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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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财务公开制度

一、年度预算编报的规定:

1、每年度的财务预算编报,必须遵循"量出而入,以支定收;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

2、年度预算中的费用支出特定项目的变动程度,如员工薪金增减变动幅度,须先征业主委员会同意,方可列入预算。

3、年度预算报表中每一项目应附有详细的注释及说明。

4、年度预算须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收费标准公开化:

1、管理处所有的收费标准均应公开。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公开的收费标准统一尺度收费。

2、管理处收费标准须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并报当地物价局备案。收费标准的明细项目表张贴在小区宣传栏内。

3、管理处对客户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在执行前,应先咨询业主委员会或行文通知客户,且收费标准结构只能为材料费与适当耗工费(即合理的工料费)。

三、费用支出公开化:

1、年度的各项费用支出必须控制在年度预算内。

2、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及重大的楼宇工程对外承包,应通过招标方式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承包商,最后报业主委员会审批。

3、各项费用支出务必坚持专款专用,不可挪作他用。

四、经营状况与财务报表公开化:

1、定期公开财务报表(主要是管理费收支表),在小区宣传栏内公布,以便客户监督。

2、每年度至少一次向全体业主汇报公司的经营效果及财务状况。特殊情况根据业主委员会提议而定(例如,公司财务收支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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