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审美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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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南《东西方审美观念的并存与互补》
作者:zx 发布时间:08/09/05 点击率:259
摘要:
原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3年第2期,收录于《春华秋实》论文集。
正文:
中国、西方、印度的美学,虽然都从人与现实世界的审美关系角度回答主体与客体、精神与物质这个根本问题。但由于各自的思维方式与文化背景不同,三者又存在着基本差异。下面从意境与典型、再现与表现、逆向与并存等三个方面,对中国、西方、印度的美学作些具体的比较。
一、意境与典型
中国美学以“言志”、“缘情”为主。“志”在先秦哲学中指带有强烈伦理色彩的主观意向、思想动机,有时是一种抽象观念。孔子说:“苟志于仁矣,无恶也。”(《论语•里仁》)“情”是指心理活动,如儒家所说的喜、怒、哀、惧、爱、恶、欲、即“七情”。首先,艺术中的志与情必须与日常生活中的志与情区别开来。《国语·晋语五》指出:“夫貌,情之华也;言,貌之机也。身为情,成于中。言,身之文也。”“言”与“文”是情的表现形式。两汉时《毛诗序》又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主张通过“诗”和“言”把心中的情志表达出来。审美形态中的“志”已从抽象观念转化为可以领悟和体验的“意”。孟子说:“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迎)志,是为得之。”(《孟子·万章上》)庄子认为,语言的主旨在“意”而不在言:“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因贵言传书。”(《庄子•天道》)他已理解到审美状态的“意”,非一般语言可以传达的。
其次,审美状态的情志,必须有生动的显现形式。唐代王昌龄说:诗有三境:一曰物镜,二曰情境,三曰意境(《诗格》),首创了“意境”这个中国美学的基本范畴。从心与物的关系上,物镜以物为主,是“了然镜像,故得形似”;情境以心为主,是“然而驰思,深得其情”;意境是“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亦即物境与情境的融合,境真与情真的统一。“境”原是佛学用语,意指玄秘空幻之地,被借到美学中。
唐代皎然有“取境”之说:“取境之时,须至难至险,始见奇句。成篇之后,观其气貌,有似等闲,不思而得”(《诗式》)诗人把要表达的情志融入外物境象之中时,确实“至难至险”,但在读者欣赏时,却全无痕迹,似乎“不思而得”。皎然精辟地把以意取境的过程概括为“取象曰比,取义曰兴,义即象下之意。”也就说用比兴的方法,使情志投向外物景象,又使外物镜象寓有情志。
“意境”揭示了中国美学中意与境、情与景、我与物融合为一的精髓,是对注重表达主体情志,辅以对现实世界进行模拟这个审美特征的高度概括。它一经提出便不断为后人加以论述和发挥。唐代权德舆提出“意与境会”,司空图提出“思与境偕”,便是对“意境”说的发展。司空图分析了意境中的景、象、韵、味、旨并不受艺术形象限制,可以有更丰富的意蕴和更广阔的天地,指出了“象外之意,景外之象”、“韵外之致,味外之旨”是意境的重要审美特征。意境说经宋元到明清,一方面,它扩至各个艺术门类,如清代画家寿平说:“意贵乎远,不静不远也;境贵乎深,不曲不深也。”(《南田论画》)王国维评价元剧时认为,“其文章之妙,亦一言以蔽之,曰:有意境而已矣。”(《宋元曲考》十二)另一方面,意境说更趋成熟和完善。明代王世贞认为,意与境界结合的关键是“感兴”:“似非琢可到,要在专习凝领之久,神与境会,忽然而来,浑然而就”(《艺苑厄言》)。他还根据不同的审美特征把意境分成“实境”、“佳境”、“妙境”、“化境”等。
印度美学的“味”和“韵”,与中国的意境说比较接近。“诗的灵魂,好像美丽可爱的身体的[灵魂],作为[其中的]精华,即为知诗者所称赞的意义,有两类:字面义与领会义。”1[1]领会义有多种,其中之一是“以味等为特征”,例如,“悲”能产生“悲悯”的“味”,这要通过领会义方能得到。领会义是一种暗示:“伟大的诗人之成为伟大诗人只是由于运用所暗示(义,暗示义)及能暗示(词),而不是由于仅仅编造所说(义)和能说(词)。”此说与中国“意境”说强调要留下联想与回味的余地,
让读者在审美中去领会和创造更深广的意蕴十分接近。当司空图说“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时,毗首那他也在说:“缺少了它(味.),这(句子)
就不被认为具有诗性了。”两者何其相似,如出一辙。
西方美学以“摹仿”、“理式”为主。苏格拉底在“摹仿”说形成之际便提出了理想化的主张,认为应“从许多人中择选,把每个人最美部分集中起来,使全体中每一部分都美”。他还提到“要描绘人的心境”,“表现心理活动”2[2]。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讨论“摹仿”的同时,认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他把“带有普遍性”说成是“某一种人,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会说的话,会行的事”。这种观点已显露典型说的思想萌芽。贺拉斯在《诗艺》中说:“我劝告已经懂得写什么的作家到生活中到风俗习惯中去寻找模型,从那里汲取活生生的语言吧。”他所谓的模型,在数量上具有统一的平均数,因而具有普遍性。
文艺复兴运动强调对自然的改善、美化和理想化,不仅要摹仿个别的自然事物,而且要揭示自然事物的一般规律和共同特征。达•芬奇所提出的艺术作为“第二自然”,并不停留在对自然作表面的摹仿。他在《笔记》中说:“画家应该研究普遍的自然,就眼睛所看到的东西多加思索,要运用组成每一事物的类型的那些优美的部分”。十五世纪雕塑家阿尔贝蒂在《论雕刻》中认为,要达到“逼真”,一方面“须尽量像活的东西”,“另一方面他们须努力再现和刻画得还不仅是一般的人,而是某一个别的面貌和全体形状”。“类型”说是“典型”说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人物既要有个性,又必须具有职业、阶级、性格的类型。18世纪法国的布瓦洛从普遍的人性出发要求塑造各种性格类型,如骄横、自私、敬畏、老实等。孟德斯鸠认为,美就是最普遍、最有代表性的东西的集合。
“典型”说从歌德、黑格尔开始,摆脱了“类型”说的局限。歌德在《对自然的单纯模仿•艺术手法•艺术风格》一文中认为,临摹只是创作的最初阶段,还应进入突出主要特征的第二阶段,在对事物获得基本认识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风格。在《收藏家和他的伙伴们》中,他认为艺术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