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育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年教育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宣传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教育外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营造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社会对教育的了解、重视、支持为重点,以服务教学为中心,以推动质量提升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市、县重点突破性工作,立足全县教育发展大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唱好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加强教育对外宣传管理,逐步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宣传工作机制。

力争在正面舆论引导上有新成效,在教育特色工作宣传上有新突破,在管理质量宣传上有新举措,在“六园式”校园创建宣传上有新亮点,在网络对外宣传上有新发展,在校报校刊编办上走出新路子,在宣传队伍素质建设上有新提高。

努力实现优化思想、凝聚人心,助推工作、服务中心,鼓劲打气、鸣锣开道,宣传、推介展示形象四个目标。

三、具体任务
2012年,各中学、学区、九年制学校,县职业中专、东
关小学、县幼儿园及局机关各股室要在省、市、县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电视台、教育网站等新闻媒体完成相应的教育信息宣传任务。

每校(区)创办一报一刊,按季刊发行,同时向县局信息办报送相关信息,向编辑部报送相关稿件(具体任务见附件1);局机关各股室负责向市教育局相关科室报送信息。

(具体任务见附件2)
四、宣传内容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对外宣传意义重大,各级各类学校及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把教育对外宣传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具体宣传内容如下:
(一)大力宣传教育系统深入贯彻各级会议精神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开展“思想作风建设年”和“精细化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营造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大力宣传全县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凸显办学特色,提升办学品位,加快布局调整和项目建设力度,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具体行动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三)宣传全县教育系统充实完善各项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制,加强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六园式”学校等方面的特色做法。

(四)宣传在教育教学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师德标兵”、
“五星园丁”、“教学新秀”、“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各类先进典型;宣传学生中涌现出的“实践之星”、“才艺之星”、“学习之星”、“科技之星”等各类品学兼优、学有特长的学生;宣传教子有方的好家长及捐资助学的各类社会有识之士。

(五)宣传各级各科课堂教学中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模式及教育科研成果,实现先进经验的快速交流和推广。

(六)宣传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教育措办实事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发展职成教育、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积极推动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五、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

各校(区)要充分利用省、市、县各级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消息、通讯、专访、图片等多种形式,对反映全县教育系统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特色活动等情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和支持各级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就某些重点工作、特色做法和具有示范性、推动性的活动进行专题采访或专题报道。

(二)社会宣传。

各级学校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墙报、橱窗、标语、横幅、校园广播、政务公开栏等阵地和形式,加大对教育系统的大型活动开展、重点突破性工作进展和阶段性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

(三)内部刊物。

充分利用《全教育》杂志、《全教育
天地》网页等宣传渠道,宣传报道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各中学、学区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传递教育信息,刊载师生作品、宣传教育成效;并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稿件质量,扩大稿件来源,向各级新闻媒体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宣传稿件。

县局编辑部负责各校区校报校刊的业务指导工作,为确保校报校刊发挥对学校工作的宣传推动作用,引领并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开展,校报校刊栏目视稿件情况及宣传需要,建议作如下谋划。

校报:四个版面依次设定为:第一版“教育要闻”,第二版“校园动态”,第三版“校园文学”,第四版“教学园地”;校刊:可选择设置如下栏目:“教育时政”“教研之窗”“开卷有益”“校园报道”“封页图文”、“刊首寄语”“佳作欣赏”“校园烛光”“真情一刻”“思想草根”。

各栏目刊登的具体内容编辑部将以电子邮件下发各校区邮箱。

五、考核表彰办法
(一)考核办法
依据各媒体刊(播)发的新闻信息数量进行计分考核。

原件由被考核单位(机关股室)提供,县局信息办汇总并提交领导逐一审查后提交会议商定。

1. 被《全教育》电视栏目采用1条视频新闻,计3分;一个专题,计5分;被《全教育天地》网站采用1条文字(图片)新闻,计2分。

2. 视频新闻凡被市级媒体采用的,每条计6分;被省级媒体采用的,每条计8分;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每条计10分。

3. 图片新闻、稿件凡被市级报刊采用的,每条(篇)计5分;被省级刊物采用的,每条(篇)计8分;被国家级刊物采用的,每条(篇)计10分;
4.同一条信息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5.未完成相应宣传任务的校区,县级每欠一条扣2分,市级每欠一条扣3分,省级每欠一条扣4分。

6.在年终组织的校报、校刊展评中,获得优秀校刊加3分,获得优秀校报加2分。

同类校(区)排在最后一名的扣2分。

7.局机关各股室全面完成向市局报送相应信息任务并刊登,每刊登一条发奖金10元;未完成任务,每欠一条罚股室每人罚金10元,并通报批评。

(二)表彰办法
县局坚持每年召开教育宣传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依据考核结果,对在教育宣传工作和校报、校刊编办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先进单位的表彰。

依据各校(区)完成宣传任务的情况,表彰前6名,由县局授予“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先进个人的表彰。

依据各校区通讯员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刊物上刊登的信息稿件数量和质量,表彰奖励10-15名优秀通讯员,由县局授予“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学校因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突发事件处置不力,被新闻媒体披露,当年不得参与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通讯员因报道失实或所在学校舆情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不得参
与本年度优秀通讯员评选。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规范化管理,增强宣传工作的严肃性。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校(区)要认真对待。

凡涉及教育工作的公务采访活动,须经县局领导批准,由县局信息办统一安排,有关人员对采访活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工作。

凡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策、重要文件和信息,必须报县局审定后方可发布。

(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形成立体化宣传格局。

各校(区)要在积极上报新闻信息的基础上,精心创办校报校刊,按要求合理设计栏目,认真审稿排版,力求图文并茂,融知识性、理论性、生活性、趣味性为一体,力争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让校报校刊成为学术交流和展示师生才华的平台,成为宣传校(区)特色的窗口。

同时,完全小学以上学校要接入互联网,充分发挥网络快捷高效的优势,保证信息畅通。

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建办校园网站,逐步实现网络、电视、报刊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育宣传格局。

(三)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形成有效的工作网络。

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主管责任人为县局分管领导和各级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县教育局信息办负责指导和协调。

各校区(县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要确定1-2名责任心强、文字水平较高的同志担任信息员,从事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学校要为其提供工作便利和条件保障;要加强对信息
员的管理和培训,促其热爱信息工作,加强学习,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

信息所反映的事件要真实可靠,有根有据;事例数字应力求准确,实事求是;上报信息要主题鲜明,言简意赅;上报的图片、视频要清晰生动。

学校、学区上报的信息和报送的稿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各股室报送信息前必须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定签字。

(四)完善工作通报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

各校区的宣传信息必须按月报送,不得突击上报。

县教育局每学期通报一次提供信息和信息采用情况。

对未完成报送任务或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的,将通报批评;对匿报、虚报重要信息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