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制砂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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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砂含石率标准

机制砂含石率标准

机制砂含石率标准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机制砂含石率的相关要求,包括定义和术语、原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要求、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使用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和标签标识要求。

1. 定义和术语机制砂含石率是指机制砂中粒径大于2.36mm的岩石颗粒含量百分比。

2. 原材料要求生产机制砂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稳定的粒径和化学成分。

应优先选择天然岩石或矿石为原材料。

3. 生产工艺要求生产机制砂应采用合适的破碎、磨碎、筛选工艺,确保产品的粒径、粒形和含石率符合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防止人为添加不良物质。

4. 产品质量标准机制砂含石率应符合以下标准:(1)含石率不大于5%;(2)粒径在2.36mm-4.75mm之间;(3)粒形良好,接近立方体,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5%;(4)不含泥和有机物;(5)不含有毒有害物质。

5. 检验方法机制砂含石率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检验:(1)试验室试验: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取样、制备和试验,得出含石率和其它指标的测定值。

该方法适用于批量生产和进货检验。

(2)现场试验:在施工现场对机制砂进行抽样检测,可采用简易方法(如筛选法)测定含石率。

该方法适用于单个工程或少量使用情况。

6. 使用要求在使用机制砂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质量。

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机制砂的清洁和干燥,防止污染和结块。

同时应注意合理配置骨料、水泥和水等材料,保证混凝土的比例合理、工作性能良好。

在使用机制砂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检查机制砂的含石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在使用过程中要按需取用,避免浪费;(3)对于不合格的机制砂不允许使用;(4)在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清理余料,保持现场的整洁。

7. 环境保护要求为确保机制砂生产和使用对环境无污染和危害,应采取以下措施:(1)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2)对于产生的废水、废料等应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3)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避免大规模、高强度生产对环境造成影响;(4)应选用环保型设备和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T 45- X X X-2017备案号:XXXXX-2017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pervious concrete(征求意见稿)2017-XX- XX 发布2017-XX- XX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7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桂建标[2017]20号文)的要求,《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原材料;5 透水混凝土;6 结构组成及构造;7 施工;8 质量检验和验收;9 维护。

本规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邮政编码:530028)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北大南路17号,邮政编码:530005)。

本规程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广西大学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梁凯谢小利马惠杰冯庆革朱惠英陈正卢凌寰杨阳蓝清洪黄孝云何有冬麦家敏黄昊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原材料 (3)4 透水混凝土 (4)4.1 透水混凝土性能 (4)4.2 透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4)5 结构组成及构造 (7)5. 1一般规定 (7)5.2 组合结构设计 (7)5.3 面层 (9)5.4 基层 (9)5.5 路基 (9)5.6 排水系统设计 (10)6 施工 (11)6.1 一般规定 (11)6.2 制备和运输 (11)6.3透水基层施工 (12)6.4模板的支设 (12)6.5透水面层施工 (13)6.6接缝施工 (14)6.7养护与模板的拆除 (14)6.8季节性施工 (14)7 质量检验和验收 (16)7.1 一般规定 (16)7.2 原材料质量检验 (17)7.3面层质量检验 (17)8维护 (20)附录A 透水系数的测试方法 (21)附录B 连续孔隙率的测试方法 (24)本规程用词说明 (26)引用标准名录 (27)条文说明 (29)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Raw materials (3)4 Pervious Concrete (4)4.1 The Performance of Pervious Concrete (4)4.2 Pervious Concrete Mix Proportion (4)5 Structural Combination and Tetonic (7)5.1 General Requirements (7)5.2 Structural Combination Design (7)5.3 Surface Layer (9)5.4 Base Layer (9)5.5 Subgrade (9)5.6 Drainage System Design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课件.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课件.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执行过程中要做好与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衔接,不得突破规划对矿山数量、最低生产规模及禁止开采区域的限制要求。

二、对仍在有效期的老矿山,可按照规划布局逐步落实分类处置。

对符合《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我区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6〕3号)规定的已设矿山,可以及时办理扩大矿区范围;对不符合扩大矿区范围政策的已设矿山,应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后重新公开出让,其出让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对规划明确关闭退出的矿山,应按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予以关闭退出。

三、对关闭矿山,应落实恢复治理责任主体,及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对于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可以引进社会资本实施治理,其治理方案由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矿产品,应规范进行处置,其产生的矿产资源收益可专项用于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四、对管理办法附录中未列矿种的储量规模与生产建设规模,发证机关可以参照同类型同用途矿种标准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1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放管服制度改革,促进矿业经济绿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砂石土矿产是指用作建筑、饰面、陶瓷、冶金、化工等的石灰岩、大理岩、白云岩、花岗岩、辉绿岩、砂岩、页岩、普通粘土、方解石、硅灰石、陶瓷土等矿产(详见附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第二章采矿权设置第五条砂石土矿产采矿权设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砂石矿山应符合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二)必须充分考虑矿区矿产资源赋存状况、自然地形地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安全生产条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以及矿区土地综合利用等因素,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合理确定开采范围及矿区范围(包含生产、生活设施用地范围),一次性整体划定矿区范围。

(三)矿山年最低生产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必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砂石矿山年开采规模不得低于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

(四)露天开采矿山划定矿区范围时需充分考虑修路上顶、超前剥离的要求,满足分台阶开采和安全开采需要。

对可以整体开发的山体,不得分割划界,尽可能实现整座山体移平式开采;不能整体开发的山体,原则上按照等高线进行划定,不得将山脊线作为矿界,要最大程度地减少终了边坡的面积。

不得在同一独立山头设置两个及以上采矿权。

第六条设置砂石土采矿权在选址时,应充分考虑资源状况以及环境承载能力,在各级政府主导下充分征求环保、林业、安监、水利、交通、住房城乡建设、旅游等部门意见,选择在资源条件允许、环境影响小、区位较隐蔽的地区设置露天开采矿山。

砂石矿山需充分考虑区域性的资源需求与资源有效供给的辐射半径、范围等因素,提高采矿权布局的集中度,提升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

第七条在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采石用于本项目建设的,不用设置采矿权;在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采石用于建设项目的,应按规定申请办理采矿权。

第三章采矿权出让第八条除国家规定可协议出让的特殊情形外,新设采矿权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

采矿权出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二)列入采矿权出让计划,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三)达到要求的地质勘查程度、进行开采设计、明确可采资源量和范围;(四)进行矿产资源国家权益评估,明确协议出让价款和公开出让起始价,且起始价不得低于市场基准价。

机制砂质量标准

机制砂质量标准
氯化物(以Clˉ离子质量计,%)


Ⅰ级 Ⅱ级 Ⅲ级
<1.0 <2.0 <2.0
<1.0 <1.0 <1.0
合格 合格 合格
<0.5 <0.5 <0.5
<0.01 <0.02 <0.06
5.4 压碎指标
表4 机制砂压碎指标
项目 单级最大压碎指标(%)
指标
Ⅰ级 <20
Ⅱ级 <25
III级 <30
5.5 岩石抗压强度
4.2 规格 机制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分为粗砂、 中砂、细砂三种规格,其细度模数分别为: 粗砂:3.7 ~ 中砂:3.0 ~ 细砂:2.2 ~
5 技术要求
机制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条~条 的规定。
5.1 颗粒级配 机制砂按600μ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以质量百分 率计,下同)分成三个级配区(见表1),其颗粒级 配应处于表1中的任何一个区以内。机制砂的实际颗 粒级配与表中所列数字相比,除4.75mm、600μm筛档 外,可以略有超出,但超出总量应小于5%。
3.3 机制砂出厂时,供需双方在厂内验收 产品,生产厂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内 容包括:
(1)母岩的岩性、母岩抗压强度、砂的级 别、规格和生产厂名;
(2)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 (3)出厂检验结果、日期及执行标准编号 (4)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 (5)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3.4 使用机制砂生产混凝土或制品时,应 按机制砂出厂检验同等批量进行进场复检。复 检的项目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泥块含 量、石粉含量(含亚甲蓝试验)、压碎指标。
(3)对于C10和C10以下的混凝土用砂,适量的非 包裹型的泥或胶泥,经加水搅拌粉碎后可改善混凝土 的和易性,其泥块含量视水泥等级而定,一般可放宽 至3%~4%。

机制砂标准国家标准

机制砂标准国家标准

机制砂标准国家标准机制砂是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广泛应用于铸造、建筑、化工等领域。

为了规范机制砂的生产和使用,国家对机制砂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保障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发展。

本文将对机制砂的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行业从业者和消费者了解和遵守相关标准。

首先,机制砂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在产品分类方面,国家标准对机制砂按照用途和材料进行了分类,分别规定了不同类别机制砂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这有利于生产企业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机制砂产品,并确保产品质量。

其次,国家标准对机制砂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颗粒大小、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等方面。

这些技术要求的制定,旨在保证机制砂的使用性能和稳定性,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机制砂的检验方法,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以保障用户的利益。

另外,国家标准还对机制砂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产品标志的统一规范有利于用户识别和选择合格产品,避免购买低质量产品。

同时,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规定,有助于保护产品质量,防止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受到损坏,影响使用效果。

总的来说,机制砂的国家标准对产品的质量和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保障用户权益。

因此,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机制砂产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场上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综上所述,机制砂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产品质量和用户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行业从业者和消费者都能够加强对机制砂国家标准的学习和遵守,共同维护行业良好秩序,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ICS 27.080P18DB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³³³³——2010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 GuangxiZhuang Autonomous Region(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09-11-20)2010-³³-³³发布2010-³³-³³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符号 (1)3.1 术语 (1)3.2 符号 (5)4 总则 (7)5 一般性土地基 (8)5.1 一般规定 (8)5.2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8)5.3 一般性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8)5.4 一般性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0)6 岩石地基 (11)6.1 一般规定 (11)6.2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1)6.3 岩石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3)6.4 岩石地基处理与检测 (14)7 膨胀岩土地基 (14)7.1 一般规定 (14)7.2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15)7.3 膨胀岩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18)7.4 膨胀岩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18)8 红黏土地基 (19)8.1 一般规定 (19)8.2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0)8.3 红黏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2)8.4 红黏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3)9 软土地基 (24)9.1 一般规定 (24)9.2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4)9.3 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6)9.4 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7)10 填土地基 (27)10.1 一般规定 (27)10.2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27)10.3 填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28)10.4 填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29)11 混合土地基 (30)11.1 一般规定 (30)11.2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0)11.3 混合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31)11.4 混合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2)12 风化岩与残积土地基 (32)12.1 一般规定 (32)12.2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34)12.3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36)12.4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基处理与检测 (39)13 岩溶地基 (40)13.1 一般规定 (40)13.2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41)13.3 岩溶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44)13.4 岩溶防治与监测 (45)14 采空区 (46)14.1 一般规定 (46)14.2 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 (46)14.3 采空区场地稳定性评价 (47)14.4 采空区处理与监测 (48)15 危岩和崩塌 (49)15.1 一般规定 (49)15.2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勘察 (49)15.3 危岩和崩塌岩土工程评价 (51)15.4 危岩和崩塌防治与监测 (52)16 滑坡 (52)16.1 一般规定 (52)16.2 滑坡岩土工程勘察 (52)16.3 滑坡稳定性评价 (55)16.4 滑坡整治与监测 (57)17 边坡工程 (58)17.1 一般规定 (58)17.2 边坡岩土工程勘察 (59)17.3 边坡岩土工程评价 (61)17.4 边坡整治与监测 (62)18 基坑工程 (62)18.1 一般规定 (63)18.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 (63)18.3 基坑岩土工程评价 (64)18.4 基坑工程支护与监测 (64)19 地下水 (65)19.1 一般规定 (65)19.2 地下水勘察 (65)19.3 地下水作用评价 (67)19.4 地下水控制与监测 (68)附录 A(资料性附录)广西古近系泥岩的工程分类和桩端承载力 (68)附录 B(资料性附录)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计算 (68)附录 C(资料性附录)按查表法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70)附录 D(资料性附录)用标准贯入试验成果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77)附录 E(规范性附录)规范用词说明 (78)前言本规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桂质监函[2007]164号文的要求,由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原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及高等院校等19个单位编制而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姑辽茶》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第1号总第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姑辽茶》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第1号总第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姑辽茶》等16项地方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15号(总第1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以下16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11月30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DB45/T1621-2017机制砂及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2017-12-012017-12-302DB45/T1622-2017高速公路收费微笑服务规范2017-12-012017-12-303DB45/T1623-2017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要求2017-12-012017-12-304DB45/T1624-2017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规范2017-12-012017-12-305DB45/T1625-201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2017-12-012017-12-306DB45/T1626-2017地理标志产品梧州腊肠2017-12-012017-12-307DB45/T1627-2017地理标志产品姑辽茶2017-12-012017-12-308DB45/T1628-2017地理标志产品姑辽茶加工技术规程2017-12-012017-12-309DB45/T1629-2017靖西绣球2017-12-012017-12-3010DB45/T1630-2017 姜黄种植技术规程2017-12-012017-12-3011DB45/T1631-2017 陆川猪养殖技术规程2017-12-012017-12-3012DB45/T1632-2017 二元杂陆川猪养殖技术规程2017-12-012017-12-3013DB45/T1633-2017三元杂陆川猪养殖技术规程2017-12-012017-12-3014DB45/T1634-2017大果山楂生产技术规程2017-12-012017-12-3015DB45/T1635-2017钟山县贡柑产地环境条件2017-12-012017-12-3016DB45/T1636-2017钟山县贡柑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2017-12-012017-12-30。

机制砂及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45 T 1621-2017)宣贯讲稿.doc

机制砂及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45 T 1621-2017)宣贯讲稿.doc

机制砂及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45 T 1621-2017)宣贯讲稿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韩韩玉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机制砂及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编制组2018年6月15日机制砂及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内容汇报讲解讲解提纲一、本规范基本情况简介二、规范主要内容讲解三、机制砂混凝土应用的典型案例一、本规范基本情况简介1.1 起草背景机制砂现状全区混凝土及砂的用量与日剧增,但在河砂资源短缺、价格上涨、材料运输和环境保护限制的压力下,天然砂的供给量己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使用机制砂替代天然河沙已势在必行,函需开发机制砂资源和加快推广机制砂的应用。

一、本规范基本情况简介1.1 起草背景机制砂现状机制砂需要解决的行业问题:➢颗粒形状(长条状、针片状的改善);➢颗粒级配(连续性、各级级配百分比合理性改善);➢细度模数和石粉含量(FM可调、可控)。

➢环境友好(零排放,粉尘的回收利用)。

一、本规范基本情况简介1.1 起草背景机制砂混凝土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制砂行业生产水平低下,机制砂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对机制砂与机制砂混凝土的性能的认识;➢缺乏针对机制砂混凝土的配制技术;➢对石粉在混凝土中作用研究不充分,国家标准对机制砂石粉含量限制过严。

石粉含量限值过低所带来的问题⚫增加机制砂的生产难度⚫提高机制砂的生产成本⚫浪费了大量资源,污染了环境⚫破坏了机制砂的自然级配,配制混凝土的和易性差一、本规范基本情况简介1.1 起草背景目前国内关于机制砂的专项标准已有《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和《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JT/T819-2011,但因各省市机制砂原材料存在较大差异,广西区内机制砂尚缺乏相关地方标准。

指导--机制砂生产及机制砂混凝土施工确保--机制砂混凝土施工质量促进--广西区公路工程的发展创造--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近几年的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总结编制适合广西地区交通、自然条件与使用目的的机制砂及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一、本规范基本情况简介1.2 任务来源本规范由自治区交通厅提出,自治区质监局批准立项,列入2014年第二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桂质监函〔2014〕238号),项目编号为2014-0246,由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工作。

机制砂检测报告标准

机制砂检测报告标准

机制砂检测报告标准
机制砂检测报告的标准通常由相关行业标准与规范制定,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机制砂检测报告中的标准要求:
1. 机制砂的物理性质检测:包括颗粒分布、比重、孔隙度等参数的测定。

2. 机制砂的化学成分检测:包括主要元素和杂质元素的含量测定。

3. 机制砂的抗压强度检测:包括抗压强度的测定和力学性能评价。

4. 机制砂的矿石学检测:包括颗粒形状、颗粒组成和微观结构等方面的观察和分析。

5. 机制砂的水化性能检测:包括与水的反应性、水化产物特性和水化龄期等方面的测试。

6. 机制砂的筛分检测:包括使用筛分仪进行颗粒分级和筛分效率的测定。

7. 其他可能的检测项:如磨损性能、抗冻性能、渗透性能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机制砂检测报告标准可能会因不同国家、地区或行业而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根据当地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测和报告编制。

混凝土用机制砂技术规范

混凝土用机制砂技术规范

混凝土用机制砂技术规范ICS91.100.30Q 13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 45/T XXXXX—2017混凝土用机制砂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manufactured-sand for concrete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2017年6月26日2017-XX-XX发布2017-XX-XX实施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规定 (2)5 机制砂的技术要求 (2)5.1 规格、类别与用途 (2)5.2 技术指标 (3)6 机制砂的生产 (4)6.1 生产准备 (4)6.2 母岩 (4)6.3 生产设备选型 (5)6.4 生产控制 (5)7 机制砂的检验 (5)7.1 检验分类 (5)7.2 检验规则 (5)7.3 检验方法 (6)8 机制砂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6)8.1 一般规定 (6)8.2 配合比设计 (6)9 机制砂混凝土的施工及验收 (7)9.1 一般规定 (7)9.2 拌制 (7)9.3 运输 (8)9.4 浇筑 (8)9.5 养护 (9)9.6 质量验收 (9)附录A(规范性附录)型式检验 (1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玉、王建军、梅世龙、周文、庞博新、李彩霞、付宇文、罗岩枫、何涌、蒋正武、冯智、冯春萌、罗吉智、陈光辉、蓝日彦、钱海洋、胡文学、林增海、苏萍、谭华、黄文秋、张坤球、蒙立和、秦大燕、林峰、青志刚、邓家喜、谭海晖、赵月青、姚青云。

混凝土用机制砂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除水泥混凝土路面外的公路工程机制砂及机制砂混凝土的生产与质量管理。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0〕29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0〕29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5日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制砂石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行业相关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机制砂石,是指专业生产企业利用天然岩石、卵石、尾矿、废石及建筑垃圾等经机械破碎、筛分等工艺制成的砂石颗粒,包含机制石和机制砂,其中粒径大于4.75mm称为机制石,亦称碎石,粒径小于4.75mm的称为机制砂,亦称人工砂。

机制砂石生产工艺包含干法和湿法两类。

第二条鼓励、扶持机制砂石产业发展,禁止天然砂破坏性开采,积极推广使用机制砂,逐步实现机制砂替代天然砂(河砂)。

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原料、环境和市场条件,合理选择生产工艺,采用先进、安全、节能、环保的设备和设施,提高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企业的工艺、设备、技术要求依据《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执行。

第三条鼓励企业利用尾矿、废石、工业和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开发生产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再生骨料产品,并配套除尘、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生产机制砂石,节约自然资源,提高行业绿色制造水平。

支持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依法增设机制砂石生产线,走“散装水泥-机制砂石-混凝土(砂浆)”一体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经营之路。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布局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布局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布局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05•【字号】南府办〔2020〕55号•【施行日期】2020.10.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布局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布局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5日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布局规划(2021—2025年)一、总体布局规划综合考虑各县区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环保政策要求、安全生产条件、市场需求、产业辐射范围、交通物流等因素,合理布局全市机制砂石生产和供应基地,构建区域供需平衡网络。

规划将全市机制砂石生产基地划分为大型生产基地、区域性生产基地和自给性生产基地三大区域。

其中大型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武鸣区、西乡塘区、江南区。

布局规划:每个区分别布局建设1—2条年产能达到1000万吨及以上的机制砂石生产线,布局建设2—4条年产500至1000万吨的机制砂石生产线,布局建设2—4条再生机制砂石生产线,基地重点承担主城区和中心城市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砂石资源保障功能,同时辐射全市范围。

区域性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良庆区、邕宁区、隆安县、宾阳县、横县。

布局规划:每个县(区)考虑布局建设1—2条年产500至1000万吨的机制砂石生产线,布局建设1—2条年产200至500万吨的机制砂石生产线,布局建设1—2条再生机制砂石生产线,在满足本地机制砂石需求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作为后备基地供应保障周边区域及主城区需求。

自给性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兴宁区、青秀区、上林县、马山县。

DBJ41_T232-2020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DBJ41_T232-2020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 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为:1 总则;2 术语、符号;3 分类、规格;4 基本规定;5 技术要求;6 试验方法;7 检验规则;8 验收、储存、运输和堆放。

1总则 (1)2术语、符号 (2)2.1术语 (2)2.2符号 (3)3分类、规格 (4)3.1机制砂分类 (4)3.2机制砂规格 (4)4基本规定 (5)5技术要求 (6)5.1原材料 (6)5.2机制砂 (6)6试验方法 (11)6.1 试样 (11)6.2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 (11)6.3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 (11)6.4石粉含量和微粉含量 (11)6.5泥块含量 (11)6.6有害物质含量 (12)6.7坚固性 (12)6.8压碎指标 (12)6.9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和空隙率 (12)6.10碱集料反应 (12)6.11含水率和饱和面干吸水率 (12)6.12经时吸水率 (12)7检验规则 (15)7.1检验类别、检验项目 (15)7.2组批规则 (15)7.3判定规则 (15)8验收、储存、运输和堆放 (17)附录A 本标准用词说明 (18)引用标准名录 (19)条文说明 (20)1 总则1.0.1为加强机制砂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合理利用机制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混凝土用机制砂的质量要求和检验。

1.0.3机制砂的质量要求及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机制砂 manufactured sand岩石、卵石、建筑固体废弃物、矿山尾矿或工业废渣等经除土处理,由机械破碎、整形、筛分、粉料控制等工艺制成的,粒径小于4.75mm 的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岩石颗粒。

机制砂的国家应用标准

机制砂的国家应用标准

机制砂的国家应用标准制砂机机制砂应用标准1 总则1.0.1 为了合理利用机制砂,特细砂资源,使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应用技术与现行的混凝土工程设计及施工规范,规程配套,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重庆地区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的配制及应用.其他地区用机制砂,混合砂配制混凝土,可通过试验,参照本规程执行.1.0.3 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工程除应遵守规程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规定.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工程的施工验收及质量检验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2 术语,符号机制砂:由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颗粒,但不包括软质岩,风化岩的颗粒.特细砂:按<<建筑用砂>>(GB/T 14684)规定方法检验所得细度模数为0.7-1.5的天然河砂.混合砂:由机制砂与特细砂混合而成的砂.机制砂混凝土:用机制砂作为细骨料配制的混凝土.混合砂混凝土:用混合砂作为细骨料配制的混凝土.塑性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10-90mm的混凝土.大流动性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等于或大于160mm的混凝土.泵送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不低于100mm并用泵送施工的混凝土.3 应用范围3.0.1 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的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与中砂配制的混凝土相近,其力学性能指标可按现行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取值.3.0.2 机制砂,混合砂主要应用于建筑,市政,交通,等建设工程中的C60及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在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时,亦可用于港口和水利等混凝土工程.3.0.3,机制砂宜配制塑性混凝土混合砂宜配制塑性,大流动性及泵送施工混凝土.3.0.4 混合砂配制混凝土,混合砂细度模数应满足以下要求:强度等级C60混凝土,混合砂细度模数不低于2.3,其中特细砂细度模数不低于1.1:强度等级C45-C55混凝土,混合砂细度模数不低于1.8,其中特细砂细度模数不低于0.9.3.0.5 用混合砂配制C60以上强度等级混凝土时,应通过试验,取得可靠数据,经论证满足性能要求后方可使用.4 材料4.0.1 机制砂,混合砂的性能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的规定.注:混合砂中特细砂的含泥量测定应采用<<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中的”虹吸管法”特细砂的含泥量按标准的规定,并不得含有泥块.4.0.2 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用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应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和<<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的规定,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检验,并按其检验结果使用.4.0.3 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中粗骨料质量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的规定.4.0.4 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用水,可拌制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使用地表水,地下水及经处理或处置后的工业废水,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技术规定.4.0.5 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宜掺用混凝土外加剂,其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外加剂的应用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4.0.6 混凝土用粉煤灰或其它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用于水泥与混凝土中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5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中的基本参数5.0.1 混合砂的细度模数可按以式简易计算:Uf(混)=Uf(机)*A(机)+Uf(特)*A(特)式中: Uf(混)—混合砂细度模数Uf(机)—机制砂细度模数Uf(特)—特细砂细度模数A(机)—混合砂中机制砂的百分比(%)A(特)—混合砂中特细砂的百分比(%)5.0.2 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的确定混合砂塑性混凝土用水量可参考下表选用,机制砂塑性混凝土用水量可在下表基础上,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增加5Kg.表5.0.2 混合砂塑性混凝土的用水量(kg/m3)碎石最大粒径(mm)拌合特坍落度(mm) 16 20 31.5 4010-30 195 185 175 16535-50 205 195 185 17555-70 215 205 195 18575-90 225 215 205 195注:1,本表用水量系采用细度模数为1.8-2.1的混合砂时的平均值.细度模数小于1.8时,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可增加0-5公斤:细度模数大于2.1时,则可减少0-5公斤.2,掺用各种外加剂或掺合料时,用水量相应调整.3水灰比小于0.35的混合砂混凝土以及采用特殊成型工艺的混合砂混凝土用水量应通过试验确定.5.0.3 混凝土砂率的确定1 混合砂塑性混凝土砂率可按下表选用,机制砂塑性混凝土砂率可在下表基础上增加3-5%混合砂混凝土砂率(%)表5.0.3 混合砂混凝土砂率(%)碎石最大粒径(mm)水灰比(W/C) 16 20 400.35 26-31 25-30 23-280.45 29-34 28-33 26-310.55 32-37 31-36 29-340.65 34-39 33-38 31-37注:1,只用一个单粒级粗骨料配制混凝土时,砂率应适当增大,2,对薄壁构件,砂率取偏大值.2 混合砂大流动性,泵送混凝土砂率,可取上表的上限,经试验,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按每增加20mm,砂率增加1%予以调整. 5.0.4 外加剂和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50119),<<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的应用技术规程>>(JGJ28),<<粉煤灰应用技术规程>>(GBJ146),<<用于水泥与混凝土中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等标准的规定.5.0.5 采用卵石作粗骨料时,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的用水量及砂率应根据试验确定.6 混凝土配合比的计算6.0.1 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计算时,其计算公式和有关参数表格中的数值均系以干燥状态骨料为基准.当以饱和面干骨料为基准进行放算时,则应做相应的修正.注:干燥状态系指含水率小于0.5%的细骨料或含水率小于0.2%的粗骨料.6.0.2 混凝土配合比应按下列步骤进行计算:1 计算配制强度fcu,0并求出相应的水灰比,混凝土配制强度按下式计算:fcu,0≥fcu,k+1.645σ式中: fcu,0—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MPA)fcu,k—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标准值(MPA)σ—施工单位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1施工单位如具有近期混凝土强度统计资料时, σ可按下式求得:σ =式中cu,i-------- 第i组混凝土试件强度代表值(Mpa)ufcu--------------n组混凝土试件强度代表值的平均值(Mpa)n-------------统计周期内相同混凝土等级的试件组数,n≥2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或C25时,如计算得到的σ小于2.5Mpa时,取σ为2.5Mpa;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及其以上时,如计算行到的σ小于3.0Mpa时,取σ为3.0Mpa.对预拌混凝土厂和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其统计周期可取为一个月;对现现场场拌制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其统计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宜超过三个月.○2施工单位如无近期混凝土强度统计资料时, σ可按下表取值.表中σ值反映了我国施工单位对混凝土施工技术和管理的平均水平,采用时要根据本单位情况作适当调整.混凝土强度等级C10~C20 C25~C40 C45~C60σ 4.0 5.0 6.02选取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并计算出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3 选取砂率,计算粗骨料和细骨料的用量,并提出供试配用的计算配合比.6.0.3 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60级时,混凝土水灰比宜按下式计算:W/C =式中aa ab ----回归系数fce--水泥28d抗压强度实测值(MPa)○1 当无水泥28d抗压强度实测值时,可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fce=Kc* fce,0式中Kc—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可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 fce,0—水泥强度等级值(MPa)○2 fce值也可根据3d强度或快测强度推定28d强度关系式推定得出.6.0.4 回归系数aa 和ab宜按下列规定确定;1 回归系数aa 和ab应根据工程使用的水泥,骨料,通过试验由建立的水灰比与混凝土强度关系式确定;2 当不具备上述试验统计资料时,其回归系数可按下表取用.回归系数aa 和ab取用表细骨料品种aa ab机制砂0.50 0.22混合砂0.45 0.12注:上表中的回归系数适用于粗骨料为碎石的混凝土.6.0.5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W0)可按5.0.2的规定确定.6.0.6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C0)可按下式计算;C0=6.0.7 粗骨料和细骨料用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重量法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C0+G0+S0+W0=CpSp=C0------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Kg)G0------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粗骨料用量(Kg)S0------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骨料用量(Kg)W0------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Sp------砂率(%)Cp------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合物的假定重量(Kg),其值可取2350~2450Kg.2 当采用体积法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0.01a=1Sp=Rc------水泥密度(Kg/m3),可取2900~3100 Kg/m3Rg------粗骨料的表观密度(Kg/m3)Rs------细骨料的表面密度(Kg/m3)Rw------水的密度(Kg/m3),可取1000(Kg/m3)a--------混凝土的含气量百分数,在不使用引气剂型外加剂时, a可取为1.计算配合比经试配试验,调整等步骤后确定施工配合比.试配和调整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规定的方法进行.6.0.8 有特殊性能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遵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规定.其中,高强混凝土应采用高效减水剂或缓凝高效减水剂以及活性较高的矿物掺合料,配合比需经试配确定;混合砂作细骨料配制抗渗混凝土和泵送混凝土时,砂率宜控制在30~38%之间,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掺合料和外加剂;配制预拌混凝土时,除遵守本规程规定外,还应遵守<<重庆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规程>>(DB50/T5002)的有关规定.7 施工及验收7.1 施工7.1.1 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施工应遵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7.1.2 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控制,应遵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7.2 验收7.2.1 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及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7.2.2 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遵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河卵石制砂机河卵石用途河卵石被广泛应用于公共建筑、别墅、庭院建筑、公路铁路建设、公园假山、盆景填充材料、园林艺术和其它高级上层建筑。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3.10.08
•【字号】桂建标〔2023〕15号
•【施行日期】2023.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桂建标〔2023〕1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征集2023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编号:20222389)安排,经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审查、专家评估论证及立项答辩,我厅批准40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列入2023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详见附件)并印发给你们。

请各标准主编单位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标准制(修)订。

附件:2023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2023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

露天矿机制砂堆场高度标准

露天矿机制砂堆场高度标准

露天矿机制砂堆场高度标准首先呢,咱们得考虑安全因素。

这就好比盖房子,地基得打牢,房子才能稳稳当当的。

机制砂堆场也一样,要是堆得太高了,那可就像个摇摇欲坠的“摩天大楼”,随时都有塌下来的危险。

想象一下,那一堆堆的机制砂就像调皮的孩子,堆得太高没了约束,它们就可能撒欢儿地跑出来,这不仅会掩埋周边的设备和道路,还可能伤到在附近干活的小伙伴们。

所以啊,从安全角度出发,堆场高度得有个合理的限度,一般来说,不能超过相关安全规范所规定的数值,这样才能让咱们的露天矿生产环境像个温馨又安全的“大家庭”。

再说说储存效率这个事儿。

咱这堆场可不是摆着好看的,它得能高效地储存机制砂,就像一个能干的仓库管理员,得把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明明白明。

如果堆场高度太低,那储存空间就有限,就好比一个小盒子装不下太多东西,得频繁地往外运,这不仅浪费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影响生产进度。

可要是堆得太高呢,又会带来取料不便的问题,就像住在高楼顶层,每次拿东西都得爬好多层楼梯,多费劲啊!所以啊,要找到一个既能充分利用空间,又方便取料的合适高度,这样才能让机制砂的储存和取用变得顺顺当当,就像流水线上的工人,配合得恰到好处。

还有啊,环境因素也得考虑进去。

露天矿本来就容易产生扬尘,要是机制砂堆场堆得太高,那风一吹,就像给扬尘开了个“派对”,到处都是灰蒙蒙的一片。

这不仅会影响周边的空气质量,让大家都变成“灰头土脸”的模样,还可能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所以,合理控制堆场高度,再配合上一些防尘措施,就像给扬尘戴上了“口罩”,能让咱们的露天矿更加环保、绿色。

那么,这个高度标准到底是多少呢?其实啊,它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

比如说,要看堆场的基础承载能力,如果基础打得好,像钢铁般坚固,那在安全范围内可以适当堆高一点;还要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要是风大的地方,就得适当降低高度,免得扬尘满天飞。

一般情况下,常见的露天矿机制砂堆场高度会在几米到十几米之间,但这只是个大概范围,具体还得经过专业的设计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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