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新大学关于公开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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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公开选拔

教务处副处长等4个副职岗位干部的公告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包括临床医学院)公开选拔教务处副处长等4个副职岗位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务岗位

1、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2、首都医科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

3、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副馆长

4、首都医科大学杏林学苑主任

二、基本条件与资格

1、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能够运用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有较强敬业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3、能够全身心地投入管理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比较熟悉了解高等教育建设发展规律,具有与职责相适应的管理科学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知识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满五年的工作经历,并且在首医大工作满两年。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

学校现职中层干部不能参加。

三、岗位职责与补充条件

(一)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履行教务处工作职责,分管教务处综合教务办公室和教材服务中心工作。

2、分管教学计划的制订与修订工作。

3、分管学籍和成绩管理工作。

4、分管教材建设、教材选用和教材管理等工作。

5、分管教学改革立项和教学成果评审等工作。

6、教学管理工作中需要协调的工作。

补充条件:

1、具有医学教育背景,并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和比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首都医科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

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履行设备与实验室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管理规章制度,办理日常行政管理事务。

2、独立主持并指导所分管部门的职工履行职能工作。

3、负责全处的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全处的档案工作。

补充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物资设备采购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了解物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者优先考虑。

(三)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副馆长

岗位职责:

1、协助馆长完成图书馆的行政与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直接面对读者的服务工作,包括流通部、阅览部、服务部等部室的行政与业务管理工作。

3、负责各种途径的读者意见和建议的处理与反馈。

4、负责图书馆的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5、负责图书馆的后勤保障工作。

6、作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图书馆的安全工作,包括网络安全。

补充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有较好的英语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技能。

2、具有图书情报信息管理和工作经历。

3、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四)首都医科大学杏林学苑主任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服务保障工作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杏林学苑工作,保证学苑各项功能的落实。

2、在财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制定人员编制方案和管理制度。

3、随时了解和掌握杏林学苑住宿人员状况及需求,分析、研究、解决学校公寓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发挥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组织工作。

4、做好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的各种保障工作。

5、负责住宿人员所需物资、用品的计划、采购和发放工作。

6、主持召开杏林学苑工作例会,布置工作、检查落实、总结汇报。

7、考核杏林学苑人员的工作情况,加强对全体人员的考勤管理,督促、检查工作程序和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8、积极创造内部友好和谐的工作气氛和工作环境,改善服务,提高标准,激励员工,发挥下属骨干作用。评价员工工作表现,决定下属员工的奖惩,发展有益的员工关系。

9、负责工作人员上岗前的消防、职责、道德等培训,建立学习制度,加强法制、品德、服务意识的教育。

10、认真做好“双节”工作,杜绝各种浪费现象。

补充条件:

1、中共党员。

2、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公寓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在党委组织部领取和填写《首都医科大学中层干部岗位推荐(自荐)表》,也可以在网上下载填写,每人最多可推荐或自荐2个岗位。

2、资格审查: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由公开选

拔工作办公室通知本人。

3、笔试:由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进行笔试考核。

4、公开答辩:通过笔试考核者,进入公开面试答辩程序。

5、组织考察:校党委常委会根据笔试、答辩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考察。

6、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任用。

五、民主推荐地点与时间要求

1、地点:首都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417房间)

2、民主推荐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24日下午4:00

3、笔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

石兰太83911030

苏溪任世和83911067

赵学智宋荣梅83911032

联系邮箱:

附:《首都医科大学中层干部推荐(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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