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2024年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2024年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炉冶炼过程中的煤气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转炉冶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个人。
第二章煤气排放标准第三条转炉冶炼过程中的煤气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的标准,并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条煤气排放标准应包括以下指标: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烟气排放浓度和烟尘排放浓度等。
第五条转炉冶炼过程中的煤气排放应使用先进的排放治理技术,确保排放标准的达标。
第三章煤气收集与利用第六条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应进行有效的收集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煤气的排放。
第七条收集的煤气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处理,确保处理后的煤气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八条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可以用于供能以及其他相应的生产和利用目的。
第九条转炉冶炼企业应建立健全与煤气收集利用相关的管理制度,定期对煤气收集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四章煤气监测与报告第十条转炉冶炼企业应配备相应的煤气监测设备,定期对煤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国家的要求。
第十一条转炉冶炼企业应将煤气监测结果报送给环境保护部门,定期发布煤气排放情况的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转炉冶炼企业应建立煤气监测档案,保存监测数据和相关报告,便于日后查询和核查。
第五章煤气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三条转炉冶炼企业应制定煤气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煤气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转炉冶炼企业要加强煤气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
第十五条转炉冶炼企业应建立健全煤气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煤气事故情况,并主动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转炉冶炼企业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转炉冶炼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或者人身伤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模版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炉煤气回收行为,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将转炉煤气回收用于能源利用的生产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转炉煤气回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四条转炉煤气回收应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为原则,保证环境和人员安全。
第五条生产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转炉煤气回收管理机构,负责转炉煤气回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转炉煤气回收工艺和设备第六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和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技术要求。
第七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和设备的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高效、低能耗的要求。
第八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和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转炉煤气回收管理和操作第十条生产企事业单位应制定转炉煤气回收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开展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转炉煤气回收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转炉煤气回收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转炉煤气回收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规定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和设备。
第十四条转炉煤气回收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气体排放,保证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第十六条转炉煤气回收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十七条转炉煤气回收中应注意防火和防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生产企事业单位应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五章评估和监督第十九条生产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转炉煤气回收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环保部门和安监部门有权对转炉煤气回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生产企事业单位应予以配合。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本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炉煤气回收工作,提高煤气利用率,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利用转炉煤气进行能源回收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增加转炉煤气回收率,降低能源消耗以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原则是合法、科学、节约、安全、环保。
第二章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建设与管理第五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当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煤气回收装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六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和高效。
第七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当配备完备的自动控制系统,提高操作的方便性和自动化程度。
第八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责任心。
第三章煤气回收工艺及操作要求第九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应当采用低温回收和高效回收的原则,确保煤气的有效利用和能源的节约。
第十条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煤气流量和压力,避免煤气泄漏。
第十一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中的关键参数应当经常监测和调整,确保回收效果和操作稳定。
第十二条煤气回收过程中应当同时强化烟气净化处理,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第十三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的操作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工艺的安全设施应当完善,确保运行过程的安全可控。
第十五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工艺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工艺的应急预案应当建立,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第十七条煤气回收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煤气泄漏、爆炸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的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2023年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2023年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转炉煤气回收工作,提高煤气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原则1.依法依规: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程序规定操作。
2.科学合理: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当科学管理、合理布局,确保煤气回收率和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3.技术先进:促进转炉煤气回收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煤气回收能力和水平。
三、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主体责任1.企业责任:转炉炼钢企业应当将煤气回收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煤气回收管理制度,实施煤气回收项目,保证转炉煤气回收的安全高效运行。
2.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应当加强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业准入、执法检查、监管等工作。
3.监管部门责任:相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处罚处理。
四、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规划建设1.转炉煤气回收项目应当充分考虑地方资源优势、环境容量、转炉炼钢企业的规模和产能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
2.转炉煤气回收项目的建设应当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环境风险防范,确保项目的安全可行性和环境友好性。
3.转炉煤气回收项目的建设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确保煤气回收率和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五、转炉煤气回收设施的运维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转炉煤气回收设施的运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维护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转炉煤气回收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发现设施故障应及时修复。
3.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六、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监管和执法1.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转炉煤气回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改进。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规范煤气使用,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转炉冶炼过程中煤气的管理,包含煤气使用、监测、操作和维护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及外来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煤气使用管理第四条煤气使用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
第五条煤气使用人员在操作前必需查看煤气设备和管道的安全状态,确保无泄漏和异常情况。
第六条煤气使用人员必需依照企业规定的煤气使用计划进行操作,不得随便调整煤气压力和流量。
第七条在炉冶炼过程中,煤气使用人员必需依据生产需要合理掌控煤气供应,不能造成挥霍或过量使用。
第八条煤气使用人员必需遵守煤气使用操作规程,严禁在煤气四周吸烟、打火等不安全行为。
第九条煤气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煤气泄漏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煤气监测第十条公司必需配备煤气监测设备,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第十一条煤气监测设备必需安装在明显的位置,便于监测人员进行察看和操作。
第十二条煤气监测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煤气监测人员在进行煤气监测前必需核对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完好状态。
第十四条煤气监测人员必需定期对煤气进行检测,确保其实现安全使用标准。
第十五条煤气监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采取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第四章煤气操作和维护第十六条煤气操作人员必需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或擅自拆卸煤气设备。
第十七条煤气操作人员在进行设备维护前必需切断煤气供应,并进行安全排气。
第十八条煤气操作人员必需定期对煤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十九条煤气操作人员必需保持操作区域乾净,严禁在操作区域放置易燃物品。
第二十条煤气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煤气设备异常或故障时,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
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罚,包含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解聘等。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一、目的与范围为了推动煤气回收利用工作,在转炉煤气回收管理方面作出规定,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二、政策支持1.政府将加大对煤气回收利用的扶持力度,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
同时鼓励企业进行煤气回收设备的投资。
2.政府将加强对煤气回收设施建设的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煤气回收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煤气回收设施建设1.转炉炉腔排气系统必须设有煤气回收装置,确保高温煤气得到充分利用。
煤气回收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2.煤气回收设施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以保证其稳定运行。
必须设有报警装置,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3.煤气回收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落实到人,相关人员应接受培训,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四、煤气回收利用率1.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煤气回收利用率目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并对实际回收利用率进行定期报告。
2.企业应加强对煤气回收过程中的数据监测,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同时对于不达标的数据要进行解释和整改。
3.煤气回收利用率的低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将被视为不符合规定,将被要求立即整改,否则将面临处罚。
五、煤气回收效益1.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煤气回收效益评估机制,对煤气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
2.煤气回收效益的评估应包括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考虑。
对于效益不显著的企业,将要求进行整改。
六、环保要求1.煤气回收设施的运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确保煤气的排放达标。
2.煤气回收设施应设有相应的净化设备,对于除尘、脱硫等污染物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的煤气符合环保要求。
七、监督检查1.政府将建立煤气回收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将严肃追究责任。
2.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可通过举报电话或者互联网进行对煤气回收设施的监督。
政府将对举报者予以保护。
八、处罚与奖励1.对于不按规定进行煤气回收的企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为加强企业转炉煤气回收工作,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煤气回收利用率,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订立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相关人员。
第二条回收设备的选择和安装1.回收设备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经过安全合格检测。
2.设备选择时应综合考虑设备的处理本领、效率、稳定性等因素。
3.安装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正确运行。
第三条煤气回收操作1.全部涉及煤气回收的操作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岗前培训资质,并持有操作资格证书。
2.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操作人员应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煤气回收操作,严禁擅自修改、调整设备参数。
4.操作人员应随时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第四条煤气回收监测与记录1.每天应对煤气回收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并记录巡检结果。
2.煤气回收设备应配备相应的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3.监测记录应包含设备运行参数、煤气回收利用率等信息,记录内容准确、完整。
4.监测记录应保管至少三年,以备相关部门复查。
第五条煤气回收维护与保养1.煤气回收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维护保养工作应依照设备制造商供应的维护保养手册进行,记录维护保养的操作、时间和人员等信息。
3.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检查设备各部件有无损坏、老化等情况,及时更换维护和修理。
4.维护保养工作必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不得擅自委托他人或外包。
第六条废气净化处理1.煤气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配套安装废气净化设备。
2.废气净化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应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废气的净化效果。
3.废气净化设备的运行情况应定期监测,并记录废气监测结果。
4.废气净化设备显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采取必需的应急措施,确保废气净化效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1.煤气回收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防爆等措施。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一、背景炼钢过程中,转炉中需要加入大量的焦炭和工业氧气,以满足高温高压条件下钢水炼制的需要。
然而,在炼钢过程中,大量的焦炭被氧化,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高温煤气。
这些废气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合理回收这些煤气,不仅可以减少资源浪费,还可以减少排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管理规定1.转炉煤气回收是一项重要的节能减排措施,必须严格控制,不得私自调整煤气回收装置的运行参数。
2.转炉煤气回收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并在设备建设和使用中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防护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3.炉前、炉后等各区域的煤气回收系统必须保持清洁,防止堵塞和泄漏现象的发生,同时要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运行设备的完好无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在转炉煤气回收系统的设计和建设中要考虑操作方便、维护便利和安全性,并且进行质量控制和检验验收。
5.在转炉煤气回收系统的日常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操作,规范煤气的供应、停机、开机、清理等操作流程。
6.炉前、炉后等各区域的煤气回收系统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且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才能开展操作工作。
7.炉前、炉后等各区域的煤气回收系统必须设置监测仪表等设备,对煤气的流量、浓度、压力等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运行过程的安全、稳定和有效。
8.对于发生煤气泄漏等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报告和处理,防止事故事态扩大。
三、操作注意事项1.在进行转炉煤气回收操作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运行工作,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2.在煤气回收过程中,必须注意对煤气进行浓度的监测和控制,确保不会发生爆炸和火灾等安全事故。
3.在停机、开机、闲置期间,必须对煤气回收系统进行清理和维护,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行效率。
4.在运行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时刻保持警觉和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是指通过适当的处理措施将转炉炉脱硫系统中产生的煤气进行回收利用的过程。
为了有效管理转炉煤气回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规定:
1. 许可要求:对于进行转炉煤气回收的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并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取得许可。
2. 设备要求: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具备完善的控制、监测和安全保护机制;必须经过安全性评估,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3. 排放标准: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控制煤气排放浓度和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排放限值。
4. 废气处理:对于回收后的煤气进行适当的处理,包括除尘、脱硫、脱硝等,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5. 监测和报告: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监测和记录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排放情况,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6. 安全管理:对于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及其周围环境,应采取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7. 法律法规合规: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转炉煤气回收设备、操作流程或者隐瞒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具体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2023年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2023年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钢铁生产过程中的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目标是实现煤气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钢铁生产工艺。
第四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原则是科学规划、统一管理、综合治理、循环利用、依法管理。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推动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规范发展。
第二章煤气回收工作的要求第六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转炉煤气资源。
第七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与优化钢铁生产工艺相结合,推动高效、节能、低污染的生产方式。
第八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依法进行,严禁违规排放煤气,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强化监测和评估,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建立合理的技术路线和装备体系,采用先进的煤气回收技术和设备。
第十一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联合治理机制,共同推进煤气回收工作。
第十二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技能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十三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推动经验和技术的共享,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五条对于存在违规排放、不合格煤气回收设备等问题的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对转炉煤气回收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各方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根据转炉冶炼过程的特点和安全要求,煤气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煤气的收集和排放:煤气应通过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并经过处理后排放或利用。
收集系统应设有可靠的密闭和通风装置,并设有监测与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2. 煤气的处理:煤气经过收集后,应进行干燥、除尘、脱硫等处理。
干燥可采用热风、干燥剂等方式;除尘可采用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等;脱硫可采用吸收法、氧化法等。
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对煤气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有效去除,确保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煤气的利用:合理利用煤气的热值和物质成分是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
煤气可用于发电、供热、制取化学品等各种应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利用方式,并确保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性。
4. 煤气的监测和报警:在煤气处理过程中,应设置煤气监测装置,对煤气的成分、温度、压力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设有报警系统,及时发出警告信号,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5. 废气的排放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制定适当的煤气排放标准,对废气的排放浓度、排放量等进行限制,确保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煤气管理规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制定,确保煤气的管理和利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转炉冶炼过程中还需要做好其他的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等,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转炉煤气回收是钢铁冶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能够有效地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为了规范转炉煤气回收的管理,保护环境,加强资源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1 目的本规定旨在加强转炉煤气回收管理,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绿色钢铁冶炼,推动可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钢铁企业的转炉煤气回收管理。
二、基本原则2.1 资源化利用推动转炉煤气回收的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地降低煤炭消耗量。
2.2 环境保护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的治理,遵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3 安全管理确保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的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三、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措施3.1 技术改造钢铁企业应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先进的转炉煤气回收设备,提高回收效率和环境指标。
3.2 设备维护钢铁企业应定期对转炉煤气回收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地发挥回收效果。
3.3 燃烧管理钢铁企业应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的燃烧管理,确保燃烧效率和气体排放达标。
3.4 气体处理钢铁企业应配备相应的气体处理设备,对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进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5 监测与检测钢铁企业应安装监测设备,对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的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确保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四、责任与监管4.1 钢铁企业责任钢铁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转炉煤气回收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组织实施。
同时,应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4.2 监管机构责任相关环保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钢铁企业的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未按规定履行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职责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奖惩措施5.1 奖励制度钢铁企业在转炉煤气回收管理中表现突出,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要求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5.2 惩罚制度对违反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的钢铁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根据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要求,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如下:
1. 规定煤气回收的目的和重要性,强调煤气回收是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环节。
2. 煤气回收设施的选择和建设要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对大气和水质污染的最小化。
3. 转炉煤气中的有害物质要进行有效去除,确保回收后的煤气达到排放标准。
4. 煤气回收设备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回收。
5. 设立煤气回收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
6. 对煤气回收设施的运行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确保煤气回收的效率和质量。
7. 鼓励转炉煤气的再利用,例如作为能源供应或原料利用。
8. 加强对煤气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处理和处置。
9. 对违反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加大违法成本。
10. 组织宣传和培训,提升对煤气回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的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
通过合理的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煤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并实现煤气的资源化利用。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本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 目的:为了推动煤气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定以规范转炉煤气回收的管理。
2. 依据:(1)《煤炭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大气污染防治法》;(3)《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开展转炉煤气回收的炼钢企业。
三、煤气回收设备要求1. 煤气回收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以下要求:(1)煤气回收效率不低于80%;(2)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3)操作安全可靠,具备自动控制和报警功能;(4)设备运行稳定可靠,保养维护及时有效。
2. 煤气回收设备的管理责任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清洁,并按规定进行维修和更换。
四、煤气排放监测1. 煤气排放监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按照如下要求进行:(1)使用合格的煤气回收监测设备;(2)监测频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要求;(3)监测结果记录清晰完整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2. 煤气排放监测报告应定期向相关部门递交,并保存相关记录,以备查阅。
五、煤气排放达标要求1. 炼钢企业应制定煤气排放达标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整改。
2. 煤气排放达标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按如下要求进行:(1)煤气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2)煤气排放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
六、煤气排放检查与处罚1. 监督检查(1)煤气排放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重点检查状况不良的炼钢企业;(2)监督检查结果应当记实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 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煤气排放要求的炼钢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罚;(2)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整治、吊销许可证等。
七、煤气排放数据公示炼钢企业应负责向社会公示其煤气排放数据,公示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要求。
八、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1. 《煤炭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 《大气污染防治法》3.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转炉煤气回收安全操作规程范本(2篇)
转炉煤气回收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转炉煤气回收工作,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 人员熟练: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操作经验,熟悉相关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3. 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工作状态良好。
4. 紧急处置:在紧急情况下,立即停止操作,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保护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三、操作步骤1. 检查设备1.1 在进行煤气回收操作前,检查相关设备的工作状况,确保其外观无异常,各部位连接牢固。
1.2 检查煤气回收系统的通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无堵塞和漏气现象。
1.3 检查煤气回收器的温度和压力,确保其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2. 准备工作2.1 确保操作人员穿着符合安全规定的劳动防护服,并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2.2 按要求准备好所需工具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无损。
2.3 确保相关工作区域内无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整洁。
3. 启动设备3.1 按照设备启动操作规程,先启动通风设备,确保煤气回收系统有足够的通风。
3.2 倒入适量的煤炭颗粒至煤气回收器内,注意避免溅入皮肤或进入眼睛。
3.3 启动煤气回收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监控操作4.1 在设备运行期间,及时监控煤气回收器的温度和压力,一旦超过设定范围,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人员。
4.2 定时检查煤炭颗粒的数量和状况,及时补充或更换。
5. 停止操作5.1 当需要停止煤气回收操作时,先关闭煤气回收装置,再关闭通风设备。
5.2 清理设备内的煤炭残渣,防止积存导致安全隐患。
5.3 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外观,确保无异常情况后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四、安全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进行煤气回收操作时,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规定的劳动防护服和防护用品。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1. 背景
炼钢过程中,转炉煤气是一种重要的能源来源。
传统上,这些煤气被放出到大
气中,造成了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这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对转炉煤气回收进行了规定。
2. 规定
2.1 转炉煤气回收系统运行
1.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应该是完备的,并且能够在转炉煤气排放之前有效
回收煤气。
2.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应该能够对所述的煤气进行清洁处理,并将其中的
灰尘、脱硫、脱硝、脱酸等污染物处理干净后,使其能够被排放到大气中。
3.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应该能够对回收的煤气进行加热,使其能够更好的
参与到炼钢过程中,提高炼钢的效率。
2.2 设计和安装
1.转炉煤气回收系统的设计应该符合相关标准,并且在符合安全和环保
的前提下,能够得到有效回收,同时,对浓度监控、火灾监控等方面应该有相应的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生产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严格
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设备质量,防止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
2.3 运行与维护
1.企业应该制定相应的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管理制度,明确各项重点管理
指标和各个环节责任,以保障设备平稳运行。
2.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该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记
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总结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对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建设、创新与管理提出了明确的
要求。
企业应该严格遵照管理规定,确保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钢铁冶炼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一、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的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节能减排以及实现可持续进展,订立本规定。
二、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基本要求1、加强煤气回收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提高设备利用率、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2、加强煤气回收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适时维护和修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安全运行。
3、合理利用工艺流程,优化煤气回收设备运行参数,防止能源挥霍、煤气外排。
4、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煤气回收设备安全的意识和认得。
三、转炉煤气回收的实施措施1、加强煤气回收设备的技术管理(1)选用符合国家节能政策的设备,使得设备在实际使用中更加节能高效。
(2)确保使用的煤气回收设备符合工艺流程要求,同时设置全面的监测系统,以便进行实时的监测和数据的分析。
适时处理异常情况,避开影响正常生产。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并定期进行大规模的设备维护和修理。
定期进行设备拍照,并进行手写报告,以备工程师查看和分析。
2、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煤气回收技能(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对特定岗位员工进行技能培训,让员工把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教育员工对煤气回收设备的安全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棚改培训或者安全例会,进行煤气回收方面的技能培训,这有助于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
(3)依照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种标准化操作规程,如“五定制度”等,确保煤气回收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转炉煤气回收的监督管理1、成立煤气回收设备管理专业小组,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实在的设备管理、技术升级和维护和修理管理。
2、对煤气回收设备的技术和工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提交技术更新建议,并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年度复核。
3、建立煤气回收设备工艺流程的监测平台,适时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以精准把握设备运行状态,发觉问题适时处理,防止煤气挥霍。
4、实行配套设备的使用,提升设备的牢靠性和效率。
如加建热交换器,利用余热生成其他产品,削减煤气挥霍。
转炉煤气净化回收技术规程样本
转炉煤气净化回收技术规程1.总则为了安全、有效地回收转炉煤气,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合用于湿法回收转炉煤气汽化冷却、烟气净化、风机及其管道、煤气储存设计、检查、操作和维护检修。
在执行本规程同步,还应遵守国家颁布其她关于规程、规范和原则。
达不到规程规定既有公司,应在改建、扩建和大、中修中进行改进,在规定期间内达到本规程规定。
各关于公司应依照本规程和GB6222-86《工业公司煤气安全规程》规定制定详细实行细则。
2.基本规定2.1 容量在15t以上(含13-15t,如下同)氧气转炉应回收运用煤气。
2.2 吨钢煤气回收量应符合表1规定。
2.3 回收煤气质量和成分应符合下列规定:a.发热值不应低于6200KJ/m3;b.氧含量应不大于2%;c.含尘浓度不应不不大于20mg/m3(用气点)。
2.4 排放烟气含尘浓度,老厂应不大于150mg/m3,新厂应不大于100mg/m3。
2.5 放散烟气一氧化碳排放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烟囱高度100m时,排放量不大于1700kg/h;B.烟囱高度60m时,排放量不大于620kg/h;C.烟囱高度30m时,排放量不大于160kg/h;2.6 应定期对排放烟气含尘浓度、一氧化碳排放量和气柜出口处煤气含尘浓度等进行测定。
2.7 作业区一氧化碳浓度应不大于30 mg/m3。
2.8 净化回收系统应采用煤气成分持续分析仪;烟罩压力控制应采用微差压控制装置。
2.9 净化回收系统应采用两路电源供电,并备有事故照明和事故操作电源。
2.10 净化回收系统设计必要由炼钢、热力,通风除尘、燃气等专业具备工程师职称技术人员承担。
2.11 初步设计书中应有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环保专篇;2.12 汽化冷却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煤气回收系统都必要按相应规程规定程序和规定验收。
2.13 工程验收必要有使用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环保和安全负责人参加。
2.14 必要建立生产、检修、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设备更新改造等技术档案。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转炉燃烧煤气回收的管理工作,提高燃气回收利用效益,降低环境污染,根据《煤气发生炉和煤气轮机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转炉燃烧煤气回收的管理工作,为相关人员在炉前操作、检修和维护过程中依据的依据。
三、规定内容3.1 回收设备和管道的安装1.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安装位置合理、稳固,设备参数符合规定。
2.燃烧过程中要求使用直线程管道。
3.排烟系统的管道走向、节数、直径等应符合要求。
4.做好密封主要部位,确保输送过程中不会泄漏。
3.2 操作要求1.操作人员要定期检查并及时记录设备的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2.燃气回收系统设备不得随意更改操作参数和运行模式。
3.严格控制风量,避免过风或过小风量造成煤气回收效率低下,严格控制过热器的烟温。
4.做好防爆和防火工作,确保操作安全。
5.确保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过多的渣(稀释空气量),避免错配热值和配比不均等不良现象。
6.做好回收装置和管道的清洗、检修和维护工作。
3.3 报告制度1.对设备、管道和操作过程进行定期检查,严格记录设备运行情况、维护情况和问题排查情况等,并及时制作相关报告,交有关部门和领导。
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开展处理,不得隐瞒、掩盖。
四、责任分工1.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修订规定,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检查和评估煤气回收工作效果。
2.监测部门:负责对煤气回收设备和管道进行定期监测和维护,并按要求提供运行报告。
3.班组长:负责组织炉前操作人员,确保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
4.炉前操作人员:严格按煤气回收工作要求操作设备和管道,及时上报问题。
五、违规行为和处罚1.对煤气回收设备和管道擅自改变或关闭管道、设备,经过口头警告,仍未改正的,将暂停该班次工作,并向其直接主管领导作出处罚。
2.对煤气回收系统设备随意更改操作参数和运行模式,影响设备稳定运行或损害运行效率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三篇)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行为的管理,促进炼钢工艺的优化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和使用转炉炼钢设备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合法获得炼钢生产许可的其他组织。
第三条转炉煤气回收应坚持“依法从严、分级管理、综合治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健全转炉煤气回收管理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第四条转炉煤气回收的具体内容包括煤气的收集、净化、利用和排放控制等环节。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监管人员,负责对转炉煤气回收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转炉煤气回收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做到安全、经济、环保并重。
第二章转炉煤气收集第七条炼钢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转炉煤气收集系统。
收集系统的设计、建设、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转炉煤气收集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能够对煤气进行有效的收集和净化处理;(二)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系统,确保安全运行;(三)具备监测、记录和报告煤气收集运行的功能;(四)能够适应高温、高湿度等特殊环境。
第九条转炉煤气收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能够收集到转炉炼钢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煤气;(二)能够防止煤气泄漏、燃烧等事故的发生;(三)配备监测和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四)能够通过管道将煤气输送到净化和利用设备。
第三章转炉煤气净化第十条转炉煤气净化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能够有效去除煤气中的灰尘、硫化物等有害物质;(二)具备良好的操作稳定性和可靠性;(三)能够适应煤气流量的变化;(四)净化后的煤气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炼钢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转炉煤气净化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转炉煤气净化设备应设置监测和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理净化效果下降、设备异常等情况。
第四章转炉煤气利用第十三条转炉煤气利用应优先考虑能量回收和资源利用。
第十四条炼钢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转炉煤气利用方案,合理分配利用煤气的比例,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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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733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标准版本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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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转炉煤气含有大量的CO,热值高,是一种优于发生炉煤气的优质气体燃料。
将符合回收标准的转炉煤气收集到储气柜加以利用,是公司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经济效益提升的一个增长点。
为确保转炉煤气的高效回收,最大限度地增加煤气回收量,特制定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相关单位第三条相关文件《动力管理规定》第四条名词解释无第二章管理区域划分第五条-----管理区域以转炉干法除尘器处的煤气冷却器去转炉煤气柜一侧的盲板阀为分界点,转炉至干法除尘器、放散塔和连接煤气冷却器一侧的煤气管道(含去转炉煤气柜一侧的盲板阀及法兰)和附属设施由大型材厂管理、维护;厂区煤气主管道去放散塔点火使用的煤气管道,主管道接出的支线管道第一道阀门(不含阀门和法兰)法兰后去放散塔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大型材厂管理、维护。
第六条动力厂管理区域以转炉干法除尘器处的煤气冷却器去转炉煤气柜一侧的盲板阀为分界点,盲板阀(不含盲板阀及法兰)去转炉煤气柜一侧的煤气管道,转炉煤气柜及加压站等附属设施,转炉煤气柜去厂区煤气主管道的煤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由动力厂管理。
第三章各单位职责第七条------职责(一)、负责组织配置好转炉煤气回收相关操作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操作人员熟悉所属区域工艺流程;制定转炉煤气回收大型材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执行;检查所属区域相关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具备转炉煤气回收条件。
(二)、转炉操作人员负责转炉煤气回收的具体操作,包括烟罩升降控制等工作;负责按炉回记录转炉煤气的回收量,并记录每炉氧枪的使用次数和未回收的原因,按时上报能源调度中心。
(三)、与动力厂煤气柜班组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转炉煤气的正常回收。
(四)、相关设备维护单位,要按责任区域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设施的点、巡检,强化日常维护,对煤气回收系统的重点部位、各种阀门和煤气排水器等涉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关键点要明确管理责任人,定时巡检,定时排水并按规定收集。
保证转炉煤气回收设施的正常运行,控制和减少因设备原因造成的转炉煤气无法回收的次数。
(五)、做好煤气回收系统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好安全及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组织进行演练。
第八条动力厂职责(一)、负责组织配置好转炉煤气回收和煤气储柜相关操作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操作人员熟悉所属区域工艺流程;制定转炉煤气回收动力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执行;检查所属区域相关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具备转炉煤气回收条件。
(二)、动力厂负责转炉煤气回收的接收和向厂区煤气主管网输送煤气的操作、控制和调整工作;负责对每天转炉煤气回收的相关数据进行按炉次统计汇总,并对未回收情况进行说明,负责监控转炉放散塔点火状况,发现转炉放散塔未点火进行放散,做好记录,及时通知能源调度中心。
(三)、与大型材厂转炉主控室保持密切联系,保证转炉煤气的正常回收(四)、相关设备维护单位,要按责任区域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设施的点、巡检,强化日常维护,对煤气柜等系统的重点部位、各种阀门和煤气排水器等涉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关键点要明确管理责任人,定时巡检,定时排水并按规定收集。
保证转炉煤气回收设施的正常运行,控制和减少因设备原因造成的转炉煤气无法回收的次数。
(五)、动力厂加强转炉煤气柜等系统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好安全及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组织进行演练。
第九条能源处职责(一)、能源处能源调度中心负责整个转炉煤气回收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监督整个回收过程的合理有效。
(二)、能源调度室根据煤气供应情况及时通知动力厂等相关单位调整发生炉煤气发生量、高炉煤气并网量、转炉煤气并网量及调整各用户煤气使用量,平衡厂区煤气管网压力。
(三)、负责对大型材厂和动力厂上报数据的核准、统计和汇总工作;负责每月对整个转炉煤气回收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相关考核数据报企业管理处进行考核。
第四章转炉煤气回收操作程序第十条大型材厂转炉煤气回收操作程序(一)、回收煤气前的准备1、干法除尘操作工必须检查确认干法除尘系统及回收系统设备运行完好;2、必须与煤气柜相关操作人员联系,确认能否回收煤气,作为转炉回收与不回收煤气的依据;3、回收煤气时得到煤气柜回收信号,通知氧枪工进行降罩操作;4、回收与放散煤气时,保证钟型阀处于完好状态;5、干法除尘操作工必须与转炉人员确认转炉各项设备运行是否正常;6、必须做好煤气回收的相关记录。
(二)、回收煤气条件1、控制系统没有放散信号;2、LT系统准备好;3、液压站油压不低于18MPa;4 、O2含量小于1%;5、高压电场工作正常;6、煤气柜做好回收准备工作;7、液压站功能组启动;8、煤气冷却器无故障;9、放散阀位置反馈正常;10、氧分析仪正常;11、切换站压差正常;12、出入口盲板阀都开到位;13、各种煤气管路及控制系统必须密封完好不得泄漏。
(三)、放散条件1 、CO小于25%,20秒后;2、引射氮气阀门没关;3 、ID风机急停;4、蓄能器压力低于130Mpa;5、氧气含量大于1%;6、煤气柜拒绝回收;7、点吹时不得回收煤气;8、吹炼中断;9、煤气放散点火时,采用自动点火装置;10、煤气冷却器出口烟气温度>72℃。
(四)、回收煤气操作1、吹炼至4分钟时开始降罩操作,CO含量大于25%开始回收;2、冶炼后期CO小于30%时,升罩操作,CO 含量小于25%时,停止回收;3、吹炼过程中,活动烟罩距炉口150--200mm,不得低于150mm;4、开新炉,前5炉及回炉钢不得回收;5、氧气压力小于0.70MPa时,不得回收;6、各点联系信号,不清楚或异常,不得回收;7、铁水Si含量大于0.85%时,若采用双渣操作后,不得回收;8、煤气冷却器送入煤气柜的煤气温度要小于70℃;9、发现氧枪和烟罩漏水时,停止回收煤气。
第十一条动力厂转炉煤气回收操作程序(一)、转炉煤气柜回收煤气前的检查准备项目1、煤气柜、煤气入口配管和附属设施的外观无异常;2、确认煤气柜内的活塞水平、密封间隙等无异常;3、确认柜体人孔、活塞人孔完全关闭;4、内部检查之后确认全部柜体门全部关闭;5、确认屋顶通风孔关闭,屋顶通风孔只在气柜内部检查时作为采光打开,通常处于关闭状态,防止雨水进入;6、确认防风梁(环行加强圈)的调平配重贯通没有障碍;7、确认调平钢绳无脱槽、断丝、断股、麻芯外露;8、各轴承油脂充足,润滑良好;9、确认吹扫用氮气阀门关闭;10、确认柜体排水器满水并溢流;11、检查气柜控制系统正常;12、在冬季煤气排水器保温蒸汽正常运行。
(二)、转炉煤气引气操作1、当柜位低于4m,气柜进口阀门全开;2、计量、调节、控制仪表正常并投入运行;3、与转炉主控室联系,根据上述条件发出可以接收的信号及电话;4、当转炉煤气氧含量≤2.0%时,CO含量>35%后,予以回收;5、准备启动加压机。
(三)煤气柜最低柜位(1.5m)的操作1、确认气源断流,停止向煤气主管网送煤气,同时按加压机操作规程停加压机,并向能源调度室汇报;2、待气源恢复正常后,可继续进行回收,柜位高于3m后,则恢复正常运行。
(四)煤气柜最高柜位(27m)的操作1、增加转炉煤气向煤气主管网的输送量,值班员应密切注意柜位上升情况;2、若柜位持续上升超过27.89m时,应观察连锁装置是否自动投入拒绝回收状态,若未自动,应手动操作拒收;若柜位超过30m,应观察柜顶自动放散是否打开,否则,手摇卷扬放散;3、待柜位降至26m时,恢复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气柜故障处理(一)、煤气柜橡胶膜破裂及大量煤气泄漏的操作1、向转炉主控室发出拒绝回收信号,并电话告知转炉主控室。
汇报能源调度中心,能源调度立即通知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2、停止加压机运行,关闭气柜进出口及回流管上所有阀门,将气柜进口电动盲板阀关闭;3、手动打开进口末端放散阀,进行放散,使用氮气对煤气柜内气体进行置换,并经化验合格满足检修条件;4、根据密封膜损坏情况,进行修补或更换。
(二)、煤气柜站区全部停电的操作1、通知转炉主控室,拒绝回收转炉煤气;2、手动关闭进口DN1600蝶阀;3、关闭运行风机进出口蝶阀,确认回流阀关闭,同时关注柜位升降情况。
(三)、气柜进口氧分析仪故障1、通知转炉主控室拒绝回收煤气,迅速关闭进口DN1600蝶阀,通知动力厂仪表负责人及自动化处处理分析仪故障,同时通知能源调度中心;2、分析仪未处理好,不得回收煤气。
(四)、煤气柜大量泄漏煤气的操作1、煤气柜活塞CO报警仪突然显示超标报警,可判断是内部泄漏;2、煤气柜区域CO报警可判断是放散飘逸或其它部位泄漏;3、通知转炉主控室拒绝回收煤气的运行方式;4、将发生泄漏的煤气柜进、出口蝶阀关闭;5、如需落床或降柜检查,打开气柜放散煤气,控制下降速度≤1m,使气柜活塞环缓慢、平稳下降,直至落床;6、如需进柜检查,进柜不得少于2人,柜外至少1人监护,必须佩戴CO报警器和煤气防护用具;7、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打开进出口蝶阀恢复并联运行方式。
(五)、煤气柜附近发生火灾立即报警通知消防队,关闭与外网连接主阀门,为减轻煤气柜本体温度上升,要向着火方向柜体外壁喷水。
特别是对橡胶膜连接处及上部高度重点喷洒,保证柜体温度<72℃。
第五章干法除尘和煤气柜区域安全注意事项第十三条干法除尘和煤气柜区域安全注意事项(一)、转炉煤气柜40米区域内严禁动火,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转炉煤气柜50米区域内,非转炉煤气柜工作人员进入转炉煤气柜50米区域内作业,必须得到动力厂转炉煤气柜区域安全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非干法除尘区域工作人员进入干法除尘区域内作业,必须得到大型材厂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
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提出安全要求及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监督执行。
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转炉煤气柜及干法除尘区域内及附近逗留。
(二)、进入转炉煤气柜40米区域内和转炉干法除尘放散塔周围的工作人员必须携带CO含量检测仪,且至少两人以上互相监护,开关盲板阀的人员必须使用空气呼吸器,并且有人监护。
(三)、在转炉煤气柜50米区域内和干法除尘散塔周围进行施工必须得到所在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同意,涉及动火等施工必须按要求由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四)、进入转炉煤气柜区域50米的火车等车辆必须提前联系动力厂转炉安全责任人,得到安全确认方可进入,并且车辆上不得携带明火等物品(包括钢渣处理厂运输红渣的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配置CO含量检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