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宗教文化 中国古代关于“神”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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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古代宗教思想与学术思想没有分 家,“神”与“道”没有严格分开。这带 来了以下影响: (1)理性的学术思想实际上担当起神学未 能尽到的职责,而努力“兼职”于教化众 生、安慰人心、引导人积极向上等。
• (2)就古代中国儒家学者的超越性或独 立的批判意识而言 ,他们的超越性和独立 的批判意识并不弱。 • (3) “天”的至上观念,却始终潜藏着; 天人合一思想使古代知识分子可以顺畅地 从“天”那里获得无尽的支持,古代真正 伟大学者的超越性、批判意识并没有受到 世俗社会的完全限制。
• 2、中国古人对于“神”的观念零散,不 系统,没有发展成为西方基督宗教那样的 神学。 中国古代没有神学,存在多方面的原 因。从学派和学术思想内容来看,先秦儒 家思想的产生、发展和后来儒家思想成为 占主导地位的思想观念有着重要原因。这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 (1)周人对殷人“上帝”观念的改造 周人将殷人的“上帝”改造为“天”, 其改造主要有三个方面: A、淡化神(“上帝”)的人格色彩,增添 神(“天”)的形式化因素;
第九讲 中国古代关于“神”的观念
一、“神”是“道”的人格化
• 1、在中国古代思想中,神就是道的人格化, 神观念在宗教思想中的地位和“道”范畴 在形而上学思想中的地位一样。
• 2、在古代中国宗教思想中,人格化色彩很 浓的至上神观念很不突出。
• 3、根据“道”来理解“神”,仅以“气” 而言, “神”有质料、根基、生成、动 力等意义;再以“理”而言, “神”则 有形式、规范、戒律、普遍必然性等意义; 更以“心”而论, “道”还有主宰、评 判、自由等意义。
B、降低神(“上帝”)的绝对永恒பைடு நூலகம்能, 提高人在神(“天”)面前的地位和作用; C、减少对神(“上帝”)的盲目信仰成分, 增加对神(“天”)和人关系的中介环 节——“德”的理性探索。

在天人关系上,周人将它具体化天与 君、天与人的关系,形成一种近似循环的 关系。这表现为: • I、就天与民关系而言,周人肯定天生民、 天矜民、天自民、天从民,民则敬仰天。 这一点,一定程度上可以归纳为天从于民。
• (4)宋明理学家以“道”“拒神怪”、 “绝神奸” • A、从“气”的角度理解“神”,将“神” 看成是“气”的运动特征或功能,将“神” 包含在“气”内,追求以“道”代替“神” 在人们信仰中的地位,从而“拒神怪” 。
• B、从“天理”的角度理解“神”,将 “神”看成是“天理”的特征或功能, “神”的性质和功能被包含在“天理”内, 事实上追求以“天理”代替“神”在人信 仰中的地位,从而“绝神奸”。
• 王充说: 鬼神,荒忽不见之名也。人死精神升天,骸骨 归土,故谓之鬼。鬼者,归也;神者,荒忽无形者 也。或说:鬼神,阴阳之名也。阴气逆物而归,故 谓之鬼;阳气导物而生,故谓之神。神者,(伸) 也。申复无已,终而复始。人用神气生,其死复归 神气。阴阳称鬼神,人死亦称鬼神。气之生人,犹 水之为冰也。水凝为冰,气凝为人。冰释为水,人 死复神。其名为神也,犹冰释更名为水也。人见名 异,则谓有知,能为形而害人,无据以论之也。
• III、主宰权能的范围和程度,中西不同。 中国古代宗教思想中的天或神,并不 全面地、绝对地、永恒地主宰世界上的一 切。而对于西方基督宗教的上帝而言,全 世界一切事物,从其产生、运动、发展, 到衰落、灭亡,无不在以“上帝”全面、 绝对、永恒的主宰权能范围之内。
四、古代中国“神”论的特点
• 1、中国古人对“神”有认识,有体验,而 且其认识、体验与西方基督宗教所谓“神” 并无本质的不同,反而有很多的共性:中 西宗教思想不约而同地断定,天或神是宇 宙的根源、主宰和归宿。
• C、儒家的理想人格——圣人,就是“德” 的人格化身,是人的本性的完全实现,所 以圣人是最标准的人,是最典型的人,也 是现实的人通过学习、修养而能够达到的 终极的最理想的人。 总之,孔、孟对周人天人关系思想的理 性改造,实质上是形而上学的学术改造。
• (3)王充对两汉宗教思想的批评 A、以元气自然论批评两汉社会流行的 “天”“有为”、“天”有人格色彩的看 法。 B、以理性的历史经验批评董仲舒为代表的 “谴告”说。 C、明确否定“鬼神”有意识有权能的观念。
三、中西“神”论的异同
• 1、中西神论的相同点 相同处在于,中西宗教人士都不约而同 地断定,天或神是世界产生的根源,是世 界的主宰,也是世界的归宿,天或神是世 界的根源、主宰、归宿的统一体。
• 2、中西神论的差异 • (1)人格色彩上的差异: 中国古人更多地讲天,西方宗教更多 地讲神。中国古人所谓天,自然色彩浓郁, 人格色彩淡薄,基督宗教的上帝人格色彩 很重,自然只是上帝的创造物。
• (2)先秦儒家对周人天人关系观念的理 性改造 。 孔、孟的理性改造,在以下几个方面 表现出来 : A、承认有微弱人格色彩“天命”的存在, 但并不去理性地探讨它。
• B、儒家以现实生活实践为基础,将“德 ”进一步具体化为人本性的内涵,理性地 探讨人性的内容和现实表现,使“德”的 观念事实上上升为儒学思想中具有本体意 义的范畴——“道”。
• II、就君与天的关系来看,“君”被断定 为天子——天之元子,成为“天命”在现 实世界的唯一合法代表,拥有“奉天承运” 的垄断特权。就这一点来看,君从于天 。
• III、就君与民的关系来看,“君”具有天 赋的宰制万民的特权,所以,在君与民之 间,存在着民从于君的关系。 总之,在天、君、民之间,在一定 程度上似乎可以说,民从于君,君从于天, 天又从于民,三者形成循环关系。
• (2)神(天)是现实世界的主宰者 在古代中国宗教思想里,“神”的 主宰权能,主要体现为“神”对世界的治 理上面,而不是各方面可能性、现实性和 命运的完全决定。
• (3)神(天)是人终极的理想境界,是 天神、佛、神仙及其生活的世界。 儒、释、道三教都认为,圣人、神仙 或佛,都不是创造、主宰、拯救世界的至 上神,而只是现实凡人觉悟以后达到的理 想的高度。
二、神的地位
• 1、对古代中国“神”的理性理解 (1)神有自然实在、本然根据、依存对象几 个意义。 (2)神作为形容词,有神奇、珍重、珍贵几 个方面意义。 (3)神有心理、精神意义,良知的意义潜藏 在其中。
2、神的地位 (1)神(天)是现实世界的生成根源和动力,这个 意义上的神,称“天主”、“天神”。 《礼记》 记载: 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子曰: 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 教之至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 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 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因物之精,制为之 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
• (2 )具体的差别: I、生成者与创造者的不同。 天或神在中国只是生成者,在西方 则是“圣父”那样的创造者。 II、生成方式和创造方式不同。 《圣经》:
在起初天主创造了天地。……天主说: “有光!”就有了光。……这是第一天。天主 说:“在水与水之间要有穹苍,将水分开!” 事就这样成了。天主造了穹苍,分开了穹苍以 下的水和穹苍以上的天。……这是第二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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