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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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
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
技术指导细则
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专题组
2013年12月
目录
前言 (1)
1 测算分析工作总体框架与流程 (2)
2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方法 (5)
2.1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方法 (5)
2.2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方法 (5)
3 样点灌区选择 (7)
3.1样点灌区选择原则 (7)
3.2样点灌区数量要求 (7)
3.3样点灌区调整条件 (8)
4 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 (9)
4.1典型田块选择 (9)
4.2典型田块亩均净灌溉用水量观测与分析方法 (12)
4.3样点灌区年净灌溉用水总量测算 (17)
4.4样点灌区年毛灌溉用水总量计算与分析 (18)
4.5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19)
5 省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分析 (21)
5.1省级区域大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21)
5.2省级区域中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21)
5.3省级区域小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22)
5.4省级区域纯井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22)
5.5省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22)
6 全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24)
6.1全国大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计算 (24)
6.2全国中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计算 (24)
6.3全国小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计算 (25)
6.4全国纯井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计算 (25)
6.5全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计算 (25)
附录 (26)
一、样点灌区基本资料调查表 (27)
二、测算分析成果汇总表 (38)
三、省级区域水量权重计算 (43)
前言
发展节水灌溉的目的就是要不断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和效益。一直以来,国内外有许多表征灌溉用水效率的指标,说法也不统一。鉴于目前国内有关资料已广泛使用“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表征灌溉用水效率,为与实际管理工作相衔接,本细则采用“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作为灌溉用水效率的表征指标。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在某次或某一时间内被农作物利用的净灌溉水量与水源渠首处总灌溉引水量的比值,它与灌区自然条件、工程状况、用水管理水平、灌水技术等因素有关。
为跟踪测算分析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变化情况,科学评价节水灌溉发展成效与节水潜力,根据水利部的要求,自2006年起,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大力支持下,连续多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取得的成果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了依据。
为统一测算分析方法,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于2007年8月下发了《全国现状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技术方案》,2008年1月下发了《全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南》,规范了各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适应节水灌溉发展新形势与国家有关部门新要求,专题组在总结各地测算分析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南》进行了修订,重点细化完善了典型田块选取、样点灌区选择及净灌溉用水量测算等内容,同时对附表数量和内容也作了调整和补充,形成《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
本《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的内容包括:前言、测算分析工作总体框架与流程、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方法、样点灌区选择、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省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分析、全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和附录等8部分。
1 测算分析工作总体框架与流程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采用点与面相结合、实地观测与调查研究分析相结合、微观研究与宏观分析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或“各省级区域”)在对灌区综合调研的基础上,分类汇总分析灌区的灌溉面积、工程设施与用水状况等,选择能代表大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A≥30万亩)、中型灌区(1万亩≤A<30万亩)、小型灌区(A<1万亩)和纯井灌区等4种不同规模与类型、不同工程状况、不同水源条件与管理水平的样点灌区,构建相对稳定的省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网络;收集整理样点灌区有关资料,选择样点灌区典型田块,测算样点灌区典型田块年亩均净灌溉用水量,分析计算样点灌区净灌溉用水量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以样点灌区测算结果为基础,逐级汇总分析,计算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灌区以及不同区域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分析评价全省样点灌区的代表性,确定各规模与类型样点灌区;
第二,测算分析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进而分析推算省级区域不同规模与类型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第三,各省根据不同规模与类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本省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第四,由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测算分析成果进行评审后,上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第五,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委托测算分析专题组组织专家对各省上报成果进行分析复核,各省根据复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测算分析专题组根据各省最终
上报测算分析成果,计算全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之后,测算分析专题组组织专家对全国测算分析成果进行咨询,经进一步完善后形成年度全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评价报告。
测算分析工作总体框架与流程如图1-1所示。
图1-1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总体框架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