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全) PPT-票据法ppt 图文并茂共152页
合集下载
第七章票据法ppt课件全
一、支票
❖ 1.绝对记载事项
❖ (1) 表明“支票”的字样。这是指在票据上必须记载足以 表明该票据是支票的文字。
❖ (2)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这是支票有关支付文句的记载事 项。我国现行使用的支票记载支付文句,一般是支票上已 印好的“上列款项请从我账户内支付”的字样。
❖ (3) 确定的金额。这是指支票上记载的金额必须是固定的 数额。如果支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万元以下、 5万元以上等,支票将无效。
❖(二)票据是债权证券 票据的持票人可以就票据上所载的金额向
特定票据债务人行使其请求权,其性质是债 权,所以,票据是债权证券。它区别于社员 权证券,其表彰的是社员权,如股票。
三、票据的功能
四、票据法
❖ 3.司法解释
为了正确适用《票据法》,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 年11月14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 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票据司法 解释》) 。这是票据法领域最重要的司法解释。
❖②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 限。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 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 承兑。
(2) 承兑成立
❖①承兑时间。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 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 绝承兑。
❖②接受承兑。这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 付款人需要向持票人办理的收取汇票的手续。付款 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 发收到汇票的回单。
❖ 4.部门规章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金融主管机关,制定 了一大批有关票据的部门规章或者其它规范性文件。 其中较为重要的,如《支付结算办法》(1997年9月 19日)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 办法》(1997年5月22日)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 理办法》(2009年10月16日) 等。
第9章-票据法ppt课件(全)
【课堂讨论题】
1.票据行为一经成为书面行为就立即生效,你 认为这种观点对吗?
2.结合实际生活,谈谈在何种情况下,使用银 行汇票?
引例分析
(1)无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无效。 (2)其所签发的票据有效。 (3)在有保证人存在的情况下,票据行为人应
承担票据责任。 (4)本案中的保证人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票据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9.6.3 票据付款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本章小结】
票据是现代金融业务与其他经济活动中不可缺 少的工具,我国票据法是我国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 规范。票据行为制度,介绍了票据行为的要式性、 无因性、文义性、独立性等基本特性和票据的出票、 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的要求;票据权利制度,介 绍了票据权利即付款请求权、追索权的产生、取得 的条件、票据权利行使的期限、条件时效、持票人 丧失票据时的补救措施等法律规定;票据责任及票 据法律责任制度,介绍了票据关系各种当事人都有 其法定票据责任,如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 证人的票据责任,因违反票据法可能会产生的法律 责任。以及涉外票据法律适用问题。
9.6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9.6.1 涉外票据的概念 涉外票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票据,即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 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票据。《票据法》对涉外票据涉外因素的规定,主要是从行为角度 加以认定的,即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只要有一项发 生在境外,就被认定为是涉外票据。
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票据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票据当事人因票据行为依法 享有的票据权利和承担的票据义务,即票据权利和票据责任。
票据的基础关系:
1) 票据原因关系2)票据预约关系3)票据资金关系
票据法(全) PPT
第二节
7、按照证券的作成方式分类——要式证券和不要 式证券 8、按照证券上权利与所载文义之间的关系分类— —文义证券和非文义证券 9、按照证券的发行方式分类——集中发行证券和 个别发行证券 集中发行证券(公共有价证券)→ 股票、债券 个别发行证券(商业证券)→ 票据、提单、 仓单
第一节
2.理论上的分类 (1)以付款人是否为发票人为标准,分为预约证券 (自付证券)和委托证券。本票——预约证券(自付证 券);汇票和支票——委托证券。 (2)以票据的性能为标准,分为支付证券和信用证券。 凡是付款人仅限于金融机构支付的票据为支付证券,如 支票;凡是限定期日,指定期日受款的票据为信用证券, 如汇票和本票都是基于发票人的信用发票的。 因此,信用证券 本票 → 自付证券 汇票 委托证券 支付证券 → 支票
票据法
第一章 票据与票据法
票据法基本内容
一.票据与票据法 二.票据行为的基本原理 三.票据权利与票据义务 四.票据行为的异常形态 五.票据丧失与票据救济 六.票据权利的创设 七.票据权利的转移 八.票据权利实公司法、合同法被称为支撑市场经济运 行的三大支柱。 有人把票据比作“能够带来金钱的魔杖”,赞誉 票据是“商品交易的血管中流动的血液”、“世 界不可缺少的第五要素”(空气、阳光、水、生 命),强调“商事之需要票据,如船之需要水”。 马克思把票据称为“商业货币”,在资本论中深 刻地揭示了票据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真正的信用货币不是以货币流通为基础,而是 以汇票流通为基础”。货币能够无纸化,但票据 是绝对不能消亡的。
第一节
3、在理论上,通常作为票据概念的实质性 定义,表述如下:
经济法4-票据法PPT课件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 实性负责。
17
二、汇票
背书的禁止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 不得转让。 (2)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 手不得再背书转让。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 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 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 担汇票责任。
第四章 票据法
本章主要介绍票据的概念、特征、种类及 汇票、本票、支票法律制度,重点掌握有关汇 票的票据行为的规定。
一、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二、汇票 三、本票 四、支票 五、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1
一、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概念: 票据(Negotiable Instrument),又称流通证 券,是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
我国于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 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6年1月 1日起施行。
11
二、汇票
(一)汇票的出票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行为。
作成票据 出票
交付票据
12
二、汇票
汇票出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1)表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付款的汇票拒绝付款的,应当依法 作出拒绝证明,以便持票人向其前手追索。
26
(六)追索
追索是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依法要求背 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及 相关费用的行为。 追索权行使的条件: 1)汇票到期被拒绝的; 2)汇票未到期,但是被拒绝承兑的; 3)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4)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17
二、汇票
背书的禁止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 不得转让。 (2)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 手不得再背书转让。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 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 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 担汇票责任。
第四章 票据法
本章主要介绍票据的概念、特征、种类及 汇票、本票、支票法律制度,重点掌握有关汇 票的票据行为的规定。
一、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二、汇票 三、本票 四、支票 五、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1
一、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概念: 票据(Negotiable Instrument),又称流通证 券,是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
我国于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 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6年1月 1日起施行。
11
二、汇票
(一)汇票的出票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行为。
作成票据 出票
交付票据
12
二、汇票
汇票出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1)表明“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付款的汇票拒绝付款的,应当依法 作出拒绝证明,以便持票人向其前手追索。
26
(六)追索
追索是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依法要求背 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及 相关费用的行为。 追索权行使的条件: 1)汇票到期被拒绝的; 2)汇票未到期,但是被拒绝承兑的; 3)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4)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票据法PPT课件
五、与票据有关的基本术语
(一)票据行为 (二)票据关系 (三)非票据关系 (四)票据当事人
(一)票据行为
➢ 票据行为是以产生、变更或消灭票据权利义务关 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 狭义的票据行为主要有出票、背书、承兑、参加 承兑、保证、保付等;广义的票据行为还包括付 款、参加付款、见票、划线、涂销等。
《国际汇票本票公约》提供了关于供支付所使用的票据目前存在的主要差别和不确定性。如果当 事方使用特定形式的流通票据表明该票据受贸易法委员会公约 管辖,则适用此公约。
一、《公约》的适用范围
只适用于载有“国际汇票(贸易法委会公约)” 或“国际本票(贸易法委会公约)”标题并在文内有上 述字样的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不适用于支票。要求国 际汇票的地点:1、汇票的开出地;2、出票人签名旁示 地;3、受票人姓名旁示地;4、受款人姓名旁示地;5、 付款地中至少有两个地点位于不同的国家,但不是要求 位于两个不同的缔约国。而且第1、5项两个地点均位于 一个缔约国的境内,但不是要求必须位于同一缔约国境 内。对于国际本票也有类似的要求。
二、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货币证劵 2、票据是要式证劵 3、票据是文意证劵 4、票据是无因证劵 5、票据是设权证劵 6、票据是流通证劵
三、票据的经济职能
1、支付职能 2、汇兑职能 3、信用职能 4、融资职能 5、结算职能
四、票据的类型
1、汇票 2、支票 3、本票
1、汇票(Bill of Exchange)
第一节 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 二、票据的特征 三、票据的经济职能 四、票据的类型 五、与票据有关的基本术语 六、调整票据的法律规范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所 有商业上的权利凭证,如提单、报单、仓单、股 票等,狭义的票据仅指票据法中所称的票据,即 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的,承诺由自己或委托他人 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书面凭证,包括汇票、 本票和支票三种。我们这里所介绍的,是指狭义 的票据。
票据法PPT课件
2.票据权利的取得与行使
(1)票据权利的取得 所谓票据权利的取得,是指依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享有票据权利。包括: 原始取得:是指票据持票人不经由其他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票据权利,即通过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也称为发行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票据的前手权利人受让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 (2)票据权利的行使 它是指票据权利人向票据义务人提示票据,请求履行义务的行为。
(1)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 对价持票人是取得票据时,付出一定代价的持票人。 (2)正式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 正式持票人也称善意持票人,是指一个持票人,他取得一张票据,票面是完整而合格的,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他成为持票人时票据没有过期; 2)如果票据曾遭退票,他不知悉; 3)他善意地付了对价而取得票据; 4)接受转让时,他未曾获悉票据转让者对该票据的权利有任何缺陷。 正式持票人的权利优于其前手,不受前手诸当事人中任何“其它权益”或权利缺陷的影响。也就是说,正式持票人能够获得十足的票据金额。
A(出票人) B(收款人) C(第一受让人) D(持票人) (第一背书人) (第一被背书人) (第二受让人) (第二背书人)(第二被背书人)
图2-3票据转让关系
图中甲,乙是丙的前手,乙、丙是甲的后手
6.票据的金钱性 票据权利,是以金钱为给付标的物的债权。
7.票据的提示性 提示性是指持票人要求付款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出示票据,以显示占有这张票据,才能要求付款。 8.票据的可追索性 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票据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正当持票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所有票据债务人追索,要求得到票据权利。
2.有关票据效力的抗辩 指因票据债务所赖以成立的实质性要件欠缺,无相应效力而发生的对物抗辩。包括票据伪造、变造的抗辩、无行为能力人的抗辩、无代理权抗辩等。
票据法(全) PPT-票据法ppt 图文并茂共152页文档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票据法(全) PPT-票据法ppt 图文并茂
6、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7、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8、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9、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10、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
《第六章票据法》PPT课件
第三十页,共140页。
注意:在金融机构处理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提示付 款中,交易双方经常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jiūfēn), 由于银行承兑了商业汇票,通常不能免除付款责 任。由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银行不能因交易纠 纷 抗辩付款 (jiūfēn)
。如果票据出票人确实违法出票,承兑人只能另 案起诉。
第三十一页,共140页。
第十二页,共140页。
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向付款人或者承兑人请求 按照票面金额付款的权利,是第一票据权利或 主票据权利。
追索权:持票人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向 其前手(包括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请求 偿还票据金额、利息或其它法定(fǎdìng)费用的权 利,是第二票据权利或从票据权利。
第十三页,共140页。
独立性以及连带性等特点。
第五页,共140页。
(1)要式性:即要求票据行为必须按法定的款 式、方式和手续来进行,以书面作表示,做出符 合要件和方式的记载。行为人对自己(zìjǐ)所进行的 票据行为必须签章,并向票据权利人交付票据。
(2)无因性:即票据当事人所作的票据行为只 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即使其基础关系存在缺陷甚至无效,票据行为仍 然有效。
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境内) 人的适用范围: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凡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票据活动的人(中国公民、法 人、其他组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等)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页,共140页。
(重点条款,共5款)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 据,应当按照(ànzhào)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 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
注意:在金融机构处理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提示付 款中,交易双方经常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jiūfēn), 由于银行承兑了商业汇票,通常不能免除付款责 任。由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银行不能因交易纠 纷 抗辩付款 (jiūfēn)
。如果票据出票人确实违法出票,承兑人只能另 案起诉。
第三十一页,共140页。
第十二页,共140页。
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向付款人或者承兑人请求 按照票面金额付款的权利,是第一票据权利或 主票据权利。
追索权:持票人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向 其前手(包括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请求 偿还票据金额、利息或其它法定(fǎdìng)费用的权 利,是第二票据权利或从票据权利。
第十三页,共140页。
独立性以及连带性等特点。
第五页,共140页。
(1)要式性:即要求票据行为必须按法定的款 式、方式和手续来进行,以书面作表示,做出符 合要件和方式的记载。行为人对自己(zìjǐ)所进行的 票据行为必须签章,并向票据权利人交付票据。
(2)无因性:即票据当事人所作的票据行为只 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即使其基础关系存在缺陷甚至无效,票据行为仍 然有效。
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境内) 人的适用范围: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凡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票据活动的人(中国公民、法 人、其他组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等)
第三条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页,共140页。
(重点条款,共5款)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 据,应当按照(ànzhào)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 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
票据法 - 第一部分PPT教学课件
• 二、票据法
• (一)票据法的概念
•
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的种类、签发、转让和
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
票据法的概念包括广义和狭义两层意思
• (二)票据法的特征
• 1.票据法具有强行性
• 2.票据法具有技术性
• 3.票据法具有统一性
2020/12/10
4
• 三、票据法律关系
• (一)票据关系
12
第一部分 票据法概述
• (二)票据抗辩的种类
• 1. 物的抗辩。
• 又称客观的抗辩,绝对的抗辩。
• 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票据上记载 的事项以及票据的性质)发生的事由而 为的抗辩。这种抗辩的最大特点是,它 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不因持票人的变 更而受影响。
2020/12/10
13
第一部分 票据法概述
• (二)非票据关系
•
1.非票据关系概述
• (1)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由票据法直接规
定的、与票据行为相联系但又不是由票据行为
本身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0/12/10
7
• (2)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票据的基础关系
(或称票据的实质关系)。
1)票据原因关系。
2பைடு நூலகம்票据预约关系。
• 3)资金关系。
• (三)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的关系
• 2.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的联系
• (1)如果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存在于同一当
事人之间时,债务人可用原因关系对抗票据关 系。
2020/12/10
8
第一部分 票据法概述
第9章票据法ppt课件(全)
• [参考案例9——1]分析:
• 选择D,
• 本题考核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票据关系一 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 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这就 是说,如果票据当事人违反《票据法》的上述规 定而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 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该票据只要符合法定的形 式要件。票据关系就是有效的,该票据关系的债 务人就必须依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对票据债权人承 担票据责任,而不得以该票据没有真实的交易和 债权债务关系为由而进行抗辩。本题中,甲是不 能对抗丙的,但是可以要求乙返还与票据金额相 当的预付款。
2) 票据变造
• (1)票据变造的概念
•
票据变造是指依法没有变更权限的人,在有效的
票据上,变更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的事项,
从而使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内容发生变化的行为。
• (2)票据变造的构成要件
• ①票据变造的对象必须是合法有效的票据。
• ②票据变造的内容须是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
• ③变造人须是无权变更票据内容的人。
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以实现转让票据权利 或法律允许的其他目的的票据行为。 • (2)背书的分类 • ①依背书的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与非转让背书。 • ②一般转让背书与特殊转让背书。 • ③根据一般转让背书的记载方式不同,将其分为 完全背书与空白背书。 • (3)一般转让背书的效力 • (4)背书的连续
次会议正式通过《票据法》,于1996年1月1日
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修正)。另外,中国
人民银行还组织制订了《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票据方面的实施办
法及配套规定。
9.1.3 票据的种类
• 1)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