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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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越国界进行服务 交易的商业活动。 • 服务输出(出口) 服务输入(进口) • 国际服务贸易是一 国(地区)与其他国 家(地区)之间进行 的服务进出口活动 。(P6) • 由各国(地区)服 务出口加总而得。
对传统定义的说明
• 服务进出口,是相对过境, 未必发生真正的过境。 • 因为服务贸易一般涉及人员、 资本及技术信息的流动。例 如,电讯服务只需要服务 “过境”,而无须“国民移 动”。 • 只要有一种发生移动,就构 成贸易。 • 对于劳动的智力成果,也应 被视作劳动力提供服务。
“商业存在”模式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重要性
服务贸易模式 相对比重(%)
模式1:跨境交付
模式2:境外消费 模式3:商业存在 模式4:自然人流动
资料来源:WTO,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35
10-15 50 1-2
第四种为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 一成员的自然人(服务 提供者)到任何其他成 员境内提供服务。这种 形式常称为人员移动 (movement of personnel),这里的服 务消费者往往不是所在 国的消费者。 • 其特点是:自然人的跨 国流动服务,与商业存 在不同的是,不涉及投 资行为。
• 2.服务贸易产业分类和产品分类 • 在国际服务贸易逻辑分类中非常重要的—种分 类方式,就是通过对服务产品和服务业的分类, 进而说明国际服务贸易的种类。根据服务产品 分类的原则和思想,结合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 及特点,我们可以对国际服务贸易按服务产品 的性质作如下的分类:
服务贸易产业和产品分类
类型
商品产业与服务产业的分类
一、商品生产部门 农业、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石油开采与冶炼 、林业、渔业与捕获业 二、服务生产部门 1、消费者服务业 招待与食品服务、私人服务、娱乐与消遣服务 、杂项服务 2、生产者服务业 企业管理服务、金融服务、保险与房地产 3、分配服务业 运输与贮藏、交通与邮电、批发与零售交易
[生产者定位服务]
移动 要素收益贸易
[消费者定位服务]
第三国贸易
[流动的服务]
• 过境贸易——服务生产者与消费者在国与国之间 不需要移动,不引起人员或资本的移动,只是借 助国内信息手段实现的服务。这与GATS中的“ 跨境提供”方式极为类似。
要素收益贸易——是一种只有生产者移动而 消费者不移动的服务贸易,或称消费者定位 服务。生产者为了在消费国进行生产,必须 将生产中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 等)从生产者所在国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 事实上,这与GATS中的“商业存在”和 “自然人移动”方式存在一定的重合。
二、《美国和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 (FTA)对服务贸易的定义
• FTA是世界上第一个在 国家间贸易协议上正式定 义服务贸易的法律文件。 • 服务贸易是指由或代表其 他缔约方的一个人,在其 境内或进入一缔约方提供 所指定的一项服务。
对FTA定义的说明
• “指定的一项服务”包括: • 进入或使用国内的分销系统; • 以商业存在(并非一项投资)形式为分销、 营销、传递或促进一项指定的服务; • 遵照投资规定,任何为提供指定服务的投 资,及任何为提供指定服务的相关活动。 • 进入一缔约方提供服务包括过境提供服务。
• 例如,我们请一个 国外著名会计师事 务所的注册会计师 前来作财务咨询以 及进行讲学,那么 这可以被看作“自 然人的流动”。但 如果该所来中国开 设了一家分支机构 ,那么这就是“商 业存在”了。
GATS与瑞德尔的服务贸易分类
服务提供者 服 不移动 务 消 不移动 过境贸易 费 者 [分离式服务] 移动 当地贸易
三、《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 服务贸易的定义
• 从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境内提 供服务;——跨境交付 • 在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的服务 消费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 • 一缔约方在其他缔约方境内通过提供服务 的实体性介入而提供服务;——商业存在 • 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 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P6)
•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分类的要点是将国际收 支帐户中的服务贸易流量划分成两种类型: • 一类是同国际收支帐户中的资本项目相关, 即同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或金融资产流动相 关的国际服务贸易流量,称作“要素服务 贸易” (Trade in Factor services)流量。
• 另一类则是只同国际收支账户中的经常项 目相关,而同国际间资本流动或金融资产 流动无直接关联的国际服务贸易流量,称 作“非要素服务贸易”(Trade in Nonfactor Services)流量。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07年Biblioteka Baidu简)
单位:十亿美元
贷方(+) 借方(-) 净余额
经常项目 1467.8 1096.0 371.8
资本和金融项目
平衡项目
922.0
848.5
73.5
储备资产 0.2
461.9
-461.7
净误差与遗漏 16.4
0
16.4
0
总计
国际收支帐户的基本结构(IMF格式)
1.经常性项目(Current Account): 1)商品(货物)贸易visible Trade) 2)服务贸易(Invisible Trade) 3)单方转让Unilateral Transfers) 2.资本性项目〔Capital Account): 1)长期资本流动(Long-term Capital) 2)短期资本流动(short-term Capital) 3.平衡或结算项目〔Balancing or Settlement Account) 1)错误和遗漏(Errors and Omissions) 2)官方储备变动(Official Reserves)
2.服务贸易与无形贸易
• 国际上多把服务贸易与无形贸易 (invisible trade)混用,严格地说,无 形贸易比服务贸易范围更广,除包括服务 贸易中的所有项目外,还包括国际直接投 资收支、捐赠、侨汇、赔款等无偿转移。 • 从统计口径上看,服务贸易与无形贸易存 在差异。无形贸易中的最大比重是直接投 资,而直接投资中只有3/5归属于服务贸易。
劳务型服 务贸易 资本型服 务贸易 专业型服 务贸易 权益型服 务贸易 知识信息 型服务贸 易
内容
主要指国际劳务输出、输入。如,建筑工程承包 等劳务贸易
主要指国际资本输出、输入,包括国际资本流动, 资本投入形成的设备、设施提供的服务贸易。 主要指咨询、管理、技术服务等专业服务贸易 主要指运用产权、特许权、专利权等权益性资产 提供的服务贸易。如,国际租赁、土地与各种设 备租用、专利许可使用等。
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P10)
国际服务贸易
要素服务贸易 股息(包括利润) 利息 国外再投资的收益 其他资本净收益 非要素服务贸易 运输 旅游(旅馆和餐厅) 金融服务 保险服务 专业服务(咨询、管理、 技术服务) 特许使用项目(许可证等) 其他私人服务
• 2.要素服务贸易 • 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要素服务贸易”的含 义就专门指资本服务的收益流量的跨国转移。 • 国际资本流动的基本形式是国际金融资产的 跨国输出和输入,主要的实现方式有两种: 国际投资(直接与间接)和国际信贷。
• 3.非要素服务贸易 • “非要素服务贸易”概念是相对于“要素 服务贸易”概念而言的,它是指与国际间 资本流动或金融资产流动无直接关联的国 际服务贸易流量。主要涉及劳务项目、运 输服务、旅游服务(旅馆和餐厅)、金融服 务、保险服务、咨询、管理、技术等专业 服务和特许使用项目等内容。
• 一般采用类似第三产业的 剩余法或排除法来界定 “非要素服务贸易” • 用公式表示如下(P10): • 服务贸易项目=经常性项 目-商品贸易项目-单方面 转移项目 • 非要素服务贸易项目=服 务贸易项目-要素服务贸 易项目
第二章 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
一、传统定义: 从传统的进出口角度对服务贸易的定义
• 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 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 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 务的出口; • 与此相对应,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它 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便形 成服务的进口。
• 第一类服务贸易,是 指“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服 务提供者与消费者都 不移动。 • 多借助于计算机和远 程通讯手段。 • 例如:国际电话通讯 服务。
北京有一家企业为美国社区提供保安服务,员工只 需通过北京的显示屏监看安装在美国社区中探头 显示的情况,发现异常再通知对方警员。
• 这种商业实体或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外 商投资企业。其企业形式可以采取独立的 法人形式,也可以仅仅是一个分支机构或 代表处。在这里,服务提供是以直接投资 为基础的,其提供涉及到资本和专业人士 的跨国流动。 • 例如,外资银行提供的服务就属于这种形 式。 • 常见的有在境外设立金融服务分支机构、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维修服务站 等。
• 4.高度垄断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 平衡)(P30) • 5.贸易保护方式刚性和隐蔽性(非关税壁 垒的限制) • 6.惯例、约束的相对灵活性(GATS规定 有一定弹性,有一般义务和具体承诺义务) • 7.营销管理的复杂性(宏观管理、企业微 观经营)
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分类
•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分类 • 1.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分类及依据 •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分类法的根据是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IMF)统一规定和统一使用的 各国国际收支帐户形式(如下表)(P9)。 • 这种国际收支账户的格式和项目构成为世 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是衡量一国经 济在一定时期内同世界上其他国家发生经 贸往来所共同遵循的标准。
•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逻辑分类 • (一)服务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分类和产品 分类 • 1.服务产业分类和产品分类 • 由于—个经济体系总产品是货物与服务两 部分,因此,需要分析生产这些产品的产 业分类。布朗宁(Browning)和辛格尔曼 (Singleman)于1975年依据联合国“标 准产业分类法”(SIC)的规则,将货物产 业与服务产业加以分类。
3.服务贸易与服务业
• 从经济用途(服务对象)和性质划分服务 业: • ①消费者服务业 • ②生产者服务业 • ③分配服务业 • ④政府服务业 • 政府服务业由国内提供,其余三种多涉及 贸易,构成一国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
五、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
• 1.贸易标的无形性(服务的无形性) • 2.交易与生产、消费过程的同步性(face to face) • 3.贸易主体地位的多重性(卖方是服务生 产者,作为服务消费过程的物质要素直接 加入服务的消费过程;买方是服务的消费 者,作为服务生产者的劳动对象直接参与 服务产品的生产过程)
第二种为境外消 费(consumption abroad)
• 从一成员的境内向任何 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 提供服务。 • 其特点是:服务消费者 进入服务提供者所在的 国家或地区接受服务。 • 常见的例子有旅游、教 育、医疗服务等。
第三种为商业存在 (commercial presence)
• 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 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建立商 业实体的形式提供服务。 • 其特点是:以直接投资( FDI)为基础,涉及市场准 入、资本和专业人才的跨 国流动。
• 1.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 • 现代国际贸易主要由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 构成(技术贸易部分归于商品贸易,大部 分可列入服务贸易)。
• 两者的区别是贸易标的的不同。 • 服务贸易可以不跨越国境实现,商品贸易 一般要扩越国境实现; • 服务贸易的实现只需要各生产要素——人 员、资本、技术知识中一项移动即可,商 品贸易需要其生产要素综合后的结晶—— 产品的移动才能够实现。 • 两者的联系是部分服务贸易伴随着商品贸 易的发生而实现,即追加服务贸易,如运 输服务、售后服务等。
当地贸易——是指服务生产者在本国国内为 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务,由于生产者不 移动,故又称生产者定位服务。旅游观光与 出国留学是最具代表性的当地贸易。 (境 外消费) 第三国贸易——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移动 到第三国而提供的服务。如:美国的执业医 生在新加坡为日本患者提供心脏移植手术。
四、服务贸易的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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