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乡村医生待遇补贴新政策及退休工资待遇上调.doc
上海乡村医生政策,上海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最新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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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乡村医生政策,上海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最新政策上海乡村医生政策,上海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最新政策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
那么2018年最新上海乡村医生有哪些扶持政策呢?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上海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最新政策,仅供参考!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总体要求,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
二、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本市乡村医生包括老乡医和新乡医。
老乡医是指2004年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通过“上海市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并颁发乡村医生证书的人员;新乡医是指2006年起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具有临床医学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主要职责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具体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按照相应服务标准与规范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基本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级医疗机构;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各区应根据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等因素,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每所村卫生室配备不少于2名乡村医生,其中至少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
2023年乡村医生退、养、聘、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2023年乡村医生退、养、聘、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399f7b0d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ab.png)
2023年乡村医生退、养、聘、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乡村医生的退、养、聘、培训管理,提高乡村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在乡村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包括正式聘用和合同制医生。
第三条乡村医生在工作中应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质量。
第四条乡村卫生机构应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和培训,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
第二章乡村医生的退休管理第五条乡村医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选择退休或继续从事工作。
第六条乡村医生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条乡村医生退休后如有意愿继续提供医疗服务,可以与乡村卫生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安排。
第三章乡村医生的养老管理第八条乡村医生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九条乡村医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养老金和相关医疗保障。
第十条乡村卫生机构应妥善保管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信息。
第四章乡村医生的聘任管理第十一条乡村医生的聘任工作由乡村卫生机构负责,并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乡村卫生机构聘任乡村医生时,应注意医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乡村医生的聘任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以为固定期限或不固定期限。
第五章乡村医生的培训管理第十四条乡村医生应定期参加医学培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第十五条乡村卫生机构应为乡村医生提供培训机会,并保证培训的质量。
第十六条乡村医生参加培训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和相应的补贴。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乡村卫生机构应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评估,评价其工作绩效。
第十九条乡村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乡村医生信息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和培训记录等。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乡村医生,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乡村卫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
![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https://img.taocdn.com/s3/m/28f3aea6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3a.png)
乡村医生是我国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为农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然而,乡村医生的待遇和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的角度,探讨其待遇、保障和发展问题。
一、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1.工资待遇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的工资待遇应该是公正、合理且具有竞争力。
合理的工资待遇可以激发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目前,我国乡村医生的工资普遍较低,部分地区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提高乡村医生的工资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是非常必要的。
2.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应享有与城镇医生相同的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此外,还应给予乡村医生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以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工作条件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乡村医生能够正常开展医疗工作。
同时,要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的保障问题1.劳动合同签订确保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条款。
此外,还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和执行,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2.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在退休、疾病、伤残、生育等方面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同时,要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乡村医生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和利用率。
3.职业风险防范加强乡村医生职业风险防范,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降低医疗纠纷的风险。
对于发生的医疗纠纷,要依法妥善处理,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的发展问题1.职业规划为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提供职业规划,鼓励其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业务水平。
同时,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乡村医生进入医疗机构工作,为乡村医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2.职称评定完善乡村医生职称评定制度,使之与城镇医生相当。
[2022年乡村医生新政策]老乡村医生退休新政策
![[2022年乡村医生新政策]老乡村医生退休新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e2173e0c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2d.png)
[2022年乡村医生新政策]老乡村医生退休新政策
2022年乡村医生新政策主要围绕老乡村医生的退休问题展开,旨在解决老乡村医生退休后生活困难的问题,激励更多的医生投身乡村医疗事业,提高乡村医疗水平。
具体政策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提高退休金水平:对在乡村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村医,退
休后将享受到更高的退休金待遇,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2.设立“荣誉医生”称号:对在乡村工作20年及以上的优秀医生,设立“荣誉医生”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生活津贴,以此激励更多医生投身乡村医疗事业。
3.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对老乡村医生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
提高他们的医疗水平,适应新时代的医疗需求。
4.设立补贴政策:对老乡村医生的子女享有一定的教育补贴,
并设立一定的医疗补贴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医疗开支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5.优化工作环境:改善老乡村医生的工作环境,提供更好的办
公设施和医疗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通过以上新政策的实施,可以更好地解决老乡村医生退休后的生活困难问题,激励更多的医生投身乡村医疗事业,促进乡村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制(2篇)
![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制(2篇)](https://img.taocdn.com/s3/m/8d3da667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77f8147.png)
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制随着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医疗服务的关键力量,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农村医生工作条件艰苦,收入待遇相对较低,他们面临着较大的养老保障问题。
为了保障乡村医生在退休后的生活质量,需要建立一种合理有效的养老保障工作制度,以确保他们的养老待遇。
一、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首先,要加大对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以城镇职工为主,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相对较小。
乡村医生多为农村居民,应该纳入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中。
同时,对于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费用,可以通过合理的政策安排,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以减轻乡村医生的经济负担。
二、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其次,要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目前,乡村医生的工资收入相对较低,导致他们的养老保险金也较少。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可以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增加一些额外的福利待遇,如养老金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从而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水平。
此外,还可以对乡村医生的养老金进行适当的调整,使其与城市职工的养老金水平相接近。
三、完善退休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另外,要完善乡村医生的退休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
乡村医生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在退休后需要得到合适的照顾和支持。
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乡村医生退休制度,包括合理的退休年龄设置、退休金制度和退休福利待遇。
此外,还应加强乡村医生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如建立乡村医生医疗服务中心、设立老年护理服务机构等,以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四、加强培训和继续教育最后,在养老保障工作制中,还应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乡村医生是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核心力量,他们的专业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质量和水平。
因此,需要定期组织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乡村医生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促进他们的个人发展和职业成长。
同时,还可以通过加强与相关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的合作,为乡村医生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学习资源。
上海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c4903818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f4.png)
上海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的实施意见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的实施意见各有关区县卫生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逐步实现郊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现就本市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出意见如下:一、补助对象(一)基本条件本意见所指乡村医生是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以上资质,在村卫生室执业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不包括本土化定向培养大专学历的新一代乡村医生。
(二)对象审定村卫生室与乡村医生签订责任协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初保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区县卫生局审定,区县财政局备案。
二、职责任务乡村医生不仅要做好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同时要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以下基本公共卫生职责:(一)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
(二)做好传染病病例登记,报告传染病疫情或疫情线索,参与疫情调查处理和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的治疗管理。
(三)及时报告群体不明原因、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四)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按季节更换宣传教育主题,每月更换黑板报、宣传栏内容,向村民宣传保健知识。
(五)积极支持、宣传并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六)及时做好计划免疫的联络、登记工作,发现、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
上海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
![上海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515a913a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f0.png)
上海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职工退休待遇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人才集聚地,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旨在促进人才流动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对上海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政策背景上海作为中国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吸引了大量的高级人才。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高级职称人才也逐渐进入了退休年龄。
为了更好地留住这些人才,并鼓励其他地区的高级职称人才来到上海,上海市政府制定了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
二、政策内容上海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养老金水平提高根据高级职称人才的不同级别和工作年限,上海市对其养老金进行了相应的提高。
退休后,高级职称人才可以享受较高的养老金待遇,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
2. 医疗保障上海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可以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待遇。
他们可以参加上海市的特殊医疗保险计划,享受更为优惠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3. 住房保障上海高级职称退休人员有资格购买廉租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
此外,他们还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提高其居住条件。
4. 社会保险补贴为了确保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上海市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包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三、政策效果上海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方面,这些政策吸引了更多的高级职称人才来到上海,为上海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另一方面,这些政策也促进了现有高级职称人才的留任,减少了人才流失。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尽管上海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策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加强宣传和指导,使更多的高级职称人才了解并享受到这些待遇。
其次,政策的具体操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保证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为了提高上海的高级职称退休待遇政策的效果,我建议加强与其他地区的政策对接,促进人才流动。
同时,应注重政策的可持续性,制定长期稳定的退休待遇机制,使高级职称人才能够更加安心地工作和生活。
上海市退休补贴政策
![上海市退休补贴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f9e5ba7f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3b.png)
上海市退休补贴政策退休是人生的一个重要时期,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保障其生活质量和福利待遇,是社会应尽的责任。
为此,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退休补贴政策,以确保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
一、退休补贴的基本情况根据上海市政府制定的退休补贴政策,退休人员可以获得以下福利待遇:1.基础养老金:退休人员将根据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出基础养老金的数额。
目前,上海市的养老金平均水平为每月3568元。
2.退休补贴:对于在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退休人员,上海市政府将给予一定的退休补贴。
该补贴的数额根据退休人员的工作年限和表现情况而定,最高可达到每月400元。
3.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可以享受上海市的医疗保险,包括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4.住房保障:对于没有住房或住房困难的退休人员,上海市政府将提供一定的住房保障。
具体的保障政策包括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
二、退休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上海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退休补贴政策体系。
目前,上海市的退休补贴政策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实施和认可,为退休人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基础养老金的提高: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上海市政府不断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
根据最新的政策,上海市的养老金平均水平已经达到了每月3568元。
2.退休补贴的发放:上海市政府通过建立完善的评定机制,确保退休补贴的公正、公平。
目前,上海市的退休补贴标准已经逐步提高,最高可达到每月400元。
3.医疗保险的完善:上海市政府通过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为退休人员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
目前,上海市的医疗保险已经覆盖了所有的退休人员,包括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4.住房保障的实施:上海市政府通过多种方式,为没有住房或住房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了一定的住房保障。
其中,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是最为常见的保障方式。
三、退休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虽然上海市的退休补贴政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退休乡村医生政策出台
![退休乡村医生政策出台](https://img.taocdn.com/s3/m/ab9d704b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b7.png)
退休乡村医生政策出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退休乡村医生政策的出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农民健康权益,以迎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本文将从政策主要内容、政策影响、政策评价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政策主要内容退休乡村医生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依据:政策基于我国现行的退休政策法规,结合乡村医疗资源紧缺的现状。
2. 目标人群:主要针对已经正式退休的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家庭医生等。
3. 再就业机会:政策鼓励退休乡村医生继续从事医疗工作,为其提供再就业机会。
4. 综合待遇:政策规定,退休乡村医生在再就业期间应享受相应综合待遇,包括工资、住房、医疗保险等。
5. 培训支持:政策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退休乡村医生的培训支持,提升其专业水平。
二、政策影响退休乡村医生政策的出台对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和农民的健康权益有着积极的影响:1. 提高医疗资源配置:通过引导退休乡村医生回到工作岗位,政策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紧缺的问题,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2. 加强医疗服务能力:退休乡村医生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他们的回归将增强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能力,提升患者的诊疗水平。
3. 保障农民健康权益:政策的实施将改善农民的医疗条件,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政策评价退休乡村医生政策的出台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同,但也存在一些争议:1. 人才流失问题:有观点认为,政策可能加速医疗人才流失,导致乡村医疗资源更加紧缺。
2. 待遇不均问题:一些退休乡村医生认为政策制定不够完善,待遇不均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3. 培训支持不足问题:政策要求加强对退休乡村医生的培训支持,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培训资源不足、培训内容不适应实际需求等问题。
综上所述,退休乡村医生政策的出台对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和保障农民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的实施需要追求精细化管理,提供更加完善的待遇和培训支持,以实现政策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上海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上海乡村医生最新养老政策.doc
![上海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上海乡村医生最新养老政策.doc](https://img.taocdn.com/s3/m/47f2b4fd3c1ec5da51e270a1.png)
2019年上海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上海乡村医生最新养老政策上海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上海乡村医生最新养老政策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意见》全文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特别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步提高,服务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升。
但也要看到,乡村医生队伍仍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从我国国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功能任务(三)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上海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医疗卫生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1995]55号
![上海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医疗卫生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1995]55号](https://img.taocdn.com/s3/m/df9c7f48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be.png)
上海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医疗卫生津贴标准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医疗卫生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1995]55号1995年12月31日)为了切实保障医疗卫生人员身体健康,进一步调动他们完成防病治病、教学、科研等任务的积极性,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益的提高,根据本市医疗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医疗卫生津贴标准作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一、实行医疗卫生津贴的范围和对象本市各级事业性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有毒、有害、有传染性工作的人员。
二、发放津贴的分类和标准医疗卫生津贴是根据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量大小、工作时间长短、影响身体健康程度以及工作条件好坏等情况进行分类,不同工作岗位享受不同类别的医疗卫生津贴标准。
(一)综合性医院综合性医院的医疗卫生津贴,按工作岗位分为四类:第一类:每人每月70元。
1.专职从事传染病、放射、放疗、同位素等工作的人员;2.专职从事肝功能检验工作的人员;3.专职从事太平间工作的人员。
第二类:每人每月50元。
1.专职从事急诊、烧伤、高压氧舱等工作的人员;2.专职从事口腔科工作并直接接触汞等有毒物质的人员;3.从事性病诊治工作的人员;4.专职从事检验、血透、病理、内窥镜等工作的人员;5.专职从事污物污水处理工作的人员;6.专职从事实验动物饲养工作的人员。
第三类:每人每月40元。
1.专职从事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皮肤、中医等临床各科(不包括传染病科)工作的人员;2.专职从事社区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
第四类:每人每月30元。
专职从事药剂、医技等工作的人员。
乡村医生退休年龄与待遇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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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退休年龄与待遇的最新消息
引用自乡村医生园地
国务院:
接两代会和卫生部转来议案,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论证通过后,现将对乡村医生的解决办法报送:
一,凡三证齐全(乡村医生证,乡村医生职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断执业35年以上者(含35年),每人每月按1080元左右退休解决。
二,凡三证齐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间断执业30年以上者(含30年)每人每月按800元左右退休解决。
三,凡三证齐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在村级连续不间断执业25年以上者(25年)每人每月按600元左右解决。
四,凡三证齐全,并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乡村医生,可参加考取助理执业医师证和执业医师证书。
五,符合上述三项而死亡的乡村医生,国家给予2000元火化费予以安葬,并继发10个月工资用于安抚。
六,凡三证齐全,而达不到退休年龄的男女乡村医生,国家给予考试转公的制度,对于考核考试合格的转为公办医生,工资待遇国家按排解决;对于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国家执行淘汰制度,一次性淘汰名正言顺,考核考试标准不能降低,必须从严执行,不得降格
以求,降格以求是对人民生命和身体健康不负责任。
七,考试转公须持国家承认的学历参加,否则,乡村医生须再次学习,获得学历后,再考试转公。
八,退休后和淘汰掉无乡医生的村镇,国家执行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制度,工资待遇由国家从优安排解决,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九,本办法于2010起在全国执行,2015年结束,乡村医生被取缔,国家执行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制度。
乡村医生退、养、聘、培训管理实施细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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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退、养、聘、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卫生领域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健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乡村医生的退、养、聘、培训管理,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乡村医生退、养、聘、培训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乡村医生。
第三条乡村医生是指在农村地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合格医务人员。
第四条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是指通过退、养、聘、培训等管理措施,不断提升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退休管理第五条乡村医生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退休管理。
退休医生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乡村医生退休前应当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退休医生享受退休待遇和福利待遇的依据。
评定内容包括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质量、学术成果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七条对于评定为优秀的乡村医生,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优惠待遇,鼓励其在退休后继续为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养老保险管理第八条乡村医生应参加养老保险制度,为其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费用由乡村医生个人、单位和社会统筹共同承担。
第九条乡村医生养老金的发放标准由国家规定,并根据个人参保年限、缴纳金额和工作贡献等因素进行浮动调整。
第十条乡村医生退休后,享受养老金的期限和发放方式由国家规定,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聘任管理第十一条乡村医生在退休后,可以继续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待遇。
第十二条聘任乡村医生应当符合相关的条件和要求。
聘任乡村医生的工作年限、职称水平、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
第十三条聘任乡村医生的期限和工作内容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聘任乡村医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并按照个人的实际工作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五章培训管理第十五条乡村医生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上海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上海乡村医生退休待遇及养老保险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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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上海乡村医生退休待遇及养老保险规定上海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上海乡村医生退休待遇及养老保险规定上海目前9个区县的1,695个行政村共有1,642所卫生室和乡村医生3,520人,服务人口约200余万。
平均每个村卫生室有乡村医生2.1人,性别比例基本均衡,平均年龄48.6岁,现有乡村医生中45岁及以上占67.5%,具备及以上学历的占4.4%,学历很低。
一、身份问题。
乡村医生是农村基本卫生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这些服务具有公益性,属于公共产品。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乡村医生仍然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力量。
目前上海大部分乡村医生身份仍是农民,他们的收入偏低,退休后只能享受镇保,而实际工作中又以医务人员的标准去衡量他们,这与他们所承担的职能不符。
通过调研发现,给人看病的村医不如兽医。
因为兽医都有“户口”,属于国家正式编制,而村医却是三无人员:没编制、没学历、收入低。
二、人员短缺。
根据上海市规定每个中心村卫生室配备3-5名,每个一般村卫生室配备1-2名具有职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推算,全市应配备4,848名乡村医生,考虑到今后三年到龄退休的乡村医生,2010-2013年累积需补充2,000余名合格的乡村医生。
根据我们课题组走访的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反馈信息,他们每年需要补充2-3名乡村医生,以弥补现有和到龄离岗的乡村医生的不足,但实际每年只能得到一名乡村医生。
封闭和僵化,是导致乡村医生队伍长期达不到优化的症结所在。
三、学历偏低,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有待完善。
上海乡村医生整体学历、职称偏低,甚至还有9%左右没有任何资质。
从教育培训状况看,30%的乡村医生近两年内没有进行过相关岗位培训。
50%以上的乡村医生没有参加过全科医学培训。
95%的乡村医生希望通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5%不愿接受培训的原因是工作离不开或即将退休。
70%以上的乡村医生更愿意到医院等卫生机构培训。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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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4.04.28•【字号】沪卫妇基〔2004〕7号•【施行日期】200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沪卫妇基〔2004〕7号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卫生处:为加强对目前本市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中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的管理,保障郊区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质量,我局根据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条例》适用对象与相关政策本实施意见适用对象主要是在2003年1月1日至8月5日期间,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考核同意留用的原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留用人员”)。
本市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已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一)2003年8月5日前已经取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乡村医生证书》的并取得中专学历或者连续工作20年的,经申请取得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可以继续执业;(二)2003年8月5日前已经取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乡村医生证书》,但未取得中专学历或者连续工作不满20年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参加培训(再培训),合格者经申请取得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可以继续执业。
再培训仍不合格的,不得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村卫生室应立即终止聘用;(三)2003年8月5日前未取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乡村医生证书》或者其他经申请未取得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村卫生室应立即终止聘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总工会等五部门关于提高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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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总工会等五部门关于提高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总工会等五部门关于提高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4]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房地资源局《关于提高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
长期以来,上海市劳动模范在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赞扬。
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关心和爱护劳动模范。
最近,市领导又指示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关心劳动模范,特别是要照顾好退休劳动模范的生活。
各区县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领导的要求,切实关心劳动模范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细致做好提高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待遇的工作,帮助退休劳动模范解除后顾之忧。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关于提高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关心和爱护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劳模),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
为进一步落实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爱,现就提高上海市退休劳模待遇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提高城镇退休劳模待遇(一)城镇退休劳模中,今年月养老金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标准补足差额。
以后由市总工会每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公布补助标准,并提供劳模名单,市劳动保障局每月发放补助费,市财政局年底结算补助总费用。
(二)在城镇退休劳模享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障的同时,将他们全部纳入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乡村医生退、养、聘、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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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退、养、聘、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乡村医生是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关键力量,为了有效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依据《乡村医生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旨在确保乡村医生的退休、养老、聘用和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退休管理1. 退休条件乡村医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备连续工作满25年的条件,方可退休。
2. 退休流程乡村医生在退休前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退休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所在单位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退休医生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及相关优惠政策。
三、养老保险管理1. 养老保险参保乡村医生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享受养老金待遇。
所在单位依法为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确保其享受合法权益。
2. 养老金发放养老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确保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
所在单位应及时将乡村医生相关养老金发放通知转交至所属银行,确保发放的及时、准确、安全。
四、聘用管理1. 聘用条件乡村医生具备相应的医学专业职称和相关从业经验,符合乡村医生的聘任条件,方可聘用。
2. 聘用程序所在单位根据需求及乡村医生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推荐等方式选聘乡村医生。
聘用合同应明确职责和待遇,双方签订后由所在单位备案并报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培训管理1. 培训需求确定根据乡村医生的岗位需求和工作任务,制定培训计划并确定培训内容。
2. 培训机构及方式选择专业的医疗卫生培训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培训。
所在单位应及时安排乡村医生参加相关培训,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绩效评估1. 绩效评价标准建立乡村医生的绩效评价标准,包括医疗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
2. 绩效评估周期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绩效评估,每年至少一次,评估结果作为升职、加薪、奖惩等的依据。
七、奖励与惩罚1. 奖励措施对表现优秀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包括荣誉称号、优秀员工、奖金等形式。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三支一扶”人员生活待遇标准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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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三支一扶”人员生活待遇标准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9.11•【字号】沪人社规〔2023〕24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三支一扶”人员生活待遇标准调整的通知各相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相关要求,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经市政府同意,调整本市“三支一扶”人员生活待遇标准。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生活待遇生活待遇包括日常生活补贴、政府奖励和一次性安家费。
本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日常生活补贴按月发放,每人每月8400元。
政府奖励按照服务期限长短,经考核合格后每半年发放一次。
其中,已在服务期第一年的政府奖励金额为34500元,已在服务期第二年的为39500元,已在服务期第三年的为45000元。
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4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由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统一按照本人按月取得的生活补贴8400元确定。
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代扣。
本市“三支一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时,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缴纳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由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缴纳住房公积金。
缴费基数为本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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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乡村医生待遇补贴新政策及退
休工资待遇上调
上海乡村医生待遇补贴新政策及退休工资待遇上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初保委、卫生局《关于乡村医生退休养老工龄补贴实施细则》(嘉初保委〔2003〕第3号)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四年一月六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乡村医生退休养老工龄补贴实施细则
嘉初保委〔2003〕第3号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同意区卫生局关于解决乡村医生退休养老工龄补贴的批复》(嘉府〔2003〕162号)的文件精神,做好乡村医生退休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1、从乡村医生岗位退休的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从
本辖区内集体办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岗位上退休,享受农保待遇且持有国家或上海市或嘉定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人员。
2、未从乡村医生岗位退休的人员:曾在本辖区内集体办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岗位工作,后因组织原因调动到本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于2003年12月31日前退休,享受农保待遇且持有国家或上海市或嘉定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按工龄以每年5元的标准享受退休养老工龄补贴。
凡退休后享受条线干部干龄或其他补贴者,其退休补贴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三、工龄计算:
1、从乡村医生岗位退休的人员: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直至从该岗位上退休,连续工作的年数。
2、未从乡村医生岗位退休的人员: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包括乡村医生工作)直至从相应岗位上退休,期间不间断的年数。
四、经费来源:补贴经费由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财政支出。
五、补贴从2004年1月1日起发放。
具体操作程序及方法由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制定,并送区初保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