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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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发票使用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纳税人不得 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试点地区提供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以及旅客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人 可以选择使用定额普通发票。 试点地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一般纳税 人,应使用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五联增值税普 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从事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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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货运发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 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 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 票一致。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 ,第一联:记账联,承运人记账凭证;第二联: 抵扣联,受票方扣税凭证;第三联:发票联,受 票方记账凭证;第四联至第六联由发票使用单位 自行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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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免抵退申报
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 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试点地区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以下简称零税 率应税服务)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 人(以下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以后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 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 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退税率为其在境内提供对应服务的 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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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货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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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货运发票
发票内容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 、 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实际受票方及纳税人 识别号、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 人识别号、密码区、起运地、经由、到达地、费 用项目及金额、运输货物信息、合计金额、税率 、税额、机器编号、价税合计(大写)、小写、 车种车号、车船吨位、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备 注、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承运人(章)。
增值税税制设计
目前我国增值税实行凭票抵扣制度,只 有从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取得符合税法 规定的可抵扣凭证,才能作为进项税抵 扣本企业的销项税。 销售方和购买方,服务提供方和接受方 之间的这种抵扣链的制约关系,使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等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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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现状及展望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 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率先开展深化增 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征收营业税的行 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联合发布了财税[2011]110 、111 号文件 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和《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营改增试点状况及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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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
营改增试点现状及展望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 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试点范围,由 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 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直 辖市以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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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增值税的 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 5. 6.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具体表式和填表说明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 第43号》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货运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货物运输服务使用货运专用 发票,提供其他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 应税项目不得使用货运专用发票。 “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容为提供货物运 输服务、开具货运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信息; “实际受票方及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容为实际负 担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信息; “费用项目及金额”栏内容为应税货物运输服务 明细项目不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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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税控系统使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及专用设备 管理按照现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的相关文书试点地区可在现有文书基础上 适当调整。 自试点实施之日起,北京市小规模纳税人可使用 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普通发票,使用报税盘领购 发票、抄报税。
部分现代服务业: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 、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 务的业务活动。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试点行业
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 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 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 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 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 ”征收增值税;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 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
交通运输业: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 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 业务活动。
陆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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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 征收管理
• • • • • •
试点行业 发票使用 税控系统使用 纳税申报 免抵退申报 总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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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试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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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制设计
若能够统一实行增值税,则可以消除实践 中国税、地税对于增值税、营业税征税范 围的不同把握,减少征纳双方对混合销售 等问题的争议。 [例]建筑企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 自产货物,按现行规定,需要分别核算收 入才能分别交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由 主管国税和地税分别核定营业额。若统一 实行增值税,则消除这种操作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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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税控系统使用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新认定的一般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纳税人除外)使用增 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 人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 试点地区使用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为金 税盘和报税盘,纳税人应当使用金税盘开具发票, 使用报税盘领购发票、抄报税。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为税 控盘和报税盘,纳税人应当使用税控盘开具发票, 使用报税盘领购发票、抄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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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货运发票
“合计金额”栏内容为应税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不 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合计; “税率”栏内容为增值税税率; “税额”栏为按照应税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不含增 值税额的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价税合计(大写)(小写)”栏内容为不含增 值税额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的合计; “机器编号”栏内容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控系统税控盘编号。
营改增的税制设计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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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制设计
自1994年施行税制改革以来,一直对货物和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对其他劳务、 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分税制在促 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增加国家财政收 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2004年7月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消费型 增值税的试点,2009年推广到全国范围,同 时对营业税做出若干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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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 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 业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运输费用 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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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现状及展望
营改增试点时间表
江苏 安徽 福建 广东 天津 浙江 湖北
上海
北京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9.1
10.1
11.1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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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现状及展望
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从 12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目前共有102.8万 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2012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 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 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力度更大,平 均减税幅度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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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 资料》。(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 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附列资料 ,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上海2012年全年整体减少税收2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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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现状及展望
2013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试点服务业范 围,并可能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 点。 河北、河南、山东、青岛、江西、湖南、四 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正式上报请示, 要求2013年尽快加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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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试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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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发票使用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除外)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 票,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 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索取货 运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运 专用发票。代开货运专用发票按照代开专用发票 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3/12/2
学习目标:
营改增会计处理实务
主讲教师:李兆婴
了解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设计; 了解营改增的状况和发展; 掌握营改增的征收管理; 掌握营改增的会计处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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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主要内容 营改增的税制设计 营改增试点状况及前景展望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 营改增的会计处理 要点回顾
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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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制设计
增值税是以商品销售额和应税劳务营业额 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款抵扣原则征收的一 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计算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准许 扣除进项货物及劳务时已缴纳增值税部分 的税款。对于企业来说,只就经营收入额 中本企业新增的没有征过税的部分征税, 因而与按经营收入额全额征税的流转税种 比较,不会出现重复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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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试点行业
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按 照“信息系统服务”征收增值税; 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出租 车属于出租车公司的,按照“陆路运输服务”征 收增值税,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司机的,不征收增 值税。 船舶代理服务属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国际 船舶代理服务属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
(1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 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 该附列资料。)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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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制设计
营业税制是按照商品销售额或劳务收入额 全额征税的,上一个环节已征税的经营收 入额,在下一个环节按经营收入额全额课 税时又重复征税一次。 分税制结构下的问题:增值税纳税人外购 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人外购 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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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制设计
虽然允许部分行业差额缴纳营业税,但是 重复征税问题未能完全消除,不利于经济 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发展。 [例]A公司向客户提供劳务,收入为10,000 元,A公司将部分劳务外包给B公司, B公 司收入金额为5,000元。在营业税制下, A,B公司合计计税金额为15,000元,而在 增值税税制下合计计税金额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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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发票使用
纳税人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 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发票后,如发生服 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且不符合发票作 废条件的,应开具红字普通发票,不得开具红 字专用发票和红字货运专用发票。对于需重新 开具发票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 发票和货运专用发票。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发票使用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纳税人不得 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试点地区提供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以及旅客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人 可以选择使用定额普通发票。 试点地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一般纳税 人,应使用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五联增值税普 通发票,其中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从事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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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货运发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 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 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 票一致。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 ,第一联:记账联,承运人记账凭证;第二联: 抵扣联,受票方扣税凭证;第三联:发票联,受 票方记账凭证;第四联至第六联由发票使用单位 自行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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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免抵退申报
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 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试点地区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以下简称零税 率应税服务)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 人(以下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以后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 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 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退税率为其在境内提供对应服务的 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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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货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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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货运发票
发票内容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 、 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实际受票方及纳税人 识别号、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 人识别号、密码区、起运地、经由、到达地、费 用项目及金额、运输货物信息、合计金额、税率 、税额、机器编号、价税合计(大写)、小写、 车种车号、车船吨位、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备 注、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承运人(章)。
增值税税制设计
目前我国增值税实行凭票抵扣制度,只 有从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取得符合税法 规定的可抵扣凭证,才能作为进项税抵 扣本企业的销项税。 销售方和购买方,服务提供方和接受方 之间的这种抵扣链的制约关系,使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等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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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现状及展望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 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率先开展深化增 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征收营业税的行 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联合发布了财税[2011]110 、111 号文件 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和《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营改增试点状况及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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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现状及展望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 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试点范围,由 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 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直 辖市以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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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增值税的 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 5. 6.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具体表式和填表说明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 第43号》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货运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货物运输服务使用货运专用 发票,提供其他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 应税项目不得使用货运专用发票。 “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容为提供货物运 输服务、开具货运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信息; “实际受票方及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容为实际负 担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信息; “费用项目及金额”栏内容为应税货物运输服务 明细项目不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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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税控系统使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及专用设备 管理按照现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的相关文书试点地区可在现有文书基础上 适当调整。 自试点实施之日起,北京市小规模纳税人可使用 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普通发票,使用报税盘领购 发票、抄报税。
部分现代服务业: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 、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 务的业务活动。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试点行业
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 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 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 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 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 ”征收增值税;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 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
交通运输业: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 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 业务活动。
陆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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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 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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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行业 发票使用 税控系统使用 纳税申报 免抵退申报 总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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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试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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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制设计
若能够统一实行增值税,则可以消除实践 中国税、地税对于增值税、营业税征税范 围的不同把握,减少征纳双方对混合销售 等问题的争议。 [例]建筑企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 自产货物,按现行规定,需要分别核算收 入才能分别交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由 主管国税和地税分别核定营业额。若统一 实行增值税,则消除这种操作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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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税控系统使用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新认定的一般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纳税人除外)使用增 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 人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 试点地区使用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为金 税盘和报税盘,纳税人应当使用金税盘开具发票, 使用报税盘领购发票、抄报税。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为税 控盘和报税盘,纳税人应当使用税控盘开具发票, 使用报税盘领购发票、抄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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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货运发票
“合计金额”栏内容为应税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不 含增值税额的销售额合计; “税率”栏内容为增值税税率; “税额”栏为按照应税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不含增 值税额的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价税合计(大写)(小写)”栏内容为不含增 值税额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的合计; “机器编号”栏内容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控系统税控盘编号。
营改增的税制设计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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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制设计
自1994年施行税制改革以来,一直对货物和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对其他劳务、 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分税制在促 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增加国家财政收 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2004年7月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消费型 增值税的试点,2009年推广到全国范围,同 时对营业税做出若干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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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 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 业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运输费用 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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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现状及展望
营改增试点时间表
江苏 安徽 福建 广东 天津 浙江 湖北
上海
北京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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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11.1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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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现状及展望
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从 12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目前共有102.8万 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2012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 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 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力度更大,平 均减税幅度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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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 资料》。(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 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附列资料 ,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上海2012年全年整体减少税收2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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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现状及展望
2013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试点服务业范 围,并可能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 点。 河北、河南、山东、青岛、江西、湖南、四 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正式上报请示, 要求2013年尽快加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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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试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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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发票使用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除外)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 票,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 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索取货 运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运 专用发票。代开货运专用发票按照代开专用发票 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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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营改增会计处理实务
主讲教师:李兆婴
了解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设计; 了解营改增的状况和发展; 掌握营改增的征收管理; 掌握营改增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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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主要内容 营改增的税制设计 营改增试点状况及前景展望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 营改增的会计处理 要点回顾
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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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制设计
增值税是以商品销售额和应税劳务营业额 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款抵扣原则征收的一 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计算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准许 扣除进项货物及劳务时已缴纳增值税部分 的税款。对于企业来说,只就经营收入额 中本企业新增的没有征过税的部分征税, 因而与按经营收入额全额征税的流转税种 比较,不会出现重复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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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试点行业
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按 照“信息系统服务”征收增值税; 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出租 车属于出租车公司的,按照“陆路运输服务”征 收增值税,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司机的,不征收增 值税。 船舶代理服务属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国际 船舶代理服务属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营改增的征收管理-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
(1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 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 该附列资料。)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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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
增值税税制设计
营业税制是按照商品销售额或劳务收入额 全额征税的,上一个环节已征税的经营收 入额,在下一个环节按经营收入额全额课 税时又重复征税一次。 分税制结构下的问题:增值税纳税人外购 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营业税纳税人外购 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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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制设计
虽然允许部分行业差额缴纳营业税,但是 重复征税问题未能完全消除,不利于经济 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发展。 [例]A公司向客户提供劳务,收入为10,000 元,A公司将部分劳务外包给B公司, B公 司收入金额为5,000元。在营业税制下, A,B公司合计计税金额为15,000元,而在 增值税税制下合计计税金额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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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征收管理-发票使用
纳税人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 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发票后,如发生服 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且不符合发票作 废条件的,应开具红字普通发票,不得开具红 字专用发票和红字货运专用发票。对于需重新 开具发票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 发票和货运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