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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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契约而形成的法律关系,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律关系涉及到劳动合同、工资、劳动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诸多方面。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劳动时间、休假制度、劳动保护五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等。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将依法履行合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
二、工资待遇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核心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资,并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工资。
同时,用人单位还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等津贴和补贴,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建立完善的工资发放制度,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三、劳动时间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重要方面。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合理安排和规范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一般而言,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对于超过工作时间的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同时,对于需要取消休息日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四、休假制度是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益的重要制度。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病假、探亲假等各种休假。
劳动者在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保障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岗位。
休假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和落实休假制度。
五、劳动保护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保障措施。
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思维导图)
![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思维导图)](https://img.taocdn.com/s3/m/3cfeaa14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70.png)
劳动法律关系概述概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联系劳动关系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法律关系反映劳动关系当其形成后,给具体劳动关系以积极影响,使劳动关系在法律框架下运行与不断完善法律关系时劳动法律规范在指引、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 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区别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范畴经济基础的范畴是思想意志关系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前提以劳动为前提以劳动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范围大(从各方面研究)小(从法律方面研究)内容劳动法定权利义务法律效果不具有法律效果具有法律效果表现方式内容范畴形式范畴分类以用人单位性质为标准企业、个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是否具涉外因素国内、涉外表现形式不同典型、非典型劳动法律关系法律特征主体特定性固定位劳动者、用人单位主体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特点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双重意志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和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物质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主体劳动者指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当事人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劳动者劳动权利、劳动行为能力具备条件这两种能力,是劳动者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法定资格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招未满的报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劳动者劳动权利与劳动行为能力特点统一性两者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不可分割性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施受到劳动能力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因素差别的限制已经参加了某一种法律关系,一般就不能再参加另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用人单位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按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条件进行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劳动行为能力表现为为职工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的能力要有财产、场所、组织机构权利、行为能力的特点受国家严格干预,须按法律规定行使相关权利内容劳动法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客体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表现为一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产生、变更、消灭产生主体为实现劳动过程,依照法规,通过合同而设立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变更劳动法主体已经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由于一定客观情况出现引起法律关系中某些要素的变化消灭主体间法律关系依法解除、终止,成为消灭劳动法律事实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必备的主要条件劳动法律规范、法律事实分类(按它们的发生是否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行为以意志为转移,行为人可以控制的事件不以意志为转移,行为人不可控地震、洪水、劳动者伤残病死(自然事件)战争、动乱(社会事件)劳动者基本权利就业权指有资格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机会的权利是劳动基本权的核心没有1就没有后续的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内涵1.就业自由;2.就业平等;3.就业促进;4.解雇限制劳动报酬权内容报酬协商权、报酬请求权、报酬支配权核心获得最低工资标准权法律保障的重点生活保障权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权依法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劳动者在生老病死残等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生活需要具体体现在:养老保险待遇、疾病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包括就业前、再就业前的培训和在职培训休息权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合法权益保护权即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指劳动者有权在自己合法权益受侵害时,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提请仲裁、提起诉讼,排除侵害行为,并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得以赔偿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基本义务全面履行劳动义务劳动者必须全面的、保质保量的完成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劳动内容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劳动技能指生产过程中岗位对劳动者素质方面要求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为防止伤亡,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纪律常以雇主规章制度形式表现应遵守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劳动者应对商业秘密保密、购买社会保险。
劳动法律关系_案例题(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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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成立于2005年,员工总数约500人。
乙为甲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于2010年1月1日入职,担任技术研发岗位。
乙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乙的月薪为80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月薪的80%,即6400元。
合同中还约定,乙在试用期内不得提出辞职。
2010年4月,乙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导致左臂骨折。
经过医院治疗,乙的伤情得到了控制。
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乙的伤情反复发作,影响了其正常工作。
2010年7月,乙向甲公司提出辞职,但甲公司以乙仍在试用期内为由拒绝批准。
乙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甲公司支付其工资、赔偿其因工伤所受损失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乙是否属于工伤?2. 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乙的辞职请求?3. 甲公司是否应支付乙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三、案件分析1. 乙是否属于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本案中,乙在甲公司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因此,乙属于工伤。
2. 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乙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本案中,乙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符合法律规定。
甲公司无权以乙仍在试用期内为由拒绝其辞职请求。
3. 甲公司是否应支付乙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在本案中,甲公司拒绝批准乙的辞职请求,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甲公司应当向乙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四、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乙属于工伤,甲公司无权拒绝乙的辞职请求。
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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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矛盾日益凸显。
劳动法律关系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对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例选取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对案件的详细分析,旨在揭示劳动法律关系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30岁,某科技公司员工被告:某科技公司案情:李某于2012年7月1日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8000元,加班费按照国家规定计算。
2015年6月,公司因业务调整,决定将李某调至市场部担任市场专员,月工资调整为5000元。
李某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仲裁请求:1.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调岗期间的工资差额;2.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调岗期间的加班费;3.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调岗期间的赔偿金。
三、争议焦点1. 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进行违法调岗?2. 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违法调岗期间的工资差额、加班费和赔偿金?四、案例分析1. 关于违法调岗的认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本案中,公司未与李某协商一致,单方面调整李某的工作岗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属于违法调岗。
2. 关于工资差额的认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公司违法调岗导致李某工资减少,公司应支付违法调岗期间的工资差额。
3. 关于加班费的认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本案中,公司违法调岗导致李某的工作性质发生变化,但李某仍然完成了原岗位的工作任务,公司应支付违法调岗期间的加班费。
4. 关于赔偿金的认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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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要素以及劳动法律关系的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它以劳动契约为依据,通过雇佣关系而产生。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待遇等权益,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劳动义务,如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工作纪律等。
劳动法律关系由《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以提供劳动者的劳动为目的的个人,即被用人单位雇佣从事劳动的人。
用人单位是指雇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组织或个人,即提供就业岗位并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意义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劳动法律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使双方在劳动合同约束下进行劳动关系,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明确了用人单位的权力范围。
其次,劳动法律关系通过规范劳动关系的经济基础,为建立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
再次,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通过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构建了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双方提供了相对安全的工作环境。
最后,劳动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劳动生产力的提高。
四、劳动法律关系的成立与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成立需要通过劳动合同来确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重要条款。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是自愿的、平等的,不得强制或附加不合理条款。
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可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死亡、依法解除等方式。
在劳动法律关系终止时,双方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如支付劳动报酬、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法律关系基本讲义pptx
![劳动法律关系基本讲义pptx](https://img.taocdn.com/s3/m/63c51734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2c.png)
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
组织生产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权组织和管理劳动力,安排工作和生产任务,制定劳 动计划和规章制度。
辞退员工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辞退不合格或不适用的 劳动者。
监督劳动者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劳动者遵 守规定和完成工作任务。
确定双方身份:确保双方都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主体资 格,防止无效合同的出现。
详细描述
明确工作内容、地点和期限: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地点 、期限和薪资等关键条款,避免后续争议。
规范社会保险约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社会保险 费的缴纳和支付。
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支付给劳动者的薪资不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律关系基本讲义 pptx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 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 •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 • 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 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责任 • 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
01
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定义与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
内容具有法定性:劳动法律关系 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必须符合劳 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法律风险防范
总结词:用人单位在 特定条件下可以行使 单方解除权,但需注 意该行为可能引发的 法律风险。
详细描述
遵守法定程序:用人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 系时,应遵守法定解 除程序,提前告知劳 动者并支付应当支付 的补偿金等。
关注劳动者行为:对 于劳动者在履行职务 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 除劳动关系,但需注 意解除程序的合法性 和合理性。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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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动态性: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动态的关系,随着雇佣合同的履行和工作过程的进行,关系会发生变化。
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和调整涉及到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具体的事项。
2.对等性:劳动法律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对等关系上的,双方在协商和签订雇佣合同时应该是相对平等的。
劳动者以自身的劳动力换取雇主支付的工资,双方在劳动协议的平等基础上合作互利。
3.依法合规性:劳动法律关系是基于国家法律的规范进行的。
雇主和劳动者在建立和履行劳动关系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合同。
同时,劳动法律关系也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4.经济性:劳动法律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劳动者对工作所得的合理期望,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雇主通过支付工资和提供社会保障等福利,获取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价值,实现自身的利益。
5.互惠性:劳动法律关系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一种基于互相合作和互惠的关系。
双方应该遵守协定的合同内容,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共同利益。
6.结构性:劳动法律关系是由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构成的结构。
双方在协商和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合同。
7.保护性:劳动法律关系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
劳动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措施,包括工资支付、劳动时间、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的保护,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8.稳定性: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稳定的关系,一旦建立,应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
劳动法律关系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作和支付工资,不能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总之,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以平等、合法、互惠为基础的动态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和雇主应该遵守法律、合同的规定,并相互尊重对方的权益,以实现共同的利益。
同时,劳动法律关系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浅谈对劳动法律关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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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劳动法律关系的理解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
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所形成一种社会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是基于劳动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三)劳动法律关系是以劳动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点从其概念来看,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一)劳动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当中是平等的主体;(二)劳动法律关系基本上是劳动合同的主体自发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兼顾了当事人自己的意志;(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通常是对等的、相互的。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依劳动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1、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依据劳动法律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并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能力。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从年满16周岁开始的,两者统一、不可分割,要求必须本人依法行使,不能代理,而且某些工种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所限制的,当遇到两个以上劳动法律关系时应该有主次之分。
法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法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从依法设立到终止,两者统一、不可分割,可由其职能机构的相关人员或代理人行使。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依据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没有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劳动法课件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课件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ce972186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63.png)
保障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 得到落实。
劳动合同的履行
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 务。
工会权利的保护
保障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维护工会合 法权益。
劳动法律关系的保护措施
劳动监察
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 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 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劳动法课件第二章劳动法律关 系
目
CONTENCT
录
• 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 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 • 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与消灭 • 劳动法律关系的保护
01
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的定义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 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 资等,将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 赔偿责任。
个人违法行为
集体违法行为
工会等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非法罢工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劳动者个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罢工、怠工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 务,由劳动法律法规预先规定 ,当事人不能自由协商决定。
权利义务对应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和 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是相互对 应的,一方享有的权利以另一 方承担的义务为前提。
调整优先
在处理劳动争时,劳动法律 法规的适用优先于其他民事法 律法规。
劳动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以 及解除和终止程序,保障劳动者和用 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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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关系是紧密相关的概念,它们在职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所建立的法律上的关系,而劳动关系则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关系。
本文将探讨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的联系,并分析其在职场中的重要性。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定义和特点劳动法律关系是指依法建立在劳动合同基础上的雇佣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双方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其中雇主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薪资报酬,雇员则为雇主提供劳动力。
2. 法律依据:劳动法律关系是建立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合同约束:劳动法律关系依赖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合同约束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益与义务。
二、劳动关系的定义和特点劳动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
劳动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经济性:劳动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经济交往,雇员通过劳动提供经济价值,雇主支付相应的薪资报酬。
2. 互动性:劳动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相互依赖和交流,双方通过合作和互动共同创造价值。
3. 动态性:劳动关系是处于不断变化和调整中的,受到经济环境、法律规定、社会风气等因素的影响。
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关系密切相关,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依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保障与权益保护:劳动法律关系确立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益与义务,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护,使其在劳动关系中能够享有合法权益。
例如,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雇主的基本义务。
2. 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通过建立劳动法律关系,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了一种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了双方的纠纷和摩擦,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
3. 规范市场秩序: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可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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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具有平等性和⾪属性;
2、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1、劳动关系属于经济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
2、劳动关系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实现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发⽣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内;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劳动者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劳动者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2、劳动者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3、劳动者享有获得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原则;
4、劳动者享有劳动安全卫⽣保护的权利的原则;
5、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利的原则;
6、劳动者有组成⼯会和民主参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及互联⽹相关知识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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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通道】。
劳动法律关系案例详解(3篇)
![劳动法律关系案例详解(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ec6dd41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2a.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劳动法律关系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为切入点,对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适用以及争议解决途径进行详细分析。
二、案例简介原告李某,男,35岁,某私营企业员工。
2008年7月,李某入职该企业,担任生产部经理职务。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李某每月工资为人民币10000元,企业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
2011年6月,企业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企业通知李某,因其不符合裁员条件,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对此表示不满,认为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案例分析1.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劳动者:在本案中,李某作为劳动者,具备劳动者的基本条件,即有劳动能力、愿意为雇主提供劳动并接受劳动报酬。
(2)雇主:本案中的雇主为某私营企业,具备雇主的基本条件,即有经营能力、能够提供劳动岗位并支付劳动报酬。
(3)劳动:李某在企业从事生产部经理的工作,为企业创造了价值,符合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要素。
(4)劳动报酬: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每月10000元的工资,符合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报酬要素。
2. 法律适用(1)劳动合同法:本案中,李某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李某因劳动合同解除问题与企业产生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3)社会保险法:企业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3. 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企业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企业是否合法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4.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https://img.taocdn.com/s3/m/2ef2df07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be.png)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一、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法律性质。
劳动法律关系是根据劳动法律构成的关系,属于特定法律关系,具有法律效力。
2.双方地位不对等。
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具有相对较高的地位和权利,劳动者则处于相对较低的地位和权利,这个不平等性就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特点。
3.相互依赖性。
劳动者有正当的权利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报酬,在一定程度上,该权利的实现,依赖于用人单位的相应支付;而用人单位享有正当的权利获得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在一定程度上,该权利的实现,也依赖于劳动者的相应提供。
4.遵循劳动法律的原则。
劳动法律关系的双方需要遵循有关的劳动法律,遵循法律管辖的原则,安全生产,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反对合同欺诈等法律规定。
5.强制性。
劳动法律关系不仅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关系,而且是一种强制性关系,无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需要遵守劳动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遵守,不能据此断定该行为无效。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1.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根本凭据,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工作期限等基本事项,在遵守劳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签订的书面契约。
2.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法律是构成劳动关系的基本法规,包括《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法规都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政府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根据其实施的权限,制定的有关劳动的规章制度,如《社会保险条例》、《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抽样检验条例》、《劳动仲裁条例》等,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4.社会制度。
社会制度是指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利益相关和符合劳动法律规定之外,彼此在劳动中又有相应待遇的关系,包括工资发放制度、劳动绩效评价制度等,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劳动法——劳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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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条件,即必须具备有劳动权利才能和劳动 行为才能。只有同时具有这两种才能,劳动 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 2、公民的劳动权利才能和劳动行为才能的 概念
❖ 劳动权利才能——指劳动者可以依法享有 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才能。
劳动法律事实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续延、 暂停、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
第三节 劳动法律事实
二、劳动法律事实的种类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律事实
有多种多样。按照劳动法律事实的发生 是否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来划分,可 将其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1〕行为,是指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 并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 灭的客观事实。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第三节 劳动法律事实
❖ ❖ 理论中应当明确以下两点: ❖ 1、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只能是
双方当事人意志的合法意思表示的劳动法律 行为,即合法行为。 ❖ 2、变更、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即 可以是双方或单方的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 法行为。此外,事件也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 的变更或消灭。
三、劳动法律事实的法律后果
它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按照行为性质可将行为分为劳动法律行为、
劳动行政管理行为、劳动仲裁的行为和 劳动司法行为。
❖ 劳动法律行为,是指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标准
的要求,法律主体所为的行为,包括合法行 为和违法行为。
第三节 劳动法律事实
❖ 仲裁行为: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 议事件所施行的裁决行为。生效的仲裁调解 书,均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发生一定变化, 因此是法律事实。
〔2〕产生前提不同 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 动为前提,发生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 而劳动法律关系那么以劳动法律标准的存 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标准调整劳动 关系的范围内。
第4章 劳动法律关系
![第4章 劳动法律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e483700c581b6bd97f19ea6a.png)
(一)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二)法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 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学界有不同见解:劳动行为;劳动力;不只是 劳动行为或劳动力。 在实践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复杂多样的具体表 现形态,视其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可分为基本客体(或主客体)和辅助客体(或从客体) gjwang@ 4-8 两大类。
gjwang@ 4-16
凡是不能引起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都不是劳动 法律事实。2.劳动法律事实与劳动法律关系之间的 因果关系须以劳动法为根据。 劳动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行为是受人的意志支配的法律事实,可分为合法行为 和违法行为,还可分为合同行为、行政行为、调解 行为、仲裁行为和司法行为等。 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包括自然灾 害之类的自然现象,疾病、伤残、死亡之类的人身 现象,以及战争、动乱之类的社会现象。
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客体是劳动行为,即劳动者为完 成用人单位安排的任务而支出劳动力的活动。它在 劳动法律关系存续期间连续存在于劳动过程中,在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中主要承载或体 现用人单位的利益。 劳动法律关系的辅助客体主要是劳动条件。即劳动者 因支出劳动力而有权获得、用人单位因使用劳动力 而有义务提供的为劳动力的使用和再生产所必须的 各种条件。其中,既包括为劳动力使用所必须的生 产资料条件,以及为在劳动力使用过程中不损害劳 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又包括为 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动力
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定义(3篇)
![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定义(3篇)](https://img.taocdn.com/s3/m/75e63df1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58.png)
第1篇引言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它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我国,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和保护。
本文将详细阐述法律对劳动关系的定义,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析。
一、劳动关系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存在并相互承担权利义务的社会关系。
具体而言,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 主体特定性:劳动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设立,以盈利为目的,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岗位并支付劳动报酬的组织。
2. 法律强制性:劳动关系受国家法律调整,具有法律强制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 权利义务对等性: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利,同时承担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等义务。
用人单位则享有对劳动者的管理权,同时承担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等义务。
4. 经济利益性:劳动关系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性。
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获得劳动报酬,实现自身价值;用人单位通过组织劳动者劳动,获取经济效益。
二、劳动关系的类型根据不同标准,劳动关系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按用工形式分类:包括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实习实训用工等。
2. 按劳动合同类型分类: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等。
3.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等。
4. 按行业分类: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等。
三、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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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灯片1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概述一、概念(一)概念指劳动关系经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与劳动关系区别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劳动法律关系一种是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主体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义务二、构成要素客体——劳动行为幻灯片2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三、劳动法律事实●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客观现象●(一)概念(二)分类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如人的生死、物的灭失2、行为●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幻灯片3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用人单位指依法使用和管理劳动者并付给其劳动报酬的单位(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二)企业(三)个体经济组织(四)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幼儿园、学校、诊所、医院律师事务所、民办职业介绍所民办福利院、敬老院幻灯片4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某音乐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李某于1993年9月到音乐学院做临时工。
2002年7月,音乐学院将李某辞退。
李某被辞退后,音乐学院未给予李某任何经济补偿。
为此,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结果是:(1)音乐学院支付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600元;(2)音乐学院为李某补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
幻灯片5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张兰是一家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学校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当张兰休完三个月产假上班后,其岗位已经被别人顶替了,学校与其解除了尚有二年未履行的劳动合同。
张兰找学校理论,认为自己还在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而学校认为,民办学校不适用《劳动法》,所以即使在哺乳期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的说法正确吗?幻灯片6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二、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其他通过劳动(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一)调整范围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家庭保姆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除外现役军人(二)排除适用幻灯片7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年龄条件——最低就业年龄16周岁(外国人18周岁)劳动能力条件——不能顶替、有人身自由智力条件(三)劳动者条件健康条件★童工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人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专业文艺工作者特种工艺工作者运动员除外条件经监护人同意,依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学生、实习生、退休人员幻灯片8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被告曹某介绍原告张某(15岁少女)到赵某开办的家具厂工作。
2002年1月21日上午,张某在工作时左手不慎碰到正在高速运转的电锯,手掌当即断裂。
经司法鉴定,张某已构成六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赵某作为用人单位的业主,疏于审查被招用人的身份年龄,构成了事实上的非法使用童工;且赵某未对高度危险作业的电锯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张某人身伤残的严重后果,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曹某将未成年人介绍到家具厂工作,也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二人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判决雇主赵某和介绍人曹某赔偿张某各种损失21 056元。
幻灯片9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1995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幻灯片10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小王是某大学广告专业大二学生。
去年暑假,她到学校附近的一家KTV做服务员,工资为10元每小时,每天工作2小时,工资每周结算一次,还和这家店签了书面合同,其中一条款规定:“迟到一次,扣一天工资。
”上班第三天的时候,她因为有事迟到了一次。
一周后结算工资时,老板只给了她60元。
她去理论,老板却说:扣一天工资是按一天工作8小时计算,所以一次扣8×10=80元。
她把这家店投诉到了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得到的答复却是:很是同情,爱莫能助。
幻灯片11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董女士从2000年起在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工作。
2007年3月5日,董女士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至今仍需治疗。
但物业公司于2007年7月突然停发工资。
董女士认为公司这种行为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董女士还说,自己在物业公司工作近8年,但该公司从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董女士到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某物业公司辩称:董女士是甘肃天水长城控制电气厂退休人员,与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只存在劳务关系,故董女士的请求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请仲裁庭予以驳回。
仲裁委认为:董女士在2003年9月30日退休前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自退休之日起已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
因此,董女士与某物业公司之间属于劳务关系。
双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审理。
最终驳回了董女士的申诉请求。
幻灯片12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小李是河南省某高级技工学校2005届化学制药系学生,2004年2月16日,她被学校推荐到某药业公司实习,从事药品包装工作。
在从事该项工作时,实习单位未告知她此项工作有毒,也未让他们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两个月后,突然感到浑身酸疼,腰部疼痛厉害。
经河南省职业病医院诊断,并经询问得病时的工作情况和化验,最终被确诊为汞中毒。
小李在治病前期已花去各种费用一万元。
其父代她找到实习的某药业公司,商量让该公司一些医疗费,但遭到拒绝。
无奈小李的父亲起诉到了郑州新区人民法院,要求该药业公司赔偿各项损失费1.27万余元。
幻灯片13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三、工会(一)概念工人阶级为加强内部团结 , 集中斗争力量 , 维护自身利益而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二)性质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阶级性自愿性群众性惟一性和独立性具有法人资格(三)法律地位幻灯片14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四)基本职责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五)种类1、基层工会——有会员25人以上的2、产业工会——同一行业或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3、地方总工会——县级以上地方4、中华全国总工会幻灯片15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企业家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会四、用人单位团体五、政府(一)主管机关——劳动行政部门(二)地位——行政主体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六、劳动服务机构幻灯片16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2001年3月某科学院院内需拆除几处房屋建筑,研究院即与某劳动服务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劳动服务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拆除,研究院支付劳动服务公司劳务费用10万元。
某劳动服务公司雇佣了5名工人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拆除房屋过程中工人孙某不慎从房顶坠落受伤,需住院治疗,医院要求支付住院押金1万元,研究院垫付。
后孙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及仍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劳动服务公司与研究院都不同意支付。
劳动服务公司对孙某说,你是为研究院拆房时受伤的,应由研究院为你支付医疗费。
该名工人即以研究院为被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问题:孙某与研究院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幻灯片17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政府、用人单位和工会的职责一、政府(一)促进劳动就业(二)发展职业教育(三)制定劳动标准(四)调节社会收入(五)完善保险制度促进集体谈判帮助解决劳资争议改进劳动关系的咨询服务促进协商合作(六)协调劳动关系幻灯片18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七)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八)提倡、鼓励先进二、用人单位(一)为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提供条件保障(二)建立职业培训制度(三)支付劳动报酬招工权用人权奖惩权分配权(四)参加社会保险权利(五)建立规章制度(六)履行社会责任幻灯片19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刘英和丈夫同在北京一家合资企业工作,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办公室文员,工作也算是兢兢业业。
可就在她丈夫调走的一周之后,单位的人事经理就找到了她。
总经理翻开一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告诉刘英企业就有这么一条规定:“凡本单位的双职工,男职工调出,妻子必须一同调走”。
因此,单位解除了与刘英的劳动合同,刘英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幻灯片20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2002年王某到某涂料制品厂工作。
2005年8月,王某在工作期间抽烟被工厂督察发现。
次日涂料厂人事部通知王某,其在车间抽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工厂的规章制度,经厂领导决定,即日开除。
王某认为抽了一根烟不属于严重违纪,单位不能将其开除,于是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工厂开除决定无效,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规章制度明显有失公平,不具合理性,故裁决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工厂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作为一个重点消防企业,这一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工厂也在生产区多处标示严禁吸烟、严禁明火的标志,王某也知晓,故工厂按这一规章制度,以严重违纪为由作出开除决定并不违法。
幻灯片21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2000年7月的一天,某食品厂雇佣农民工韩某根据厂方布置清扫成品仓库。
韩某在清扫过程中昏倒在仓库内,后被救出,急送至有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现场调查和临床资料,确认该起事故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为高浓度二氧化碳急性中毒伴缺氧引起窒息。
经调查发现,发生事故的成品仓库内,现场无通风设施,食品厂没有对韩某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也没有对他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加之韩某违章操作清扫机械,致使事故现场二氧化碳浓度大大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事故发生后食品厂以韩某违章操作清扫机械、本企业无过错为由拒绝向死者家属承担责任。
幻灯片22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三、工会(一)保障劳动者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二)与用人单位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三)对用人单位不适当解除劳动合同提出意见(四)在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设施方面进行监督(五)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六)就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幻灯片23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第四节劳动者权利一、法律渊源和特征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际劳工公约的规定(一)法律渊源既有对应性又有单向性具有人身属性(二)法律特征范围广泛具有综合性二、个别劳动权幻灯片24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就业权1、含义指劳动者以获取劳动报酬为目的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职业获得权平等就业权自由择业权2、范围既有经济性又有政治性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种资格3、法律特征4、法律保障幻灯片25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2007年5月,大学毕业的他通过了富士康集团统合电子(杭州)有限公司的笔试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