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全国卷试题第45题历史上的重大改革与回眸(2009-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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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5年新课标全国卷第45题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高考试题
【2015年新课标全国卷第45题】
1.(2015·全国新课标卷Ⅰ文综·45)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从秦朝铸造‚半两‛钱开始,铜币主要以重量为名。

汉代的‚五铢‛钱,‚重如其文‛,直到隋代,都被视为标准性的钱币。

由于盗铸、剪凿良币以取铜等原因,钱币实际重量与钱币上铭文不符的现象时常发生。

隋末,劣币盛行,‚千钱初重二斤,其后愈轻,不及一斤‛。

币值混乱,影响流通。

针对这种情况,武德四年(621)唐高祖下诏铸‚开元通宝‛钱,即在钱币上铸‚开元通宝‛字样(或识读成‚开通元宝‛),大小仿汉‚五铢‛,称作一文,亦称一钱,每十钱重一两。

‚新钱轻重大小最为折衷,远近甚便之‛。

这成为衡法由十六进位制变为十进位制的关键。

‚钱‛取代‚铢‛成为‚两‛以下的重量单位。

此后历代钱币均称‚通宝‛或‚元宝‛,钱币上不再标识重量。

宋代以后,使用皇帝的年号作为钱名逐渐成为常制,如‚熙宁通宝‛‚光绪元宝‛等。

——摘编自彭信威《中国贷币史》等(1)根据材料,指出唐代币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代币制改革的意义。

(9分)
1.(15分)
(1)内容:推动了衡法向十进位制转变;不再直接以钱币重量体现币值。

(6分)(2)意义:终止了五铢钱长期流通的历史,开启了新的货币体系;币值与钱币重量脱钩,为非金属货币产生创造了条件;方便了流通,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年号钱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9分)
2.(2015·全国新课标卷2文综·45)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
清代前期,正一品丈官年薪俸银180两,正七品知县45两,正九品官员33两,这些银两除养家糊口外,还要支付随从、幕僚的酬金及办公费用,普通人入不敷出。

各级官员在征收田赋等税收时,以各种名义额外加征。

这些水外之税,小部分作为各级衙门的办公经费,大部分被各级官员据为己有。

“大州上县,每正赋一两”额外加征“银一钱五分,二钱不等”;部分轴线“数倍于正赋”,以致引发民变。

雍正帝认为,与其暗取而多征,不若明定其数;与其营私而中饱,不若责其办公。

他决定改革,明确规定加征的税额,统一管理,用于发放以“养廉”为名的津贴。

养廉银的数目,视职位的高低及岗位的重要程度而定。

总督每年约二万两,州县每年也有二千两左右。

用作办公经费与官员薪水补贴。

官员的合法收入大幅度提高。

——摘编自黄惠贤等《中国俸禄制度史》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清政府建立养廉银制度的原因。

(8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养廉银制度的作用。

(7分)
2.【答案】(1)官员薪俸偏低;地方办公经费不足;各种税外之税繁多,官员贪腐现象普遍;百姓税负沉重,社会矛盾尖锐;政府力图整顿整治。

(8分)
(2)提高了官员的合法收入,有助于抵制贪腐;暂时减轻民众负担,缓解社会矛盾;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贪腐问题。

(7分)
【2014年全国卷第45题】
1.(2014·全国新课标卷Ⅰ文综·45)(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

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 ‚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 多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

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竞多达906卷,770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

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

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
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

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8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

(7 分)
【考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改革
【解析】(1)主要特点依据材料第一段中‚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的信息,可推导出魏晋时期法律改革也是原有法律不再适应现实需要,从而概括出从现实需要出发;对比第一段汉代法律,从第二段中‚共20篇、620条、27600字‛的信息可概括出删繁就简,从‚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的信息可概括出刑法与行政法规分离,从‚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的信息可概括出突出伦理犯罪。

(2)影响从材料第一段中‚《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的信息可归纳出汉武帝以后儒家经典开始影响法律实施,东汉时儒家学者深入影响法律条文的解释;从材料第二段‚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的信息可归纳出魏晋时期儒学理念法制化。

【答案】(1)特点:从现实需要出发;删繁就简;刑法与行政法规分离;突出伦理犯罪。

(8分)
(2)影响:“独尊儒术”后儒家经典开始影响法律实施;东汉时儒家学者深入影响法律条文的解释;魏晋时期儒学理念法制化。

(7分)
2.(2014·全国新课标卷Ⅱ文综·45)(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秦汉时期山林属国家所有,不允许私家占有山林湖泊。

东晋以后,巨室大族在南方擅占山泽,晋成帝颁布了‚占山护泽,强盗律论‛的禁令,但难以执行。

豪强之家违法占山封水,政府无力制裁,平民百姓却无此特权,‚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柴薪)无托‛。

南朝宋孝武帝实行改制,允许私家合法拥有山泽产权;按官阶等级设限,第一、二品可占山三顷,依品级递减,九品及百姓占山一顷;‚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
先占阙(缺)少,依限占足‛。

私人合法取得山林产权后,山林开放成为常态,产权国有与私有并存。

——摘编自赵冈《中国历史上生态环境之变迁》(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

(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的作用。

(9分)
【考点】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
【解析】(1)从材料中‚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柴薪)无托‛可知改革的主要原因是豪强大族擅占山泽,百姓无权享有山泽之利;从魏晋南北朝时代特征可知是北方战乱,人口南迁的大背景。

(2)结合实行改革的原因和目的可总结归纳改革的作用。

【答案】(1)背景:北方战乱,人口南迁;豪强大族擅占山泽,百姓无权享有山泽之利。

(6分)
(2)作用:确定山泽占有私有制;缓解山泽占有的矛盾;保护了官僚阶层的经济利益;
推动南方开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9分)
【2013年全国卷第45题】
2.(2013·全国新课标卷Ⅰ文综·45)(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以光绪帝名义在西安发布变法诏谕:‚我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

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至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机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政之本源也‛。

‚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
抒所见‛。

以奕劻、李鸿章、荣禄等人为督办政务大臣,以刘坤一、张之洞为参预政务大臣,共同负责主持新政工作。

在随后五年左右的时间中,改革逐步推行。

史称‚清末新政‛。

——据《清德宗实录》等(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新政与戊戌变法的共同之处。

(6分)
(2)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两次改革的结果差异很大,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并
指出清末新政的实质。

(9分)
【考点】清末新政、戊戌变法
【解析】本题选取课外史料,考查学生阅读材料,运用所学知识概括、分析、评述历史问题的能力。

第(1)问依据材料信息,从目的、形式和内容三个角度概括清末新政与戊戌变法的共同之处。

第(2)问‚原因‛从主导者、支持力量、实施过程和背景灯角度分析;
‚实质‛结合清末新政实施者的阶级属性,结合其实施的背景和目的予以分析。

【答案】(1)向西方学习;自上而下的改革;侧重制度改革。

(2)原因:改革主导者不同;地方实力派对改革的认识与支持程度不同;推行过程不同;
面临国内外情势不同。

实质:维护专制统治,抵制革命。

2.(2013·全国新课标卷Ⅱ文综·45)(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唐前期,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

在此基础上,实行租庸调制,‚有田则有租(田租),有家则有调(纳绢布等),有身则有庸(每丁每年服力役二旬,若不服役则纳布帛等代替)‛。

庸和调在整个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

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

‚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臵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开支所需为总额,所谓‚量出以制入‛。

所有民户在现居地登记,根据财产情况定户等,按户等高低交纳赋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分夏秋两季征收,‚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

结果‚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诚而奸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每户负担并未增加,但国家财政总收入增加,对户口的掌握也更为准确,‚天下便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两税法改革的背景。

(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两税法与唐前期的赋役制度相比有哪些积极作用。

(9分)
【考点】课标外考点:唐两税法。

【解析】本题选取课外史料,考查学生阅读材料,运用所学知识概括、分析、评述历史问题的能力。

第(1)问依据材料信息‚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等方面分析归纳。

第(2)问可依据材料信息‚根据财产情况定户等,按户等高低交纳赋税‛、‚每户负担并未增加,但国家财政总收入增加,对户口的掌握也更为准确‛并结合两税法实施的时代背景来分析两税法的积极作用。

【答案】(1)土地兼并严重,户口不实,贫富两极分化,国家财政紧张。

(6分)
(2)简化了税制,扩大了纳税面;朝廷收入增加;促进商品经济发展;从以人丁为主到以财产为主,税赋负担相对公平。

(9分)
【2012年全国卷第45题】
1.(2012·全国新课标卷文综·45)(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后期,大商人、大地主兼并土地,占有奴婢,社会矛盾加剧,‚改制‛呼声高涨。

以改革家形象出现的的王莽代汉创立‚新‛朝,以《周礼》为依据进行改革。

‚新‛政权建立前后七八年间,推行了四次币制改革。

公元7年,铸错刀、契刀、大钱,与五铢钱并行。

三种新铸钱币的含铜量与五铢钱差别不大,但兑换价分别为一比五千、一比五百、一比五十。

公元9年,废除五铢钱、错刀、契刀,另铸造小钱,与大钱并行。


元10年,推行总名为‚宝货‛的货币,分金货、银货、龟货、贝货、钱货、布货等质地、形制各不相同的六大类,共计28个品种,相互间兑换标准复杂。

公元14年,废止大、小钱,发行重二十五铢的‚货布‛与重五铢的‚货泉‛。

‚每一易钱,民用(因此)破业,而陷大刑‛。

币制改革与王莽的其他改革,均告失败。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王莽改革的目的。

(5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王莽币制改革失败的原因。

(10分)
【解析】第(1)题,依据材‚社会矛盾加剧‛等信息分析归纳。

第(2)题,从材料中的‚推行了四次币制改革‛、‚质地、形制各不相同的六大类‛、‚相互间兑换标准复杂‛、‚每一易钱,民用(因此)破业,而陷大刑‛等分析改革的弊端说明原因。

【答案】(1)缓解社会危机,树立“新”朝形象,巩固政权。

(2)复古而不切实际;频繁多变,币种紊乱,造成社会经济混乱;任意规定币值与兑换标准,
掠夺百姓财富,加剧社会动荡。

【2011年全国卷第45题】
1.(2011·全国新课标卷文综·45)(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我国北方草原历史上是游牧民族的家园,他们以部落为基本的社会组织,时而因其共同利益结成部落联盟,各部落在草原上迁徙不定,往往为争夺草地、水源相互仇杀。

清朝入关前,统一漠南蒙古,开始分定各地部界,严禁互相侵越;入关后仿八旗制度形式逐步改造蒙古社会,形成盟旗制度。

蒙古各部大者被分为数旗,小者自为一旗,旗长由蒙古各部首领世袭担任。

各旗有固定的牧地,不相统属,旗民不得越界放牧,日常往来亦受限制。

合数旗为一盟,盟长、副盟长以及会盟地由朝廷指定,对各旗进行监督,处理各旗不能解决的事务,盟不是一级行政机构,盟长不得干涉各旗事务、发布政令。

各旗直接受中央政府管理。

一切重大军政事务的裁决权属于理藩院,各旗旗长有义务率旗下兵丁,应诏出征。

蒙古族旧有的部名义上保存下来,不具有行政功能。

——摘编自翁独健《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等(1)指出旗、盟与草原传统部落、部落联盟的区别。

(5分)
(2)简析盟旗制度的历史作用。

(10分)
【解析】本题考查盟旗制度。

本题是一道考查角度独特的试题,不拘泥教材中的改革,而是从盟旗制度入手,通过盟旗制度来考查学生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分析问题的能力,这是选修内容出题的基本模式。

第(1)题,关键要从材料提取信息。

根据材料信息中的‚部落为基本的社会组织‛、等概括,可知旗、盟是政府管理制度、部落是自发的社会组织等。

第(2)题,分析作用根据材料信息可以从政治面貌的变化、加强政府控制、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国家统一等方面多角度作答。

【答案】(1)旗、盟是清政府针对蒙古地区制定的一种管理体制;部落、部落联盟是草原游牧民族自身的社会、政治组织。

(2)在尊重蒙古族社会传统的基础上,改造了草原的社会政治面貌;削弱了蒙古贵族的权力,加强了清政府对草原的管理;有利于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加强了清朝统治的基础;使统一多民族国家更为巩固。

【2010年全国卷第44题】
1.(2010·全国新课标卷文综·44)(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乾元元年(758),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就山海井灶近利之地,臵盐院。

游民业盐者为亭户,免杂徭。

盗者论以法。

及琦为诸州榷盐铁使,尽榷天下盐,斗加时价百钱而出之,为钱一百一十。

——《新唐书》
材料二刘委改革榷盐法,调整官营与私商、盐户的关系。

在产盐乡‚固旧监臵吏‛,收亭户之盐,转卖给商人经销。

其余州县不设盐官,在较远州县设臵‚常平盐‛,‚官收
厚利而人不知贵‛。

刘晏改革是以官商分利代替官方专利.促进了盐业的发展,大大增加了盐税收入。

刘晏始榷盐时,盐利年收入40万缗,其后,达600万缗,‚天下之赋,盐利过半‛。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第五琦和刘晏所推行的榷盐法的不同之处。

(8分)
(2)根据材料二,说明刘晏改革榷盐法的意义。

(7分)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答题关键是注意答题方式的字眼‚指出‛,答题内容是意义。

【答案】(1)不同之处:第五琦:官营专卖,官府专利:强行加价。

刘晏:官督民产商销,官商分利;设常平盐。

(2)促进盐业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利商,便民;有助于社会稳定。

【2009年全国卷第41题】
1.(2009·全国新课标卷文综·41)(15分)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北宋初年规定:租佃土地须‚命立要契,举借粮种,及时种莳。

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

如有纠纷,‚只凭契照为之定夺‛。

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诏:‚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州军,旧条:私下分田客(佃户)非时不得起移,如主人发遣,给予凭由,方许别住。

多被主人折勒,不放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年收田日毕,商量去处,各取稳便。

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

如是主人非理拦占,许经县论详》。


——摘编自《续资治通鉴》等
材料二知大名府韩琦言:‚臣准散青苗诏书,务在惠小农,不使兼并乘急以要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

今所立条约,乃自乡户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陌,三等以上更许增借。


——摘编自《宋史食货志》(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其中制度规定的目的。

(10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相关制度规定的历史背景。

(5分)
【解析】本题为选做试题,考查学生‚历史上的重大改革‛中的‚王安石变法‛这一知识点,意在考查学生阅读史料,理解材料、最大限度地获取有效信息的能力,同时需要对有效信息进行完整、准确、合理的解读。

第(1)问的回答要精读史料,最大限度的提取有效信息并进行归纳。

第(2)问的回答要结合变法的背景和必修二的相关知识。

【答案】(1)目的:材料一:规范租佃关系,抵制地主对佃户的人身约束;协调租佃纠纷,维持生产正常进行。

材料二:保护自耕小农,抵制兼并,增加国家收入。

(2)历史背景:租佃契约关系普遍化,自耕小农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土地兼并加剧,政府根
据社会变化在政策上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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