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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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双桥镇中心学校

关于“国培计划”培训学员的管理办法

为保证我校“国培计划”培训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参培参训学员短周期、高效率的学习,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实现培训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保障

(一)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国忠

副组长:陈志德

成员:代婧、王烨

(具体工作由学校教科室负责)

(二)选派原则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

2、实行学科对口原则

3、选派名额与上级分配名额对等原则

4、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原则

二、管理办法

1、参训教师要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意义,认真对待,确保培训顺利进行。

2、参训教师接到通知后,提前向学校请假,完善相关请假手续,自行调好课,如有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克服工学矛盾。

3、参训教师按培训要求,做好培训准备,完善相关信息。

4、参训教师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服从培训学校管理,遵守培训纪律,尊重培训教师和管理者。

5、在学习期间,学员必须参加全部培训活动,完成培训任务,创新学习方法。

6、参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要请假,请假必须经我校和培训学校同意。

7、参训教师完成培训后,回校将相关培训资料交学校教科室备案。

8、参训教师完成培训任务后,须向学校提交培训心得,上汇报课,在教研组内交流。

9、参训教师往返交通费、培训费及相关补助等按相关文件和学校财务制度报销。

10、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擅自中断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作如下处理:

(1)培训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2)当年中小学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

(3)取消当年评优晋级的资格。

内江市东兴区双桥镇中心学校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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