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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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作者:王传雄
来源:《党政干部论坛》 2018年第1期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是新时代对于法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示范作用、主导作用十分重要。

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时,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基于法治思维,都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将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员干部要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高法治素养,确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习惯,自觉主动地守法、用法、护法。

一、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意义
所谓“法治思维”,是指党员干部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

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如何,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落地生根。

(一)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而全面、深刻而广泛的法治实践活动,包括立法、司法、法律监督和全民守法等。

党员干部作为这项活动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离不开以法治思维来分析、判断和思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必须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现有地方立法,使其更好地体现各族人民群众意志,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必须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执法司法,把法律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必须大力提倡全社会信仰法律,真心拥护法律,加强依法维护稳定工作。

(二)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保障,离不开具备良好法律意识、法治思维的广大党员干部。

党员干部作为地方各方面事务的管理者,必须运用法治思维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带头守法,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法律,从而引领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三)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
建设法治社会,关键在于依法行政,核心在于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

依法行政能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国家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能力,包括运用法律法规解决行政管理问题的能力、智慧和技巧等。

(四)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是推进社会发展的重点
十九大报告为我们明确了“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奋斗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得有法可依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使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都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

因此,运用法治思维更应当成为党员干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和内在要求。

(五)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时期,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
凸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

与此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
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
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

要真正做到人民利益至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主要障碍
近年来,党员干部的法律规则意识、法治思维能力得到逐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
的问题。

(一)部分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严重,法治意识淡薄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

但是,有极个别党员干部认为自己高于人民,处处
要搞特殊化,把权力当作获取金钱、美色的筹码;当作个人飞黄腾达、光宗耀祖的途径等。

如,公费旅游、公款吃喝、萝卜招聘、违规建房、多占多得等特权思想依然存在,这些都严重损害
了党群关系,降低了党的威信,败坏了党的形象。

(二)部分党员干部用法治思维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
一些党员干部不用法律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而是摆威风,认为“治”就是治理人民群众,奉行“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摆平就是水平”等错误思想。

殊不知,开展群众工作,要用法治思维。

要把群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来保障群众的权利。

群众是一个个公民主体,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要走
好群众路线,就应该保护老百姓作为公民享有的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利益。

要面向基层、面向
百姓加大力度做好法治宣传,不仅教育老百姓自觉守法,也要倡导积极用法、依法维权,鼓励
老百姓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部分党员干部崇拜权力、迷信权力
人治思想产生于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政治环境,人治在中国统治的时间最长,影响也最为
久远,这就导致了许多人对权力的无限崇拜、迷恋和向往。

在今天的治国理政过程中,部分党
员干部对权力产生顶礼膜拜,同时,由于权力具有接近无限的施展空间,因此在处理问题时首
先考虑到使用公权力。

这就直接导致保障公众权利和自由的民主政治难以实现,权力的运行机
制和运行方式受到制约和阻碍。

(四)部分党员干部忽视决策程序违背法律精神
在决策时没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事,没有认真听取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更没
有向社会公开,导致决策缺乏法律基础和群众基础。

一些党员干部在决策执行方面,有利于自
己的就办,不利于自己的就不执行。

三、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主要方面
在当前形势下,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应成为党员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一)合法性思维
党员干部在行使公权力时,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或者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发展、深化改革,都应不断审视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
行为的权限是否合法,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行为的手段是否合法,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等等。

(二)公平正义思维
法治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精神和原则,让公众有序参与决策,决策反映和体现公众利益和各
方意见,这是公平正义在决策领域的体现。

在行政执法中,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都不是法
治思维,难以取信于民、也难以真正有效和长效。

(三)权责一致思维
党员干部依法享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不应当有无责任的权力,也不应
当有无权力的责任。

实现权责一致的思维必须做到:授予权力,明确责任;接受权力,接受责任;履行权力,履行责任;使用权力,担负责任;懈怠权力,拷问责任;亵渎权力,追究责任。

(四)治官治权思维
对党员干部而言,治官治权思维,就是权力受制约和受监督的思维。

因此,党员干部必须
有严格、规范行使权力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必须有接受制约和监督的思维方式。

(五)责任后果思维
法治既是行为之治,也是后果之治。

有行为必定会产生后果,行为者要对其行为的后果承
担相应责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党员干部而言,必须对其权力行使和职责履行行为承担责任后果,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失职必问责,一旦发现违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越权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侵犯的权利要得到
有效救济保护,造成损害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赔偿,违法犯罪的必须予以惩处。

(六)权力制约思维
法治首先是依法治吏。

限制和监督权力,保障和维护权利,是法治的精髓,也是法治思维
的核心。

党员干部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意识,培养严格规范行使权力的思想观念
和行为模式,在用权的每个环节、每个时间段都自觉接受制约和监督,杜绝为所欲为和胆大妄为。

四、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路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要让法治理念成为党员干部主动自觉的
惯性思维方式,成为党员干部在处理问题时的一个价值选择,以此来提升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一)加强法治学习
党员干部作为执政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
执政,必须具备必要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

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通过
定期的专家讲座、学习培训、党内生活学习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使法律知识、法治精神融入党员干部的身心,内化于自觉的精神修养,外化于自觉的服务人民行动。

事实上,
即使是从事法律专业的人,也很难熟知所有的法律规范。

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培训、学习的重
点不是要求党员干部掌握多少法律条文、法律知识,关键是一些法治的原理、法律的价值、精
神及一些常见的法律规范,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二)培养法治思维
要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

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理念,使其认识到
什么是法治思维,为什么要运用法治思维,怎样运用法治思维,使“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
成为党员干部的常用语,使法治思维成为党员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
办事的习惯。

要重视法治思维的实践运用。

在遇到权力与权利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牢固树立民本意识,主动运用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
依法办事,减少官民对抗,树立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要把握多种思维方式的合理运用。

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决策既合法合规、
又合情合理。

(三)克服人治思维
与法治思维相对应的是人治思维。

人治是以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
社会秩序,具有强烈的主观随意性,而法治则具有客观上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反对人
治思维,就是要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

实践也一再证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偏离法治轨道的维稳,只能越维越不稳,法治具有不可
替代的功能和作用。

(四)考核依法履职
要像考核经济指标一样,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纳入对党员干部的
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要通过鼓励、奖励、晋职、晋级等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
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重视提拔使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要按照有权就有责、滥权应担责、侵权要赔偿的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的
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对那些不依法办事的党员干部,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给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带来重大损失,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党员干部,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监督机制
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党员干部一定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懂得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必须服务于人民,自觉主动地抓好纪检监察法治建设,严格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有一种法律规则的意识,坚持法律至上,坚持
法律规则的运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转变“官本位”思想,杜绝“特权”思想,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养成法治思维,做到用“法治方式”来行政。

强化对领导干
部权力的制约,防止和纠正公权力私有化和商品化的行为。

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党员
干部的权力监督要做到:唯德才授权、以法规制权、以集体控权、靠群众督权。

(六)健全决策机制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与依法决策的有机统一。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
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克服制度和体制层面的障碍,必须冲破思想
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应该说,现在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
远超过去,对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要求越来越高。

有鉴于此,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
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特别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七)开展法治教育
大力开展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法治德育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个国家即使有了比较健全、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成为一纸空文。

因此,在坚持抓好立法、司法、执法工作的同时,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水平,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八)完善问责制度
为防止运用法治思维的要求沦为空谈和形式主义的口号,加强对党员干部问责制度的完善是党员干部养成法治思维的保障。

党员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实现责任的手段和工具,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有权就有责,滥权则担责,养成依法用权、认真履责的习惯。

推进问责的法制化,建立与之配套的监督机制、干部考核制度和绩效评估机制,问责制度的完善将有效保障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养成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有效防止权力滥用,避免和减少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供销社)
(责任编辑楚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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