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亚里士多德的现象学解释—现象学研究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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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对亚里士多德的现象学解释—现象学研究导论》有感这是海德格尔早期的一部作品。初读这本书,我感觉十分难懂,主要原因是哲学内容大都拥有十分严密的逻辑性论证一环扣着一环,若有一环不理解,那么就很难进行下去了。所以,为了更好地理解这本书的内容,我查阅了这本书成书的相关历史背景以及海德格尔的主要思想。

通过参考其他书,例如罗伯特·所罗门的《最简洁的哲学》一书,我了解到这本书其实是由海德格尔1921-1922年在弗莱堡大学冬季学期所做的每周两小时的讲座手稿整理而成的。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没多久,作为战败国的德国全国上下流行着新康德主义的思潮,在这种情况下,海德格尔将亚里士多德的现象学拿出来解读,这体现出了他当时的一个思想,那就是必须要回到希腊哲学。因为他认识到,亚里士多德对人生存的实际性有源始的描述,并且,他的存在概念也来自人的生存活动。而他的这一举动也为他以后走向存在论奠定了基础。

在了解了这样的背景之后,再读这本书,我也摸索出了自己的体会。

在书的开篇,海德格尔就将康德与亚里士多德进行对比。他认为他们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对他们两人而言,外部世界就此存在着。不同的是,对亚里士多德来说,认识这个世界不成问题,他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讨论说明周围世界的认识活动。也许是因为亚里士多德根本不追问外部世界的存在而被人们冠以“现实主义者”,但我认为这是对亚里士多德的一种误解。因为对于康德和亚里士多德而言,他们两人在科学方面的知识体系完全不同,因此,不能妄加断言亚里士多德是一个现实主义者。相反,我认为在德国战败后,一大批哲学家提出“回到康德去”的口号仅仅是片面地强调了康德的理论哲学,而忽视了康德的实践哲学。如此一来,他们便是抛弃了康德哲学中重要的唯物主义因素,使得康德的哲学在他们手中唯心主义化。而书中海德格尔自己的观点则是那些新康德主义论者之所以对亚里士多德嗤之以鼻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认识到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的伟大乃至“深刻”。从这里便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的现象学对海德格尔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虽然我们知道,海德格尔接触现象学是因为他的老师——著名的现象派哲学家胡塞尔,但是,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却与胡塞尔有着很大的不同。通过查阅有关资料,我了解到胡塞尔其实是把意识活动及其对象摆在了哲学的首要位置。而海德格尔是把胡塞尔的现象学做了一个全面的改造:1.人并不是首先面对现象(事物本身)之后才超越,而是人始终置身于现象(事情本身之中);2.现象就是超越本身,并非超越之前的内在意识主体。从这本书中海德格尔对于现象学的阐述可以看出,他其实是在自己的哲学之中接过了亚里士多德的关于现象学方法的精髓,即真理首要的是通过现象,通过人的生存体验中事物的自我揭示而展现出来的。

这本书接下来便对讨论了什么是哲学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人们往往会出现两种不当的理解。一种是“高估”,一种是“低估”。所谓“高估”就是认为我们是要求获得一个尽可能“普遍性”的定义,可以把哲学史上所有哲学形态都纳入其中,再就是要求一个非常“严格”的定义,完全满足于逻辑学度与一个定义的要求。我觉得,出现这种“高估”的原因是人们的定义观念太宏大,哲学是一门深奥宏大的科学,绝不是短短几行字的定义所能概括的了的。而另一种极端是对这个定义任务的“低估”,他们会认为讨论哲学概念是毫无成效的,因为哲学的概念和任务不能像具体的科学那样得到准确而鲜明的规定,哲学从根本上是不能定义的,而只能“体验”。这种主张就好比我们平日里说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其实不然,虽然哲学是一个非常抽象的东西,但它是一个的的确确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东西。比如,研究高深数学或者物理学的人必须要懂得哲学,否则他们就很难在那些理科学科上做出突破。书中,海德格尔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他假定存在一种与“通常的定义观念”相对的动态的定义,即存在着这样的一

些定义,他们并不确定地给出对象,而且正是对这种他有的定义的理解实行导致真正的规定可能性。虽然对于这句话,我并不是很理解,但是我们也许可以这样去解读它。那就是我们平常人心中认为的“定义”必须是一个确定的东西,而在海德格尔看来,对于哲学而言,我们不妨转换一下我们平时对于“定义”的理解,即要不确定地给出对象。其实,如果我们转换一下角度再去想这个问题,不难发现我们平时所认为的“定义”是要给出一个原则性的东西,即对于一般物体都是用的一个东西。换句话说,就是要求我们规定对象是什么。但海格德尔却认为对象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其实是一个“通达方式”。我觉得这其实体现出了他一个很感兴趣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存在”的问题。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便可以将海德格尔关于“定义”的问题理解为一个从“是什么”到“如何存在”的转变。

在解决了“哲学的定义”这一问题之后,海德格尔又进一步指出,哲学不是某个世界观,也不是一种认识论,而是生活的一项基本活动,所以哲学首先是对人的存在,也就是人自身定义的探讨。也正是因为如此,想要探索哲学,必须通过人的实际生活由自身探索开始进行。从这里我们便可以看出,海德格尔想要以人自身的存在为研究的起始点,来探究存在问题,即哲学的核心问题。虽然海格德尔的存在论多多少少与亚里士多德的存在论有着相似性,但他们又不完全相同。我认为,最显著的一点区别就是,亚里士多德代表着的是古代的“是”论,而海德格尔则代表着更加现代的“存在论”。海德格尔提出要回到亚里士多德,其实并不是想要亚里士多德复活,而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把人们从轻松安适的“常人”状态唤醒,使我们面对实际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使我们自己存在的可能性被揭示出来,从而实现一种本真的生存。如果我们这样理解的话,那么他所谓的“此在”也就不难理解了。所谓“此在”其实就是人们的生存活动体现出的人的各种各样的存在样式,或者直接一点可以理解为以不同生活状态存在的个体。

这本书的第三部分主要围绕着两个词进行论述,其中一个为“生活”,而另一个则是“毁灭”。他首先讲到的是“生活”。按照我们常人的理解,“生活”多数应该是一个名词,是人们日常社会活动的一个总称。但海德格尔所谓的“生活”与我们的理解完全不同。他所谓的“生活”应该是一个动词。既生则活,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状态,只不过每个人的活法不同罢了。有人一出生就是“官二代”、“富二代”,有人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面。说白了吧,这种家庭的差异性正是“此在”的一种体现。按照海格德尔的看法,他认为世界是生活的内容意义,是属于现象学的范畴的。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世界”和“生活”并不是两个独立的东西。打个比方来说,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它们在空间上具有某种相关性,而这种相关性正如同世界和生活,却又有着微妙的不同。因为世界和生活这二者之间并不仅仅局限于空间上的相关性,还有着一种“践行”与“被践行”、“经历”与“被经历”的关系。也许我们可以下面的一种表达来体会这二者之间的微妙关系。“他完全生活在他的世界中”,由此可见,世界是生活现象中内容意义方面的基本范畴。

海德格尔进一步指出,生活(或生存)等于存在。海德格尔的“生活(生存)”其实包含着以下三重含义:一是指在未成为某物时,此在就已经先存在了。从这里可以了解到,海德格尔的生存理念与传统的哲学所说的存在并不相同。后者的意思就是指现成地在场,是与本质存在的一种对立方式,它所蕴含的意义远不能表达出海格德尔的此在存在的意义。二是此在生存,并不是把自己与外界封闭起来,而是与外界融合为一个整体,是一种向外的存在。对于这一点,我们不妨理解为人之于社会之中,必须要与自己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相互帮助才能更好地生存下去。更形象一点,每一个个体就好像人体的一个细胞一样,每时每刻都要与周围的细胞和体液进行物质交换,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活”下去。而这里“周围的细胞”就相当于其他的个体,“体液”则相当于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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