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对企业伦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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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课程考核论文
课程名称:企业伦理
论文题目:从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对企业伦理的思考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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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乳制品企业集体丧失企业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致使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酿成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危机,折射出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迫切性。为此,中国政府急需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企业亟需建设以企业道德为基础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把企业社会责任落实到企业运营所有环节上,重视产品质量,端正发展理念,积极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关键词: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企业伦理行政问责舆论监督
从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对企业伦理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的诸多伦理问题日益严重,当前“东窗事发”的“劣质奶”事件由三鹿迅速扩及到整个乳制品行业,犹如渐渐显露出的冰山之一角,再次暴露出我国企业伦理道德的严重缺失,关系到老百姓尤其是婴幼儿生命安全的食品行业尚且如此,其他行业更是可想而知。无疑,企业伦理的缺失无论是对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还是对当前倡导和谐社会的社会环境都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如何进行行业自律,向国际知名企业道德伦理规范看齐,以应对当前外资企业的挑战,便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课题。
案例如下:2008年6月28日,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医院泌尿科收到第一例婴儿患有“双肾多发性结石”和“输尿管结石”的病例。至9月8日,该院两个多月来共收治14名患有同样疾病的婴儿。目前,甘肃省共上报病例59人,死亡1例。南京市儿童医院泌尿外科也接诊了20名因吃同一品牌奶粉患上肾病的患儿,病情严重的已转至上海治疗。发现的数十名患儿涉及湖北、湖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陕西、甘肃、宁夏、河南等10个省份。事情变得复杂起来。“疑喝同一品牌奶粉而导致宝宝患肾结石”的消息开始像乌云一样笼罩在那些年轻妈妈的心头。不少人开始联想起2004年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导致的“大头娃娃”事件。同时,也有专家表示,这一疾病与4年前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导致的“大头娃娃”事件相比后果更严重,“因为它容易导致患儿的急性肾功能衰竭,若抢救不当,会导致婴儿死亡”。称公司经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
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三鹿集团公司决定立即全部召回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此前卫生部宣布,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到目前为止,对于婴儿患病的原因还没有彻底调查清楚,但是这些家长反映孩子出生后一直都在吃“三鹿”牌奶粉。据医院方面介绍,从前患肾结石的多为成人,儿童尤其是婴儿患此病的较少。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该公司董事长田文华接受依法制裁。河北省有关领导接受严重处罚。卫生部部长被免职。原先实行多年的国家免检制度被废除。
事实上,奶粉事件中所关系的伦理问题综合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⑴商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伦理关系;⑵相互竞争的商业企业之间的伦理关系;⑶商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伦理关系;⑷商业企业、消费者及政府之间的伦理关系。
我们逐个进行如下分析:⑴毫无疑问,一方面,任何一个企业都应该合法经营,这也是企业与政府间最基本的伦理关系。而三鹿集团显然违背了这一条最基本的准则,三聚氰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物品,但三鹿仗着其作为国家免检产品的旗号,而肆意妄为,使用超额的三聚氰胺,以致危害到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国家有权利及义务监督企业的商业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否则质监部门的设立只是一个幌子,政府的存在有何意义。⑵三鹿在国内本就存在着多家与其竞争的企业,自中国加入WTO后,又面临着来自国外诸多公司的竞争,因此,它想方设法以低廉的价格来占领中国最广阔的市场,即农村市场,使其避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丧失主动权,而低廉的价格如何获得,其答案不言而喻。⑶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信任的问题,这是最关键的问题。企业诚信是其在社会立足的根本所在,也是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而该案例中,三鹿集团显然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守则,欺骗消费者,利用华丽的广告,名人效应,来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当其丑恶的行为曝光后,面临的必然是社会舆论的笔诛口罚以及大批市场受众的丧失。⑷当企业,政府,消费者三方被摆在同一平台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政府和企业在某种程度为了实现GDP的常年增长,忽视核心的消费者利益,置其不理。这是很可怕的恶性循环。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居然如此,让人民如何自处?如何再相信社会公平公正的存在?
总之,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存在其必然性。首先,政府正确引导的丧失。国家免检制度就是其典型表现之一,它规定:如果一家企业的某种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在免检有效期内,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国家免检”存在经年,制造了一个辽阔的监管真空地带。在这样一种制度之下,监管不是常态,而是例
外;不是必然,而是偶然。毫不客气地说,这是一种系统性、体制性批量制造无良企业和无良产品的制度。更致命的是,由于免检制度所带有的国家隐性担保性质,深孚公众信任,一旦企业灵魂出窍鞘、为非作歹,其所导致的恶果必是深重有加。再者,政府在出事之后的遮掩和压制的“本能”,也是政府责任感丧失的重要标识。中国的许多政府部门都以以“隐瞒本能”应对重大危机。因为公开危机将被追究责任,很可能要被免职。而隐瞒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则可能蒙混过关,即便最终败露,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免职。如此,一个“理性”的官员自然首选隐瞒。所以推进依法行政的同时,依法严究刑事责任也是必行之道了。其次,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受西方自由经济主义的影响,企业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导致对企业伦理道德建设的缺失。中国极少有像“惠普”的企业文化,会为了坚持自己的企业文化,而辞去一个既有能力的首席执行官。因此,创立属于自己的企业文化是当前中国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之一。最后,进入WTO后的巨大竞争压力也是此类事件发生的助推因素。原本加入WTO意味着讲究商业道德、恪守商业伦理,按国际惯例行事的商家自然会越来越多,但现状是WTO带来的是企业不合理竞争的加剧,企业道德的进一步沦丧,不知道这是不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反思与探讨。
在这样一种综合环境下,我国的企业如何构建自己的价值体系,企业文化,成为了应该考虑的热点问题。对于企业伦理建设的常年忽视,使得现今的思考变得势在必行,以后的社会诚信体制的重新构建也依靠着企业伦理的重新崛起。
那么,究竟该如何摆脱目前的困境,实现跨越呢?
对于政府而言,最必要而且急迫的是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最强有力的监督和防范企业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完善行政监督体系,企业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的目标,因此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才能保证其不犯错,或者在犯了错之后及时的悬崖勒马;再者,政府需要健全其行政问责制度,对于政府工作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考评,强化其作为人民公仆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对于企业而言,首先要树立质量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产品质量,关乎企业声誉,关乎消费者利益,质量不仅仅是质量伦理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市场经济竞争的必然法则。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企业要想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就要在质量上多下工夫,增强核心竞争力。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是高层次的质量经营策略,更是企业创造双赢的有效途径,所以必须把培育独具特色的企业质量文化,作为深入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的有力措施,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再者,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点,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创建信用经济,造就新一代儒商。”,这是中华儒商国际会议论坛发出的倡议。诚实守信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就没有安全高质量的产品。不仅如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