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2015年
2015年青海省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答案解析(必备资料)

A.法律对人的效力 B.法律对事的效力
C.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D.法律的时间效力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与强迫交易罪实行并罚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22、下列各项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
A.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 D.向债务人提出请求
23、梁某与好友强某深夜在酒吧喝酒。强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梁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元现金就将其隐匿。强某要梁某送其回家,梁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辞拒绝。强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C.法律原则可以解释、补充法律规则
D.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法律原则比法律规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17、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1、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正确的
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
B.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2015年西藏自治区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非法学)真题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A.规范性 B. 普遍性 C.程序性 D.可诉性
9、下列关于宪法产生和发展的说法正确的
A、法国1789年宪法是欧洲大陆产生最早的刚性宪法
B、美国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成文宪法和产生最早的刚性宪法
C、1918年《苏联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A、法国1789年宪法是欧洲大陆产生最早的刚性宪法
B、美国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成文宪法和产生最早的刚性宪法
C、1918年《苏联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D、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三大部分构成
39、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
B.乙为一15周岁的未成年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后,因勒索财物未成而杀害被绑架人,应当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C.丙是某国有仓库保管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其保管的物资价值2万元。后听说单位要来盘点物资,担心事发,遂将所盗物资送回仓库,丙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D.丁设立一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非法利益。对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
31、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
35、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教程

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恒生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被某海关作出扣押的决定,该公司不服,应向(申请复议。
A.该海关B.该海关所在市的人民政府C.该海关所属省的人民政府D.该海关的上级主管部门2、某市交通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
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过路费,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D.徐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内日,提出书面答复,并依法提交有关材料。
A.5日B.7日C.10日D.15日4、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5、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
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
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
李某不服,申请复议。
本案的复议机关是(A.县委B.县土地管理局C.县人民政府D.市土地管理局6、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A.一并B.单独C.事后D.事先7、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8、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2015年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2015年(总分:149.98,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0,分数:40.00)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
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______。
(分数:1.0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解析:[考点] 刑法的基本原则[解析]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轻重应当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
就本题而言,刘某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就应当依据主观恶性、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轻重应当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依法定罪判刑,不应考虑其他因素,故最佳答案为C项。
考生在解答此题目时,注意排除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列举项。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______。
(分数:1.00)A.赌博的筹码B.抢夺的财物√C.行贿的财物D.运输毒品的车辆解析:[考点] 犯罪对象[解析]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物或信息。
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具体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人、物或信息,是犯罪客体的客观表现,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却未必有犯罪对象。
赌博罪的筹码只是赌博行为得以进行的一种工具,不是犯罪对象;行贿罪的财物是犯罪的工具,不是犯罪对象;运输毒品罪的犯罪对象是毒品,车辆属于犯罪的工具,不属于犯罪对象;抢夺罪的财物是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物,是犯罪对象,因此,本题选B。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将其投入河中,赵某溺水而亡。
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分数:1.00)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杀人罪(未遂)D.故意杀人罪(既遂) √解析:[考点] 犯罪的停止形态[解析]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2015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参考书、历年真题、报录比、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分数线

4.31 109 2 3.42 111 5 12.5 19 2 7.14 19 1
41 1 7.89 42 3 12.5 35 5
9.09 10 2
5.57
7.41
1.83 4.5 10.53 5.26 2.44 7.14 14.29
20
四、2015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80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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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 0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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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085212 风景园林 095300 公共管理 125200 艺 歌剧表演 1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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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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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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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北大-新加坡国 立大学汉语言 文字学双硕士 班为 340。
理 学 (07)
50 50
90
90
320
工 学 (08)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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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320
管理学 (12)
50 50
90
90
350
艺术学 (13)
50 50
90
350
(2)、联考: 考试科目
系所名称 招生总数
法学院 36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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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说明
法学硕士 80 人(其中免试生 49 名),各专业具体名额详见北大法学院网站); 法硕(非法学)240 人(含推荐免试 130 人);法硕(法学)40 人(均推免)。 本院不指定参考书。
2015年云南省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非法学)真题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23、关于法律的效力等级,下面表述正确的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B.基本法律的效力高于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C.法律之间就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D.丁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
9、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物权法定 B.一物一权 C.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 D. 物权公示
10、下列诸债中,( )属于法定之债。
A.无因管理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单方允诺之债 D.合同之债
1、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6、关于罪数的认定,正确的
A.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与强迫交易罪实行并罚
B.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A.王某虽然是陈某抢劫的被害人,但其行为仍成立贩卖毒品罪
B.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持枪抢劫
C.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被抢劫罪吸收,不另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导致其过量吸食进而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2015年法硕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与答案

一、单选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的国家铁路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A)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说明】网络版答案为B,也有选C的,目前说法不一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B)A.赌博的筹码B.抢夺的财物C.行贿的财物D.运输毒品的车辆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后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投入河中,赵某溺水死亡,甲的行为构成(D)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杀人罪(未遂)D故意杀人罪(既遂)4.甲因贩毒被公安机关抓获,交代了和乙起贩毒的事,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把乙、丙抓获,属于(C)A. 自首B. 准自首C. 立功D. 坦白5.甲因贩毒被判刑,出狱后五年内又犯黑社会性质犯罪,问甲(A)A.一般累犯B特别累犯C再犯D忘记6、某公司往河里排放废物,不料产生了不良的化学反应,导致严重后果——选环境污染罪7、考追诉时效,一人在追诉时效内又犯罪——选从甲犯新罪开始两罪重新起算追诉时效8、甲在某机场到达大厅出口D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一人轻伤,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A )A爆炸罪B寻衅滋事罪C故意伤害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9、选犯罪中止,具体题目记不清楚了10、某公司领导先挪用资金,后非法占有——选挪用公款罪14.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B)A.放火罪B.故意毁坏财物罪C.私放在押人员罪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6、甲遇红灯停车时,与路人孙某发生口角,甲下车将孙某打到在地,驾车离去。
孙某坐在马路上,不听行人劝导,拒绝离开。
十分钟后,乙超速驾车经过此处,来不及刹车,将孙某撞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D)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B.甲构成寻衅滋事罪C.甲和乙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D.乙构成交通肇事罪17、下列行为中,可以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是(C)A.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B.窃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C.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D使用虚假身份证骗领的信用卡18.甲冒充公安干警,将正在赌博的孙某等四人用手铐铐住,并拿走其赌资及随身携带的财务2万余元,甲的行为认定为(A)A.诈骗罪B.抢劫罪C.招摇撞骗罪D.敲诈勒索罪【说明】网络版答案为C,目前说法不一19、甲在医院缴费单上加盖自己私刻的收费章,逃避交付妻子透析费用17万余元,甲的行为(A)A.按诈骗罪定罪处罚B.按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C.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D.成立紧急避险20、甲秘密窃取他人持有的枪支,该行为同时符合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构成,按照我国刑法理论,该行为属于(B)A.牵连犯B.法条竞合C.想象竞合犯D.结果加重犯21.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支配权的是(B)A.甲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B.乙对自身肖像的使用权C.丙因受欺诈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D.丁被他人打伤享有的请求赔偿的权利22.下列选项中,具有法人资格的是(D)A.合伙企业B.个体工商户C.个人独资企业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3.下列行为中,属于从法律行为的是(D)A.行纪合同B.协议离婚C.履行行为D.抵押合同【说明】网络版原题为:下列行为中,属于从法律行为的是(A),但是考试中问的是哪个是从法律行为,我确定,特别注意到了25.甲出差,委托同事乙照看其9岁儿子丙,某日乙将丙单独留在家中,自己出去打麻将,丙在玩耍时将邻居丁打伤。
2010-2015法硕联考专业综合课(法学、非法学)主观题大题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0专业综合课(非法学)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请将参考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4.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
2(1)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的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景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生效,对什么人生效;二是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包括行为主体的资格构成和行为的情境条件。
2(2)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具体行为的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和不得这样行为三种模式。
2(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的评价的部分,包括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
265.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及其意义。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4(2)意义:各民族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上享有平等权利,有利于少数民族利益的保护,加强民族团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体现权力分工与制约原则,确保各职能部门的相对独立,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4PS:全国人大常委会乃至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宪法规定需要牢记,最好将宪法的全部相关法条背诵下来。
66.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
(1)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属于“治外法权”的一种。
2(2)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确立于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其后的《虎门条约》,并在随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
2015年非法学硕士综合真题

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真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学是社会科学,不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B.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C.法学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D.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础理论,法理学不是方法论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B.法系是以法律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为划分标准的C.英国威尔士和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D.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意义3.甲故意杀人后畏罪潜逃,归案后法院依法判处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法的作用理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畏罪潜逃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B.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而非法的教育作用C.法院的判决既体现了法的规范作用,也体现了法的社会作用D.有人认为甲畏罪潜逃应罪加一等,该观点体现了法的预测而非评价作用4.某市打算引进大型化工项目,引发社会争议。
赞同者认为该项目将促进本市经济发展;反对者认为该项目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损害民众健康。
该市综合考量后,决定终止引进该项目。
根据法的价值冲突理论,该市的最终决定体现出()A.效率优于自由B.效率优于平等C.人权高于效率D.秩序高于正义5.下列关于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立法包括法律的创制、认可、修改和解释,不包括法律的废止B.邓析制“竹刑”,说明立法主体不仅限于特定的国家机关C.现代国家权力体系中,立法权是最重要、最核心的权力D.国家结构形式对一国立法体制形成的影响不大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行政执法基本原则的是()A.合理性原则B.正当程序原则C.合法性原则D.协商性原则7.2011年,以缅甸人糯康为首的武装犯罪集团在湄公河流域劫持我国商船并杀害了13名中国船员。
2015年法硕非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与答案

专业综合课回顾版一、单选1.嵇康被判处死刑的原则:保护原则(我选的是属地...)2.马克思主义法学是超阶级的,不选3.清末的“中央议会”,选资政院4.中国第一部法院组织法,选《大理院...》5.清末规定的典当回赎期限,选10年6.一个关于唐代十恶的选择题,杀一家五口,选不道7.美国的违宪审查,选马布里诉麦迪逊案8.不符合宪法的发展趋势的,选某国反对国际人权公约9.国家i主席自己决定的职权,选接受外国使节10.检察院上下级关系,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11.立法程序中,选包括废止12.2004年宪法修改,选新增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13.直接选举人大代表,选十人以上联名14.村委会的设立不对的是,选100/300-700户,因为这个是居委会的15.特别行政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紧急状态16.准五服,选《泰始律》17.工农民主政权最具代表性土地法,选《中华苏维埃土地法》18.风宪衙门,选督察院19.逮捕人大代表,选县级人大常委会同意20.为救人闯红灯,选有法律责任未必有法律制裁21.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合目的性原则是首要原则22.乔帮主犯罪,选《宋刑统》23.一党员个人举报上司,选个人监督24.给出贪污罪....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处...选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25.法律推理,选什么记不清了,应该是实质推理,题干好像说了是演绎推理,选这个26.宪法调整的关系,有一方是国家27.设区的人大代表辞职,选向选举他的人大常委会提出28.根据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选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特别行政区按照基本法自行受理有关的外交事务,我选的是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应该是错了29.西周法律原则:明德慎罚30.汉朝法律规定,被告人及其亲属不服官府判决的可以申请重审,这一诉讼程序称为,选乞鞫31.依照《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规定,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训政者是,选国民党32.法经中诉讼法,选网法33.某市尊重群众意见不引进高污染企业,选人权价值位阶优先34.哪项不属于执法的原则,选协商原则35.关于国民经济哪个是错的,选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体36.秦代的耻辱刑,选髡刑37.八议中议宾指的是,选前朝皇亲国戚38.平政院的职能,选诉讼职能39.关于法系,英国的威尔士是英美法系,不是大陆法系,选法律移植是法律发展的重要原因二、二、多项选择题:第46 - 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2015年广东省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非法学)真题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C.丙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强奸了被组织的妇女李某。丙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强奸罪,但只能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
D.丁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了该妇女。丁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但根据刑法规定,只能以拐卖妇女罪定罪量刑
7、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方式包括
A.异议登记 B.更正登记 C.预告登记 D.初始登记
8、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物权法定 B.一物一权 C.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 D. 物权公示
9、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方式包括
A.异议登记 B.更正登记 C.预告登记 D.初始登记
B、河南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未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C、出席全国人大召开的会议,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之一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21、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表述正确的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故意伤害罪 D.属于意外事件
5、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
C.梁某对强某的死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梁某对强某的死亡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2015年福建省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非法学)真题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C.张某在商场购买首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千余元的首饰调换
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余元的海洛因拿走
7、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下面正确的表述
38、下列各项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
A.超越代理权 B.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C.自己代理 D.双方代理
39、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
A.规范性 B. 普遍性 C.程序性 D.可诉性
40、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下面正确的表述
A.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C.丙是某国有仓库保管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其保管的物资价值2万元。后听说单位要来盘点物资,担心事发,遂将所盗物资送回仓库,丙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D.丁设立一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非法利益。对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
29、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包括
A.兄终弟继 B.父子相继 C.嫡长子继承制 D.诸子均分
A、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B、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C、特别行政区享有依法自行处理有关外交事务的权力
D、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检察院检察长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35、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包括
A.辞听 B.色听 C.目听 D.气听
36、法律规则是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其要素包括
A、《共同纲领》是我国建国后制定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B、建国后《共同纲领》在我国发挥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联考基础课答案及解析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基础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解,所谓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刑罚的轻重不仅应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也必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犯可能性的大小相适应。
除此之外,不再考虑其他因素。
刘某的量刑与其所犯之罪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相适应,其“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不是罪与责的影响因素,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量刑时不应考虑。
2.【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犯罪对象的理解,所谓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
赌博的筹码和行贿的财物,是组成贿赂罪和赌博罪之物,不是贿赂罪和赌博罪的犯罪对象。
运输毒品的车辆属于用于运输毒品犯罪之物,不是犯罪对象。
3.【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要件以及刑法上的认识错误中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的理解。
所谓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该罪属于结果犯。
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
本案中,甲在犯罪过程中,错认为自己掐死了赵某,而实际上是自己将赵某投入河中的行为造成赵某的死亡,即甲对造成行为结果的原因有误解。
这种情形的错误对罪责的认定不发生影响,即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4.【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犯罪时效延长的理解,所谓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制的制度。
《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说,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15-2017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课及综合课大题

2015年考研真题之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51.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
52.简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53.简述职务发明创造的具体类型。
5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
四、辨析题:第55—56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
55.请对“没有因果关系,就没有刑事责任”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56.请对“不动产物权不经登记不得设立”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五、法条分析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民法理论。
57.我国《刑法》第397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请分析:(1)本条款中“滥用职权”的含义。
(2)本条款中“玩忽职守”的含义。
(3)本条款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
58.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请问:(1)本条所称“胁迫”应如何理解?(2)有权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是谁?(3)本条中的“1年”是何种性质的期问?六、案例分析题:第59~6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59.2010年3月1日,甲(男,1992年12月10日出生)和乙(女,1995年8月1日出生)为购买高档手机骗走邻居家3岁的小孩,准备将其卖出。
两人将孩子关在城郊一处废弃库房后,甲去外地寻找买主,并安排乙看管孩子。
孩子哭闹不休,乙难以忍受,离开库房,弃之不顾。
甲得知乙不在库房,就要求乙返回,乙不予理会,最终导致孩子饿死。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2015年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2015年(总分:149.98,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0,分数:40.00)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
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______。
(分数:1.0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解析:[考点] 刑法的基本原则[解析]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轻重应当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
就本题而言,刘某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就应当依据主观恶性、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轻重应当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依法定罪判刑,不应考虑其他因素,故最佳答案为C项。
考生在解答此题目时,注意排除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列举项。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______。
(分数:1.00)A.赌博的筹码B.抢夺的财物√C.行贿的财物D.运输毒品的车辆解析:[考点] 犯罪对象[解析]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物或信息。
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具体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人、物或信息,是犯罪客体的客观表现,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却未必有犯罪对象。
赌博罪的筹码只是赌博行为得以进行的一种工具,不是犯罪对象;行贿罪的财物是犯罪的工具,不是犯罪对象;运输毒品罪的犯罪对象是毒品,车辆属于犯罪的工具,不属于犯罪对象;抢夺罪的财物是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物,是犯罪对象,因此,本题选B。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将其投入河中,赵某溺水而亡。
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分数:1.00)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杀人罪(未遂)D.故意杀人罪(既遂) √解析:[考点] 犯罪的停止形态[解析]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2015年福建省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非法学)真题最新考试试题库(完整版)

A.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B.其财产由特定人代管
C.婚姻关系中止 D.继承程序开始
32、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包括
A.兄终弟继 B.父子相继 C.嫡长子继承制 D.诸子均分
33、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36、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其结果
A.情实 B.缓决 C.可矜 D.留养成祀
37、法律效力范围主要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约束力所及的范围,也称法律的生效或适用的范围,具体包括
A.法律对人的效力 B.法律对事的效力
D、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生效
5、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
A.规范性 B. 普遍性 C.程序性 D.可诉性
6、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正确的
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28、关于罪数的认定,正确的
A.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与强迫交易罪实行并罚
B.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C.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
B.法律责任的轻重与种类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具体情节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
C.在内涵上,免责就是不负责任
D.可以通过“私了”方式协议免除法律免责
15、张某和赵某长期一起赌博。某日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张某推了赵某一把,赵某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张某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
2015年西藏自治区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考资料

20、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当是
A.尚未发生的事实 B.将来能够发生的事实
C.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将来能否发生的事实 D.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
21、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当是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23、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其结果
A.情实 B.缓决 C.可矜 D.留养成祀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1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17、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表述正确的
A、《共同纲领》是我国建国后制定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B、建国后《共同纲领》在我国发挥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C、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从1978年宪法开始,我国宪法在结构上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一章置于了国家机构一章之前
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中央军委批准,可以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D、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生效
11、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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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2015年(总分:149.98,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0,分数:40.00)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
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______。
(分数:1.00)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解析:[考点] 刑法的基本原则[解析]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轻重应当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
就本题而言,刘某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就应当依据主观恶性、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轻重应当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依法定罪判刑,不应考虑其他因素,故最佳答案为C项。
考生在解答此题目时,注意排除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列举项。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______。
(分数:1.00)A.赌博的筹码B.抢夺的财物√C.行贿的财物D.运输毒品的车辆解析:[考点] 犯罪对象[解析]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物或信息。
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具体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人、物或信息,是犯罪客体的客观表现,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却未必有犯罪对象。
赌博罪的筹码只是赌博行为得以进行的一种工具,不是犯罪对象;行贿罪的财物是犯罪的工具,不是犯罪对象;运输毒品罪的犯罪对象是毒品,车辆属于犯罪的工具,不属于犯罪对象;抢夺罪的财物是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物,是犯罪对象,因此,本题选B。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将其投入河中,赵某溺水而亡。
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分数:1.00)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杀人罪(未遂)D.故意杀人罪(既遂) √解析:[考点] 犯罪的停止形态[解析]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甲掐赵某脖子导致其窒息昏迷,以为其死亡将其抛入河中,最终导致其溺水死亡,其认为是自己掐赵某脖子才导致其死亡,事实上赵某的死亡是因为溺水,甲对赵某死亡原因的认识存在错误,但这种错误并没有超出甲故意杀人的认识范围,因而对定罪没有影响。
并且,赵某的死亡也是因为甲的一系列杀人行为所致,甲故意杀人,且最终导致赵某死亡,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4.甲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在2010年8月9日被抓捕时逃跑。
2014年6月5日,甲抢夺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分数:1.00)A.甲所犯抢夺罪的追诉期限为5年B.甲所犯聚众斗殴罪因其逃跑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C.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2010年8月9日起计算D.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2014年6月5日起计算解析:[考点] 追诉时效[解析] 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求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的制度。
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不得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已经追诉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判。
关于追诉时效,我国《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甲涉嫌聚众斗殴犯罪,在公安机关对其抓捕时逃跑,属于逃避侦查的行为,其涉嫌的聚众斗殴罪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5.针对吸毒后在道路上驾驶汽车的现象,有人认为,虽然刑法未规定吸毒驾驶构成犯罪,但是吸毒驾驶和醉酒驾驶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故而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这种观点属于______。
(分数:1.00)A.扩大解释B.文理解释C.类推解释√D.当然解释解析:[考点] 刑法解释分类[解析] 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两种,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的关键。
无权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学理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其中论理解释又可分为:(1)扩大解释,是指超过被解释的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或日常含义范围,如扩展、使用该字词的较为边缘的含义,但没有超出该词句的应有含义范围,或者说仍在该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范围之内,因此也没有超出一般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2)缩小解释,是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比法律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法律的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3)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
(4)类推解释,是指在一个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的情况相似,但根本不可能为该法条的字面含义所包容的前提下,以其相似性作为援引某一法律规定为依据的解释方法。
《刑法》中未规定吸毒驾驶,但规定了醉酒驾驶,在《刑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将吸毒驾驶解释为醉酒驾驶进行定罪处罚,属于类推解释。
6.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分数:1.00)A.成立受贿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B.成立聚众淫乱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C.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毁坏财物的数额较大D.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传播的是淫秽物品√解析:[考点] 故意认识[解析] 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对犯罪构成客观事实特征的认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对犯罪客体或犯罪对象情况的认识。
如果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就不可能具备该种犯罪故意;(2)对行为性质的认识。
行为人在对其行为内容、作用有所认识的基础上才会认识到其行为具有可能引起一定危害结果发生的社会危害性;(3)对危害结果的认识。
认识到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毁坏财物的数额等都不属于对犯罪构成客观事实特征的认识,故选项ABC错误。
选项D中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传播的是淫秽物品是行为人对犯罪构成事实所属情况的认识,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特征之一,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7.甲17周岁时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
甲属于______。
(分数:1.00)A.再犯√B.初犯C.一般累犯D.特别累犯解析:[考点] 再犯与累犯的区别[解析] 累犯与再犯不同,一般意义上,所谓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即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
就再犯而言,后犯之罪在实施的时间上并无限制,既可以是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刑满释放之后实施。
累犯与再犯的相同之处主要表现为:都是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了犯罪行为。
累犯与再犯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的犯罪;而再犯前后罪没有此种限制。
(2)累犯必须是犯罪以后受过一定的刑罚并且后罪应受一定的刑罚处罚为成立条件(特殊累犯没有限制,只要求受过刑罚处罚即可,哪怕只单独判处过附加刑);而再犯,并不要求前后两罪必须判处一定刑罚。
(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特殊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任何时间)实施;而再犯的前后两罪之间并无不时间方面的限制。
也就是说,再犯包含了累犯。
累犯的构成还有一个例外,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也就是说构成累犯必须以犯罪人犯前罪时年满18周岁为要件,如果犯罪人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不认定犯罪人构成累犯。
甲犯前罪时17周岁,不满18周岁,所以不构成累犯,只构成一般再犯。
8.甲在某机场到达大厅出口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一人轻伤。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分数:1.00)A.爆炸罪√B.寻衅滋事罪C.故意伤害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解析:[考点] 爆炸罪的认定[解析]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是一种极为危险的犯罪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因此,爆炸行为即使未造成严重危害结果,只要危害公共安全,即构成本罪。
已造成严重后果,作为加重情节考虑。
甲在机场大厅出口引爆自制爆炸装置,已经严重危及公共安全,虽然只造成一人轻伤,但这并不能否定其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应以爆炸罪论处。
9.某私营健身机构经理安排会计甲将收取的50万元会员费存入甲的存折,供单位日常开支。
3个月后,甲取走存折中全部资金潜逃。
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分数:1.00)A.盗窃罪B.职务侵占罪√C.侵占罪D.挪用资金罪解析:[考点]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解析]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本案中,甲作为私营公司的会计,利用自己可以随意支取存折里公司存款的职务便利,将公司存款取出潜逃的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甲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10.甲公司将3,000公斤生产废料直接倒入河中,该废料遇水反应生成毒气,毒气随风飘至附近数个村庄,致上百村民呼吸系统受损,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甲公司的行为构成______。
(分数:1.00)A.污染环境罪√B.重大责任事故罪C.投放危险物质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解析:[考点] 污染环境罪[解析]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甲公司排放废弃物不属于生产行为,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甲公司投放的是生产废料,虽然废料遇水产生了毒气,但不是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同时甲公司的行为也显然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甲公司明知生产废料的违法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仍然违反国家法律,随意排放工业废料,导致废料遇水产生毒气,污染了水源和空气,故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