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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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设计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及电力产业的高速发展,我国城市景观照明事业有了较大的改观。本文就有关景观照明设计工作中的一些基本原则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求使得城市景观照明系统设计更趋于合理,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系统功效。

1.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景观照明与环境艺术的协调性

景观照明是一种结合功能照明与装饰照明于一体的综合照明体系。好的城市景观照明体系是城市的“第四维空间”,代表了城市的形象,丰富了城市的内涵,是一个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我们的照明作品要与城市的建设规划、当地人文景观及建筑师的构思融汇贯通,并充分利用光和影、虚和实、动和静等现代照明技术手法展现一个有别于白天的城市夜景。照明中点、线、面的空间有机结合,是景观照明的重要布置形式。对于一个完整的现代城市景观照明体系来说,以单体泛光照明为点、道路照明为线、营造景观照明为面的三类主要照明构成城市立体三维空间景观照明体系的三要素,三者之间既要协调发展,又要突出重点。这就要求在做具体的单体照明设计时应首先考虑到整体照明环境的需要,决不能喧宾夺主,只顾体现其单体特色,而忽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值得特别注意:

(1)片面追求照明的夜间效果,忽视照明灯具造型及布置方式,导致白天灯具与周围环境不协调;

(2)不切实际,简单模仿或照搬照抄,一味追求夸张的艺术效果,对于一些本身有其自然属性和特色内涵的东西,人为地通过照明手段将其变成没有生机没有特色的金属化“人造景观”,与景观照明的初衷背道而驰;

(3)不顾照明对象的属性,设计中对情绪化的色调因素处理不当,滥用色调,采用五光十色、花花绿绿的手法布光,作品没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其根本就在于充分理解景观照明与照明对象、照明环境相协调的问题。对于不同性质的照明对象,应当采取不同的照明手法。如对于建筑单体照明以突出建筑神韵为基本要求,照明层次应丰富、有立体感,要有“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变化;对于商业街道的照明应综合考虑霓虹灯照明、广告照明、橱窗照明等,以色彩斑澜为主调,同时配以柔和舒适的照度,重点在于突出街道的热闹气氛和繁荣景象;住宅小区的照明则应以营造温馨、宁静舒适的安居环境为目的,照度应当适中。

2.设计过程中应有强烈的安全意识

景观照明器具多装于室外,室外环境对照明设施的要求比室内严格得多,照明系统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人们工作生活的安全,这就要求景观照明系统必须有一套良好的安全保障体系,这对于照明灯具的防护、线缆接口的防护、线路的漏电保护性能及接地装置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关于电气设备安全保护措施,在《电气设计规范》上有详尽要求,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灯具的防护等级问题。选择灯具时除了考虑满足造型、配光等要求外,还应根据实际需要尽可能采用高防护等级(IP)产品,此类产品在防水、防尘方面性能优越,既能保护灯具效率高维持率,又能大大提高使用的安全性。

此外景观照明中安全问题最不容忽视的当属水景照明,目前各种音乐喷泉及旱池喷泉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大中城市纷纷涌现,给我们的城市夜景带来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同时也给我们照明体系的安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这类水景照明采用常规光电一体光源时,除选择与之相适应的高防护等级的防水灯具外,在照明负荷不是很大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超低压供电线路(≤12V),且充分考虑采用所在区域的设备与接地装置等电位联结的措施及线路漏电保护(IΔn≤30mA)措施。这些要求,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CJ

/T-16-92中增设的14.8章节“特殊装置或场所的安全保护”中有详细表述,这里不再赘叙。对于此类照明设计,笔者认为对于那些照度要求不是很高,而环境又比较恶劣的水景照明,建议采用光纤照明方式进行设计。

光纤照明做为一种先进的照明手段与常规的水下照明器具相比有以下显著的优点:

(1)安全性好:传光束光纤作为联系发光点(光源电气部分)和出光点(光源射出部分)的介质,避免了光源电气设备与水接触,从而确保了照明的电气安全;

(2)节能性好:传统的水下照明所采用的光源照明功率每点至少在50W以上,而通过光纤照明,一个150W的发光点便可带动7个出光点,节能效果显而易见;

(3)安装控制方便:由于光纤的输出直径小,一般只有30mm左右,安装起来非常方便。加之发光点远离出光点,通过对发光点采取加装彩色转盘或滤光片等措施可以很方便地达到随意改变出光点色彩的目的,光纤照明的控制操作非常方便。

当然光纤照明也有其不足之处:

(1)光纤照明照度普遍不够,在高亮度背景的环境下使用,效果不佳;

(2)光纤照明的造价较高,不利于广泛推广。

3.设计过程要有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设计工作的目的就是让设计成果服务人们的生活、工作。照明设计应当以营造舒适的照明视觉效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景观照明与平常的工作生活照明相比,它更多地是为了达到美化城市,营造舒适的夜间休闲、娱乐环境,丰富人们夜生活的目的。衡量设计成果好坏的准绳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所以设计作品中应当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当前景观照明设计存在这样一些误区,认为城市夜景照明应追求明亮的效果。这种做法的最终结果将导致引发光污染,光污染的问题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1)由污染造成的“人造白昼”直接影响人的生活规律,危害人体健康;

(2)光污染对飞机、车辆驾驶者、行人产生视觉不适感,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3)光污染影响地面天文观测站的正常空间观测。

认识到光污染的危害性,在设计中就应当充分利用合理的照度设计及眩光控制等技术手段尽可能地避免减弱光对环境的污染,真正提高景观照明的照明质量和人们生存的环境质量。4.照明系统要适应“绿色照明工程”的需要

在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今天,推行“绿色照明工程”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景观照明中大量采用的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及各种特种照明的能耗在城市市政设施用电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选择合理的照明系统是适应“绿色照明工程”的需要。

合理的照明系统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4.1合理的照度设计

照度选择直接影响到照明系统的使用功率,在进行照度设计时应根据照明对象自身的材质属性、文化属性及周围物体的明亮程度来确定。盲目认为夜景照明越亮越好的做法,不仅不利于表现照明载体的文化艺术内涵及自然本色,而且对电能是一种较大的浪费,在设计中应坚决杜绝。

4.2选择高效低耗的节能光源灯具产品

市场上适用于景观照明的光源产品品种繁多,有卤钨灯、金卤灯、高压钠灯、美耐灯等各种传统的光源产品,也有近年来开发的高新光源,如光纤照明器、激光发射灯、发光二极管艺术照明灯、陶瓷金卤灯等。各种光源都有其各自的特点,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在选择光源时,考虑满足照明作品所需的照度、色温、显色性及灯具寿命等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选择高光效、低能耗、低谐波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如采用高光效的大功率发光二极管产品替代传统的霓虹灯照明,在节能性、使用寿命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极大的优势,推广使用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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