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概论A习题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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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概论A习题集

答案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电力市场概论A 习题及答案

第一讲电力市场的基本概念及构成要素

1、电力市场定义

电力市场是属于商品市场的范畴,它是以电力这一能源的特殊物质形态,作为市场客体来定义和界定市场内涵的。因此我们通俗地说,电力市场就是以电力这种特殊商品作为交换内容的市场。

2、我国电力市场的形成阶段

从1882年7月,上海第一台发电机投入商业运营以来,在中国电力商品已经存在l20多年了。在这120多年中,中国的电力市场已经走过了两个阶段,现在即将走上第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882年开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共经历了67年。在这67年中,从第一台发电机组在上海投入商业化运营,电力企业先后在全国各大中城市逐步发展起来。到1949年共有发电装机185万千瓦,年商品量43亿千瓦时。这个阶段的电力企业有外商资本,有官僚资本,也有私人资本。企业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与世界各国相同。即发输配售一体化,区域性垄断,从而形成相互独立的区域性电力市场。这一阶段的电力市场规模较小,相互之间还没有碰撞,因此电力企业虽然具备竞争的机制,但实际上没有竞争的市场要求,都处于分片垄断经营,发供用统一管理的状态。

第二阶段从1949年建国开始到1998年到国家电力公司成立,撤消电力部为止,历时49年。电力已在大中城市普及,用电的农户也已超过90%,电力市场已在全国城乡建立起来。其特点是国家统一所有,统一管理,自上而下垂直垄断经营,实行计划建设,计划发电,计划供电和计划用电的计划经济体制。企业无独立经营机制,市场无竞争。但应当说,电力卖买依然存在,有市场主体(卖方与买方),有电力价格,有市场交易规则(即政府颁发的供用电规则)。其特点是,有市场要素,有市场行为,但没有市场机制。这一阶段的开始几年,政府对电力企业统一推行行政化管理,把企业建成了政府的附属单位,企业的活动方式完全按照行政机关模式进行改造。这样就清除了过去的一切市场机制,而把电力商品的生产、供应与使用纳入了计划轨道。

从80年代初期开始的中国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到90年代中期,党的十四次代表大会确定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全国

统一的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电力市场当然也包含在内。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为电力市场的真正运作准备了各种条件,但至今真正的现代电力市场还没有运作起来。按现在的改革进程,现代电力市场的运作可以说从1998年电力部撤消,政企分开,这算是中国电力市场发展进入第三阶段。

3、我国电力工业第三阶段的特点

(1) 发电企业将上网交易,实行竞争卖买电能,电力输送和终端零售市场将维持垄断经营。

(2) 作为电力市场主体的电力企业都要按照国际通行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作机制。

(3) 政府部门对电力市场实行宏观调控和依法监督。

(4) 电力行业组织和电力市场的中介组织,从过去的政府中分离出来,按市场规律独立行事,为电力市场的各种活动服务。

(5) 电力价格在政府监管下实行市场定价为主,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为辅的价格管理体制。价格水平的确定则以成本为基础并接受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

4、电力市场的基本要素组成

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载体、市场价格、市场规则、市场监管组织。

5、电力市场的客体

所谓市场客体是指在市场中买、卖双方交易的对象,或者说是市场上各种待售的商品。狭义的讲电力市场中的客体就是电力商品

6、电力市场的主体具备的特征

作为电力市场的主体,它必须具有如下的特征:

(1) 市场主体必须具有合法性。电力市场主体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有一定组织机构和独立的(或独立支配的)财产,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电力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

(2) 必须具有独立性。电力市场主体必须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各网、省局发电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厂网不分,即不能构成电力市场的主体。

(3) 必须具有赢利性。电力市场的经营企业必须讲究赢利,核算投入产出,如果长期亏损不能盈利即失去市场主体的有效资格。

(4) 电力市场主体讲究平等。在市场活动中,作为市场主体,不分先后。无大小、高低之分,也无等级的高、下之别。所谓几级电力市场主体的说法是不准确的,也是不科学的。只要是合法的市场主体,只要他们依法行事,他们的地位、权利都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一句话,法律面前,各主体都是平等的。

7、电力市场载体

市场载体是市场交易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市场主、客体借以进行交易活动的物质条件。电力市场的载体就是覆盖营业区内的电力网络。一般意义上的市场载体,还应包括销售商品的销售网点设施,仓储、运输、通信设施和商品交易所需

要的交易场所,它是市场借以存在的先决条件。

8、电力市场的运行规则

市场运行规则通常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交易规则和市场竞争规则三种。

(1) 市场进入规则。主要是对市场主体资格的若干规定。例如,市场主体要按照法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合格者可以进入市场。各类电力企业要进入电力市场,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联网技术标准和经济管理标准,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接受统一管理。

(2) 市场交易规则。电力企业之间及其与用户之间的交易活动,必须按照《合同法》中所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交易双方都要在自愿、等价、互惠基础上签订经济合同,规范双方的责、权、利。

(3) 市场竞争规则。指当事双方符合平等竞争的市场条件所应遵循的市场准则。例如,政府制定的对电力企业投入的生产要素和电力产品价格,要统一质量、统一标准要求,明确双方税赋要公平承担等。

9、市场监督的职能

(1) 预见职能。通过市场监督活动,可以预先发现市场中的问题,并弄清其产生的根源,提前排除相关因素的扰动以及可能发生的潜在的危机。

(2) 补救职能。即依据所发现的问题,以及问题形成的直接或间接因素,及时地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制止或缩小因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

(3) 完善功能。通过社会的监督体系和自律机制,以保证市场其他职能的发挥,并保证各项职能取得最佳效果。

(4) 判断职能。通过对市场运行过程和管理过程的监督、分析,判断市场运行的状态及设计模式目标的合理与正确程度,以便提请管理决策机构调整政策。

(5) 仲裁职能。依法对交易中发生的矛盾、争议,进行协调和仲裁,以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维护市场管理的公正性。

(6) 信息职能。即及时收集、汇集市场运行过程的信息、情报,随时反馈监督的结果,以缩短和纠正决策部门认识和判断的时滞性。

10、电力市场理论研究的主要方向

(1) 电力市场改革的理论基础

(2) 市场结构、交易机制和电力市场机制及特点

(3) 电价体系

(4) 技术支持系统

(5) 市场环境下的调度和控制

(6) 电力市场中安全与经济的协调

第二节电力工业生产经营的技术特点

1、发电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

发电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是:锅炉、汽轮机、发电机。

2、电力工业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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