生态等公共安全,坚决守住防洪安全底线,确保河湖管理和保护到位。
(三)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桥梁(含栈桥)、渡槽、管道等跨堤建筑物、构筑物其支墩不应布置在堤 身设计断面以内。
(四)为满足堤防防汛抢险、管理维修等要求,立交的跨堤建筑物与现状及规划堤顶的净空高度需大于4.5米, 一般应超过5.。米。若确实难以做到的,堤顶净空高度应不小于2.5米,同时建设单位应在堤防背水侧专设三级公路 标准的防汛通道。
第二章申请受理
第四条涉河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省级水工程(河道)管 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五条审批权限
(一)省级水工程(河道)管理单位管理的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以下简称“省管河道”)的大、中型涉河 建设项目,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转报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小型项目报省级水工程( 河道)管理单位审批。具体为:

浅议涉河项目的管理

浅议涉河项目的管理

浅议涉河项目的管理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相应增多,管理任务不断加重。

如何规范涉河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和管理好涉河项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1992年水利部出台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2001年,安徽省水利厅先后制定下发了《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评审暂行办法》等;2005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对涉河项目防洪评价、施工方案审查等作了明确规定。

2008年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对涉河工程规范管理提出的明确要求,要求的四项制度即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巡查制度;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同时实施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涉河;项目;管理1 涉河项目概念什么是涉河项目?涉河项目是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简称,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水管[2005]107号)中规定:“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跨堤、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栈桥、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及为上述项目实施的钻探。

”作为堤防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准确的了解涉河项目的概念,才能为涉河项目的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例如,我们在日常管理中经常碰到的问题如在河道或者管理范围内取土、少量挖砂、设置广告牌、种置、临时堆放料物等,对照上述定义,应不属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内容,应属于河道内的有关活动。

2 涉河项目的管理措施2.1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的水法制观念在涉河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水法律法规的认识以及对法律赋予水行政部门的责权理解上有偏差,有些违章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无视河道管理规定,图省事,怕花钱,而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甚至还有一部分人还不知道有《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清楚报批程序,不熟悉工程技术要求.为了让每一部水法律法规得到普及,要采取针对时宜并突出重点强化宣传。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0.10.23•【字号】沪水务〔2020〕767号•【施行日期】2020.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沪水务〔2020〕767号各区水务局,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局属各相关单位:为加强本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生态安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号)精神,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实施监管,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有序规范,为建设幸福河湖提供有力保障。

局属各单位、各区水务局要高度重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完善制度标准,严格许可程序,加强实施监督,各区河长制办公室要将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问题作为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任务,纳入日常工作和考核问责。

二、进一步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许可(一)规范许可范围。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工程设施,要依法依规履行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手续。

浅谈河道管理中涉河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浅谈河道管理中涉河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有些大型建设项目往往是国家投资地方政府集资或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河道主管机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章违规问题进行制止时建设单位就会找到地方领导反映建设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困难多要求政府出面协调地方政府出于对建设项目的重视就会搞一些建设项目协调会其实质就是直接干预水行政执法或下达行政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工作
1涉河 工程 建设 项 目的管 理 现状 河道 内非 防 洪 工程 建 设 项 目(以下 简称 “ 设项 目” 建 )主要 涉 及 桥 梁 、 码 头 、管 道及 其 他 各类 建 筑 物 等,大量 的桥 墩 、承 台 等构 造 物 布 设在 河 道 内, 期 占用 河 道 和 堤 防,形成 雍 水 、 阻水 、 改溜 等 情 况,致 使河 道 御 洪 、 长 泄洪 能力 不 同程 度地 削弱 , 防洪 安全存 在 各种 隐患 。而 且许 可过程 比较混 乱, 存在 “ 审批 , 监 管 ’ 重 轻 加之 一些 重 点项 目施 工 、运营 过程 中, 由于 地方 行 政 的干 预, 河道主 管 部 门的监 督检 查 有时也 只 是走 走过 场而 已。 随着 河 道 内 建设 项 目的逐 年 增多,以前 的 管理模 式 已不 能达 到依 法 治河 的要 求 。特 别在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行 政许 可 法》 颁布 实施 以后 , 要求 河道 主 管部 门在非 防 洪 工 程建 设 项 目的 立项 、审 查 、修 改 、审批 ( 转报 )、 验 收 、运 营 等各 个 环 节都 要依 照法 定 程序进 行 。为提 高 对非 防洪 工程 建 设项 目的依法 管 理水 平, 各级 管理部 门积 极采 取有 效措 施, 强化 许可及 建设 过程 的管 理, 明确各 自的职 竞 加大监 管力度, 大大 提高 了非防洪 工程建 设项 目的管理 水平, 但仍存 在着 一 些 问题 。 2涉河 工程 建设 项 目存在 的 问题 随 着社 会 的发展 、 经济 的腾 飞, 近几 年河 道 内非 防 洪: 程 建设 项 目呈 [ 现 逐年 增 多的趋 势 。河道 主管 部 门在建 设项 目管理 中积 累 了一 定 的经 验 , 取得 了一 定的成 绩, 由于相 关法律 法 规不 够完 善 、地方 行政 干预 等 问题 , 但 制 约 了建 设项 目管 理 的规 范化 。主 要表 现 在 以下 几个 方 面 : 2 1 涉河建 设项 目许 可程 序严 重扭 曲 . 根 据 《 洪 法 》 《 法 》 《 道 管 理 条例 》 的规 定 :河 道 管 理 范 防 、 水 、 河 围内的建 设项 目, 必须 按河道 管理权 限, 河道主 管机关 审查 同意后, 经 方可 按照 基 本建 设程序 履 行 审批手 续 。但 规划计 划 部 门在 审批 时, 并不看 报批 材 料 中 是 否有 水利 部 门的审 查 同意 书就 直接批 下 去, 未批 先 建、边 批边 建 现象 也 时 有 发生 , 至 一些 单位 在 经水 行 政处 罚后 才 到水 利 部 门补 办手 续 。 甚 22河 道及 流域 规划 缺少或 滞后 . 加之 各地 审查标 准不统 一, 影响对 建设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王云邓一平商宏朱朝鸿唐世银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肖川
目次
1总则………………………………………………………………………………………1
2概述………………………………………………………………………………………3
3基本情况…………………………………………………………………………………3
4涉河建设方案……………………………………………………………………………4
3.2河道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2河道概况(主要指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情况)。
3水文、泥沙、气象特征。
4河道边界条件(河流、岸坡、水环境等)。
5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情况。
6现状河道达到的防洪(排涝)标准及相应的洪峰流量、洪峰水位。
2012-04-20发布
2012-04-20实施
重庆市水利局发布
重庆市水利局文件
渝水河〔2012〕23号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
为规范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方法,保证报告质量,我局现将《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中度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建设项目,应做河道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
3轻度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的建设项目,只做河道防洪综合评价。
4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且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跨河、穿河建筑物,应编制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不进行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和防洪综合评价。但因施工作业影响河道行洪的,应做施工期防洪评价。

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导则

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导则

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导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的编制提供导则。

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介绍和指导,帮助编制人员编写出简单、无法律复杂性的方案报告。

2. 报告编制原则- 独立决策:报告编制人员应独立进行决策,不寻求用户协助。

- 发挥优势:报告编制人员应充分发挥自身的法学硕士(LLM)专业优势。

- 简单策略:报告编制人员应追求简单的策略,避免涉及法律复杂性的问题。

- 确认内容:报告编制人员不应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3. 报告编制导则以下是报告编制人员应遵循的导则:3.1. 项目背景- 提供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背景介绍。

- 包括项目目标、范围、时间框架等基本信息。

3.2. 涉河建设方案概述- 概述涉河建设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 简要说明该方案对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的影响和意义。

3.3. 法律合规性评估- 进行法律合规性评估,确保涉河建设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强调不引用无法确认的法律内容,只引用已确认可信的法律信息。

3.4. 环境影响评估- 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涉河建设方案对环境的影响。

- 包括水质、水生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评估内容。

3.5. 风险评估与管理- 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涉河建设方案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 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6. 项目实施计划- 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时间安排、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内容。

- 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3.7. 报告编制要点- 强调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过多的描述和总结。

- 确保报告内容准确、清晰、易于理解。

4. 总结通过本文档提供的导则,报告编制人员可以编写出简单、无法律复杂性的长江流域与西南诸河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方案报告。

这将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

深圳涉河建设项目管理

深圳涉河建设项目管理

深圳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深圳市是一个经济发展速度快,城市建设规模大的城市,水资源对于城市的发展和生活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在深圳市,涉水项目建设是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

水利工程是大型的公共事业项目,它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项目管理的重要性深圳市涉水项目的建设涉及到政府、社会、企业等各方利益。

在涉河建设过程中,涉及到设计、土地征收、环境影响评估、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把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生命周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运用创新方法和管理技术,在规定的时间和预算内,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涉水项目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按照质量、安全和进度计划实施;管理项目成本、监控项目风险、协调各利益相关方,优化项目售后服务等等方面。

与此同时,项目管理需要考虑社会、环境、法规等因素的影响。

深圳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流程1.立项阶段:在该阶段,确定项目的目的、范围、可行性等,并进行初步的前期研究和策划。

确定项目可行性后,进行立项审批。

2.立项审核阶段:项目申请者需要向项目管理办公室递交《项目建议书》和各类资料。

审批通过后,会在大数据平台上发布公告进行招标。

3.招标阶段:该阶段又可分为两个过程,即前期准备和招标公告发布。

在前期准备阶段,通常包括招标文件制作、预算审查和采购方式的确定等工作。

在公告发布阶段,需要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4.备案阶段:该阶段是为了对投标者的资格及投诉进行备案,保障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

招标结束后,把所有的投标文件备案并送到固定的地点保存;接受对开标过程的监督和调查。

5.合同签订阶段:该阶段需要明确工程建设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并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的实施是整个项目的核心。

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按照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7.工程验收阶段: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进行档案备案,确保项目交付后质量有保障。

长江流域与西南地区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报告编制导则

长江流域与西南地区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报告编制导则

长江流域与西南地区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报告编制导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长江流域与西南地区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报告编制提供导则。

涉河建设报告是项目开展前必要的文件,对于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2. 编制原则- 独立决策:报告的编制应独立进行,不依赖用户的协助。

- 简单策略:应采用简单的策略进行编制,避免法律复杂性。

- 可确认内容: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确保报告的准确性。

3. 报告内容涉河建设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3.1 项目概述- 对项目的背景、目的和重要性进行简要介绍。

- 描述项目的规模、区域范围和建设内容。

3.2 涉河建设影响评估- 对项目对河流生态环境、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

- 分析可能产生的环境、社会和经济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3.3 涉河建设方案- 提出与河道管理相关的建设方案,包括河道疏浚、河堤加固、水闸建设等。

- 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措施。

3.4 环境保护措施- 提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的措施,包括水质监测、生态修复等。

- 分析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3.5 合法合规性- 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 提供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许可证明材料。

4. 报告编制要求涉河建设报告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4.1 文字表达- 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

- 突出重点,避免冗长的描述。

4.2 结构清晰- 按照章节划分报告内容,确保结构清晰、条理分明。

- 使用标题和编号,方便读者查阅和理解。

4.3 准确性和可确认性- 采用可确认的数据和信息,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时,提供准确的出处和引用信息。

5. 结论本文档为长江流域与西南地区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的涉河建设报告编制提供了导则。

在编制报告时,应遵循独立决策原则,采用简单策略,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可确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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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介绍•发布时间:2011-7-21 文章来源:本网站浏览次数:98次•重庆境内的河流一、长江:因大部分流经原四川省(现有683千米属于重庆),故俗称川江。

(一)川江的支流北岸有大渡河、青衣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南岸有赤水河、乌江;川江重庆境内有15条支流。

(二)川江的主要支流有1.龙河——右岸支流2.汤溪河——左岸支流3.长滩河——右岸支流4.梅西河——左岸支流5.大溪河——右岸支流二、嘉陵江(于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如入重庆市境。

过重庆市合川、北碚、渝北、沙坪坝、江北、渝中等6个区,至朝天门汇入长江。

嘉陵江在重庆市境内地跨合川、北碚、渝北、沙坪坝、江北、渝中区、九龙坡、永川、双桥等9个区,以及城口、潼南、大足、铜梁、璧山、梁平等6个县,工15个区县。

)嘉陵江——川江左岸支流三、乌江又名黔江流域在重庆境内地跨酉阳、彭水、武隆、石柱、涪陵、黔江、南川等7个区县。

过三门峡,至涪陵区城东麻柳嘴,汇入长江。

乌江——为川江右岸最大的一级支流。

1.甘龙河——乌江右岸支流2.大溪河——乌江左岸支流四、重庆境内的其他主要支流1.綦江:川江右岸支流。

其支流有(1)藻渡河:綦江右岸支流,在南川和万盛。

(2)蒲河:綦江右岸支流,南川、巴南到万盛。

2.龙溪河:川江左岸支流。

发源梁平,流经垫江想,于长寿区凤城街道汇入长江。

3.小江:川江左岸支流,地跨开县、云阳、梁平、万州和四川开江。

其支流有(1)南河:小江右岸支流,古城彭水。

发源于四川开江,至开县汗丰镇汇入小江。

(2)普里河:小江右岸支流,发源于梁平,过万州,于开县渠口汇入小江。

4.磨刀溪:川江右岸支流,发源于石柱,于云阳汇入长江。

5.大宁河:川江左岸支流,流域位于重庆市东部,地跨巫溪、巫山二县,主要在巫溪县境内。

6.涪江:嘉陵江右岸最大支流。

发源于四川省松潘,斜穿四川盆地,于重庆市合川汇入嘉陵江。

7.濯江:乌江右岸支流,发源湖北,于重庆市酉阳县龚滩镇汇入乌江。

8.郁江:乌江右岸支流,发源于湖北,经重庆市黔江,于彭水汇入乌江。

9.梅江河:洞庭湖水系沅江二级支流、酉水右岸支流。

发源于秀山,于秀山县石堤镇汇入酉水。

重庆市河流流域面积分类情况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405条,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37条(100至1000平方公里包括支流共244条,不包括支流180条---河湖大典),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65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9条,10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5条(长江、嘉陵江、乌江、渠江、涪江)。

重庆市区的划分:共40个区县分为19个直辖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南岸区;合川区、双桥区、永川区、江津区、万盛区、南川区、涪陵区、黔江区、、长寿区、万州区。

17个县:武隆、綦江、荣昌、璧山、大足、铜梁、潼南、垫江、丰都、忠县、梁平、开县、云阳、城口、巫溪、奉节、巫山4个自治县:秀山、酉阳、彭水、石柱关于三线划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利电力局关于重庆主城区长江嘉陵江河道“三线”划定情况报告的通知》(渝办发[2000]61号 2000年5月16日)重庆的警戒水位为玄坛庙182米,保证水位为185米,河道管理范围的确定194.3米(百年一遇洪水位)。

10年一遇洪水位(188.3米)以下划定为主行洪区,此区域内严禁任意侵占行洪河道,原有居民住房和生产用房及碍洪阻水建筑物要通过对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逐步拆迁和清除。

10年一遇洪水位(188.3米)至20年一遇洪水位(190.2米)间为限制使用区,在此区域内严禁修建影响行洪的建筑物,不影响行洪的建筑物必须具有防御洪水功能(防淹、防冲、能过水、有撤离通道),住宅建筑地面高程必须在20年一遇洪水位以上。

20年一遇洪水位(190.2米)至100年一遇洪水位(194.3米)间为控制使用区,在此区域内的改造项目,必须考虑三峡工程后期泥沙淤积水位升高的影响。

主城区3个水文站主城区的长江干流入境站朱沱水文站位于长江和嘉陵江汇合处上游150km。

嘉陵江的北碚水文站距两江汇合口上游60.0km,寸滩水文站位于两江汇合处下游7.5km,作为主城区洪水控制站长江干流寸滩站、朱沱站以及嘉陵江的北碚站。

主城区河流沿线的区县嘉陵江左岸的区有:渝北区、江北区。

嘉陵江右岸的区有:沙坪坝区、渝中区。

长江左岸的区有:大渡口区、九龙坡区、渝中区、江北区。

长江右岸的区有:巴南区、南岸区。

重庆主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194.3米)(北碚为50年一遇),相对独立的乡镇和农村地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190.2米);城区沿江防洪护岸工程标准为50年一遇(北碚为20年一遇),相对独立的乡镇和农村地区防洪护岸工程的防洪标准可按20年一遇执行(按天然河道水位)。

《重庆市主城区城市防洪规划》(2006——2020)第六章防洪非工程措施规划重庆主城位于长江上游三峡工程库尾,长江、嘉陵江交汇处,是一座临江依山建设的山城,银江河洪枯水位变幅很大(一般在30米左右),若仅靠防洪工程措施保护城市的防洪安全,难度很大。

在现阶段和今后一段时间,还必须通过法律、行政及防洪系统管理等手段来减少洪灾损失。

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是重庆主城区城市防洪措施的必要手段。

开展河道综合治理,保护河岸生态环境和堤防安全河道治理与流域经济发展关系密切,对重庆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河道治理要以防洪作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河道的泄洪能力,保障堤防安全,同时稳定河势的河道治理的基本要求。

贯彻综合治理与开发的原则,统筹考虑各方利益和要求,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河道治理规划。

树立河道治理相协调相统一的思想,把保护优良生态环境作为防洪规划的重要内容。

目前,局部河段存在崩岸和险工险段和浅滩碍航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全面规划和系统治理,逐步加以解决。

通过修建防洪护岸工程,可以使崩岸险情得到了一定的治理,河道险工险段得到了一定的保护,河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稳定。

同时,在修建防洪护岸工程的过程中,还应对天然河道实施保护,避免人为的破坏生态环境。

对于已遭破坏或不利于行洪的河段应进行岸坡整治,修建生态绿化带,构成城市绿色生态屏障,达到既满足城市防洪又确保不破坏生态的目的。

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不仅是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前提条件,更是沿江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通过建设防洪护岸工程与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的有机结合,将更有效实现河道的综合治理。

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管理河道,确保河道行洪畅通,确保重庆主城区防洪安全。

河道的管理1.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八区内的河道管理按100年一遇洪水位划定;北碚区内的河道管理范围按50年一遇洪水位划定;相对独立的乡镇以及农村地区中的河道管理范围按20年一遇洪水位划定。

2.河道管理河道市行洪的通道,强化河道管理使提高主城区防洪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排污口、厂房、仓库、民宅等各类建筑物及设施必须服从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符合规定的防洪标准、岸线规划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岸线利用,必须符合防洪的要求,工程建设必须按水行政部门批准、施放的“治导线”执行。

(1)1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为河道行洪区(188.3米),不允许任意侵占、开发。

该区域内严禁修建一切碍洪阻洪的建筑物,必须修建的码头、桥梁等构筑物,应进行模型试验等科学论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

在此区域内的原有居民住房和生产用房及碍洪阻水建筑物,通过旧城改造和对城区河道实施的综合整治之路不了拆迁和清除;10年一遇至20年一遇洪水位(190.2米)为城市建设限制使用区,该区域内应以保持天然河岸为主,经论证、批准也可适当修建湿地、生态工程;20年一遇洪水位(190.2米)至50年一遇洪水位之间为城市建设控制使用区,在此区域内不得修建住宅、办公楼、仓库等永久性建筑物,经论证,批准后可修建具有及时拆除功能的临时建筑;50年一遇洪水位至100一遇洪水位(194.3米)之间城市建设可使用区(北碚城市建设可使用区为20年一遇洪水位至50年一遇洪水位之间),经批准再该区域修建的建筑物应具有防淹、抗冲和人员、物质撤退通道等功能。

(2)新开发区的居民点的选点和建设,必须选建在重庆(玄坛庙)水位196米高程线以上。

(3)新建、扩建、改建大、中型项目和重要桥梁及工程构筑物,应按三峡枢纽工程的要求控制高程,对于确实不能满足三峡枢纽工程控制高程要求的项目,应论证报批。

通航河流桥梁,必须按要求留有足够的通航净空。

(4)为确保重庆山水城市的特点和河道行洪安全,主城区内河流水系不允许封盖。

确需改变水系或封盖流域面积小于2.0km(平方)的小溪,须在充分论证后,确保不影响行洪和行漂的情况下,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建设。

河道封盖工程防洪标准应提高1——2挡执行。

(5)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防洪标准,对雍水、阻水严重的旧引道、旧码头、旧堤防和其他涉河工程,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责成原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拆除。

汛期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紧急处置决定。

防洪总体方案遵照“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方针,按照规划原则,采用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总体方案。

1.工程措施(1)在城区河流两岸修建以保护城市和重要工矿企业或交通干线为主的防洪护岸工程。

(2)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进行的情欲、疏浚、改到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3)在城市上游有条件的江河上修建包含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库工程。

2.非工程措施实用文案标准文档(1)制定法规、完善城市防洪保安体系;(2)依法办事,加强河道管理,确保行洪畅通;(3)建设完善的防洪预警系统,储备防汛抢险物质;(4)加大病险水库治理力度、强化水库管理;(5)加强河道空间管制,对其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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