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引智重点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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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4•【字号】辽政办发[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14〕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利用域外资本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战略为指引,以放宽招商领域、创新招商方式、规范招商活动、落实招商责任、转变招商作风为主要任务,建设一支有水平、懂业务的招商队伍,加强软环境和硬环境建设,形成投资洼地,全面提高利用域外资本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更好地发挥域外资本在推动辽宁全面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二、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量(一)优化利用域外资本结构。

围绕全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域外资本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项目。

围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引导国内外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支持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区域性研发中心、物流中心、采购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围绕推进全省城镇化建设,鼓励支持国内外企业参与城市交通、生态环保和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促进利用域外资本投资方式多样化。

引导和鼓励国内外企业通过参股、并购等形式,参与省内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国内外企业在我省设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吸引和鼓励域外资本参与我省经济建设。

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及自身发展需要到境外上市融资。

关于申报国家和重庆市外国专家局引智项目专项经费的情况介绍

关于申报国家和重庆市外国专家局引智项目专项经费的情况介绍

关于申报国家和重庆市外国专家局引智项目专项经费的情况介绍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是指由国家或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和经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安排,并由市外国专家局专户管理的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经费。

引进国外智力是贯彻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和重庆市外国专家局每年将对重庆市各企事业单位的引智项目进行资助。

现将具体申报办法如下:一、资助范围和标准1. 资助范围:1)引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外国专家本人直接发生的国际旅费、专家零用费、专家食宿交通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2)享受资助的外国专家可以是在职人员,也可以是退休后能胜任工作的人员。

聘请香港、澳门、台湾专家以及旅居海外华人华侨专家来渝工作也在本资助范围内。

2. 资助标准:1)外国专家国际国内旅费的资助实行最高额度限制。

美洲、澳洲、西欧等国家每人每次助10000元;东欧等国家每人每次资助8000元;东亚、东南亚地区和台湾地区每人每次资助6000元;香港和澳门地区每人每次资助4000元;其它国家和地区参照以上标准审定。

2)专家零用费按实际天数计算,最多资助30天,每天150-200元人民币;专家食宿交通费按实际天数计算,最多资助30天,每天500元人民币;城市间交通费按从入境口岸到工作城市一次往返所需费用执行。

四项之和最高不超过1人次3万元人民币。

3)国际知名学者和专家,如需购买公务舱,应事前报经市外国专家局审核批准后,按实际发生的国际国内旅费金额,据实报销。

二、申报原则:我校各院、系、部每年可根据本部所拥有的国家或重庆市重大科研项目,且该项目的研究能给国家或重庆市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此类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原本需要引进国外专家来为该项目研究解决一些关键疑难问题或合作研究,此类外国专家的引进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重庆市外国专家局申请资助。

三、申报资助项目类别1普通项目:指通过聘请外国专家解决科研和管理中的技术和管理难题所立的项目(包括文教项目中非教学类项目),此类项目聘请的专家由重庆市外国专家局审批立项并提供资助。

招才引智 招商引资 方案-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招才引智 招商引资 方案-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方案-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旨在对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方案进行简要介绍,为读者提供整体的背景信息和基本概念的理解。

招才引智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吸引优秀人才,借助其智慧和才能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招才引智已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竞争重点。

通过招才引智,可以引进高端人才、技术专家和创新人才,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

招商引资是指通过各种措施吸引境内外资本的流入,支持和推动经济发展。

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招商手段,招商引资可以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市场和管理等资源,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

本文将重点探讨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的关键要点和方案。

在招才引智方面,我们将介绍在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培养机制、人才评价体系方面的重要措施和创新模式。

在招商引资方面,我们将介绍各类投资项目和优惠政策,以及投资环境和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全面梳理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方案,本文旨在为相关决策者和实施者提供参考,并对过去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

最后,我们将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一些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是对整篇文章的框架和组织进行介绍和说明。

可以按照以下思路展开撰写。

在文章结构部分,我们将对本文的章节组成和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文章的结构和内容安排。

首先,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主要部分。

引言部分旨在引出本文的主题和背景,提供相关问题的概述,并阐述文章的目的。

本部分将从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方面来进行介绍。

在概述部分,我们将简要概括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的意义和重要性,以及这两个方面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接着,在文章结构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本文的章节内容和组织方式。

本文主要包含4个小节。

第一个小节将重点讨论招才引智的要点1,包括其定义、意义和实施策略等。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外专发〔2010〕87号)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外专发〔2010〕87号)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外专发〔2010〕87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外专发〔2010〕87号)国家外国专家局文件外专发〔2010〕87号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为加强和规范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现将《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引进人才专家经费(以下称专家经费)的管理,明确专家经费的开支范围和资助标准,强化预算监督职能,保证专家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1999〕163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专家项目。

各地区各部门批准的专家项目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专家经费的用途,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二章开支范围和标准第四条专家经费是指国家外国专家局为聘请国外专家来华所发生的费用。

专家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国际旅费、专家零用费、专家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和其他费用,资助标准上限详见附件。

第五条国际旅费是指专家从国外居住地到中国出(入)境口岸之间的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费用或其他交通费用。

购买专家机票,需按照《关于加强因公出国机票管理的通知》(财外字〔1998〕283号)和《因公购买国际机票管理办法(暂行)》(外专发〔2003〕28号)的要求执行,即在规定的购票点购票,凭国际机票发票或收据、机票复印件或电子客票行程单核销。

经济舱国际机票的金额低于资助标准时,按实际发生额核销。

如外方提供国际机票,则不再资助国际旅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为专家提供公务舱国际机票资助,应在项目申报或执行过程中按程序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

重点引智项目巡视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重点引智项目巡视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重点引智项目巡视检查工作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国专家正文重点引智项目巡视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国家外国专家局2014年)开展重点引智项目巡视检查工作是为了加强对重点引智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促进引智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提高引智工作效益。

为了有序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巡视检查工作,指的是由我局有关单位组成巡视检查小组,围绕近年来我局连续支持的重点引智项目,自主选择重点项目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对重点项目管理、实施情况、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活动。

二、巡视检查工作范围。

主要围绕各地区各部门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及实施包括“外专千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以及经技、文教重点引智专项、出国培训重点项目在内的单位进行。

三、巡视检查工作依据。

主要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我局引进专家项目和出国培训项目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四、巡视检查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五、巡视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对引智归口管理部门:1、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2.已完成重点项目的成效或成果总结、应用、推广情况;3.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制落实和相关制度完善情况;4.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鉴定情况;5.项目专家评审和审批的程序是否科学公平合理;6.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7、引智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对引智项目单位:1.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2.已完成重点项目的成效或成果总结、应用、推广情况;3.是否建立了引智项目管理责任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4.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强重点项目的执行管理;5.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6、引智经费使用情况等。

六、巡视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巡视检查工作由巡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

巡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批年度巡视检查工作计划,组织检查小组开展巡视检查工作,向局党组报告巡视检查工作情况等。

关于重点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关于重点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关于重点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20XX/09/20一、确定重点项目的原则1、必须是已列入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或有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前景的项目;2、必须是引智工作能够起到重要作用的项目。

二、国家重点项目范围对独联体及东欧专项经费项目;软件及集成电路专项经费项目;国家外国专家局根据省(市、自治区)申报的地方重点项目和部(委、办、局、集团公司)申报的项目确定的重点项目。

三、申报材料的要求申报重点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2、在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中立项批文的复印件。

3、申请列入国家、省(市、自治区)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立项报告中的主要内容的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其中包括:(1)简要表述项目的国内情况、国外情况、技术、产品主要用途、我国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2)介绍项目中外合作单位的性质、实力、技术水平、在行业中的地位等;(3)申请单位的项目工作进度安排;(4)需要引智工作解决的问题;(5)对项目的评价和市场预测;(6)国内专家评审意见。

4、经费预算表5、项目简介6、申报重点项目公函。

四、重点项目经费核销问题重点项目经费用于资助专家国际旅费、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零用费、工薪、特殊贡献奖励和部分技术资料购买等方面。

经费资助比例:国际旅费、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零用费按外专发[20XX]7号文的规定,可100%资助;工薪,最高不超过60%,如申请工薪资助,不再支付专家零用费;特殊贡献奖励和购买部分技术资料费,最高不超40%。

资助经费核销:根据实际发生的各项总费用的凭证按批复的资助比例和经费核销,核销总量不超过批准资助的经费额度。

在重点项目经费核销时,国际旅费应有机票复印件和购票收据;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零用费应有支付凭证;工薪、特殊贡献奖励和购买部分技术资料费应有支付合同和专家签收凭证。

核销特殊贡献奖励和购买部分技术资料费用时还应另附专家评审鉴定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的意见-青政办[2014]38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的意见-青政办[2014]38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的意见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的意见青政办[2014]3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招商引资对调结构、促转型、稳增长的促进作用,努力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打造青海经济“升级版”,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准确把握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原则。

招商引资是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是促进投资增长和结构优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青海经济“升级版”的重要途径。

招商引资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以15个重大产业基地为载体,以100个重大工业技术进步项目和工业“双百”行动项目为引领,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注重运用综合手段,充分发挥青海比较优势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加强招商项目谋划与管理。

项目工作是招商引资和调结构促转型的着力点,项目质量决定着招商引资的成效和未来的经济结构。

要进一步加强招商项目谋划与管理工作,从源头控制高消耗、低产出的项目建设,坚决杜绝污染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引进。

要按照建设“三区”目标的总体要求,立足本地区、本园区的发展定位和现有产业基础,围绕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群,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态建设、现代物流及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谋划项目。

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为加速安徽崛起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书

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为加速安徽崛起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书

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为加速安徽崛起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布日期】2009.03.27•【文号】•【施行日期】2009.03.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为加速安徽崛起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书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引进国外智力,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安徽崛起进程,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局省合作机制,以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为重点,为加速安徽崛起提供强有力的国外人才和智力支撑。

合作框架协议如下:一、合作目标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在加速安徽崛起中的独特作用,以创新才智集聚工程为重点,以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为载体,以提升创新能力、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和现代农业水平为主攻方向,着力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形成带动周边、辐射全国的示范效应。

二、合作内容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紧密合作,发挥皖江城市带、合芜蚌、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的区位优势及特色,围绕人才集聚、人才培养、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利用国外智力,为加速安徽崛起提供国外智力支撑平台。

(一)集聚国外高层次人才,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支持重大科技项目攻关。

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重点支持科研院所在纳米技术、高清显像技术、微波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以及国家大科学工程建设项目、国防科技项目等方面,引进国际科技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和管理、咨询、金融、信息服务、创业辅导等创新服务方面的高层次人才。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5〕10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5〕10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5〕10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步入攻坚期、产业转型升级进入转折期的关键阶段,充分发挥招商引资的先行带动作用,加快实体经济强优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新型专业镇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坚持“全域中山”理念,强化统筹发展,通过力量整合、镇际竞合、资源共享、红利分享,实现全市招商“一盘棋”。

在3-5年内,构建运行高效、模式创新、服务专业的新型招商体系,初步形成全球化招商引资工作网络,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提升中山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建立一套工作机制。

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核心,强化市级统筹力度,出台全市统一、透明的扶持政策措施,引导镇区加快招商引资机制创新,破除资源约束,增强服务效能,形成统筹合力,提升区域产业带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

(二)引进一批重点项目。

优化存量,以“鲶鱼效应”助推专业镇升级,占领产业高端;力拓增量,抢抓高端产业,打造新兴产业集群,有效提升我市产业集群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

每年围绕1个招商主题开展专项“旋风计划”,力争在招引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高端项目、产业带优化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上市融资项目、优质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等方面有明显突破。

(三)组建一支专业队伍。

优化全市招商队伍结构,建成一支熟悉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通晓国际规则并具备良好沟通谈判技能的综合性高素质招商和服务人才队伍。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2011年度“111计划”引智基地名单,共35项
2013年度“111计划”引智基地名单,共45项
2014年度“111计划”引智基地名单,共44项
2015年度“111计划”引智基地名单,共47项
2016年度“111计划”引智基地名单,共15项
2017年度新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立项名单 2017年度地方高校新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名单
(4)其他与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高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2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 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 科技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中央民族大 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上海市(11所)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财 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江苏省(14所)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 农业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扬州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3、滚动支持:对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将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合作成效好、水平 提升快、协调组织得力的创新引智基地将加大支持力度;在资助期结束后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将适当给予奖励。
遴选条件
1、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先导,逐步拓展到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学校。 2、拟申报的创新引智基地应结合本校学科发展,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 平台,具有广泛深厚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且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条件。 111计划3、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 (2)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3、创新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本校有良好的相应合作研究基础。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怀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 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布日期】2008.02.02•【文号】外专发〔2008〕23号•【施行日期】2008.0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国专家正文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外专发〔2008〕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引智归口管理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地对引智成果的示范和推广作用,根据各地近年来基地工作的经验和今后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工作的需要,我局对《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引进国外智力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过程中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进国外智力成果(以下简称“ 引智成果”),是指通过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以下简称“引智工作”),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所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的管理方法等。

第三条国家外国专家局对取得引智成果并在成果示范推广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命名为“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以下简称“引智基地”);对引智工作成效显著,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自愿积极开展宣传、示范引智工作的单位,命名为“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

第四条建立引智基地和示范单位是引进国外智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要通过建立基地和示范单位,做好示范工作,形成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体系,加快引智成果的推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引智工作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宗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布日期】2013.09.11•【文号】•【施行日期】2013.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国专家正文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集团公司)引智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2014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3】77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和预算编制工作,现将申报2014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和主要依据2014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要紧紧围绕《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十二五”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来组织,重点支持在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开发项目中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能够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资源节约型及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的引智项目,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服务,积极推动引智法制化建设、开发利用国外智力资源能力建设、引智成果共享体系建设。

二、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2014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重点领域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关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报告【完整版】

关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报告【完整版】

关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报告【完整版】关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报告。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英带领民侨工委人员,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全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开放内涵式发展要求,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狠抓重点项目不懈怠,实现了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稳中向好、新产业招商突破发展,全面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其中,2014年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245个,到位资金466.08亿元,完成当年目标任务420亿元的110.97%;2015年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277个,到位资金506.43亿元,完成当年目标任务500亿元的101.29%;2016年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299个,实际到位资金598.76亿元,完成当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55亿元的107.88%。

2017年第一季度,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186个,外方总投资2161亿元,本年计划总投资639.7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04.39亿元,同比增长133.43%。

二、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做法及成效(一)完善机制,招大引强持续推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市级领导主动靠前、一线招商,“6+3”(6指三区两县一市,3指滨河新区、综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体敢于担责、主动作为,相关部门统筹谋划、协调服务,招商引资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建立完善重点项目跟踪责任制,推动历届中阿博览会及各县(市)区自行签约项目有效落地转化。

优化项目管理和考核,定期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督查。

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重奖招商引资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单位。

建立重大项目责任制和专报制度,加大重点在建项目督查服务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项目加快投产运营。

关于做好2020年度杭州市“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杭州市“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杭州市“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杭委人办〔2019〕5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度“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一、申报对象在市本级及所属区(含国家级开发区、杭州钱塘新区产业集聚区,下同)、县(市)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国(境)外智力项目,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本计划资助,经评审并立项的可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扶持。

二、申报条件(一)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1个年度内在杭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6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4.高层次国(境)外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5.其他急需或紧缺的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应为引进国(境)外(包括港、澳、台)技术、管理专家来杭帮助解决生产、科研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的项目,分别为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予以资助。

三、资助方式(一)对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实行年薪资助。

资助金额按各单位与外国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年薪高低分为60(含)-80万元、80(含)万元以上2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50%、60%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总结6篇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总结6篇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总结6篇篇1一、引言在当前全球化的背景下,引进国外智力已成为推动国家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我单位在引进国外智力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智力引进的背景与目标我单位在引进国外智力方面的工作始于XXXX年,主要目标是提升单位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

通过引进国外智力,我们希望能够借鉴先进的科技和管理经验,促进单位的全面发展。

2. 引进智力方式及成果在引进国外智力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方式:一是引进外国专家,通过聘请的方式,吸引了一批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二是开展国际合作项目,与多个国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攻关;三是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和培训活动,为国内外专家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通过这些方式,我们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是提升了单位的科研水平,引进的专家在各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二是促进了技术创新,合作项目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推动了单位的产品升级和技术创新;三是增强了单位的国际影响力,通过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和培训活动,提升了单位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引进国外智力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专家引进的针对性不强,部分引进的专家与单位实际需求不完全匹配;二是合作项目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部分合作项目未能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三是国际学术会议和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有待提高,部分活动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四、建议与对策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一是加强专家引进的针对性,充分了解单位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引进计划;二是深化合作项目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双方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三是提高国际学术会议和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水平,加强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参与者。

五、结论与展望总的来说,我单位在引进国外智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单位的科研和创新能力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3年招才引智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

2023年招才引智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

2023年招才引智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2023年招才引智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2023年,作为一个全新的一年,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意味着一个全新的起点。

对于中国而言,2023年更是一个关键的时刻,因为这一年将见证中国的招才引智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一直将人才引进作为推动创新和发展的关键要素,而2023年则将成为一个关键的时刻,展现出去年努力的成果和未来计划的蓝图。

我们需要回顾2022年招才引智工作的成果和挑战。

去年,中国积极推进人才引进计划,吸引了大批海外人才回国发展。

中国的高科技产业吸引了许多优秀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他们为中国的科技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也加大了对国内人才的培养和吸引力度,通过建立更多的高水平研究机构和提供更多的科研经费,为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平台。

然而,尽管取得了很多成果,我们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由于全球人才流动的加剧,中国需要更加高效和灵活地引进海外人才。

另国内人才培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教育体系的改革和科研环境的改善。

鉴于过去一年的成果和挑战,2023年的招才引智工作将突破以往,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创新和发展。

一、深化创新驱动战略在2023年,中国将深化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加大对人才的招引力度。

为了加强与海外人才的联系,将建设更多的国际合作研究中心,提供更好的研究条件和福利待遇。

这将为海外人才回国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和便利,并进一步促进国际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与此国内人才培养也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加大对高水平研究机构的支持和投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提升科研环境的质量和魅力。

通过这些措施,中国将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创新生态系统,为人才的蓬勃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机遇。

二、加强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要想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必须建立完善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在2023年,中国将探索建立一套全新的人才评价体系,更加重视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注重实践性和绩效导向。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31•【字号】京政发〔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17〕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31日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人才的战略资源作用,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以更加开放的政策引进使用人才(一)加大海外人才引进使用力度1.强化特聘岗位引才作用。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可按需设置特聘岗位,聘请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法律、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海外人才。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特聘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不对应行政级别和专业技术职务,不占单位编制,可采用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方式。

聘用后发挥作用突出的,可优先入选“海聚工程”,获聘“北京市特聘专家”,并获得5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外专局)2.支持创新主体引进使用海外人才。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均可申请引进国外技术和人才项目(以下简称引智项目),对于入选的常规引智项目给予1年、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入选的重点引智项目给予连续3年、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科技和文化类创新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研类社团组织和科研服务机构等主体引进使用高层次海外人才,聘用“千人计划”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80%的资助,聘用“海聚工程”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50%的资助,聘用“千人计划”和“海聚工程”中国籍专家的可为其办理人才引进。

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十二五规划

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十二五规划

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十二五”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一、服务发展,开创引智事业新局面“十二五”时期是引进国外智力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际智力资源流动的特点和趋势,统筹开发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开发、吸引和利用国外智力资源新优势,努力开创引智事业新局面。

(一)发展环境“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引智系统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十一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取得重要突破。

发挥重点引智项目的引导作用,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五年来共引进外国专家约万人次。

二是出国(境)培训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积极推进出国(境)培训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出国(境)年度计划报批和项目逐案报批制度。

加强评估认定,境外培训机构管理逐步规范。

组织实施重点培训项目,共选派约万名各类人员出国(境)培训,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三是引智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加快完善服务和保障外国专家权益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人才引进环境。

加大成果示范推广力度,批准建立国家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家,引智成果的普惠性显著提高。

扩展完善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服务功能,批准建立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地方分市场家,总数达家(截至年底),市场配置国外智力资源作用进一步发挥。

四是引智体制机制创新取得良好成效。

大力开发国外优质智力资源,国际智力合作领域更加宽广。

完善分类指导实施机制,积极推进部门、地方间的合作,引智服务方向、服务重点更加明确,成效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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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专家重点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项目背景介绍、国内、国外情况、产品主要用途、主要差距、项目进展情况等。
项目实施单位简介:单位性质、实力、技术水平、同行业地位等。
被聘请专家单位简介:单位性质、实力、技术水平、同行业地位以及专家本人情况等。
需要引智工作解决的问题:
对产品评价和市场预测:
.
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经费预算表
生活费(元)工薪(元)其它费用(来自)合计(元)总额
申请资助
总额
申请资助
总计
批准额度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年限
年月至年月
项目总投入(万元)
其中引智经费投入
(万元)
引智经费分年度投入(万元)
合计



其中分年度申请省和地方政府资助
(万元)
小计
省外专局
地方政府
省外专局
地方政府
省外专局
地方政府
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申请资助年度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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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天数
国际旅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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