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合作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合作建设甲方新建楼盘(以下简称“社区”)的通信线路及通信设施建设,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背景与原则

双方在充分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信产部、建设部已出台的驻地网政策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线路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等政策的前提下,为尽快满足社区居民的通信需求,采取本合作方式,就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网络的投资、建设、所有权和收益权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二条合作内容与方式

乙方负责设计、投资和建设社区内基于通信的室内分布系统工程。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及支撑,并依本协议享有所投资建设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甲方负责全过程配合和协调乙方的建设。

第三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接入布线及网络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

资料和便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总平面图、大楼平面图等。甲方负责提供楼盘红线内通信建设所需的通信管道、桥架等通信设施建设(甲方负责的通信设施建设范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建标[2013]36号文件

第二条内容为准)。

2、甲方应提供网络设备专用的独立电源系统及楼层设

备空间所需的电源接口,实际发生的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条件许可下应无偿提供通信设备所需的楼层

内合理的安装空间、通信线路的走线路由(管道、桥架、弱电井等)以及符合要求的强电源插座接口。同时,甲方无偿同意乙方按行业规范及外观美化要求在楼宇内安装室内吸

顶天线。

4、甲方应免费为乙方在该楼盘投资建设的通信网络的

维护、优化、升级和改造提供长期便利。

5、除了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通信网络上

加装其他各种设备及装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承诺不得同意和支持任何人对乙方的通信网络进行改动、加装或破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规划设计资料,进行

通信网络的规划设计和投资建设,包含楼盘规划用地红线内

和楼间通信所需的通信线路布放(不含住(商)户至弱电间)、通信基站及其室内分布系统的投资、建设。

2、乙方线路路由应服从甲方线路综合安排,其设计要经甲方认可。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社区楼房主体及公共设施,但线路布放所需的必要的墙壁打孔、穿线等除外。

3、乙方设备用电独立向电业局进行用电申请,电业局所需材料需由甲方配合提供的,甲方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4、乙方负责维护整个社区通信网络,确保通信正常运转,甲方应为乙方日常维护提供方便。

5、工程建设工期根据现场条件和甲方要求,乙方全力配合。

第四条网络交付使用后的维护与管理

通信网络建成并交付使用后,乙方应继续负责维护整个社区通信网络,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对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设备毁坏进行修理更换并承担费用,确保通信正常运转。甲方自身或者本社区的其他接收方(如物业公司、业主管理委员会、居委会等)应对社区通信网络进行妥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对乙方的维护和改造工作予以良好配合。

第五条双方其它约定

1、乙方拥有所投资建设的通信线路、设备和室内分布

系统的永久占有权、使用自主权、经营收益权和处分自主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乙方作为电信资源投资运营商的地位和权益应不受侵犯。

2、乙方施工过程若需要多次进场施工或改造,甲方应

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因甲方楼房内部装修吊顶之类导致我司室内分布系统无法施工时,需甲方负责改造直至符合乙方进场施工要求,改造过程中受到破坏与我司无关,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额外费用。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社区转给其它方管理,应当

向受让方充分说明条款内容,并与受让方共同在正式移交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上应载明受让方同意继续承受本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以保持本协议的延续性。甲方应保证社区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转让接收不影响到本协议的

合作及经营。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网络设备所需的设备安装独立

机房一间,面积大于15平方米。

5、甲方在将物业管理权移交给其他物业管理方时,甲

方应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我方正常的系统改造、故障处理及日常维护等,否则乙方有权与移交后的物业方重新签订协议,本协议将自动作废。

6、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

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第六条争执的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或执行与本协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首先提交任何一方在当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解决不成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内生效,有效期等同于

本小区的土地使用期限。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