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试行规定
复旦转专业绩点要求(二)
复旦转专业绩点要求(二)复旦转专业绩点要求简介在复旦大学,学生可以选择在本科期间转专业。
然而,转专业并非轻松的事情,需要满足一定的绩点要求。
本文将详细解释复旦转专业绩点要求,并通过举例进行说明。
绩点要求1.绩点要求:学生需要在本科前两年的学业中达到一定的绩点要求,以符合转专业的资格。
具体的绩点要求因专业而异。
2.综合排名:除了绩点要求,学生还需要在所报专业的综合排名(按学院的综合评价排名)内符合一定的名次要求。
不同学院和专业的综合排名要求也有所不同。
举例说明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转专业绩点要求的举例:例子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绩点要求:学生需要在本科前两年的课程中绩点达到及以上,才能符合转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绩点要求。
•综合排名:学生还需要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综合排名中位于前30%,才能符合转入该专业的名次要求。
例子2:经济学专业•绩点要求:学生需要在本科前两年的课程中绩点达到及以上,才能符合转入经济学专业的绩点要求。
•综合排名:学生还需要在经济学专业的综合排名中位于前20%,才能符合转入该专业的名次要求。
例子3:外国语言文化专业•绩点要求:学生需要在本科前两年的课程中绩点达到及以上,才能符合转入外国语言文化专业的绩点要求。
•综合排名:学生还需要在外国语言文化专业的综合排名中位于前40%,才能符合转入该专业的名次要求。
请注意,以上仅为举例说明,并不代表真实的绩点要求和综合排名要求,因为不同专业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结论了解复旦转专业绩点要求对于学生选择和规划专业发展非常重要。
通过本文的介绍和举例,希望读者对于转专业绩点要求有更清晰的了解,并能为自己的学业规划提供参考。
各高校绩点算法
各高校绩点算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各高校绩点算法在大学学习生涯中,绩点是评判学生成绩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
各高校的绩点算法各不相同,有的高校严格,有的高校宽松,有的中规中矩,下面我们一一介绍各高校的绩点算法。
清华大学的绩点算法相对比较严格,一般来说,绩点在4.0以下表示不及格,4.0为优秀,3.0为合格,2.0为不合格,1.0为退学。
清华大学对学生的课业成绩要求极高,绝大部分学生的绩点都在3.0以上。
清华大学对学生学业的要求严格,对学生成绩的管理也相对严谨,以确保学生的学业水平。
各高校的绩点算法不同,反映了各高校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管理方式。
严格的绩点算法可以促使学生更加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宽松的绩点算法可以让学生有更多机会发挥自己的潜力,培养创新能力。
学生选择高校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风格和学习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绩点算法相对宽松的高校还是相对严格的高校。
绩点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希望各高校通过不同的绩点算法,可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二篇示例:高校绩点算法是大学教育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标准,它反映了学生在学业上的表现和成绩。
各高校的绩点算法有所不同,因此学生在选课、评定学业水平等方面需要了解各高校的绩点算法。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高校绩点算法,并分析它们的特点和优缺点。
绩点是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业水平的一种度量,它通常以数字形式表示,可以帮助学校和学生评价学习情况。
不同的高校对绩点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绩点主要受到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考试成绩和学校的评价标准等因素的影响。
在大多数高校中,绩点的计算方法是基于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来确定的,而平均学分绩点是学分绩点和学分数的加权平均。
在中国的高校中,绩点算法是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绩点算法包括以下几种:1. 4.0绩点制: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绩点算法,它将学生的成绩划分为A、B、C、D和F五个等级,对应的绩点分别为4.0、3.0、2.0、1.0和0。
复旦 绩点制度
复旦大学绩点制度探讨
一、绩点制度的优点
绩点制度是一种量化学生学习成绩的方式,有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绩点制度的优点主要包括:
1. 客观公正:绩点制度通过计算学生的学习成绩,转化为一个客观的数值,可以更加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术表现。
2. 简单易行:绩点制度简单易行,学生可以通过简单的计算方式了解自己的学习成绩,学校也可以通过绩点来对学生进行排名和评价。
3. 激励学生:绩点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由于绩点与学生的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利益挂钩,因此学生会为了获得更高的绩点而努力学习。
二、绩点制度的不足之处
然而,绩点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包括:
1. 只能衡量学习成绩:绩点制度只能衡量学生在学习方面的表现,无法衡量学生在其他方面的能力和表现,例如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
2. 难以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绩点制度可能难以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例如,一些学生在考试前突击复习,成绩很高,但实际上并没有掌握课程内容。
3. 鼓励功利性学习:由于绩点与学生的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利益挂钩,因此一些学生可能会为了获得更高的绩点而采取功利性的学
习方式,只注重考试成绩而忽视了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三、改进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挥绩点制度的作用,应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 增加评价指标:除了学习成绩外,还应该增加其他评价指标,例如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以便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能力和表现。
2. 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应该采取更加全面的考核方式,例如开卷考试、口试等,以便更好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复旦大学学生手册
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守则(试行)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志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3、自觉培育和发扬“文明、健康、团结、奋发”的校风,“刻苦、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
4、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强健体魄,健全人格,保持心理健康。
7、注重个人思想品德修养。
乐观进取,诚实守信,文明礼貌,讲究卫生。
8、爱护网络教学设施、设备,维护学校教学资源的知识产权。
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实现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需要的高质量专门人才的目标,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3月25日第21号令)、《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教高厅[2000]10 号)、《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1]80号),以及《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05年)等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复旦大学(网络教育)自主招生系列,由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负责实施。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新生自收到“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录取通知书”之日起获得入学资格。
新生须持“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按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院教务部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办理延期报到手续。
延期时间不能超过两周。
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正当事由所致者不在此限。
关于印发《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转换 管理细则》的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文件华师教〔2011〕45号关于印发《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管理细则》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教〔2010〕9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规范相关工作的执行,学校制定了《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管理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管理细则华 东 师 范 大 学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主题词: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管理细则通知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1年4月22日印发(共印50份)附件: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转换管理细则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对我校本科生修读成绩和学分的转换,作如下规定:第一条 校际交流协议派出学生的成绩及学分转换:1.凡按照校际交流协议赴他校学习的学生,在赴他校学习前,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培养方案,在院系有关老师的指导下,制订在他校的选课方案。
2.成绩及学分转换的办法如下:(1)我校承认学生在他校取得的成绩和学分。
(2)他校一门或多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与我校某一门课程相当,且学时数相近的,经批准可直接转换成我校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可转换的总学分量不超过在他校修读的总学分量。
(3)在对方学校修读的课程,若无法认定为我校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的,都作为公共选修课据实记载,且文理类别不再限制。
(4)在对方学校修读的课程成绩转入我校时,只计录成绩和学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
但此类课程系统将进行标注。
(5)若对方学校的学制不同于我校,学分认定参照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即1学分对应18学时。
(6)交换学生在返校后,填写学分转换申请表,经开课院系审核并教务处复审后,予以认定。
第二条 转专业学生的成绩及学分转换1.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体育课程的成绩与学分可直接转入新专业。
2. 与转入专业同层次或高一层次的课程可以替代相应低层次的同类课程。
3.其它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可计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第一篇: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2008-09-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复旦大学为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定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须由学生自行申请。
第二章奖学金评审机构第三条复旦大学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评定规则的制定、修改以及对各项奖学金的最终审核。
第四条复旦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小组成员为教务处、研究生院、对外联络与发展处、财务处、外事处港澳台办公室、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部门的领导及部分院系代表。
相关职能部处领导更换时,由新任领导自然接替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评奖对象及奖项设置第五条复旦大学本科生各项奖学金评奖对象为复旦大学在籍在册的本科学生(高职学生奖学金评定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条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复旦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复旦大学本科民族学生奖学金和复旦大学本科台湾学生奖学金、复旦大学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组成,此外复旦大学还将针对获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奖助学金。
第七条获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或专业奖学金者可同时兼得其他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
第八条其他各项本科生奖学金(奖助学金)获得者可同时兼得奖学金的荣誉,但所获奖金不可兼得,学校将择高向获奖者配发奖学金(或奖助学金)。
第九条复旦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授权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制定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实施细则。
第四章奖学金评定条件第十条复旦大学全体在校本科学生在评奖学年中有下述任意情况者,不具备复旦大学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申请资格:(1)德育综合考评不合格者;(2)当年度课程考核不及格者;(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处分者;(4)未通过当年度大学生身体素质测试者(因病或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除外)。
2019复旦大学校史入学考试
大项1 of 1 -20.0/ 20.0 得分题目1 of 102.0/ 2.0 得分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是:一门课的学分绩=绩点×学分数。
学期或学年的平均绩点=(A)。
学生如缺席参加某门课程考核,成绩记为不合格。
A. 所学课程学分绩之和÷所学课程学分数之和B. 所学课程学分数之和÷所学课程学分绩之和C. 所学课程学分绩之和X所学课程学分数之和D. 所学课程学分绩之和+所学课程学分数之和反馈: 回答正确题目2 of 102.0/ 2.0 得分以下哪一条为复旦大学校训(D)。
A. 诚信博学,求索笃行B.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C. 明德至诚,博学远志D. 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反馈: 回答正确题目3 of 102.0/ 2.0 得分保卫处24小时报警电话是(C)。
A. 65641122B. 65641111C. 65642221D. 65642222反馈: 回答正确题目4 of 102.0/ 2.0 得分因公出国、出境交流休学(D)的学生不得参评其休学期间所在年度的各类奖学金。
A. 两个学期以上(含两个学期)B. 两个学期以上(不含两个学期)C. 一个学期以内(不含一个学期)D. 一个学期以上(含一个学期)反馈: 回答正确题目5 of 102.0/ 2.0 得分复旦大学创建于()年,原名复旦公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创始人为中国近代知名教育家(C)。
A. 1915,李登辉B. 1915,马相伯C. 1905,马相伯D. 1905,李登辉反馈: 回答正确题目6 of 102.0/ 2.0 得分复旦大学校名“复旦”二字选自《尚书大传·虞夏传》中“(D)”的名句,意在自强不息,寄托当时中国知识分子自主办学、教育强国的希望。
A.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B.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C.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D. 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反馈: 回答正确题目7 of 102.0/ 2.0 得分复旦大学校歌的词曲作者是(C)。
绩点对应表
绩点对应表摘要:一、绩点制度简介1.绩点概念2.绩点计算方法3.绩点作用二、绩点对应表概述1.绩点对应表定义2.绩点对应表作用3.绩点对应表内容三、我国高校绩点对应表实例1.北京大学绩点对应表2.清华大学绩点对应表3.复旦大学绩点对应表四、绩点对应表在高校教学管理中的应用1.学生成绩评估2.奖学金评定3.学生毕业要求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绩点对应表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的作用1.国外高校对中国学生的成绩要求2.中国学生申请国外高校的成绩参考3.国际课程学分互认六、建议与展望1.完善绩点对应表的制定和更新机制2.加强绩点对应表的宣传和解读工作3.探索与国际接轨的绩点体系正文:一、绩点制度简介1.绩点概念绩点是一种衡量学生课程学习成果的量化指标,通常以分数为基础,通过一定的换算方法得出。
在我国高校中,绩点是评价学生学术表现的重要依据,与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毕业要求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紧密挂钩。
2.绩点计算方法绩点的计算方法因学校和课程而异,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即根据课程学分和成绩计算出课程绩点,再根据课程学分占比计算出总绩点。
3.绩点作用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术表现的重要指标,在高校教学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包括评估学生课程学习成果、评定奖学金、确定学生毕业要求以及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等。
二、绩点对应表概述1.绩点对应表定义绩点对应表是将学生的成绩按照一定的规则转换为绩点,从而便于进行成绩管理和比较的表格。
2.绩点对应表作用绩点对应表的主要作用是将学生的成绩转换为统一的绩点,方便教师、学生和管理者进行成绩评估和比较。
此外,绩点对应表还可以作为奖学金评定、毕业要求等依据。
3.绩点对应表内容绩点对应表通常包括成绩区间、对应绩点以及备注等信息。
成绩区间表示学生成绩的分布范围,对应绩点则是将成绩区间转换为相应的绩点值,备注则是对绩点转换规则的说明。
三、我国高校绩点对应表实例1.北京大学绩点对应表北京大学绩点对应表将学生的成绩区间分为9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个绩点值,如:成绩在85分以上为A+,对应的绩点为4.0。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组织规定(试行)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根据教育部2005年3月25日第21号令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新生自收到“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之日起获得复旦大学入学资格。
具有入学资格的学生须按规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获得学籍。
入学时,新生须持“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及“高考准考证”等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于报到日期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单位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须经教务处批准,延长报到期以两周为限。
延期申请未获批准或获准后未在限期内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正当事由所致者除外。
第二条自报到之日起的三个月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
经全面复查合格后,新生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情节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而被录取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复查期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无注册资格。
体检中被发现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认为不宜在学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健康标准者,经教务处批准,暂不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离校治疗。
第四条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一学年开学前,提交书面入学申请,并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
申请者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确认病愈的,按被编入年级的新生序列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逾期不提交书面入学申请者,视作放弃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在读学生须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确认学籍。
未经注册的学生,学校取消其选课资格。
(一)学生在注册前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否则学校可取消其注册资格。
(二)注册由注册者本人持学生证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
注册人员在注册者学生证上加盖注册印章,否则注册无效。
复旦大学本科生补考和重修规定
复旦大学本科生补考和重修规定
(二〇一七年八月修订)
根据《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对本科生的补考和重修作如下规定:
一、补考
1.对于考核后成绩不合格的课程,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向开课院系申请补考。
2.补考以一次为限,不收取任何费用。
3.补考一般安排在原课程开课学期结束后的下一学期第零周至第二周进行。
4.学生补考合格的,相应课程成绩记为D-(课程如以P、NP方式记载成绩的,补考合格成绩记为P)。
5.学生如缺席参加课程期末考试,其相应课程成绩记为不合格。
其中,无故缺考的学生,不准予补考;因故缺考的学生,如未曾严重缺课、且能严肃反省检讨本人缺考的过失,经开课院系批准,可准予参加补考。
6.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学期遇有课程考试不合格的,可按学校规定申请提前补考,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批准,由开课院系安排提前补考。
7.学生因考试违纪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导
致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补考。
8.武警国防生在毕业学期如有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包括因缺考导致成绩不合格),不准予参加补考。
二、重修
1.学生对于考核后成绩不合格的课程、以及自认为需要加深学习的课程,可以重修相应课程。
2.重修课程的各次考核成绩如实记载。
重修课程成绩不覆盖原修读课程的成绩,按统一的成绩记载方式参与平均绩点计算。
3.重修课程应按学分缴纳学费。
重修课程的收费标准为:自费留学生300元/学分,其他学生130元/学分。
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教务处
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二〇一七年八月修订)根据《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制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相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本科生可在第一或第二学年的春季学期申请转专业。
本科生凡进入第三学年(含)以上的、已经转过专业的、从其他学校转入复旦大学的、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学校在招生时规定可在一定范围内转专业的学生,可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转专业学生的申请及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春季学期进行。
第四条每年度各院系须按学校要求、并根据所辖各专业一年级在读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并上报接受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
第五条教务处在每年春季学期通过教务处网站及院系公布当年度《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各院系的考核规则以及经过学校核准的各专业接受计划数。
第六条院系应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制订转专业的考核规则,并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第七条院系应安排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接待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咨询。
第八条学生应仔细了解教务处网站上公布的当年度《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的相关内容及各院系的考核规则,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复旦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同时在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每个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逾期教务处不再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
第九条转专业报名后,学生应主动了解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的咨询时间和地点,并按照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公布的考核时间、地点和规则参加考核。
转专业考核工作由各院系负责和安排,学校不作统一规定。
第十条在学生申请转专业报名截止后,教务处经审核公布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转至各接受院系。
第十一条学生报名转专业后,如决定放弃转专业,须在转专业考核前书面报告相应院系并获得批准。
逾期不再受理。
第十二条院系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考核规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和录取。
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7月6日第20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2017年8月1日公布,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复旦大学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以下统称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研究生院承担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教务处承担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继续教育学院承担非全日制本科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学校录取通知书、招生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按照录取通知书载明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新生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报到的,应当在报到日期前向学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获得批准后,可以延期二周报到。
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无法提交申请书的除外。
第五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取消入学资格应当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取消入学资格的,学校出具取消入学资格决定书。
取消入学资格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但有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发现有违反国家或者学校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情形的,取消学籍。
取消学籍的决定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新生在入学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二年;外国留学生在入学前应征服兵役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一年;新生在入学前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稿)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稿)一、总则本科教学档案是指在本科教学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材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反映教学工作的重要标志性材料。
教学档案真实记录和反映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活动的过程和成果,可为日后的教学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历史凭证,为日常教学、教学改革、教学建设与教学管理工作服务,也是巡视、审计等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复旦学院依据《复旦大学档案工作条例》,制订本管理办法。
复旦学院各科室依据本管理办法开展档案管理。
二、归档时间根据《复旦大学档案工作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各类档案材料的归档期限:1.党政管理类和能够按自然年度归档的材料应当在次年5月底前归档。
2.教学类和能够按教学年度归档的材料应当在当年年底前归档。
3.科研类、基建类、专题类、成套类材料应当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审计后二个月内归档。
三、归档范围见附件清单。
四、归档要求1.各科室应对照附件的归档范围收集文件资料,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并且应当是原件。
2.重大活动形成的材料,包括文本文件和声像材料应一并归档。
3.具有史料研究价值的教学档案、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交由学校档案馆保存;具有短期保存价值、具有临时使用价值的档案由学院各科室保存。
4.学校归档材料,统一交综合办公室转学校档案馆归档;学院归档材料,各办公室留存归档备查。
五、档案检查学校档案馆每年反馈归档情况;复旦学院综合办公室将对各科室教学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复旦学院负责解释与修订。
附件:各类档案材料归档范围1.综合2.学科与实验室建设3.招生4.学籍管理5、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6.学位7.学生毕业8.教材9.教师教学发展10.书院。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精品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精品2020-12-12【关键字】方案、情况、条件、成绩、会议、计划、有效、继续、健康、执行、发展、制定、提出、发现、研究、突出、思想、基础、需要、方式、办法、标准、秩序、关系、武装、管理、维护、服务、指导、教育、创新、实现、实施(试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根据教育部2005年3月25日第21号令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资格、注册与学籍第一条新生须持“准考证”、“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于报到日期前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与所在街道、乡镇(或原单位)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须经教务处批准,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自新生报到之日起的三个月为入学资格复查期。
新生须经全面复查合格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如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根据情节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因在高考或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而被录取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复查期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无注册资格。
体检中发现患有某种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认为不宜在学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健康标准者,经教务处批准,暂不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
第四条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下一学年开学前,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由学校指定医院复查确认病愈者,可向学校申请入学,并按下一学年新生入学标准重新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须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确认学籍。
未经注册的学生,学校可取消其选课资格。
学生应按下列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一)学生注册前应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否则学校可取消其注册资格。
2022年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
2022年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根据教育部《复旦大学关于选拔普通高校优秀考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考事项安排1.每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很多,要早复习,早准备。
按照考试范围复习。
2.我校考生,到学校考试中心,办理内部试卷。
3.每年有很多考生,不知道考试重点范围,不知道考试大纲要求,盲目复习,浪费时间和精力,复习效果很差,影响考试。
5.学校为考生正确复习,印刷内部试卷。
7.专业课,学校出题。
一定要按照内部试卷复习,每年都有原题出现。
二、选拔对象条件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1.招生要求和专业,详见《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招生及专业总表》。
2.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部分专业将另设计划用于接收调剂生,具体事项及拟招生人数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审核1.报考考生按照《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报名表》,符合条件的直接到学校递交考核材料。
2.考生所在院系要按照规定和条件,由班主任(辅导员)、依据对每一名参加研究生报名学生的基本状况、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系统审核。
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由学校招生部门进行材料的系统审核。
凡核查出存在问题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3.研究生考试实施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后的学生方可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旦转专业绩点要求
复旦转专业绩点要求引言复旦大学是中国著名的高等学府之一,拥有丰富的学科专业和优秀的师资力量。
对于在校学生而言,有时候他们可能会发现自己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或者想要转换到其他更适合自己的专业上。
本文将详细介绍复旦大学转专业的绩点要求,帮助同学们了解如何成功转入心仪的专业。
转专业绩点要求概述复旦大学对于转专业的绩点要求相对较为严格。
根据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学生必须已经完成至少一年(两个学期)的在读课程,并且在这段时间内取得良好的成绩。
2.学生所申请的目标专业必须与其原先所在专业具备较高相关性。
3.学生需要达到目标专业规定的最低绩点要求。
4.学生需要通过面试或考试等选拔环节。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每个条件以及如何满足这些要求。
条件一:完成一年在读课程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已经完成至少一年(两个学期)的在读课程。
这意味着学生需要在原先所在专业上学习一段时间,熟悉并掌握该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为了满足这个条件,同学们应该注重课程的学习和成绩。
要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完成作业和实验,并且与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
同时,同学们也可以利用暑期或寒假期间参加相关实习或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自己在原先专业领域的能力。
条件二:目标专业相关性复旦大学对于转专业申请要求目标专业与原先所在专业具备较高相关性。
这意味着同学们不能随意选择与原先专业差异较大的目标专业。
为了满足这个条件,同学们应该提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了解。
他们可以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宣讲会、与目标专业老师或现任同学交流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此外,同学们还可以通过选修与目标专业相关的课程来积累相关知识和技能,以增加自己的竞争力。
条件三:达到目标专业绩点要求复旦大学对于转专业申请还有一个重要的要求是学生需要达到目标专业规定的最低绩点要求。
这意味着同学们在原先所在专业的学习中需要保持较高的成绩。
为了满足这个条件,同学们应该注重学习,并且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
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参加课堂讨论、与同学组队完成项目和作业、请教教师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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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试行规定
(二〇〇五年九月制订二〇〇九年八月修订)
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条,对本科生修读成绩和学分的转换,作如下规定:第一条申请转换成绩的手续
1、申请转换成绩的学生,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成绩单原件。
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院系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核同意后,由教务员统一交教务处办理。
2、学生申请转换和认定成绩以一次为限,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提交的成绩转换申请。
第二条插班生、转学生、公派赴他校(含境外)学习学生和交换生的成绩转换
1、他校一门或多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与我校一门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学分不少于我校该课程的学分,经批准可直接转换成我校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2、他校学制为每学年三学期及以上的,按他校本科生总学分与我校本科生总学分之比,及我校每学年两学期的设置确定学分转换关系。
3、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转入我校总成绩时,只计入成绩和学分,不计入平均绩点,且成绩等级前均加注“*”号。
4、凡公派赴他校(含境外)学习的学生,在赴他校学习前,须由院系审核学生在他校的修读计划,并交教务处备案。
5、学生因赴他校学习而不能在标准修业期内完成学业,应按规定提出申请延长修业期;逾期未提出延长修业期申请的,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三条校内修读第二学位、第二专业
1、主修专业学分转入第二学位、第二专业
(1)学生在修读第二学位、第二专业前,其主修专业课程中有与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课程名称及学分相同,且已取得成绩的,可以向开设第二学位、第二专业的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主修专业成绩单原件一份。
经审核同意后,其成绩和学分转入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成绩单。
申请时间在开始修读第二学位、第二专业一年以后办理。
如修读二专以前的一专课程名称、学分与二专业目标课程相同,可以在URP教务系统“成绩转换”栏中直接申请。
(2)可以转换的学分总量最多为8学分。
(3)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不能转换为主修专业的课程成绩和学分。
(4)进入第二学位、第二专业修读以后,主修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不能再转入第二学位、第二专业学分。
2、第二学位、第二专业学分转入主修专业
(1)可申请转换学分为第二学位、第二专业已中止修读,中止修读前获得的学分。
(2)可以转入的学分总量最多为5学分,转入学分时以课程为单位转换。
(3)成绩转换在学生标准修业期最后一个学期的第3至5周内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4)对已办理过第二学位、第二专业学分转入主修专业成绩转换的学生,学校不接受其第二次申请。
(5)凡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转换的成绩等级前均加注“*”,且不计入平均绩点。
第四条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
1、本条仅适用于在校期间有转专业经历的学生。
学分认定只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成绩记录不作任何调整。
2、申请学分认定的原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学分数方面与转入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
3、修读同一平台的文理基础课程可全部认定;修读不同平台的文理基础课程可认定成为任意选修课程。
4、原专业的课程可认定成任意选修课程;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无任意选修课程要求,可视为多修读的学分。
5、《复旦大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经学生本人填写,院系和教务处审核批准后,予以认定。
6、政治理论课程、大学英语、体育课程学分可直接转入新专业。
7、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学分的认定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8、已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不得修读转入专业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