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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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成都高速公路
湖北省麻武(麻城至武汉)段高速公路
第十合同段K76+640~K88+050
技术交底
(清淤换填)
湖北长江路桥麻武高速第十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00八年八月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清淤换填施工技术交底
一、工程简介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上海至成都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武汉段第10合同段,起点位于麻城市和红安县交界的举水支流李家埠大桥麻城端(起点桩号K76+640),终点连接红安县八里镇新刘家村之徐家田倒水河大桥麻城端(终点桩号K88+050),沿途经过红安县永佳河镇、八里镇。路线全长11.41公里。
(2)主要技术指标
公路等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主线路基宽度:整体式路基宽26m
行车道宽度:4×3.75m
计算行车速度:100km/h
荷载标准:公路-I级
设计洪水频率:路基1/100
(3)清淤工程量:6.6万m3。
二、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
(1)施工工艺
排水——测量原始地面标高,绘制平面示意图——开挖——回填——检测——进行路基填筑
(2)施工方案
施工时首先排除换填部位的水,然后测量原始地面标高,绘制平面示意图。用机械或人工将路基边沟范围内一定深度的淤泥挖除,在换填范围内两侧按1:0.5的坡度开挖边坡。将基底大致整平,推成坡度为2%的横坡,并碾压密实。
分层填筑:碎石土分层填筑,每层压实厚度不超过25cm,按照经过试验确定合格的水稳性或透水性好填料和经过试验确定的工艺参数,进行分层填筑压实。
摊铺整平:为了保证路堤压实均匀和填层厚度符合规定,填料采用推土机初平,平地机进行二次平整,使填料摊铺表面平整度符合要求。
洒水或晾晒:填料的含水量直接影响压实密度。在相同的碾压条件下,当达到最佳含水量时密实度最大,填料含水量波动范围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2%范围内,超出最佳含水量2%时应晾晒,含水量低于最佳含水量应洒水。洒水采用洒水车喷洒,晾晒采取自然晾晒。
机械碾压:碾压按照“先静压,后振动碾压”;“先轻,后重”;“先慢,后快”;“先两侧,后中间”的原则。
检验签证:采用灌砂法进行检测。
施工防排水:清淤换填施工时,在两侧地面上挖临时排水沟,避免雨水流到换填开挖出的基坑内。
(3)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三、雨季施工措施
①、做到施工便道排水设施得当,确保晴雨畅通。
②、项目部成立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业主及当地政府做好当地的防洪防汛工作。
③、雨季期间安排计划,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因雨易翻浆地段优先安排
施工。对地下水丰富及地形低洼处等不良地段,优先施工的同时,还应集中人力、机具采取分段突击的方法,完成一段再开工一段,切忌全线大挖大填。
④、施工坚持“两及时”,即遇雨要及时检查,发现路基积水尽快排除;雨后及时检查,发现翻浆要彻底处理,大片翻浆地段尽量利用推土机等机械铲除,小片翻浆相距较近时,应一次挖完处理,填透水性材料如砂石料回填并压实。
四、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
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维持沿线的生态平衡,造福沿线居民。
2. 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所有关于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和法规,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石灰、化学物质、污水、废料、垃圾等有害物质对河流,水库的污染;防止扬尘,噪音和汽油等物质对大气的污染,在居民区的施工,一般情况把作业时间限定在6:00~22:00,尽量避免夜间作业。
3.水土保持
遵照国家《水土保持法》的要求,结合本标段水土保持实际情况,项目部在进行施工的同时,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并采取如下环保措施。
3.1 项目部、施工队生活、工作区均应设置良好的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性排水相结合。
3.2 对施工工人进行保护动植物的教育和培训,明确保护责任。
3.3 在施工过程中最大程度地避免对树林和其他植被的破坏。
3.4 施工中建造临时沉淀池以被扰动土壤的水土流失情况。必要时,在沉淀池排水出口设置布或土围墙。
3.5 在暴雨来临前不能采取永久性防护措施处,将在动土点或其它易于发生水土流失的地点用草垫加以防护。
3.6 对施工临时用地,将原有表层熟土(约15~30cm)收集起来统一堆置,并播散草籽防止土壤养分流失,待施工完毕将这些熟土恢复和整理。
3.7 保持排水系统的通畅,保证在任何时候其都具有良好的工作状况。
4.水质及水利设施保护
4.1 油类、漆料等化学品不得堆置于河流、鱼塘、湖泊及饮用水井附近,并配备足够遮盖的帆布,防止雨天化学品随雨水进入水体。有害的化学药品用专门的容器单独存放、专人保管。
4.2 凡进行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控制污水流向,防止蔓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切勿直接排入当地农田或河流。
4.3 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泥土和石块阻塞河流、水渠或灌溉排水系统。
4.4 在现有的灌渠被施工临时占用时,建造用于灌溉用的临时性沟渠或水管。
4.5 在公路路基处理之前预埋涵管,管道应具有足够的过水断面,且不小于原过水断面,管底低于原渠底标高。
4.6 施工完毕后,要恢复或重建灌溉和排水系统。
4.7 在进行河道桥墩施工时,采用围堰封闭施工,以免污染水体。
5.施工噪声防治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主要用来保护公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如农村居住区及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具体措施如下:
5.1 保证机械加工点远离居民集中区或其他环境敏感点至少150m的距离。
5.2 严禁夜间安排噪声很大的机械施工(22:00至第二天6:00)。
5.3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人口密集地带敏感时段。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时间。同时密切监测噪声情况,如果噪声超标则在该路段设置临时声屏障。
5.4 注意保养施工机械,使机械维持最佳工作状态,使噪声维持最低噪声水平。
5.5 配备便携式声级计,对施工点尤其是敏感点处的噪声级进行常规的监测。
6.施工营地
将按照“安全、环保、文明、适用”的原则进行施工营地的建设,并做到:
6.1 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并对其进行定期的清理;
6.2 严禁各种废水直接排入河流、鱼塘、湖泊等自然受纳水体;
6.3 定期收集施工营地的各类固体废物,将其送到指定的固体废物处理站进行处理;
6.4 确保饮用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