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光伏玻璃技术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钢尺、带刻 度的放大 镜、目测
每批 一次
IQC
许;
手指甲明显感觉到的正面划伤不允许
2-6 气泡
气泡与气泡之间的间距大于 300mm;若
8 管理内容
1/9
普通光伏玻璃技术规范
8.1 技术规范 8.1.1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要求按表 1 的规定。 表 1 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说明
技术规范
针孔、突起、凹坑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不允许
压痕、皱纹、

不允许
彩虹、霉变

不允许
线条、暗道

不允许
裂纹、结石

不允许
开口气泡

不允许
侧面磨边凹凸、锯

不允许
齿
0.3mm≤长度≤1.0mm
宽度<1.0mm,10.0mm≤长度<25mm
1.0×S 个;
宽度≥1.0mm 或长度≥25mm
不允许
手指甲明显感觉到的正面划伤(未区分正面 不允许
钢直尺(卷 尺 )、带 刻 度的放大 镜
2/9
普通光伏玻璃技术规范
[A/2]
圆泡[4] 线泡[5]
则针对两面)
直径<0.5mm 0.5mm≤直径<2.0mm 直径≥2.0mm 宽度<0.5mm,长度<2.0mm 宽度<0.5mm,2.0mm≤长度<5.0mm 宽度<0.5mm,5.0mm≤长度 宽度≥0.5mm
图 1 弓形和波形弯曲度示意图 8.2.4 抗冲击性能检验
8.2.4.1 试样为与制品相同厚度的同种类的原板玻璃,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 造的尺寸约为 610mm×610mm 的钢化玻璃。
8.2.4.2 用图 2 所示的铁框支撑试样,使冲击面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时,需要使 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承。
化学性能
Fe2O3 含量
≤0.015%

8.2 检验方法 除特殊规定外,检验均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 温度:20℃±5℃; b) 气压:8.60×104Pa~1.06×105Pa; c) 相对湿度:40%~80%。 8.2.1 外观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在较好的自然光或使用上光源光照度 170~230Lux、下光源距离布纹面 50cm 以内且光照度 600Lux 以上的散射光源下,距离玻璃表面 1.0m 的条件下 1.5 视力 裸视观察 30 秒;必要时将玻璃置于黑绒布上观察。 8.2.2 尺寸检验 8.2.2.1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 1mm 的钢直尺(卷尺)测量。对于对角线尺寸检验,需要 在在玻璃角上靠上直角板,辅助测量对角线尺寸,以消除玻璃倒角带来的测 量值偏差。
崩边(或爆边) 划伤[3]
长度≤5.0mm,自玻璃边部
钢直尺(卷
向玻璃表面延伸不得超过
尺 )、带 刻

3.0mm,自表面向玻璃厚度
度的放大
方向延伸不得超过玻璃厚度

的 1/3;不得留有尖锐角
宽度<1.0mm,长度<5.0mm
4.0×S 个;
宽度<1.0mm,5.0mm≤长度<10.0mm
2.0×S 个;
≤0.5mm;不允许有“S”形波纹
尺、塞尺 一次
IQC
2、外观要求
2-1
玻璃成形 异常
性能
A
不允许有针孔、突起、裂纹、结石、开 口气泡
外观 B 不允许有压痕、皱纹、线条、暗道
目测 目测
每批 一次
每批 一次
IQC IQC
2-2 彩虹、霉变 外观 B 不可擦除不允许
目测
每批 一次
IQC
7/9
普通光伏玻璃技术规范
8.2.4.3 用直径为 38mm(质量约 227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 1000mm 的高度,使其自由落下。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 25mm 的范围内。对每块试 样的冲击仅限一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
8.2.4.4 对压花玻璃,冲击面为实际使用中朝向阳光一侧;如果不能确定冲击面,应
5/9
普通光伏玻璃技术规范
4/9
普通光伏 玻璃技术规范
[A/2]
8.2.2.2 使用 GB/T 1216 所规定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玻璃每边的中点, 测量结果的算术平 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 二位。
8.2.3 弯曲度检验 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 4h 以上,测量时将试样垂直立放,并在其长边下方的 1/4 处垫上 2 块垫块。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试样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 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百分比来表示弓形的弯曲度。进行局部波形测 量时,用一直尺或金属线进行测量,测量长度 300mm;以塞尺测得的波谷或波峰的高 表示波形的弯曲度,如图 1 所示。图中: 1——弓形变形; 2——玻璃边长或对角线长; 3——波形变形; 4——300mm。
外观 A 同一片玻璃厚薄偏差≤0.30mm;其他见
千分尺
每批 一次
IQC
表2
外观 A 对角线差≤两对角线平均长度的 0.15%
钢尺
每批 一次
IQC
1-4
磨边、倒角 外观
B
C 型边,四个边角倒角 2mm~5mm,边 缘磨边凹凸、锯齿不允许
目测、钢尺
每批 一次
IQC
1-5 弯曲度
外观
B
弓形≤0.3%;任意 300mm 范围内,波形 金属线、钢 每批
6/9
普通光伏玻璃技术规范
[A/2]
ln
Ra
l
(ln=5·l)
μm
mm
mm
≥0.008~0.02
0.08
0.4
>0.02~0.1
0.25
1.25
>0.1~2.0
0.8
4.0
>2.0~10.0
2.5
12.5
>10.0~80.0
8.0
8.2.8 抗风压性能检验
按 JC/T 677 方法进行试验。
8.3 质量特性分级
项目
技术规范
检验工具
边长≤500mm,公差要求为﹣1mm~0mm
长宽 厚度
500mm<边长≤1000mm,公差要求为﹣1.5mm~0mm
1000mm<边长≤2000mm,公差要求为﹣2.0mm~0mm
边长>2000mm,公差要求为﹣2.5mm~0mm 标称厚度≤3.2mm,公差要求为±0.2mm; 同一片玻璃厚薄偏差≤0.30mm 标称厚度=4.0mm,公差要求为±0.3mm; 同一片玻璃厚薄偏差≤0.30mm 标称厚度=5.0mm,公差要求为±0.3mm; 同一片玻璃厚薄偏差≤0.40mm
钢直尺(卷尺) 外径千分尺
3/9
普通光伏玻璃技术规范
[A/2]
对角线偏差 对角线差≤两对角线平均长度的 0.15%
钢直尺(卷尺)
弯曲度 倒角
弓形≤0.3% 任意 300mm 范围内,波形≤0.5mm 不允许有“S”形波纹 2mm~5mm
说明
对公差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8.1.3 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要求按表 3 的规定。 表 3 理化性能
项目
技术规范
透光率
≥91.0%
物理性能
抗风压性能 耐热冲击性能 抗冲击性能 碎片状态 粗糙度
>2400Pa 试样应耐 200℃温差不破坏 经抗冲击测试后玻璃无破坏 ≥40 粒/50mm×50mm 0.5um≤Ra≤1.7um
金属线、钢直尺(卷尺)、 塞尺 钢直尺(卷尺)
备注 针对常规 3.2mm 和 4mm 厚度 玻璃,波长在 400nm~1100nm 范围内;特殊需求由供需双方 共同商定 供应商每半年提供检验报告 供应商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 碎片最大长度不超过 20mm 表面粗糙度测试仪
4 定义

5 职责
5.1 产品工程部:负责制定、更新此文件。 5.2 质量部:依照标准制定相应检验指导书。 5.3 采购部:将标准传递至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技术协议。
6 环境
本文件执行 ISO14001 标准中明文规定的条款。
7 职业健康安全
本文件执行 OHSAS18001 标准中明文规定的条款。
任意直径为 100mm 的圆内, 气泡数量不超过 20 个
3.0×S 个
0 个(不允许)
任意直径为 100mm 的圆内, 线泡数量不超过 10 个
钢直尺(卷 尺 )、带 刻 度的放大 镜
3.0×S 个
0 个(不允许)
0 个(不允许)
注释
1、 S: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允许个数及允许条数为各系 数与 S 相乘所得的数值,按 GB/T8170 规定的进“1”法修约至整数。
[A/2]
2-3 夹杂物
1、按照 8.2.1 外观检测条件可见,并且
外观
B
0.3mm≤长度≤1.0mm 允许 1.0×S[1]个,长 度>1.0mm 或黑色夹杂物不允许。 2、任何可接受的夹杂物两个之间的距 离不得小于 300mm,并且一片玻璃上最
钢尺、带刻 度的放大 镜、目测
每批 一次
IQC
多允许有不超过 4 个夹杂物
1.0×S[1]个
夹杂物[2]
长度>1.0mm
不允许
黑色夹杂物
不允许
[A/2]
检测工具 目测 目测 目测 目测 目测 目测 目测 钢直尺(卷 尺 )、带 刻 度的放大 镜、目测
缺角(或掉角)
掉角在沿玻璃板面边缘方向 钢直尺(卷 延伸深度不超过 3.0mm,在 尺 )、带 刻 厚度方向的要求为不超过其 度 的 放 大 厚度的 1/3;不得留有尖锐角 镜
4、 长度小于宽度 2 倍的气泡认为是圆形气泡。 5、 长度大于宽度 2 倍的气泡认为是线形气泡。 6、 气泡与气泡之间的间距大于 300mm。若同时产生两种形式的气泡,则两种气泡数量
之和不超过规范中规定的较严的气泡类型的限制数量。
8.1.2 几何尺寸 几何尺寸要求按表 2 的规定。 表 2 几何尺寸
2-4
缺角、崩边 外观
B
玻璃板面边缘方向延伸深度不超过 3.0mm,在厚度方向的要求为不超过其 厚度的 1/3,均不得留有尖锐角;崩边 长度≤5.0mm
钢尺、带刻 度的放大 镜、目测
每批 一次
IQC
2-5 划伤
宽度在 1mm 以下的划伤,每平方米面
积内允许存在长度<5mm 的 4 条,
外观
B
5.0mm≤长度<10.0mm 的 2 条,10.0mm≤ 长度<25mm 的 1 条; 宽度≥1.0mm 或长度≥25mm 的划伤不允
8.2.5.3 保留碎片图案的措施应在冲击后 10s 后开始并且在冲击后 3min 内结束。 8.2.5.4 碎片计数时,应除去距离冲击点半径 80mm 已经距玻璃边缘或钻孔边缘 25mm
范围内的部分。从图案中选择碎片最大的部分,在这部分中用 50mm×50mm 的计数框计算框内 的碎片数,每个碎片内不能有贯穿 的裂纹存在,横跨计数 框边缘的碎片按 1/2 个碎片计数。 8.2.6 透射率检验 供方提供 60mm×60mm 的方形样品,按照光谱响应仪操作规程所要求的条款进行测量 (若无光谱响应仪则检查供方出货检验报告)。 8.2.7 粗糙度检测 使用表面粗糙度测试仪,探 针取样方向与玻璃牵引方向垂直, 取样长度及区间数按照 GB/T 1031-1995 的规定,具体见表 4。
用两组样品进行试验,取其较低结果。
[A/2]
图 2 抗冲击性能试验支架 8.2.5 碎片状态检验
8.2.5.1 将试样自由平放在试验台上,并用透明胶带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 止玻璃碎片溅开。
8.2.5.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 20mm 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 0.20mm ±0.05mm 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
2、 任何可接受的夹杂物两个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300mm,并且一片玻璃上最多允许有 不超过 4 个夹杂物。
3、 划伤不可连在一起,其标准为在任意 100mm×100mm 的区域以内不得有 2 条可视划 伤,并且每片玻璃上任何可视划伤的数量不得超过 4 条。从玻璃边缘向内 8mm 范围 内的不影响玻璃强度的划伤不做数量限制。
普通光伏玻璃技术规范
[A/2]
1 目的
为明确太阳电池组件用普通光伏玻璃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太阳电池组件用普通光伏玻璃(如无特殊说明,特指超白压延钢化玻璃)。
3 相关文件
3.1 《钢化玻璃国家检验标准》GB/T 9963-1998 3.2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PV)–设计鉴定和定型》IEC 61215-2005 3.3 Salt mist corrosion testing of photovoltaic (PV) modules IEC 61701-1995 3.4 《光伏组件盐雾腐蚀试验》GB/T 18912 3.5 《太阳电池用玻璃》JC/T 2001-2009 3.6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风压试验方法》JC/T 677-1997 3.7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GB/T 1031-1995
质量特性分级按表 4 的规定。
表 4 质量特性分级
序号
项目
特性
等 级
要求/标准
1、几何尺寸
40.0 测量仪器 频次 负责人
1-1 长度
外观
A
1000mm<边长≤2000mm,公差要求为 ﹣2.0mm~0mm,其他见表 2
钢尺
每批 一次
IQC
1-2 厚度 1-3 对角线
标称厚度≤3.2mm,公差要求为±0.2mm,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