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作业管理办法(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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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作业管理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盘点作业管理办法(通用版)

1目的

为查核公司内原、物、辅料、半成品、成品、仓库存货的准确数量,配合公司财务核算,核对账务是否相符,确保公司资产准确性,以达到有效价值利用之目的。

2适用范围

制造本部所属在制、仓库存货、委外加工的各类原、物、辅料类流动资产均属之。

3术语和定义

4权责

本办法由物管部编制修订,经相关权责人员审核、核准后各单位照案执行。

5程序

5.1盘点作业流程图

5.2盘点类型划分

5.2.1月度盘点、半年度盘点、年度盘点

5.3月度盘点

5.3.1盘点责任区域划分

5.3.1.1各制程单位由各部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物料盘点,包括垫板、塑料箱、铁笼等,财务负责抽盘。

5.3.1.2物管部负责仓库内所有的原、物、辅料、成品、呆滞品、报废品、垫板、塑料箱、铁笼等盘点,财务负责抽盘。

5.3.1.3生管部负责委外加工物料,包括塑料箱、铁笼等的盘点,财务负责查核。

5.3.2盘点时间规定

5.3.2.1月度盘点定于每月最后一天18时至次月1日17时

5.3.3盘点准备

5.3.3.1各部于每月最后一天17时前将放置各单位区域内的物料整理好。

5.3.3.2每种物料需分类整理好,按照标准的容器、标准的包装、标准数量的盛装、每种物料需挂标签显示其规格、型号、数量、状态等。

5.3.3.3完成合格品入库工作,不良品的返修,外购品的退货、报废品处理的工作。

5.3.3.4质控部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17时前将物料品质判定完毕。

5.3.3.5物管部、生管部的仓库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17时前将账务处理完毕,结出当月的结存数。

5.3.3.6仓库每月最后一天17时至次月1日17时,停止收发物料,各部必须提前备料。

5.3.4盘点表单的发放

5.3.4.1各部主管按照所需用量到低值易耗库领取,物料盘点汇总表见

5.3.4.2物管部将对所发的表单进行管制,填制物料盘点单据发放管制表盘点作业结束后,各部门将所领表单全部交物管部低值易

耗库。

5.3.5盘点作业实施步骤及要领

5.3.5.1各部对所属区域物料进行盘点时,原生产的标识单不得遗失,必须保持物料标识完整,内容与实物一致。

5.3.5.2月度盘点只填写:物料盘点汇总表,呆滞品、报废品、垫板、塑料箱、铁笼必须单独造表。

5.3.5.3各部门必须将所辖的物料盘准,不得少盘、多盘、漏盘,财务对所盘结果进行查核。

5.3.5.4各部门必须于次月1日17时将“盘点汇总表”交物管部的低值易耗库,由物管部统一上交财务。

5.3.6盘点考核

5.3.

6.1财务根据各部门盘点结果进行查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不按规定操作的部门,财务根据实际进行处罚,对于表现好的部门进行奖励。

5.3.

6.2仓库帐务准确率低于85%以下的管理员给予一次扣20分,高于95%给予加20分。

5.4半年度和年度盘点

5.4.1盘点作业程序

5.4.1.1半年度盘点为6月30日8时至7月1日17时,

5.4.1.2年度盘点为12月31日8时至次年的1日17时。

5.5盘点组织

5.5.1半年度和年度盘点实施设立盘点组织架构

5.5.1.1人员:盘点专案召集人由副总经理(含以上)担任,财务干事由财务经理担任,盘点干事由各部长担任,盘点小组长由各部组长担任,监盘小组组长4人由财务人员担任。

5.5.1.2各小组的成员由小组长向专案召集人申报,人数由小组自定,申报时间为29日前。

5.6盘点责任区域划定

5.6.1各部负责自己所辖区域内原、物、辅料、成品、半成品,监盘小组负责监盘工作(人员由监盘小组长自定)。

5.7盘点准备

5.7.1生产

5.7.1.1生管部、物管部与营销本部协调后进行出货调整,以确保盘点日终止出货,并保证后续订单出货。

5.7.1.2制造部门停止生产,制程品限存放车间现场及待检区,均以原材料形式盘入。

5.7.1.3质控部必须于29日17时前对所有物料的品质状态检查判定完毕,各部积极配合,严禁存在待检品。

5.7.1.4各车间严禁存在不合格品、报废品、组装完毕的成品,必须在29日17时前办理手续完毕,记帐员账务处理完毕。

5.7.2进货、出货、委外

5.7.2.1采购部必须保证盘点期间的物料终止进料,29日17时前将所退回物料全部退回。

5.7.2.2生管部负责终止盘点期间外协物料收发动作。

5.7.2.3业务部负责盘点期间终止出货。

5.7.3仓库帐务处理协调。

5.7.3.1仓库必须终止盘点期间停止收发料,关闭仓库,并在30日8时之前处理帐务完毕,由财务负责对帐务的封闭。

5.7.3.2特殊情况下,在盘点专案召集人核准、财务干事的监控下启用账目。

5.7.3.3仓库必须在30日8时前报出库存月报表。

5.7.4物料禁止流动

在29日8时前仓库大门、车间通道均需有醒目的标示:“盘点期间物料禁止流动”,设备停止稼动,终止一切物料流动。

5.7.5物料存放要求

5.7.5.1各小组负责区域:各类物料必须分类存放,采用标准的包装。同种物料,同种品质状态必须放置同一处,只允许一个尾数包装。

5.7.5.2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区域存放标示,物料品质状态只允许:合格品、不合格品、报废品三种品质状态。

5.7.5.3进料不合格已判定退回供应商或外协加工厂,尚未退回的物料,均记为“不合格品”注明,盘点汇总表另行编制。

5.7.6不良品

5.7.

6.1各制程不良品必须在盘点之前整理完毕,报废品手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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