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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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你看到了什么?
一
25年前的那个秋天,你来到了北大法律系--那时还是法律系。
懵懵懂懂中一转眼,就1/4个世纪了。
如今北大的绝大部分学生那时都还没有出生呢!而如今,你已经是满头华发。
你是同当代中国法学的恢复、发展一同成长起来的一代法学人。
按理说,你早就不该感叹人生了,但你还是常常感叹。
因为这1/4个世纪至少是近代以来中国变化最大的一段时期,尽管不是动荡最大的一个时期,却是变化最深刻的一个时期。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根本性的转型。
中国的法制在发展,法律职业在发展,法学也在发展。
你当年的文学梦已经远去;你也许暗自庆幸自己当年被“计划”进了法律系;你已经爱上了这个行当。
生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
反正你多次说起,一个世纪之前的中国学人,他们面对当时的中国,至少有些人只有“绝望”。
而你哪怕是再“愤青”,对现实再多不满,也正目睹着中国的崛起和复兴。
于是,有了这本书,你想勾勒转型时期中国法治和法学25年发展的一个轮廓,或一个当代的法律切面。
二
当代是难以勾勒的。
身处其中,如在暗夜,何方是你的希望所在;又如在白日,周围无数景色都会吸引你,信息太多同样令你迷失方向。
更何况,由于“上帝”的死去,你不知未来会如何,应如何。
也许你只能如鲁迅笔下的“过客”,只是要到一个叫做“前面”的地方去,不知是茫然,还是必然。
意义和确定性都是语境的构建。
因此,你在《引论》中首先勾勒了你心目中关于中国的社会变迁的基本脉络,试图以此赋予你的前后左右发生的诸多事件某种融贯的意义。
同时也为后面各章节的整合提供一个理论框架。
把所有的变化都与这一社会变迁相互关联,又将之视为这个社会变迁的构成部分。
你说的是“构建”,而没有说(尽管企图如此)描述或展示。
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事件太多了,每个人都会赋予这些事件一些特定的意义。
但是它们是否具有一个整体的意义?这个问题至少是开放的,是供人们不断解释和建构的。
你和其他人一样,似乎总是需要生活的融贯意义;你试图从“零乱”的历史中整理出线索。
尽管有人说你是后现代,但即使从这一点上看,你就注定不是也不
可能是一个后现代主义者。
“我们这一代都是现代主义者”。
你需要意义,并且你已经不会像更年轻的那代人一样,能且会从琐细的个人日常生活中寻求意义。
就你们这一代人中的绝大多数而言,你们都只能,也习惯于从社会、历史和民族中发现你作为个体存在的意义。
你注定会被下一代学人嘲笑。
但你不担心,因为正如霍姆斯所说,“就实践而言,人都注定是地方性的”。
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了。
但又何止是你呢?你们的前辈,你们的后辈其实都会这样。
因此,你没有尼采批评的那种迟到感,也不感叹“我的青春一去不回来”.
三
在这样一个理论的框架中,针对着一些你所关注的问题,你追求对中国问题的思考,追求“大气且无所偏倚,……有能力批评[你]所敬重和热爱的”.
你把这部书分为上下两卷。
第一卷侧重法律实践问题,分为两编。
书名来自凡尔哈伦的一句诗,“所有的道路都通向城市”,一个朴素但仍然令人震撼的关于我们这个时代和社会变迁的隐喻,而你关注的正是这一背景下的法治实践。
第一编的三篇文章可以说都是宪法和立法问题。
你关注实在意义的
(effective)宪法,而不是规范意义的宪法。
第一章讨论中央与地方关系,因为你认为,就制度问题而言,这个问题对于现代和当代中国的重要性要超过其他宪政问题,包括更流行的民主问题;现代化和民主的问题首先都需要民族国家的建立,必须在统一民族国家这一前提下才可能完成。
分权当然也很重要,因此地方要有权力。
但不仅如此,还必须有对社会最底层力量的尊重,因此,你把习惯[法]的问题提出来,提升到宪政的框架中来讨论。
在你看来,习惯可能是比一般的民意或舆论更持久稳定的地方性或民间力量,是更持久的民意和民情。
你隐含的是,希望这个制度能更多地包纳和整合习惯,尤其是在这个转型时期。
从两个极端,你获得了一种张力。
第三章似乎讨论的是司法问题,但它涉及了多个宪法问题。
最高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本身就是宪法规定的;它会通过司法解释和决定实际参与构建国家的政治结构;它的活动不可避免地涉及立法权和行政权边界的界定;在转型时期,它的地位和功能决定它必须关注公共政策问题。
因此,尽管许多人会认为这一章仅有关司法制度,但你还是将之纳入了这一编。
你希望突现其中的宪法意义吗?
你希望通过这三个研究补充--而不是替代--如今更为流行的规范性宪政研究,希望回归一种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宪法和法律问题的研究传统。
你并不排斥或贬低规范研究,但你的学术研究进路让你认为,真正的宪制和法律必须是从一个民族的实践中生长出来的,而不可能是一纸
文字规定出来的;并且,既然中国处于转型时期,法学家关心的也更应当是变迁社会中的实在的宪政问题。
第二编讨论了司法的一些非常具体甚至琐碎的问题,但你的关注仍然是理论的,当然其中也有宪政问题,因此是第一编的继续(与这一关注相联系的其实还有《也许正在发生》一书的第四章)。
你分析了法院系统的制度定位和制度逻辑问题、法院体制改革中对制度的关注、当代中国法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司法改革中的法官遴选问题。
尽管针对的是诸如判决书之撰写、统一司法考试这般的细小问题,但你追求有所超越和丰富,试图揭示这些细小问题中隐含的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的制度性问题,因此也是中国宪政制度发展完善的重大问题。
在结语中,你则简要分析了2003年两件轰动全国的法律事件,从另一个侧面提出了转型中国的法治问题,也是你全书的一个主题:中国的社会转型要求法学的回应,中国法学必须回应中国的问题。
四
因此也就有了第二卷,集中关注的是转型中国的法学研究的问题。
但是在你心中,法学研究就是中国法治实践和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你关注的不是当代中国法学的话语层面。
你没有梳理各法学次学科的文献。
因为你关心的不是这些文献到底说了些什么,而更关心的是怎么说的。
你关心法学的总体格局和基本走势,以及支撑这种格局的潜在制度问题和社会背景。
你概括了中国法学的发展和现状,包括法学知识类型的转变、地域分布和学科现状、学术产出、学术翻译以及法学主流意识形态的变化。
你追求对法学现状的一种总体把握,一种独特视角,因为只有在这样的透视中才能看出流变的格局,才能看出制度问题,才能看出社会变迁与法学发展变化的关系。
当然,这也才能融入你。
你甚至把眼光放得更远,在第四编中考察了与法学研究似乎相距甚远的中国学术界的三个问题。
你还是认为法学并非一个完全独立自足的学科,而是嵌在当代中国学术制度和社会制度之中的,甚至与当代学术人的特殊生活经历以及社会对学者的预期相联系的;尽管不能等同,但这个学科必然受制于同时也反制着这个更大的制度背景。
你希望从这个角度理解和发现当代中国法学的弱点和欠缺。
你关心的是宏观层面,切入点却是在实证和微观层面。
你把法学研究的一些现象视为症状,试图诊断其中隐含的学术制度问题。
你把“语境论”作为附录,这是你对法学研究方法的思考,展现了你研究转型时期中国法律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吗?也许你是想提供有关本书的另一种结构方式或阅读方式:把这一附录视作导论,而其余
各编则是对你的方法的展开和实践。
你知道你的概括并非确定,不确定不仅因为中国的社会转型,而且因为你所勾勒的只是《也许正在发生》.
五
从总体上勾勒当代问题,很容易流于空疏,甚至大话连篇;而你不喜欢宏大话语。
为了避免这一点,你总是喜欢从非常具体实在的问题,甚至非常细微的问题入手。
你希望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能更好地发挥法律家的精细入微,至少使大部分文章对法律家也有点用----如果不是结论,那么至少是思路;如果不是观点,那么至少也有一些分析、论证和表述方式。
同时,你又希望不局限于实务法律人的技术层面,你渴望将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等社会科学家的关怀也或多或少地带进来;认为这不仅有利于法律人,而且也许有助于其他社科学人的阅读。
甚至,你试图把人文的关怀也带进来。
包括写作方式和论证方式,都追求一种个性化--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是人文化--的风格。
你力求把这些追求都融入一个有机的整体。
尽管集中关注的是中国的具体问题,但并不封闭,你隐含了跨文化的比较和参照。
你感到庆幸,发达国家的历史变迁以及外国学者的许多研究已经为你研究中国的许多问题提供了一些可能的参考,其中也有某
些因果性的规律总结。
由于时空的变化,历史绝不会如同文件拷贝,但是,你知道,它们仍可能帮助我们预知或至少是预测某些问题。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当代社会的变迁为中国包括法学在内的社会科学提供了一个空前的检验和发展理论的实验室和观察室。
中国学者理应充分借鉴这些人类的共同财富。
只是根子必须是中国问题。
在一定意义上看,你写了一部研究当代中国法律史的书,但结构此书的并不是对与法律有关的各个方面的全面描述。
你不可能全面描述。
它也是一部法律理论的著作,但你并不从一些主导的关键词切入。
与通常的法律史著作或法律理论著作的结构不同,结构此书的不是时空(法律史)或理念(法理学),而是一条理论的线索,这就是贯穿全书各章的那个社会变迁和“制度进路”。
你试图论证,制度环境(包括自然和天时)如何影响和制约人;随着一些变量的改变,这些制度环境又如何需求着新的知识和现代人,包括法学人;而人又如何改造着、创造着制度,创造着与这些制度相应的新的知识。
你的这一思路来自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来自毛泽东的著作,也来自当代的制度经济学、法律经济学和法律社会学研究。
你追求一种社会科学的分析,但不是价值中立,而是冷酷却不冷漠的面对现实。
“好的分析必定是残酷无情的”,你又提起了波斯纳。
但是,我知道,你冷酷的分析和叙述之背后是你激越的热情。
冷漠甚至不可能引发分析。
谁会去猜测一个与己无关的人的心思呢?哪怕你在调
侃,那也因为你对被调侃的人和事有一种强烈的关切。
六
所有这些说明都注定了这不是一本“全面”的书,因此,也必定不是一本“正确”的书。
但你想过追求全面和正确吗?你记录了你对当代中国法治的一些问题的观察和思考,希望同中国的法律人和法学人分享,希望在某些问题上或许有助于人们感受和理解转型时期中国的法律和法学的某些寓意。
因此,你的预期读者并不是那些追求“真理”的法律人或法学人。
万一他们不慎碰上了,要是看完书后,骂你两声,你也接受,只希望他们别说自己上了当,受了骗。
其实,你只是听见有谁在问:“你看到了什么?"
苏力
2004年2月10日改定于北大法学院
(苏力《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的自序)
博主注:毫不夸张地说,苏力(教授)影响了一代法学人。
不论是其饱受争议的法学观点,还是其独特的个性所带来的法学“张扬”。
他,都是当今中国法学界独一无二的个性学者。
且不论我们是否同意苏力的
观点,但苏力从事法学、研究学术、面向中国实际问题研究的精神以及热情都值得我们尊重以及敬佩。
你可以批判他,但同时,你也必须向他学习。
更是播种的季节
——北大法学院2009级迎新致朱苏力
为预防“甲流”,与以往不一样,今年我们把迎新大会搬到了室外。
未名湖畔,绿茵场上,北国初秋恣意流淌的阳光和风,确实给人漂荡沉浮于梦境的感觉——不只是多年来你的,还有你父母的梦。
但,这不是梦。
你就站在北大,你已是一名北大法律人。
北大法学院真诚祝贺你们!北大法学院热烈欢迎你们!
这么多人许多年来一直梦着、想着、瞄着甚至盯着北大,这肯定是个好地方。
但对于你来说,北大的好处不在于外人对她的评价,而在于她给你的挑战以及你给出的回应。
在这个群贤毕至、少长咸集的地方,你自幼以来的智力优越感会受到挑战,曾认定天经地义的也会受到质疑;当没人督促努力学习之际,甚至闲暇都可能成为你的一个新挑战。
上北大曾是你的明确目标,如今真来了,甚或恰恰因为来了,似乎所有的路都已向你敞开,有了比同辈人更多的选择,无需“走别人的路”自然也不会“让别人无路可走”了,你却很容易失去目标和方向感,甚至有点困惑。
而你的回应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一个很容
易被人视为空泛,其实却并非如此的问题,即如何选择你的人生的目标,你大致希望自己这一生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注意,这与选择北大、选择法学院不同;这也与毕业后选择什么工作、挣多少钱不同。
来北大,哪怕是你自己填写的志愿,那通常也是家庭、母校和社会的“合谋”的结果,从一开始你就很难也没打算抗拒;而当没有什么其他同样诱人因此需要比较取舍的选项,或其他选项不过是退而求其次的保险之际,那就算不上真正的选择。
至于毕业后的工作和挣钱之类,当然也算目标,也并非不重要;但即使全都如愿以偿,也不可能给你持久的满足,不可能给你持久的动力。
坦白地说,要实现这些目标,未必要上大学,至少未必要来北大。
而现在你是在北大。
北大法学院希望你们能成为杰出的公民。
首先是公民,不是实证法律意义上的——你们已经是,而是规范意义上的。
独立、诚实、自律、信守承诺并坚毅,分享普通中国人的喜怒哀乐,有一定的理想和追求,有足够的宽厚或仁爱,无论现在还是将来,无论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职业,在什么岗位。
这其实不算什么要求,而只是你在当代社会正派体面生活的基本素质。
加上我丝毫不怀疑的你的智力,你就能面对每个人都无法幸免的各种艰难曲折,无论达穷荣辱,都能保持足够的自信,并获得内心的安宁和幸福。
但北大还希望也要求你们杰出,同样是无论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职业,在什么岗位。
这里是北大;这里北大法学院。
她有责任为社会培养精英,各行各业的,不一定要坚守在法律界或法学界。
这因为
“君子不器”,你可能还需要、也有时间发现自己潜在的真正偏好和优势,但更因为全球化和崛起的中国对知识和人才需求是变化的,创新意味的是,今天的专业学习不应成为明天你翅膀上的黄金。
但不管怎样,中国对北大,并通过北大对你们总是有比对一般公民有更高的期待。
你们不能只是作为晚辈或学生要面对亲人和熟人的期待,更要作为公民面对无数在天资、家境或运气等各方面不如你的陌生公民的期待,有能力并更多承担起对他们的义务;甚至,必要时,承担对于人类,即儒家传统所谓的“天下”,的责任。
这是义务。
因为,过去两个月来,甚至就在来京报到的路上,你们每个人都以不同方式收到了许多人对你的欣赏、赞美和支持。
不要把这些仅仅视为个人努力的结果,是自己的应得。
你还没有为社会做出多少实在的贡献;因此,在我看来,这些赞许不过是社会预支给你们的荣誉和信任。
但预支的结果不能是透支。
人要讲信用。
用句《无间道》中我知道很不恰当的话来说,那就是“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说到公民,自然离不开我们的共和国;她即将迎来60周年华诞了。
尽管有许多艰难曲折,许多经验教训,但一个古老的中国已焕然一新。
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烽火硝烟,兵荒马乱都是一些不会眨眼的词了;曾经的巨大社会动荡也在记忆中逐渐沉底。
中国正在崛起,充满活力;即使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麻烦,本身都来自,同时也构成了这种活力。
这是我们的先辈在血里火里开创的,是你们的父辈在风里雨里拓展的,并将由你们延续光大的一个民族的伟大事业。
共
和国需要,始终需要,一批愿意,更重要的是能够,以天下为己任的
人。
这是一个真正重要的选择,只能由你,最终以你一生的行动来选择。
无论你是否喜欢,哪怕是不经意间,你也都正做出这种人生选择。
并且,无论结果如何,你都无法不接受。
因此,这个秋天,在一定意义上,是你第一次收获自己的季节;但更是你真正开始独立播种自己的季节。
四十年后,共和国百年华诞之际,你会有更多的收获;共和国则会因为你,因为你们,有更多沉甸甸的收获。
我和今天在场的一些老师不大可能见证那一天了,但我们仍然如此相信。
相信你们,是因为你们。
许多告诫和叮嘱我就不再重复了。
我只想重复,也该重复,北大法学院的一个从未也不会食言的允诺和祝福:在这里你将度过的,也许不是你最幸福,肯定不是你最灿烂,但必定是你最怀念的一段时光!
2009年9月13日改定于北大法学院科研楼
朱苏力:重申的祝福
——朱苏力院长在北大法学院2008级新生开学典礼上的致辞
各位2008级的新同学,大家好!
迎新会早该开了。
前两天去日本开了个学术会,不去不好,就想就请守文书记致辞;他还是等我回来,让院长给新生说几句话。
就这样耽搁了,实在对不起各位同学了。
让我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热烈欢迎2008级新同学来到北大,走进或走近也许自少年时代以来你的那个期待——当然,回家过了个暑假,回来继续上学的同学除外。
一些同学,特别是本科同学,还可能期待一份专门的、属于你们的致辞,为了你们的校园生活开始。
但这个场合该说的话,其实,每年迎新会上,我大都说过了。
在一个网络时代,你们或许已经熟悉;但也许还值得你们看看,不为那些文字,而是引出这文字的那些问题本身;问题可能没什么变化,变化的只是受众,或修辞。
说起来,30年前,前后也没差几天,我,和你们今天一样,梦一般踏进这个校园。
恍恍惚惚,懵懵懂懂,找不到北,光看见大;一年过去后,考法理,也就是我今天的研究方向,惭愧地告诉各位同学,
我考了全班最差。
不是在这里忏悔,头发都花了,再吟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没意思,也很讽刺。
我只是想和大家说说“期待”。
人当然会有也应有期待,它其实是个人理想或愿景的一部分,是比较“小”、比较个人、很可能实现的那一部分;人活着也就是活在某种期待中,无论这个期待的社会评价。
但期待常常作弄人;特别是那些把期待更多放在环境或他人而不是自己身上的人。
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一种依
赖,或会变成一种依赖,不仅高估了名校、名师、天时、地利乃至机遇等外部因素的作用,有时还隐含了对自己潜能和实力的高估。
结果或者怨天尤人,或者得意猖狂,至于具体何时何种状态,则取决于一
些偶然的因素。
不要以为进了北大自己就会如何如何,就能成为谁谁谁;我以前说过的,大意是,除了都属于北大这个专有名词之下,你我同陈独秀或胡适,鲁迅或毛泽东这些北大名人其实没什么关系;即使事先看来,有某一种有关你的未来成就的概率关系;但这种概率在统计学上公平分配,在现实中只能某人独占,而不管你觉得公平与否。
其实这种概率在你没进北大也就存在,因为都是人,都是中国人;今天不过会让你感觉这种概率更高了一点。
永远不要相信北大、清华乃至哈佛、剑桥本身有什么神奇,除非你自己努力,并且要贯穿于你在北大以及北大之后的一系列看得见和看不见的琐碎,甚至“无事”中。
即便最大的努力,也并不必定会,甚至一般不会,令你人生的所有的梦想成真。
许多努力并不以光荣结尾的,而会以梦想结尾。
因此也许才有了“光荣与梦想”这个短语。
努力只是,最多只是,光荣的
一个因素。
就说说刚结束不久的奥运会吧。
即使因中国的努力而“无与伦比”,但还是有,甚至更多激起了不少发达国家的人们,至少是从这些国家的媒体报道来看,对中国更多各种各样的怀疑和猜忌。
不要以为自己努力了,做得好,别人就会或就应承认。
这个期待不现实。
如
果猜疑和嫉妒是更多关切自身利益和安全的人们的一种自然情感,偏见也是任何偶在的在所难免,那么利益不同或利益关注不同的人就永远挣脱不了这种“原罪”。
你们自然也会遇到。
这甚至不完全是软实力问题;没有“干货”的软实力,就只有软,而没有实力。
有点扯远了;我想说的不过是,别太指望努力就一定会得到承认,甚至未必需
要别人的承认。
因此,不切实际的期待有时会带来沮丧、愤懑,甚至一种失落、却会因失落而强化的“权利”感。
我们当然希望未来和世界美好,我们会为之奋斗,尤其当你踏入这个学校,这个学院之际。
但真实的世界从没有,而且也不可能允诺每个人很多实在的享用;现实给予的更多是一些归在自由名下的那些潜在的机会。
而实现这些潜在,除了努力外,常常还需要并非人人都有的一份天赋。
不是博尔特,不是刘翔,黄金大奖赛上的黄金就没你我什么份了;既然已经进了法学院,你也肯定不是爱因斯坦了,也很难说会成为另一个鲁迅;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每个人至少在某个甚或某些方面都是“残缺”的,和刚刚结束比赛的那些勇敢的残奥会运动员一样。
甚至,首先在对世界不存幻想上,然后在意志品质上,我们许多人都不如他们。
不是想打击同学们的兴奋;我不过是说点实话,提醒,要及早走出自我对社会、人生和世界的任何不切实际的期待,别忘了“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他人、环境、社会和世界)的古训。
努力是唯一可以由你把握的变量,否则,你甚至会受不了考试成绩不理想或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