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兵役制度的四次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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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解放军历次体制编制调整改革

建国以来解放军历次体制编制调整改革

建国以来解放军历次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新中国成立后,我军实施的较大规模的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就有10次,先后有数十个大军区和兵团级单位被撤销,近千所军队院校、医院等被裁撤、缩编或改隶,全军员额从抗美援朝时的627万人减为目前的230万人。

回顾建国以来我军历次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大致可以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至1952年,确立国家军事领导体制和人民解放军进行精简整编。

1949年10月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重新组成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重新划分战区,将全国划分为13个军区;调整了总部和战区的领导机构;组建了新的军兵种,改建和新建了军事院校。

到1950年,人民解放军总人数骤增至近550万,军费开支占国家财政支出的41.1%。

1950年4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对军队进行大规模的精简整编复员的重大战略决策。

中央军委于5月16日至31日对整编复员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和部署。

决定军队复员150万人,将全军的总员额由550万压缩到400万,当年即复员23.9万余人。

这是我军建国后的第一次精简整编。

整编方针是:缩减陆军,尤其是步兵员额,加强空军、海军及各特种兵部队员额。

不久,抗美援朝战争爆发,精简整编工作终止。

之后,由于战争需要军队又进行了扩编,到1951年底总兵力达到611万人,最高时达到627万人。

朝鲜战场形势基本稳定后,中共中央决定再次进行精简整编,毛泽东于1952年1月批准了《军事整编计划》。

到1952年10月底,共精简19个军部、73个师,近200万人。

基本实现了朝鲜战争爆发前国家计划将军队员额压缩到400万的目标。

军费开支占全国财政总支出比例由1951年的43%下降为32.9%。

这是第二次精简整编,更确切地说是第一次精简整编任务的继续。

通过这次精简整编,陆军初步完成由分散领导向集中统一指挥、从单一步兵体制向诸兵种合成体制的转变。

同时,海军、空军和院校建设得到了加强。

第二阶段:1954年至1958年底,人民解放军按照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确定的精简整编规划和贯彻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又进行了第三、四两次大的精简整编。

国防知识竞赛网络答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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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知识竞赛网络答题参考答案1、《国防教育法》规定,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A)的责任。

A全社会2、(B)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

B学校的国防教育3、北京的市级国防教育基地共有( D )家,包括居庸关长城、圆明园遗址公园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

D . 194、我国的全民国防教育日是(C)。

C . 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5、根据《国防教育法》规定,在(ABC ),经批准的军营可以向社会开放。

A . 国庆节B . 全民国防教育日C .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6、( C )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C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A)领导。

A . 中国共产党8、根据《国防法》,中国处理对外军事关系、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的原则是( D)。

D . 独立自主9、( A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

A . 国家主席10、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七个大军区包括北京军区、沈阳军区、(D)。

D . 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兰州军区成都军区广州军区11、空军是以(A )为主体,主要进行空中作战任务的军种。

A . 航空兵12、我国研制的准四代战斗机(B ),总体上采用了隐身设计。

B . 歼-2013、( B)又称轨道器,是带有机翼,靠运载火箭发射进入太空轨道,返回地面时能在机场跑道水平着陆,并可重复使用的兼有载人、运货功能的航天器。

B . 航天飞机14、高能激光武器利用(A)来摧毁飞机、导弹、卫星等目标。

A . 高能激光束15、中国首艘航母在( C )建造完成。

C. 2011年6月1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兵役分为现役和(A )。

A . 预备役1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ABCD)组成。

A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B .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C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D . 民兵18、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军委主席是( A )A . 胡锦涛19、1985年,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政治学院、后勤学院合并成立国防大学。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9)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9)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1999.06.30•【文号】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269号•【施行日期】1999.06.30•【效力等级】军事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兵役制度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269号)现发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制度,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决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修改为:“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

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并依照本条例授予相应军衔。

”二、第六条修改为:“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从兵役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删去第七条。

四、第八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

义务兵选取为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志愿献身于国防事业;(二)能胜任本职工作;(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四)身体健康。

根据军队需要,士官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五、第九条前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

士官服现役的年限为:第一期、第二期各三年;第三期、第四期各四年;第五期五年;第六期九年以上。

士官分期服现役的批准权限为:第一期、第二期由团(旅)级单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师(旅)级单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军级单位批准。

”六、第九条修改为:“士官担任除班长以外的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须经军事院校培训。

士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必须经过相应专业技术培训。

2020年全民国防教育日竞赛知识国防教育知识答卷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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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民国防教育日竞赛知识国防教育知识答卷及答案姓名:______ 科室(或部门):______ 成绩:______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______两次出使西域,促进了内地人民和西域各族人民的相互了解与来往。

A、班超B、班勇C、郑吉D、张骞2、新疆,古称西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公元前60年,______中央政府设立西域都护府。

A、西汉B、东汉C、唐朝D、宋朝3、18世纪中叶,清朝政府先后平定准噶尔政权以及______,完成了统一天山南北,安定西北边陲的大业。

A、安史之乱B、阿古柏入侵C、大小和卓叛乱D、张格尔叛乱4、______年,清朝政府在新疆设置伊犁将军,伊犁将军是新疆的最高军政长官,权限之大,统辖地域之广,在当时全国驻防将军中首屈一指。

A、1777B、1762C、1768D、17705、清朝政府派______为钦差大臣督办军务,率军西征,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帮助和支持下,一举打败和驱逐了阿古柏匪帮,为捍卫国家的领土主权,维护祖国的统一做出了贡献。

A、刘锦棠B、左宗棠C、林则徐D、金顺6、为确保对新疆各地的军政统治和维护西北边陲的安全,______年,清政府发布新疆建省上谕,正式建立新疆省。

A、1881B、1883C、1884D、18857、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新疆的时间是______。

A、1949年8月B、1949年9月C、1949年10月D、1949年11月8、率领人民解放军进军新疆的一兵团司令员是____。

A、彭德怀B、王震C、许兴达D、徐立清9、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发动______,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A、秋收起义B、南昌起义C、广州起义D、百色起义10、2008年1月2日,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的火灾,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朱晓雷在实施搜救任务时,壮烈牺牲,年仅26岁。

兵役概论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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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兵役基础理论1、什么是兵役?兵役有哪些基本特征?什么是兵役学?兵役学有哪些基本特征?兵役:《军语》释为公民依照国家兵役制度履行的军事义务。

兵役的基本特征1、阶级性;4、目的性;2、国家性;5、约束性;3、军事性;6、社会性.兵役学:关于研究兵役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

它是以兵役这一社会历史现象及其实践活动为基本研究对象并在更高层次上反映兵役和兵役工作的理性认识。

兵役学的基本特征1、系统性2、政治性3、社会性4、法理性5、实践性2、兵役学的研究对象有哪些?学习和研究兵役学有何重要意义?兵役学的研究对象:1、研究兵役的产生与发展;2、研究兵役理论和兵役体制建设;3、研究兵役工作实践活动。

学习和研究兵役学的意义:1、学习和研究兵役学是普及兵役知识,增强兵役意识的需要。

2、学习和研究兵役学是适应新形势,改进兵役工作的需要。

3、学习和研究兵役学是提高征兵工作水平,确保兵员质量的需要。

3、兵役学与战争动员学、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学有何区别和联系?战争动员学与兵役学的关系联系在于:都是独立的新兴学科,内容相互包容、互补,都具有学科自身独特的学科特点和研究任务,研究主要对象都是兵员问题。

区别在于:战争动员学是以战争动员实践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侧重研究的是“从平时状态转入战时逐行任务状态”的问题,平战转换是战争动员学灵魂。

兵役学是研究兵役活动现象的本质、规律并指导兵役实践活动的学科,侧重从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角度,研究探索包括平时、战时在内的军队兵员补充和更新的相关问题。

和平时期兵役工作是战争动员的基础,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兵役学的研究紧紧围绕解决武装力量的兵员补充这一核心问题而展开,战争动员学的研究紧紧围绕解决国家国防潜力转换为战争实力而展开。

所以,二者研究兵员问题侧重点不同,随着学科的建设发展,各自已形成较完备的体系内容。

兵役学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学的关系联系在于:二者相互包容、互补。

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学中关于预备役兵员来源、管理、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与兵役学相包容,需要兵役学提供理论支持,兵役学中关于预备役登记管理等方面问题又是自身研究的主要任务,其成效直接影响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

2024年征兵政策快速解读

2024年征兵政策快速解读

2024年征兵政策快速解读2024年,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国家建设的需要,中国的征兵政策也将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

本文将对2024年征兵政策进行快速解读,帮助读者了解其中的重点内容。

一、政策背景随着中国的国家实力不断提升和国际地位的逐渐提高,保卫国家安全的需要也日益迫切。

2024年的征兵政策调整旨在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确保国家国防力量的稳步提升,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安全形势。

二、适龄范围调整2024年的征兵政策将适龄范围进行了调整。

根据政策规定,男性适龄入伍范围为18至22周岁,女性适龄入伍范围为18至20周岁。

这一调整的背后考虑了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实际情况,旨在充分发挥青年人的活力和创造力,为国家的建设贡献力量。

三、招募方式多样化为了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2024年的征兵政策将招募方式进行了多样化调整。

除了传统的应征入伍外,还增加了志愿入伍、专业招聘等方式。

这一举措能够更好地发挥优势人才的作用,实现更合理的人员配置,提升部队整体素质。

四、军队待遇改善2024年的征兵政策还重点关注军队待遇的改善。

政策明确指出,将提高军人的薪资福利待遇,并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等服务保障。

同时,加强军人社会地位的认可和保障,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这一系列措施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军队,为国家的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五、军队培训体系优化为了提高军队战斗力和应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形势,2024年的征兵政策对军队培训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

政策明确要求加强现代化军事装备的培训和应用,推动信息化建设与培训的深度融合。

同时,加强模拟实战演练,提高军人的实战能力和应变能力。

六、退役军人服务保障2024年的征兵政策还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

政策指出,将加强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服务,提供职业培训和转岗安置等支持措施。

同时,加强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

这些措施的出台将更好地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让他们在社会发展中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注。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3)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3)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1993.04.27•【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会令第113号•【施行日期】1993.04.27•【效力等级】军事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兵役制度正文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3年4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会令第113号发布)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队伍建设,便于军队的指挥和管理,增强士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决定增设士官军衔等级,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作如下修改和补充:一、第十五条第(一)项修改为:“士官: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一级专业军士。

”二、第十六条第(一)项修改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一级专业军士。

”三、第十九条修改为:“士兵军衔的授予与晋升规定如下:(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上等兵军衔。

(二)军士:服现役第二年的副班长、服现役第三年的上等兵,晋升下士军衔;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服现役第四年的副班长、服现役第五年的下士,晋升中士军衔;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服现役第五年的副班长,晋升上士军衔。

(三)士官:经过军事院校或者士官训练机构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兵,授予一级军士长军衔;一级军士长晋升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晋升三级军士长的期限各为四年;三级军士长晋升四级军士长的期限为五年;服现役满五年、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士兵,授予一级专业军士军衔;一级专业军士晋升二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晋升三级专业军士的期限各为四年;三级专业军士晋升四级专业军士的期限为五年。

编制职务相当于班长的,按照班长的军衔晋升。

我国历代兵役制度简介

我国历代兵役制度简介

我国历代兵役制度简介兵役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军事制度之一,它随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经济情况,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发展变化。

从古到今,任何国家都制定有兵役法律,通过法律确定一定的兵员征集方式,以适应战争的需要,我国各时期有不同的兵役制定。

(一)夏、商、周、秦、汉主要实行民军制。

兵役寓于田制之中,也就是把兵役和田制结合起来,凡有权利受田的成年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

平时耕牧为民,战时出征为兵。

这一制定直到西周时才比较完善。

西周规定每家出一人为“正卒”,随时准备出征参战。

其余为“羡卒”,服后备兵役。

出征时“以七家相更替,七征而役方一遍。

”春秋后期,又出现了考选勇士从军的办法。

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各诸侯国进行激烈的兼并战,竞相扩充常备军,开始实行征兵。

秦汉时期主要实行征兵制度。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规定17岁至60岁的男子都必须服兵役两年。

守卫京城的为“正卒”,守卫边防的为“戍卒”。

西汉初年,规定20岁的男子都要向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役两年。

在本郡服役一年,学习骑马、射箭称为“正卒”,在京师或屯田服役一年称为“卫士”或“戍卒”。

汉武帝时开始招募善骑射的壮丁从军。

(二)隋唐时期主要实行府兵制。

这一制度始于西魏。

隋唐时逐步完善。

唐代的府兵制同样是建立在田制基础上。

男子20至60岁都有权受田,同样也有服兵役的义务。

兵府由设立在当地的军府管理,平时散居务农,农闲时进行训练,战时奉命出征,战争结束后“兵散于府,将归于朝”。

当时兵的地位较高,可免除赋役,征战有功者得勋级,死亡者家属可受抚恤。

(三)宋代宋代盛行募兵制。

北宋时朝廷直接管辖的禁军从全国各地招募,守卫各州的厢兵在本州范围内招募,守卫边境地区的番兵从当地少数民族中招募,保卫乡土的乡兵由各地按户籍抽调的壮丁组成。

此外还强迫罪徒当兵,士兵社会地位低下。

(四)元、明、清时代主要实行世袭兵役制。

早在三国、两晋时代就实行这种兵役制度,把士兵之家列为军户,父死子继,兄终弟继,世代服兵役。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兵役制度的四次重大调整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兵役制度的四次重大调整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兵役制度的四次重大调整1984年,我国兵役制度进一步,实行了征兵制度。

这次解决了目前兵员招收和服役制度方面的问题,实现了兵源计划的合理安排,提高了军队的人才质量和保障能力。

征兵制度主要包括征兵对象的界定,即按照年龄、健康状况、文化水平等条件,明确了参军入伍的条件;改变了服役时间,从两年缩短到18个月,以更好地解决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了招收兵员的方式和程序,引进了考试、选拔制度,确保选拔合格的兵员进入军队。

2001年,我国再次进行了兵役制度,主要目的是适应现代国防建设和社会变革的需要。

这次主要表现在政策和实践层面。

后,征集适龄青年入伍的权利变得更加明确和规范,招收、安置工作更加人性化和科学化。

同时,兵源计划和人才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和提高。

此外,还加强了征兵工作的管理,规范了征集、入伍和服役的程序和环节,进一步提高了征兵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我国兵役制度存在的不足与解决路径探析

我国兵役制度存在的不足与解决路径探析

我国兵役制度存在的不足与解决路径探析摘要:通过对新中国兵役制度演变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到,在现代中国,尽管兵役法制已经初步确立,但是,我国的兵役制度仍然受到了许多外部的挑战和内部的缺陷。

在执政党和国家层面,已经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并提出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目标,启动了新一轮的国防和军队改革。

然而,目前我国的兵役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兵役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公民在兵役中的权利和义务不平衡,成为了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瓶颈,阻碍了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为此,必须对新时代的兵役制度进行法制改革。

通过对兵役制度的固有缺陷、国民对公民身份的认同缺乏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对兵役法律体系进行重塑,实现公民兵役权利和义务的真正平等,并强化公民身份认同的建构,这是一种可以完善我国兵役制度的可行方案。

关键词:兵役制度权利义务兵役法律体系一、我国兵役制度的概述兵役制度,是指国家对公民实行的,以公民服兵役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制度。

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这是我国宪法关于兵役制度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兵役制度的根本。

兵役制度,是人类在军事实践中创制的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对兵役工作发挥着重要的指引作用。

兵役制度是我国军队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

作为一个现代国家,在国防和军事方面所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军事制度也是一个国家立法的主要内容,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民族意识、民主精神、法治特色和军事实力。

兵役制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军事基础制度,它对军人的兵役活动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具有自己的鲜明特征和特殊的规律,它的法制程度直接影响到了军事制度的法制程度,也影响到了军队的法制水平,因此,它的法制变革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新时代下我国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

我国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中国几次规模较大的裁军

中国几次规模较大的裁军

中国几次规模较大的裁军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因为战争刚刚结束,人民解放军总兵力达550万人。

二:1950年6月,全军员额精简为400万,这也是新中国的第一次裁军,随后的一段时期内间,又进行了多次调整和裁减。

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中国裁军的力度更是令人瞩目。

三:1985年,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邓小平宣布裁减军队100万,使军队总员额减为31 9万人左右,引起了世界的普遍关注和强烈反响。

四:到198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总员额由423.8万减到323.5万。

之后,又作了进一步裁减。

五:至1990年,全军总员额减到319.9万,共裁减103.9万。

六:1990年以后,中国军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军队规模进一步缩小。

七:1997年中国决定在3年内裁减军队员额50万,中国军队规模降至250万的水平。

八:2003年,中国决定再次裁减军队员额20万,至此,中国军队总规模降至230万。

建国以后我军十次裁军情况简介

建国以后我军十次裁军情况简介

建国以后我军十次裁军情况简介第一次:1950年5月,解放军进行了第一次大裁军。

当时新中国刚刚成立,人民解放军总兵员550万,"小米加步枪"的步兵是解放军的主体,空军、海军和陆军特种兵几乎是空白。

第一次精简整编: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解放军总兵力达550万人。

1950年6月,全军参谋会议精简整编方案中规定全军员额精简为400万,当年即复员23.9万余人。

到1950年底,陆军部队数量有了较大压缩,全军精简17.1%,而军兵种机关及部队则有了较大发展。

不久,抗美援朝战争爆发,精简整编工作终止。

到1951年底,全军员额达627万人,是我军历史上兵力最多的时期。

为适应现代战争的要求,中央军委决定压缩人民解放军的总规模,进行整编,缩减陆军(主要是步兵)数额,加强和建立空军、海军两大军种和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铁道兵等兵种部队。

第二次:1952年1月,解放军进行第二次大裁军,总部和各机关以及国防军步兵部队人数减少,军兵种部队和院校人数扩大,其中还有95万地方部队改编为公安部队,全军总定额保持在300万人左右。

1951年11月中央军委召开整编会议,规定到1954年把全军总员额控制在300万人左右。

1952年1月,毛泽东批准《军事整编计划》,全军总定额缩减至300万人左右。

第三次:1953年8月,解放军进行第三次大裁军,全军总兵力精简23.3%,其中陆军部队精简比例最大。

截至1953年9月底,全军人数减到420万左右。

当年12月,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决定,把全军简编为350万人。

到1954年6月全军已精简47.2万余人,年底基本完成计划。

第四次:1957年1月,解放军进行第四次大裁军,到1958年底,全军成建制地集体转业或移交地方的有1个军部、46个师、30余所院校。

精简最多的还是步兵部队,全军总人数与新中国建立时相比,精简了61%。

1957年1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确定全军总人数再裁减1/3,要求3年裁减130万人,压缩至250万人左右。

2020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综合评价题库及答案

2020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综合评价题库及答案

2020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综合评价题库及答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1.宪法主要有五部分的内容,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2.(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3.1840年开始,中国由封建社会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以后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英勇的斗争。

4.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主体中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的是(以上都有)。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

7.(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8.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9.我国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是坚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

社会主义道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10.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1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人民民主专政)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的社会主义国家。

12.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3.我国国家组织活动的根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14.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包括(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

15.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6.下列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的是(以上全是)。

17.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逮捕)。

18.宪法所规定的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仅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还包括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不受侵犯。

19.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在(以上都对)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明市清流县殡仪馆招聘火化工考试真题及答案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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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清流县殡仪馆招聘火化工考试真题及答案2022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2021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将我国兵役基本制度由“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调整为()A.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B.实行以义务兵役为主体的义务兵役与民兵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C.实行以义务兵役为主体的义务兵役与志愿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D.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答案】:D2.2022年2月6日,中国文化和旅游部披露的数据显示,2022年春节假期7天,全国国内旅游出游2.51亿人次,同比减少2.0%,按可比口径恢复至2019年春节假日同期的73.9%;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891.98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3.9%,恢复至2019年春节假日同期的()A.0.855B.0.994C.0.563D.0.642【答案】:C3.2022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规定指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具有()以上文化程度。

A.高中B.大学本科C.研究生D.专科【答案】:B4.区分国家性质的主要根据是( )A.科学文化的发展水平1/ 12B.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程度C.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D.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答案】:D5.十八大以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看不见的手”同“看得见的手”两者优势融合起来,党和政府分别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方面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下列选项中,属于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方面的政策措施是:A.明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方向及重要改革任务,出台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B.取消简化一大批不必要的证明和繁琐手续,减少企业群众奔波之苦C.进一步聚集市场主体关切,完善优化要素环境长效机制D.出行“放管服”的改革部署,强调要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答案】:A6.为了维护政令一致,凡下行公文 ( )。

新中国60年我国兵役制度的变革、成就与发展趋势

新中国60年我国兵役制度的变革、成就与发展趋势

2010年3月第26卷 第3期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Journal of J iangsu Institute of Educati on (Soci al Science )Mar .,2010Vol,26 No .3新中国60年我国兵役制度的变革、成就与发展趋势3李 斌 钱立勇 汤运红(南京政治学院进修系,江苏南京 210003) [摘 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兵役制度适应时代发展和军事变革的脚步,先后经历了义务兵役制、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义务兵与志愿兵两者并重的兵役制等三次调整,在面对矛盾问题的基础上改革创新,为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推动我军质量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

我国兵役制度改革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深化,兵员素质将不断提高,征兵方式将更为灵活,最终将建立中国特色的职业化兵役体制。

[关键词] 新中国; 兵役制度; 改革; 成就; 趋势[中图分类号] K 2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1-1696(2010)03-0073-05 兵役制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它的建立和发展对于加强武装力量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长期的战争环境,我军一直实行志愿兵役制。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和国家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适时对兵役制度进行了三次较大的调整改革,使之较好地适应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发展需要。

新世纪新阶段,兵役制必须着眼新问题,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改革创新。

一、兵役制的三次调整改革1.1956-1978年:实行义务兵役制。

人民军队在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直实行志愿兵役制。

实行这一制度的客观条件在于新中国建立前,我党没有掌握全国政权,人民军队的兵员补充,主要通过政治教育和动员,激发广大群众的政治热情,积极响应号召,自觉自愿地参加人民军队,不计报酬,长期服役。

这一制度对保障人民军队的发展壮大,取得民族民主革命的胜利,起到了重大作用。

国防知识竞赛题

国防知识竞赛题

1、南昌起义,打响了中国共产党武装反抗国民党统治的第一枪,标志着我党独立地领导武装斗争的开始。

“八一”被确定为我军的建军节,是什么时间、由什么机关批准的?2、我军是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宪法赋予我军的根本任务是什么?3、我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65年的艰苦奋斗,已发展成为一支由多军种、多兵种组成的强大的人民军队,正在向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目标前进。

你知道我军的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各是什么时间建立的?4、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我军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无往而不胜,最根本的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始终如一地坚持了人民军队的宗旨。

我军的宗旨是什么?5、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是我军荣誉、勇敢和光荣的象征,是鼓舞全军指战员团结战斗的旗帜。

我军军旗式样是什么时间确定的?军旗上的“八一”和五角星象征着什么?6、红军长征以后,留下的一部分红军组成南方八省游击队,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

请把下列游击队与其领导人联结起来。

闽西南游击队叶飞湘鄂赣游击队张鼎丞谭震林闽东游击队傅秋涛湘赣游击队项英陈毅赣南游击队谭余保7、从1931年开始,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了一系列侵华事件,蓄意扩大对华侵略。

请说出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迹、七七事变各发生在何时何地?8、抗日战争中,有成千上万的中华儿女为了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在国民党军队中也有许多为抗击日寇以身殉国的将士。

请说出下列国民党军队中的爱国将领殉国的时间和地点。

(1)张自忠; (2)王铭章;(3)赵登禹;(4)佟麟阁。

9、震撼世界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是中国革命力量与反革命力量进行的最后决战。

这次决战是何时发起的?哪次战役歼敌最多?三大战役最后解放的是哪座大城市?10、作家魏巍在《谁是最可爱的人》中描写的“松骨峰战斗十三烈士”,前年发现有一位还活着。

请问:他的名字叫什么?他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席金日成授予何种勋章?后被国务院授予何种荣誉称号?11、江泽民总书记、杨尚昆主席称赞一位爱国拥军模范是“中国的第二个戎冠秀”。

我国现行“两个结合”兵役制度及其新变化

我国现行“两个结合”兵役制度及其新变化

我国现行“两个结合”兵役制度及其新变化作者:张钢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04期摘要我国兵役制度,经历了建国前和建国后两个时期的发展。

现行兵役制度是1998年《兵役法》修正案规定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兵役制度又在酝酿着新一轮的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兵役制度“两个结合” 新变化作者简介:张钢,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教员,研究方向:军事法。

中图分类号:E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2.015兵役制度指的是一定国家的人民承担国家军事任务、按照一定标准参加武装组织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人民在哪些背景和条件下参加武装组织或接受军事训练,国家按照什么原则来指令或选择某些人承担军事任务,军人的服役期限、服役方式和服役类型,军人的基本权利和待遇及其家属待遇等等。

影响甚至决定国家兵役制度变化和发展的因素很多,比如经济发展程度、人口状况、政权结构和民族传统习惯、战争规模及由此带来的战争需要等,这些因素共同影响甚至决定着兵役形态的显示,最终决定兵役制度的变迁。

本文主要对我国建国以来兵役制度演变的历史轨迹、现行兵役制度及其新变化展开论述,以求在对我国现行兵役制度客观认知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分析影响我国现行兵役制度的因素和条件,促进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一、建国以来我国兵役制度演变革命战争年代,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主要实行的志愿兵役制度(个别根据地曾在短时间内实行过志愿义务兵役制)。

在志愿兵役制度下,人民军队的兵员补充主要依靠政治动员。

通过政治教育与动员,使人民群众认清战争性质和目的,提高觉悟,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使之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为民族的解放和人民的利益,自觉自愿地参加人民军队。

建国以来我国国防战略的四次重大调整

建国以来我国国防战略的四次重大调整

国防战略方针是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和使用的根本依据,是涉及军队和国防所有工作的总原则。

我国建国以来的国防战略方针继承了毛泽东军事思想中积极防御的原则,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赋予不同的内涵。

从50年代起到现在,我国的国防战略方针曾有过四次大的调整,即50年代中期的“积极防御,防敌突袭”;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实际执行到70年代末)的“立足于早打、大打、打核战争”;80年代中期的“应付和打赢局部战争”和1993年以来的应付和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

一、“积极防御,防敌突袭”(1956~1964年)1949年全国大陆解放后,人民解放军的任务也随之发生变化,保卫祖国成了国家武装力量的主要任务。

朝鲜战争结束以后,新中国的周边态势出现了自鸦片战争以来少有的稳定。

中国选择了“一边倒”的外交政策,成为当时世界上社会主义阵营的重要力量。

同时,新中国首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积极开展和平外交,同南亚各国建立良好的外交关系,使我国南部边境保持大体的安宁。

只有东南沿海,受美国支持的国民党集团还对我国大陆的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即便如此,安全还是有相对的保障,任何帝国主义国家开几艘军舰打上几炮就能让中国屈服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外敌明火执仗的大规模入侵的可能性虽然不大,但采取突然袭击的手段发动战争的威胁却是新中国领导人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毛泽东在1955年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指出:“今后帝国主义如果发动战争,很可能像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那样,进行突然的袭击。

因此,我们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要有所准备,当着突然事变发生的时候,才不至于措手不及。

”根据这个思想,中央军委在1956年3月召开扩大会议,对国家的军事战略进行专门的研讨。

会上国防部长彭德怀作了《关于保卫祖国的战略方针和国防建设问题》的报告。

这个报告首次明确了我国的国防战略方针,指出:为了有效地防止帝国主义的突然袭击,保卫人民革命和国家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飞领土完整和安全,在未来的反侵略战争中,应该采取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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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兵役制度的四次重大调整
申请,经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第一批从1979年春季退伍的义务兵中选改。

从此,我军的兵役制度,开始进入了以义务兵为主体、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阶段。

关于义务兵的服役年限,1965年规定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1967年,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4年。

从1978年起,义务兵服现役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兵役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每位公民都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义务,超期服现役满5年的义务兵,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改为志愿兵,继续服现役;退出现役的士兵和军官以及其他符合兵役条件的公民,在规定的年龄内服预备役;民兵组织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人员的基本组织形式。

新的兵役法又将士兵的服役年限规定为陆军3年,空军、海军4年。

这种以义务兵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义务兵是我军的主要成分,志愿兵仅占士兵总数的10%-15%左右,对士兵结构没有产生太大影响;第二,志愿兵役制以义务兵役制为基础,志愿兵不是直接从社会上招募,而是从义务兵中选改,义务兵是志愿兵的主要来源。

实行这一制度的客观原因在于,当时我军建设总体上仍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初级阶段,专业技术兵特别是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兵在士兵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尚没有大幅度增加志愿兵数量的需求。

而已
经实行多年的义务兵超期服役制度,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义务兵服役期限短与保留专业技术骨干之间的矛盾。

后来的实践,在当时条件下,坚持以义务兵为主体,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既保持了义务兵役制的优点,又弥补了它的不足,两种制度相得益彰,较好地适应了当时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

1998年,实行“两个结合”的兵役制
进入90年代以来,中央军委制定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明确提出军事斗争准备、军队建设“两个根本性转变”,在继续减少军队数量的同时,大力加强军队的质量建设。

随着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现代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各类专业技术兵在士兵中所占比例也在大幅度提高。

在这一形势下,改革以义务兵为主体的兵役制度,减少义务兵数量,增加志愿兵数量,充分发挥志愿兵役制的作用亦势在必行。

新中国兵役制度的第三次重大调整开始于1998年。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此次兵役制度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删除了“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提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二是缩短了义务兵服役期限,将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并取消超期服役的规定;三是改革了志愿兵服现役制度。

将志愿兵一次性选改和退出现役的规定,改为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调整了志愿兵服现役的期限,服役达最高年限者可享受退休待遇,并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志愿兵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法国《费加罗报》曾载文称:“中国实行士官制度,开办士官学校,是中国七大改革之一。

”士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服役共分6期,第一期、第二期各3年,为初级士官;第三期、第四期各4年,为中级士官;第五期5年,第六期9年以上,为高
级士官。

高级士官与团职军官的待遇基本相同,并可终身服役,直至退休。

在我军历史上还首次出现了女士官。

四是完善了预备役制度,调整了士兵预备役分类对象,增加了一类士兵预备役的技术含量,明确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训的时间、内容和要求。

扩大士官的选取范围,是上世纪末我国兵役制度的重大改革,从此,义务兵和志愿兵的数量在军队中再没有主次之分,甚至在某些特种部队中,志愿兵的比例还要超出义务兵。

《兵役法》规定:服役达一定年限的志愿兵可享受家属随军、退休等待遇,大大增强了志愿兵的职业性质。

通过这一次调整,更多的技术骨干和基层骨干被保留下来,部队的整体素质得到加强;同时志愿兵的选改和退役机制得以明确,激励和制约机制更加完善,我军的志愿兵制度变得更为成熟,为锻造一支士气高昂、专业技术过硬的士官队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更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长远发展的需要。

2008-2011年,调整兵员征集主体,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修改完善兵役法
长期以来,我国兵员征集的主体一直是农村和城镇待业青年,文化程度普遍不是很高。

随着新时期部队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一现状与部队对高素质兵员需求急剧增加的矛盾日益突出。

与此同时,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大学毕业生走进兵营服义务兵役也有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2005年10月底,国务院、中央军委冬季征兵令宣布:全面开展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工作。

在2008年征兵令中,第一次明确将兵员征集的主体,由农村和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2009年我军更是首次大规模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直招士官,至年底共征集了13万名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

目前,从高校毕业生中大规模征集兵员已经成为我军兵员补充的常态。

新形势下兵员征集主体的调整,迈开了我军向教育要人才的新路子,有利于优化兵员结构,加强军队信息化建设。

随着人民军队职能任务的拓展和军队改革的深化,士官队伍建设还面临着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

2009年7月,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并于当年底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这是对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政策制度调整。

改革包括7个方面:第一,增加了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将士官编制扩大到近90万人。

第二,调整了士官结构比例,取消原先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增加了中、高级士官数量,减少了初级士官数量。

第三,调整了士官军衔制度,将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初级士官军衔称谓为下士、中士,中级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为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第四,改进了士官选拔办法,逐步扩大从地方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数量,建立选取高级士官专家评议制度。

第五,完善了士官体系,新任或晋升士官都要进行资格培训和升级培训。

第六,健全了士官管理体系,建立有条件的全程退役制度。

第七,调整了士官工资待遇,提高中级士官基本工资,调整士官津贴补贴。

这些举措,对于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士官人才队伍,加强我军核心军事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我国兵役制度中征集高素质兵员难和军队吸引保留人才难的问题愈发突出。

为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兵役法势在必行。

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

这一次兵役法适当调整了兵员征集范围,删去了现行兵役法关于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的规定,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 周岁。

同时,规定大学毕业生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拔为军官。

大学生入伍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2年内允许复学,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或者毕业后申请担任军官的,优先录取;将兵役登记时
间从现行兵役法规定的每年9月30日提前至6月30日,以便与大学生毕业时间及普通高校招生的时间衔接。

此外,兵役法还增加了军人基本待遇的规定,完善抚恤优待政策。

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

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兵役制度通过不断调整、改革和完善,适应了我国安全与防务的要求,满足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完成多样化任务对兵员补充的需要,推动了武装力量的不断协调发展,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新世纪我军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加速发展,新的兵役制度也必将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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