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人力资源法律体系比较
中美法律体系的对比分析
中美法律体系的对比分析近年来,中美两国的法律体系备受关注。
中美两国拥有不同的法律传统和制度,这导致了法律体系的差异。
本文将对中美法律体系进行对比分析,以探讨两国在法律领域的异同之处。
一、法律体系的起源和特点中美两国的法律体系起源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
中国法律体系基于大陆法系,而美国法律体系则源自英国普通法系。
中国的法律体系以法典为主要依据,法典是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的集合。
中国的法律体系强调法律的统一性和明确性,法律权威主要来自于国家的立法机关。
此外,中国的法律体系注重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保护,法律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
相比之下,美国的法律体系注重判例法的运用。
判例法是指法官根据先前的类似案例作出的判决,成为后续案件的指导性依据。
美国的法律体系强调案例的权威性和灵活性,法律权威主要来自于法院的判决。
美国的法律体系更加注重个人权利和自由,法律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主要包括刑法、民法和商法等。
二、法律制度与法治理念的差异中美两国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存在一定的差异。
中国的法律制度强调国家的主导作用,法律权威主要来自于国家的立法机关。
中国的法治理念注重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保护,法律的适用范围广泛,但在一些个人权利和自由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
相比之下,美国的法律制度注重司法独立和法院的权威。
美国的法治理念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护,法律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但在一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
三、法律程序和司法实践的差异中美两国的法律程序和司法实践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中国的法律程序注重行政干预和调解,司法实践更加注重社会和谐。
中国的法律程序相对较为复杂,审理时间较长,但在一些涉及社会利益的案件中,可以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
相比之下,美国的法律程序注重法庭审理和辩论,司法实践更加注重个人权利和公正。
美国的法律程序相对较为简洁,审理时间较短,但在一些涉及个人权利的案件中,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和不公正。
中美法系区别英文稿
The difference between sino-us legal system中美法律体系之间的差异First, the difference between sino-us legal system is actually a continental law system and common law is to say, the difference in China to judge you by laws of the penalties, while the United States used the same case, how now how revolted. Before the judge is the famous by the case to conviction.首先,中美之间法律体系的差异实际上就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异,在中国的区别来判断你,法律的惩罚,而美国使用了相同的情况下,现在如何如何起义反抗。
法官面前,是著名的由案例被定罪了。
Continental, refers to the Roman law, modelled on the basis of formulation, construct and developed some of the capitalist countries, the floorboard of the legal standard with German civil code and the French civil code for typical representative.Anglo-American law, refers to the medieval English law as the foundation, especially common-law based and traditional from and developed the floorboard of the legal standard.Continental law system and common law have their respective characteristics, which have its characteristics can be summed up in the continental law system and the differences of Anglo-American law system.1, legal origin is different. Continental law statute law should be the main sources, including legal code, habits, case and theory etc, among which code is the primary sources of continental law system. In case law Anglo-American law system as the main origin, following legal precedents binding principle.2, continental law into the culture of attention, procedure and logic, the mainland legal system country most in the form of written law was enacted. Importance of Anglo-American law system, follow precedent case law principle of binding.3, the classification of law is different. The continental law is divided into public and private law, based on the law, further divided into the constitution, the administrative law, criminal law and so on, into the common law and civil law of equity.4, in litigation, continental law system, GeYiZhi system and implement trial in trial system in, the judge predominates, ask the parties, investigation and evidence collection by the judge in GeYiZhi collegial panel of jurors, common and judge the case; But Anglo-American law practice, jury system against system and the system of judges in the fight in neutral position, just as a judge, party is in the leading position. Jurors in the jury system composed alone on the jury, ultimate judgment by the judge.5, in the powers of a judge on expression is different. Continental law judge based on statutory case could make beyond the statutes; Anglo-American law judge use case to try cases, can explain according to law case ?6, legal performance in different forms. Continental compiled code to give priority to, countries of Anglo-American law system mainly case law mainly.7, subject to Roman law the influence degree of different. Continental law system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Roman law, Anglo-American law under the influence of smaller, but in church law, commercial law, and equity is still influenced by it.Continental law system and common law is different from its main historical tradition,culture and development background of different and different. Both have their respectiv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such as in the powers of a judge, Anglo-American law judge can "build law", according to the laws of law cases explanation, thus to trial, this needs the judge can fully understand law And high level need judges, can better safeguard the party's interests, but also may lead to a abuse of power; Continental law system with the judges of cases that require based written laws strict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laws, to the extent that limits the judge's subjective initiative of the case, may judge cause unnecessary influence.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the mainland legal system and the difference of Anglo-American law system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s less obvious, both some aspects mutual profits and mutual confluence. For example the role during the continental law system, the judge also are also increasingly obvious case of more reference before; And in Anglo-American law written clause constantly increasing. Both of the mutual profits and mutual confluence is beneficial to both also ?。
第三章人力资源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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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人力资源的法律环境
四、案例分析:
歧视性因素
非歧视性因素
美国高级法院认为,某项人事决定一旦被 采用,只要是基于非歧视的因素,那么即使该决 定中有歧视性因素的事实,也不足以证明该决定 是歧视性的。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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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人力资源的法律环境
第二节 中美人力资源法律体系比较
一、中美人力资源法律的体系结构
规定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 费用;
➢ 在三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必须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 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 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望在全国范围内随劳动者流
动; ➢ 用人单位如有强迫劳动等四类情况,将依法赔偿、处罚; ➢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或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日本的人力资源管理
• 1、终身雇佣制 • 2、年功序列制 • 3、注重在职培训 • 4、重视通才的培养 • 5、注重精神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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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人力资源的法律环境
美、日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比较
•内容
选人 育人
用人 留人
•国家 美国
日本
注重人才素质 强调招聘最优 注重工作能力 依靠外部力量 主要培养管理人才
第三章人力资源的法律环境
松下的人力资源管理
• (1)实行“集中智慧的全员经营”。松下幸之助认为:一个人的能 力是有限的,企业只靠一个人的智慧,即使一时取得惊人的进展,也 不是长远之计。松下电器把人力资源开发战略作为决定企业命运的头 等大事,加强职工教育训练,公司制定了长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 世界上最大的教育训练中心,中心设有八个研修所和一个高等职业学 校,每年花在职工培训上的开支高达40亿日元,这使松下名牌产品的 背后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中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差异性比较
中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差异性比较论文题目:中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差异性比较标题一:人力资源管理在中美企业的异同中美两国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聘用和培训机制、工资和福利制度、劳动力成本及用工环境等方面。
本文通过比较分析,探讨中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异同点。
在聘用和培训机制方面,中美企业的差异表现在招聘和选人、绩效评估和晋升、职业培训等方面。
中国企业更注重员工应用能力,而美国企业更注重员工发掘潜力。
在工资和福利制度方面,中美企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薪酬结构、保障福利等方面。
在劳动力成本及用工环境方面,美国企业通常将劳动力成本算作企业成本之一,所以会更注重有效利用员工时间,提高员工产出效率;而中国企业则常常存在长时间超时工作,员工缺乏防护和安全意识等问题。
在本文的结论中,我们发现虽然中美两国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是这些差异主要是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法律法规、经济形势等方面所造成的。
因此,中美企业之间应该更好地学习对方的优秀经验,并对照自身情况进行吸收和改进。
标题二:中美企业的员工招聘机制比较在中美企业的员工招聘机制中,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本文主要从招聘渠道、求职者背景要求、招聘流程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旨在探讨两国企业在员工招聘机制方面存在的差异和原因,并提出优化的建议。
在招聘渠道方面,中国企业着重于通过内部推荐和招聘网站进行招聘;而美国企业则更倾向于通过校园招聘和社交媒体等外部渠道找寻人才。
在求职者背景要求方面,中国企业更注重应聘者的经历等硬性要求;而美国企业则更注重应聘者的能力、态度等软性要求。
在招聘流程方面,中国企业通常运用电话面试、笔试等筛选方式,而美国企业则更注重用行为面试等更为全面的地面面试方式。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认为,中美企业之间的员工招聘机制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两国企业文化、法律法规、经济形势等方面的不同所形成的。
这些差异可能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在人才引进和管理方面的效果,因此应该进行深入研究,并对两国企业中较优的经验进行吸收和改进。
招聘与录用课后专业术语与习题答案
第一章【关键术语】招聘: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根据组织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分析的数量和质量要求,通过信息的发布和科学甄选,获得本企业所需合格人才,并安排他们到企业所需岗位工作的过程。
招聘原则:①重视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潜力②着眼于战略与未来③群体协调④公平竞争⑤能岗匹配⑥遵守相关的就业法律与法规招聘模式:【复习思考题】1、招聘定义: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根据组织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分析的数量和质量要求,通过信息的发布和科学甄选,获得本企业所需合格人才,并安排他们到企业所需岗位工作的过程。
2、招聘过程:(1)招聘前的基础性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分析、招聘计划制定(2)人员招募: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者的资料,收集求职材料。
;(3)人员甄选:求职材料筛选、初试、复试、背景调查、体格和体能检查、初步录用决策(4)人员录用:(5)招聘评估:招聘成本评估和投资收益评估3、美国招聘模式基本特点是什么、为什么?(1)能力是招聘的基础(2)工作分析是招聘的重要准备(3)双向选择是招聘的重要特征4、日韩企业招聘的特色是什么?有何异同?日本招聘的主渠道是校园招聘和内部调整。
终生雇佣制是招聘双方的行为准则。
文化因素在内部招聘中起决定的作用。
公开招聘与个别推荐相结合。
2、特别聘任仕政军界人员担任高级职务。
聘请外国专家担任企业顾问。
5、我国企业招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1)企业用人理念误区(2)招聘基础薄弱(3)筛选手段科学性不够(4)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功能不健全(5)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6)关系网对招聘工作产生很大影响。
解决:(1)制定企业的整体战略,做出企业的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2)编制职位空缺计划,及时与用人部门沟通做好工作分析并编写职位说明书。
(3)充分利用多种合适的招聘渠道。
(4)对招聘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做好企业招聘指导工作。
(5)评估招聘结果与流程,正确引导招聘人员工作的目标导向。
中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五大差异
中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五大差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中美两国企业之间的互动也越来越频繁。
在这个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企业的重要一环,也面临着一些差异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中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五大差异,并对其进行比较和分析。
第一,文化背景差异中美两国拥有着截然不同的文化背景,这也直接影响到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式和理念。
中美企业在招聘、培训、激励等方面,都有着不同的偏好和习惯。
例如,在招聘中,中美企业更注重的是不同的特质和能力,中美企业的面试方式也存在差异。
而在激励方面,中美企业也有着不同的方式和方法,中美员工对于激励的接受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第二,法律法规差异中美两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也存在差异,这直接影响到了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操作。
例如,劳动法律法规在中美两国并不相同,中美企业在涉及到员工福利、劳动合同和解雇等方面需要遵守不同的法规约束。
此外,在薪酬制度、劳动时间和加班等方面,中美两国的法规规定也存在差异,这需要企业在管理中进行灵活调整。
第三,教育背景差异中美两国的教育体系有着明显的差异,这也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中美员工的教育背景、技能水平以及思维方式存在差异,这对企业的培训和发展提出了不同的挑战。
中美企业在培训方面需要结合员工的教育背景,量身定制不同的培训计划,以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适应能力。
第四,组织架构差异中美企业的组织架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中美企业在工作流程、岗位设置和决策机制上存在差异。
例如,中美企业在决策上的方式和速度有所不同,中美企业在员工参与度和沟通方式上也存在差异。
这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来说,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配合。
第五,市场环境差异中美的市场环境也具有差异,这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人力资源管理。
中美两国对于市场发展和竞争状况有着不同的认识和应对方式。
中美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需要结合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进行相应的人才储备和战略布局。
中美两国的法律体系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中美两国的法律体系根源不同。
中国法律体系源于大陆法系(continental legal system),也称为民法法系(civil law system),德国法系(Germanic legal system)或大陆欧洲法系(continental European legal system),以立法为中心,注重条文、规则的明确规定,也注重抽象理论的建构。
美国法律体系源于英美法系(common law system),强调案例法(precedent),通过司法判决形成法律适用规则,以司法实践为核心。
两国法律体系在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中美两国的法律体系存在如下区别:1.司法程序的不同。
中国采用诉讼制度,由法院采纳双方当事人的证据和辩论,最终作出裁决;而美国采用诉讼和调解两种方式,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诉讼或调解,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后,由法院确认为判决。
2.证据标准的不同。
中国法律体系对证据标准非常严格,要求证据确凿、充分,而美国法律体系采用合理怀疑标准,只要证据足够支持某一事实的存在,就可以认定。
3.法官的角色不同。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法官的角色非常强调“司法独立”、公正和中立。
法官主要扮演调解者和裁决者;而在美国法律体系中,法官是案件的主持者和干涉者,法官有权废除不合法的法律和规则,也可以以自己的判断来裁定案件。
4.判决方式的不同。
中国法律体系中,判决结果一般是确定性的,仅仅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而美国法律体系中,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和公平正义原则裁定,可以是“有罪”或“无罪”,也可以是“赔偿”或“不赔偿”。
总之,在司法实践中,中美两国的法律体系存在着不同程度和方式的差异,这是由两国不同的历史背景、社会文化、制度体系等因素造成的。
公平就业机会
2.它不包含解雇无罪的第三方 3.它是消除歧视的临时措施(案9) 4.使白人处于不利地位的反优雇用计划是值得怀疑的(案13) 5.反优先雇用行动计划应“严格审查”,政府可能必须证明 每 一个计划仅仅帮助了那些歧视的受害者,而不是所有的少数 民族。(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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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平就业机会的问题与启示
我国公平就业机会的现状 我国公平就业机会的问题
对我国公平就业机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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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平就业机会的现状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反对就业歧视、 促进就业平等”课题研究组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 对就业歧视作了定量研究,得出了中国当前就业 歧视问题的基本判断。该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 在2240位被调查者中,有51.6%的调查者认 为当前中国社会就业歧视问题严重,占到了半数 以上。另外,将就业歧视按“普遍性”和“严重 性”划分等级得出以下结论:
《残疾人权益保障法》(1990年)
其他
《劳动合同法》(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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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歧视 反向歧视:涉嫌一个群体(少数民族或女性)比 另一个群体更受优待而不是公平机会。 1.特殊群体背景不应影响其他群体公平就业机会 的实现。(案8) 2.避免人为的为了纠正以往歧视而进行种族配额。
涉及范围相对狭窄 只 法律涉及面较广 ,每个 是基本法,可操作性 方面都有具体法律 差 执法力度小,上诉成 功率低 执法力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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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的机构和力度的差 异
中美人才市场发展比较研究
中美人才市场发展比较研究作者:陈珍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2年第20期摘要:积极推进人才市场的发展,对于优化配置人才资源、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分析了美国人才市场的发展特点和中国人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律体系、政府角色、体制改革三个角度提出了美国人才市场发展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人才市场;人才资源;借鉴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12)1 美国人才市场发展特点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美国的人才市场已经相对成熟,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固定模式,总体来说,美国人才市场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1.1 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自发调节在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的进程中,美国政府既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同时引导市场良性发展。
宏观层面上,美国政府的调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借助于税收、工资、福利等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人才进行合理流动;第二,依靠法治力量,通过立法和司法,调节市场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对人才资源进行宏观调节;第三,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性措施如命令、规定等,来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实现对人才市场的约束和调控。
微观层面上,政府不予过多的干预,人才资源主要由市场手段进行配置,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经济的运行。
由于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两者的相互补充,人才资源的配置得以优化。
1.2 法律政策严明,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的法律政策是人才市场平稳发展的有力保障。
政府通过法律手段对人才市场进行规范管理。
从联邦到地方各州,政府制定了各级法律,如:1964年制定了《民权法》,禁止因种族、宗教、肤色、性别,以及移民背景而在雇佣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予以歧视,其他如《雇员年龄歧视法》、《平权法案》、《能力缺陷法》、《劳动人口投资法案》等法律法规,都规范了人才市场服务业。
此外,政府还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督反馈机构,对人才市场进行监督反馈,对于调控的结果及时给予修正。
简论中美人力资源管理
简论中美人力资源管理目录:1. 引言2. 中美人力资源管理的异同点2.1 相同点2.2 不同点3. 影响中美人力资源管理的因素3.1 政治和法律环境3.2 经济环境3.3 社会文化因素4. 中美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4.1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4.2 美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5. 总结与建议摘要:本文从中美两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等角度出发,比较研究中美人力资源管理的异同点,并分析了影响中美人力资源管理的因素。
同时,对中美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提出了对中美企业实践的建议。
关键词:中美,人力资源管理,异同点,影响因素,发展趋势,建议正文:1. 引言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对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中美两国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了解中美人力资源管理的异同点,分析影响因素,并预测其发展趋势,有助于提升中美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两国的经贸交流。
2. 中美人力资源管理的异同点2.1 相同点(1)注重员工培训和发展。
中美企业都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通过提供各种培训课程、发展计划和晋升机制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2)强调员工参与和沟通。
中美企业都注重员工的参与和沟通,通过员工满意度调查、意见收集和员工代表制度等方式,向员工传递管理方针和企业文化,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3)关注员工福利和待遇。
中美企业都关注员工的福利和待遇,通过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和奖励等方式,满足员工的物质需求,提高其对企业的忠诚度和稳定性。
2.2 不同点(1)文化差异明显。
中美两国的文化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美国企业注重个人主义、竞争和创新,强调员工的自我实现和自我激励;中国企业注重集体主义、和谐和稳定,强调员工的忠诚和责任心。
(2)用人制度不同。
美国企业更加注重用人激励和灵活性,采用弹性工作制、股票期权和高额奖金等方式吸引和留住人才;中国企业则更加注重用人稳定性和长期性,采用传统的稳定工作制、年终奖金和福利待遇等方式吸引和留住人才。
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制度有何不同?
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制度有何不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美国和中国几乎涉及了所有国际合作和竞争的领域。
在国家治理层面,法律制度的设计和运作直接影响了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大经济体,而中国则成为了第一大工业制造国和第二大经济体。
美国的法律制度被誉为西方法治制度的代表,而中国则有其自己独特的法律发展道路。
本文将从法律体系、法治脉络和司法体制三个不同层面比较分析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制度的异同。
一、法律体系美国的法律体系源于英国的普通法,包括联邦法和各州法。
联邦法是在历史上各州联合后制定的,而各州的法律则是在共和国成立后,依据各自的立法程序制定的。
这种分权的设计确保了联邦与州之间权力的均衡,以及更为独立和灵活的司法体制。
此外,美国的法律制度还包括宪法和权利法案等文件,确保了个人自由和法治原则。
相比之下,中国的法律体系更加集中,以民法典为核心,包括各种法律文件和法规。
中国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更多体现中央政府较为强大的主导作用,特别是在区域和部门的职能分配上。
由于历史和制度原因,中国在重要的领域都有明确的五年计划和其他计划文件,也就导致了法律文件和计划文件在实践中的互动。
二、法治脉络美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司法判例发展,意味着法官对具体案件的解释和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大法官和立法者对某一法律条款的评判。
这种发展模式基于普通法的历史根基,通过逐渐累积法律经验和案例数量,一步步构建法律体系,形成了美国法治脉络的基本特点。
相比之下,中国的法治脉络更多是基于法律文件和计划文件,是由中央、省、市和县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其他部委等建立的法律设施共同维护的。
这种法律体系和模式,导致创新和适应性比较弱,也容易出现法律和制度上的技术性问题。
三、司法体制在必要时,美国法院可以失去公信力的在他们停止活动并且相关故障会导致司法程序出现影响的时候进行调整和修复。
例如,肯塔基州最高法院其它设备无法完成多年的审判需求,导致它不能及时地完成司法程序,该法院不得不关闭,进行保养,直到它能够承担工作为止。
中美两国人力资源法律体系、内容及执行的对比
两者的对比
中国
美国
1、综合性规定。如《关于贯 1、工资立法 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1)公平劳工标准 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 (2)州最低工资 (3)通行工资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方 2、劳动保障立法 面。如《违反河解除劳动合 (1)社会保障 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 (2)失业保障 (3)工伤补偿 (4)退休收入保障 内容 3、工资方面。如《工资支付 3、公平就业机会和肯定行为 暂行规定》、《股份有限公 的规则,其中包括在若干法 司劳动管理规定》等 律、行政命令和判例法中。 4、工时和劳动保护方面。如 4、关于集体谈判的法规在美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 国是与工资事务所有密切的 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等 关联的。 5、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方 5、其他法律条款 面。如《就业登记规定》、 (1)同工同酬法律和法规 《职业指导规定》等 (2)就业年龄歧视法律和法 6、社会保障方面。如《企业 规 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企业职工工伤试行办法》 (3)性骚扰法案 等 (4)特殊人物保护法案
1、劳动争议主要是劳动争议 1、劳动关系由公平就业机会 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EEOC)等专门的处 委员会和法院来处理。 理机构出面调解 执行 2、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由法院 民事审判庭受理,并将劳动 2、除了政府对人力资源法律 仲裁作为必经的司法前置程 规定的推动作用外,工会也 序。 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中美立法体制比较研究
例:
——《珠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小结:
横向:议行合一制度与实践需求相结合 ——法律优先,行政立法以执行为主,行
使授权为辅 纵向: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分权模式
——集权分权模式 立法权主要由中央行使,但在一定条件下, 地方享有某些中央授予的地方立法权,主要特 征在于以中央集权为主,以地方分权为次。地 方立法不仅范围有限且受制于中央。
中美立法体制比较研究
主讲人:卞琳
绪论
一、比较对象:立法体制
广义上的立法体制,是指一国有关的立法 制度的总系统,包括立法权限的划分体制,立 法主体的设置体制,立法权的运行体制、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体系和立法监督体制等。 狭义上的立法体制,是指在一定政权中立 法行使权力的配置体系和制度,也即,立法权 限的划分体制。 本课程是指广义上的立法体制。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
1984年: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 顺、吉林、齐齐哈尔、无锡、淮南、青岛、洛 阳、(重庆);
1988年:宁波; 1992年:淄博、邯郸、本溪; 1993年:徐州、苏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3年65号令)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3,《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3号令)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立法法》第71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 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 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 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 内,制定规章。
比较劳动法美国劳动法
• 考虑到上述情形,地区法院发现俱乐部对 原告工作过程的显著控制与对独立承包商 应有的程度明显不同我们认为,被告对舞 女的控制已经达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 施加的控制程度如果不得出该结论,将过 分降低雇主管控因素,并将公平劳动标准 法设计要保护的工作人员排除在外
•
• 个别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 形成劳动关系。
雇佣劳动初期,最早产生于英国;
• 劳动的核心标准是control —— • 一旦某个主体的劳动是由别人告诉他做么,他自己
决定怎么做,那他就是一个独立劳动,一旦别人告 诉其做什么和怎么做,则这是一个从属性劳动。
• 随着时间的发展,这样的判断标准受到了挑战:企 业中,老板只告诉劳工做什么,而不告诉其怎么做 ,最典型的是研发型企业,雇员自己决定怎么做。 按照control的标准,这不归于任何一类,但事实双 方的确是劳动关系。
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团体之间形成的工资立法工资立法劳动保障立法劳动保障立法公平就业机会和肯定行为的规则公平就业机会和肯定行为的规则关于集体谈判的法规关于集体谈判的法规其他法律条款其他法律条款公平劳工标准州低工资资标准通行工资社会保障立法失业保险立法工伤补偿立法退休收入保障立法同工同酬法律和法规就业年龄歧视立法性骚扰立法特殊人物保护法案美国的劳动雇佣法律体系综合性法规综合性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方面工资方面工资方面工时和劳动保护方面工时和劳动保护方面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方面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方面社会保障方面社会保障方面中国劳动法律体系内容中国劳动法律体系内容三中国的劳动法律体系典型立法fairlaborstandardsact简称flsa二国家劳动关系法thenationallaborrelationsact三1963年平等工资法案theequalpayactepa四1964年民权法案thecivilrightsact职业安全健康法theoccupationalsafetyhealthactwalshhealypubliccontractact六服务契约法案mcnamaraoharaservicecontractact七戴维斯佩根法案thedavisbaconact八科普兰法案thecopelandact九各州法律1935年颁布的劳动关系法是美国宪法的一部分成为调整美国劳动关系的一部基本法该法的核心是集体谈判它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制度有何异同?
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制度有何异同?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对于国家和人民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中国和美国作为两个大国,其法律制度自然也具有很大的差异。
那么,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制度有何异同呢?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法律体系1. 美国法律体系美国法律制度是建立在英国普通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法律和司法实践而形成的体系。
其核心价值观是自由、平等、正义和民主。
美国的法律制度分为联邦法和州法,其中联邦法在美国整个领土内都适用,而州法只在各自的州内适用。
2. 中国法律体系中国的法律体系则主要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司法解释等组成。
其中,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开始于1982年。
根据宪法的规定,所有其他法律都必须与宪法相符,不得违反。
与美国不同,中国的法律制度是基于大陆法系的,其根本价值观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审判制度1. 美国审判制度美国的审判制度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个层级。
联邦法院主要负责处理与联邦法律相关的案件,而州法院主要负责处理涉及到州法律的案件。
在美国,被告有权请律师辩护,并且可以通过认证的陪审团审理案件。
2. 中国审判制度中国的审判制度主要由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组成。
法院主要负责审理和判决各类案件,而检察院则主要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安机关等调查案件的机关。
然而与美国不同,中国并没有陪审团制度,被告也没有在案件审理中要求辩护律师的权利。
三、涉外法律制度1. 美国涉外法律制度美国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国家,其法律制度也非常注重对国际法规的遵守。
美国的《外国反腐败法》等法律规定了美国企业在海外的行为标准,并且在处理涉外案件时,美国法院同样会考虑国际法律的适用。
2. 中国涉外法律制度与美国不同,中国的外国投资法律制度相对来说是较为严格的。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投资规定,并且需要对所有的公司员工提供劳保福利。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境外公司的法律,限制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业务范围。
中美法律比较的小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美两国在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
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问题成为了中美关系中的重要议题。
本文以一起中美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为切入点,对中美法律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异同进行探讨。
二、案例概述2018年,美国一家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公司”)在中国市场推出了一款智能手表。
该手表具备心率监测、运动追踪等功能,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
然而,在产品上市后不久,我国一家企业(以下简称“中国企业”)发现美国公司的智能手表侵犯了其多项专利权。
于是,中国企业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美国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三、中美法律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异同1. 专利制度(1)美国专利制度美国专利制度以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为主。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具有新颖性、实用性的产品或方法,发明专利则保护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
美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
(2)中国专利制度中国专利制度同样以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为主。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与美国类似。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10年。
2. 侵权判定(1)美国侵权判定美国在侵权判定方面,主要采用“实质等同”原则。
即如果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实质上相同或等效,则构成侵权。
(2)中国侵权判定中国侵权判定主要采用“相同或等同”原则。
与美国的“实质等同”原则相比,中国的“相同或等同”原则对侵权行为的认定更为严格。
3. 赔偿标准(1)美国赔偿标准美国在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方面,主要采用“合理赔偿”原则。
即根据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2)中国赔偿标准中国在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方面,主要采用“赔偿损失”原则。
赔偿金额的确定主要依据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等因素。
四、案例分析在本案中,美国公司的智能手表被中国企业指控侵犯多项专利权。
《招聘与录用》期末考试知识点总结
《招聘与录用》第一章人力资源招聘概述一、招聘的涵义:招聘是企业获取合格人才的渠道,是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根据组织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分析的数量与质量要求,通过信息的发布和科学甄选,获得本企业所需合格人才,并安排他们到企业所需岗位工作的过程。
二、招聘的前提工作1、人力资源规划2、工作分析三、成功的招聘1、职得其才,才适其用2、能力与岗位的匹配3、既无“高才低就”,也无“低才高就”四、招聘的原则1、遵守相关的就业法律与法规2、重视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潜力3、着眼于战略与未来4、群体协调5、公平竞争6、能岗匹配五、人力资源招聘的意义1、确保录用人员的质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2、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的工作效率3、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增强企业的创新力4、扩大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良好形象5、减少离职,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6、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提高人力资源潜能发挥的水平六、人力资源招聘的程序1、招募2、筛选3、录用4、评价七、如何评价招聘工作的质量1、管理人员对新员工的满意程度2、录用的员工对工作和企业的满意程度3、招聘后的一段时期自愿离职人员的比例4、招聘的成本与收益5、非自愿性被解雇人员的比例6、新员工岗位工作完成的情况7、上下左右部门的协调程度8、企业或部门工作效率的增长状况等八、几个国家人力资源招聘模式比较1、美国模式2、日本模式3、韩国模式4、前苏联模式九、我国企业招聘中存在问题的分析1、企业用人理念上存在误区2、企业人力资源招聘基础工作薄弱3、企业人力资源招聘中筛选手段的科学性不够4、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功能不健全5、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6、关系网对招聘工作产生很大影响思考题:1、简述招聘的涵义和过程。
2、当前我国企业招聘中存在哪些问题?有何对策?3、请比较中美、中日的人力资源招聘模式。
第二章影响人力资源招聘的因素分析一、影响招聘的外部因素1、国家政策法规1994年,《劳动法》与招聘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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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人力资源法律体系比较
人力资源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不同层次不同分类的有机组合。
这些法律法规协调着企业中的劳动关系,保护雇佣双方的合法权益,其实质就是通过法律机制来保证人力资源管理的正常运作,对人力资源管理同时期这制约和支持的双重作用。
就中美两国而言,因两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价值观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差异,两国的人力资源法律体系也相应地表现出明显的区别。
首先,我们谈谈美国人力资源法律体系形成的特点以及一些相关法律主要体现的几个方面。
不得不说的是,美国的人力资源法律相当完善,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政府通过一系列范围广泛的立法对企业人力资源事务施加影响。
政府的立法一般采取三种形式:联邦和州的法律、联邦和州行政部门制定的法规、以法院判决为根据的法律(即判例法)。
美国还针对特定时期的特殊人力资源问题制定过不同的反歧视法律条文,因此,美国人力资源法律条款具有完整、细化、针对性强的特点。
美国的人力资源相关法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立法:主要有公平劳工标准;州最低工资;通行工资。
2.劳动保障立法:主要有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工伤补偿;退休收入保障。
3.公平就业机会和肯定行为的规则。
4.关于集体谈判的法规。
5.其他法律条款:同工同酬、就业年龄歧视法律和法规;性骚扰法案;特殊人
物保护法案。
就处理机构来说,美国有公平专业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等专门的处理机构出面调解,如协调失败,委员可以上诉至联邦法院。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中国的人力资源体系。
1949年建国以后,主要是通过宪法对劳动问题作出明文规定,并且长期以来采用行政机制代替法律手段来协调和管理劳动关系,从而导致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一直处于不完善、不规范的状况。
随着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和市场化,1994年颁布《劳动法》以来,经过不断完
善,劳动立法逐步进入成熟时期。
中国的法律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性规章;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方面;
3.工资方面;
4.工时和劳动保护方面;
5.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方面;
6.社会保障方面。
就中国的处理机构来说,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来处理。
针对以上的综合,我们可以通过中美两国的几个案例更好的进行对比。
(1)中国:
富士康一贯以"血泪工厂"闻名,其员工死亡事件屡见不鲜。
然而近段时间此类事件却发生得异常频繁,外界怀疑这是因为近期富士康订单骤增,员工工作压力增大的缘故所致。
长时间加班、工资低、缺乏保障,让富士康员工长期受到的劳动力压榨和歧视性待遇。
富士康总裁台湾郭台铭系军人出身,对富士康一直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
在这个工厂里,有严格的等级制度,下级必须服从上级;有极度强调执行力的"目标管理",对员工有严格的奖惩机制。
同时,这种高强度的压力自上而下地传导。
富士康这种严苛管理、缺乏尊重和个体关怀的工作环境,早已不适应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体系。
高压式的准军事化管理体系虽然服从于公司的整体战略,但却缺乏健康人才链的支撑。
其导致的后果是,中层员工跳槽不断增加,底层员工中会存在很大的不满情绪。
(2)美国:
微软公司1975年创办之初,只有人员数名,收入1.6亿美元。
如今,微软公司拥有31396名员工,2003年4月6日,微软公司的市值达2000亿美元,名列全球第二。
总裁比尔·盖茨在自己四度荣登世界首富宝座之时,也造就了微软数以千计的百万富翁。
微软被称为“迄今为止致力于PC软件开发世界上最大最富有的公司”,并被视为知识经济的代表。
微软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则是:需要人力时,立即到市场上去找最现成的、最短时间内能担当某个具体工作的人。
对人员培训的原则是:70%的学习在工作中获得,20%的学习从经理、同事那里获取,10%的学习从专业培训中获取。
公司业务在员工没有能“跟着成长”时,就已被淘汰。
宁缺勿滥的选人机制;既使职位长期空缺,给工作带来不少困难,但也不要找一个勉强合适的员工,要将位置留给最合适的人才。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激励机制;微软真正关注的是怎样最大限度地发挥雇员们的聪明才智,使其转化为经济效益。
微软的绝招在于着力营造一种差别的氛围,让员工时刻有一种危机感和紧迫感——让优秀的员工更优秀,让平庸的员工不平庸。
综上所述,中美两国的人力资源法律体系的差异:
①法律体系上的差异;
②法律意识的差异;
③劳动关系协调方式的差异;
④特殊人力资源问题的处理差异;
⑤歧视的范围、种类和内容的差异;
⑥执法机构和力度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