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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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备案表 (建筑、暖通、电气)(DBJ41T 075-2016版)

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备案表 (建筑、暖通、电气)(DBJ41T 075-2016版)
计算
参照建筑(kWh/m)设计建筑(kWh/m)
判断外墙(含非透光幕墙)K
基本

≤0、60结果
要求外窗(含透
0、40<CW≤0、70
[W/(m
K)]
≤2、7设计建筑得围护结构
权衡判断结论
光幕墙)
CW>0、7≤2、4
热工性能合格

条文号围护结构部位限值(标准指标)设计值建筑层数(地上/地下)∕
单一立面外窗(含透光幕墙)窗墙面积比<0、4≥0、6东n:南n:
<10层≥6级
建筑幕墙得气密性等级
3、3、6(GB/T21086-2007)
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墙时,非中空玻璃得面积占同一
≥3级
3、3、4
屋面
屋面、外墙、地下室等各部位外墙中各自最不利热桥部位内表面
3、3、7
立面透光面积(门窗与玻璃幕墙)得比例
≤15%
温度(℃)
地下室
其她
3、3、1围护结构部位限值(标准指标)设计值保温层材料、厚度、燃烧性能等级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及
可开启扇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宜小于房间外窗所在外墙面积得10%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
3、3、5
外门、外窗气密性等级(GB/T7106-2008)
外门≥4级冬季室外计算温度(℃)
≥10层≥7级
外窗
建筑幕墙得气密性等级
3、3、6
<10层≥6级
3、3、4
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GB/T21086-2007)≥3级
(比值)CW>0、8≤1、5≤0、30/0、52
屋顶透光部分
(透光部分面积比例≤20%)≤2、4≤0、44
就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性指标要求就是否(如果不符合,须填写以下内容;如果符合,以下内容可不填写)

建筑节能认定申请表

建筑节能认定申请表
建筑节能认定Hale Waihona Puke 请表项目名称建筑面积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提报资料:(I)建筑节能认定申请表(2)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意见(3)施工许可证(4)建筑节能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报告(5)建筑节能设计表、采暖设计登记表(6)绿色建筑竣工评价表(7)墙体(砖、砌块等)、保温板材(屋面、外墙、楼梯间隔墙、地下室顶板等)、粘结砂浆、网格布、防火隔离带、窗等材料的进场复试报告(8)太阳能热水系统、温控阀等出厂检测报告。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节能建筑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建科外[2007]13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节能建筑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建科外[2007]13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节能建筑认定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节能建筑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建科外〔2007〕13号)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3号令)及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五部委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印发的《河南省节能建筑检测与认定管理办法》(豫建〔2005〕39号)、《河南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豫建建〔2006〕184号)和《河南省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法》(豫建〔2007〕31号)等文件要求,今年起先在大型公共建筑及部、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中开展节能建筑认定工作,其他工程可自愿申请节能建筑认定。

为规范认定行为,完善监管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现对我省节能建筑认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节能建筑认定管理本通知所称节能建筑认定,是指依据现行的《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2005)、《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DBJ41/071-2006)(65%节能设计标准)和《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41/075-2006)(50%节能设计标准)等标准,设计、建造在本省境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的节能措施实施过程、节能效果现场检测等的评审认定工作。

节能建筑的认定,由省和省辖市的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机构)具体负责。

省认定机构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试点示范工程(小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认定工作;省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节能建筑认定的监督管理工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2.28•【字号】豫建〔2018〕241号•【施行日期】2018.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建〔2018〕24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结合今年以来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厅对2018年10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中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28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

三、《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解决建设行业农民工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8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四、《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建筑检测与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7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决定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由起草处室重新起草印发,逾期自动失效。

凡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89件)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3件)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1件)2018年12月28日。

建筑节能认定申请表

建筑节能认定申请表

青岛市建筑节能工程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附:节能查验认定的必备资料:
1、《青岛市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报告》;
2、《青岛市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产品(企业)备案证》,主要查验保温材料(含外墙、屋面、地面、玻璃幕墙等)、节能门窗、热计量装置和墙体材料等;
3、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项目,提供该项目的复检报告;不具备复检条件的项目,提供相关性能指标检测报告;
4、节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记录应有监督员签字);
5、经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通过的:①设计图纸一套(建筑、暖通、电气三个专业,包括相关设计变更文件及节能计算书,居住建筑可不提供电气专业图纸);②居
住建筑节能按65%标准,提供建筑节能设计登记表(A-1、A-2);③公共建筑按50%标准,提供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表(试用表1~试用表7) ④节能设计专篇;
6、居住(公共)建筑节能工程监督工作方案;建筑节能材料、部品相关性能指标检测报告;
7、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能效测评、标识;
8、购销合同、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及发票(应注明工程名称);
9、《青岛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册》中规范填写建筑节能信息。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建〔〕号各省辖市建委(局):为了加强建筑节能检测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节能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见证取样检测及现场和节能建筑检测的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均应符合本办法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检测,是指建筑节能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节能材料、产品、节能保温工程及建筑物用能系统等项目的检测。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建筑节能检测活动实施管理和检测机构资质的审批。

省辖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检测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建筑节能检测和建筑节能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两类。

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分为一、二两级,其资质标准见附件一。

建筑节能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其资质标准见附件二。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

第五条申请建筑节能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三;(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五)技术人员的培训证、建筑节能设计审核资格证、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供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使用认证申请表

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使用认证申请表

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使用认证申请表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申请时间河南省建设厅二○○五年五月制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一、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有效的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二、开展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的认证工作,有利于保障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本省境内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设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三、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由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材料认证办公室”)负责。

四、实行认证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

对传统的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实行节能认证管理。

实行节能认证管理的材料及产品根据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由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审核确定后,由省建设厅批准并颁发证书及节能标准。

五、河南省境内企业及境外企业在河南代理商均可向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办公室自愿申请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

六、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申请程序:1、填写《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盖章后报送节能材料认证办公室进行初审。

2、节能材料认证办公室组织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见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对材料及产品进行抽样送专业检测部门检验;受检企业按规定提供受检产品,费用由认证申请单位承担。

3、经节能材料认证办公室组织专家审定合格的产品,由建设厅颁发“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证书”及节能标志,发文公布。

七、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违反证书、标志使用及有关规定的,由节能材料认证办公室报建设厅批准撤消节能认证证书及节能标志,并向社会公告。

八、省辖市建委(建设局)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认证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二)监督管理本市范围内已获认证的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做好横向协调工作,及时反馈节能材料及产品的工程应用情况。

河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河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2012)1总则1.0.1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政策,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落实现行国家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0,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修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寒冷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1.0.3 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必须进行节能设计,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建筑热工和暖通设计应将采暖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1.0.4 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采暖度日数heating degree day based on 18℃一年中,当某天室外日平均温度低于18℃时,将该日平均温度与18℃的差值乘以1d,并将此乘积累加,得到一年的采暖度H数。

2.1.2空调度日数cooling degree day based on 26℃一年中,当某天室外日平均温度高于26℃时,将该日平均温度与26℃的差值乘以1d,并将此乘积累加,得到一年的空调度日数。

2.1.3计算采暖期天数heating period for calculation采用滑动平均法计算出的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天数。

计算采暖期天数仅供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时使用,与当地法定的采暖天数不一定相等。

2.1.4计算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mean outdoor temperature during heating period 计算采暖期室外日平均温度的算术平均值。

2.1.5建筑体形系数shape factor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

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楼梯间内墙及户门的面积。

2.1.6建筑物耗热量指标index of heat loss of building在计算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单位建筑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室内采暖设备供给的热量。

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

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
备注:
二、建筑节能构造做法确认表
工 程 名 称
外围护墙墙体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保温
屋 面
采暖(空调)地下室外墙
热 桥


周边地面
屋顶透明部分
非周边地面
不采暖楼梯间隔墙

(凸)

顶板
不采暖地下室顶板
底板
接触室外空气地板
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
空调房间的隔墙成楼板
窗户型材(包括透明幕墙)及其玻璃规格
户 门
体形系数
供热采暖系统
空调制冷系统
三、附下列资料文件
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文件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文件和热工计算书)
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报告(具备节能检测条件的地区须提供)
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构配件相关性能指标测试报告及产品合格证、认定证书
施工单位提供的与建筑节能有关的施工资料
监理单位提供的与建筑节能有关的监理资料
采暖系统
制冷系统
建设单位
(签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签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
(签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
(签章)
年月日
四、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长(签字):
年月日
五、工程所在地墙改节能办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工程名称:
申请时间:
山东省建设厅印制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筑面积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建设(开发)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项目联系人

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使用认证手册

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使用认证手册

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使用认证手册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办公室认证手册目录总则管理机构与职责申请认证条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材料申请认证程序认证证书的使用认证证书的监督和管理罚则申诉与处理附件一: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使用认证产品目录附件二: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使用认证使用审查办法附件三: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使用认证抽样实施细则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手册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以下简称认证)是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证明某一材料、产品为建筑节能产品、材料的活动。

开展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的认证工作,有利于保障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本省境内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建设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实行认证管理的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目录,由河南省建设厅定期公布。

河南省境内及境外企业在河南代理机构可自愿向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办公室申请认证。

管理机构与职责◆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由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办公室”)负责。

◆认证办公室在省建设厅的领导下负责全省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认证办公室的职责是: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河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确定并公布在全省实行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目录;组织实施本省实行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的审查、发布等工作;发布相关信息等.申请认证条件◆申请认证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补充要求,或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及补充要求;材料及产品属河南省建设厅颁布的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的目录及内容;材料及产品符合国家和本省颁布的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材料及产品应检测,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良服务和备件的保证供应,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建〔〕号各省辖市建委(局):为了加强建筑节能检测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节能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见证取样检测及现场和节能建筑检测的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均应符合本办法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检测,是指建筑节能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节能材料、产品、节能保温工程及建筑物用能系统等项目的检测。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建筑节能检测活动实施管理和检测机构资质的审批。

省辖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检测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建筑节能检测和建筑节能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两类。

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分为一、二两级,其资质标准见附件一。

建筑节能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其资质标准见附件二。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

第五条申请建筑节能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河南省建筑节能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三;(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五)技术人员的培训证、建筑节能设计审核资格证、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供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河南省节能审查意见表和登记表

河南省节能审查意见表和登记表
附件1
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编号:〔××××〕号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性 质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起止年限
年 月— 年 月
项目所属行业
项目主要
耗能种类
年综合能耗量(吨标准煤)
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改建□
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核准□备案□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
节能评估
文件编号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节能评审结论及意见
主要包括节能评审依据,节能工艺技术和措施简介,达到的节能水平和效果,以及意见和建议等。(可加附页)
节能评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节能审查单位(公章)
年月 日
附件2
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名称:能评编号:〔××××〕××号
耗能工质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签章)年月日
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号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通讯地址负责人电话建设地点联系人电话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投资万元投资管理类别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所属行业建筑面积m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能源种类计量单位年需要实物量参考折标系数年耗能量吨标准煤年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耗能工质种类计量单位年需要实物量参考折标系数年耗能量吨标准煤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申报书

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申报书

项目编号: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申报书改造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盖章)主管部门实施起止年限申报时间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一月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申报指南为保证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顺利实施,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57号)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12号)制定本指南.各省辖市财政、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阅读申报指南,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组织申报单位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对申报材料的要求,编写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和申请报告,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一、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内容1、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2、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等改造。

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以上三项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项实施,其中“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为必选项目,否则不享受预拨专项启动奖励资金;未实施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内容的项目,不享受核拨奖励资金。

二、申报条件1、未做节能且为正常使用年限内的非节能居住建筑;2、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的居住建筑。

3、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满足或超过现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4、项目选用的节能技术与产品通过有关部门的认证和推广,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技术与产品,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通过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定.三、申报材料1、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和示范项目申请报告;2、申报单位登陆建设厅(www。

hnjskj。

)网站,下载“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申报书”,按照要求填报;3、填写内容及要求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与要求河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与要求一、编写提纲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建筑类型、总平面图、建筑面积、使用功能、改造面积等。

9建筑节能工程节能认定申请表

9建筑节能工程节能认定申请表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பைடு நூலகம்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监督工程师(签字): 年 墙改节能管理机构意见: 月 日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建筑节能工程节能认定申请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验收意见: 工程地址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申请时间 电话
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监理单位验收意见: 工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经建设、施工、监理 单位验收,建筑节能评定 ,已具备认定条件,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青岛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 申请对工程建筑节 能进行认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3.17•【字号】豫建质安〔2020〕94号•【施行日期】202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0年3月17日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省厅《河南省工程质量手册(试行)》实施,深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质量管理标准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质量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遵循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

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全省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相关示范储备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全省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相关示范储备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全省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相关示范储备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5.08.10•【字号】豫建科〔2015〕23号•【施行日期】2015.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全省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相关示范储备项目的通知豫建科〔2015〕2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近年来,按照国家及省政府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会同并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相关专项示范工程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纵深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与资金支持,现就组织申报2016年全省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相关示范储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储备项目类型(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储备项目。

包括拟申报绿色建筑评价设计标识及运行标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房等)及普通商品房项目,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及公共建筑项目(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

(二)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储备项目。

1. 节约型校园和节约型医院综合节能改造(以下简称节约型单位)储备项目。

以学校、医院为主体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高校、医院的人才、管理优势,推动公共建筑开展绿色化改造。

2.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储备项目。

以城市为主体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政府组织管理优势,突出节能改造整体效益,协调调动责任单位参与节能改造。

(三)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储备项目。

对2007年10月1日前采暖地区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的采暖居住建筑,通过对其外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辅助设施进行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使其达到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活动(基本步骤:基本情况调查、居民工作、节能改造设计、节能改造项目费用编制、节能改造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和节能改造效果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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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通用)
申请单位(盖章)
工程名称
填表时间
河南省建设厅
说明
1、申报表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和4号仿宋体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封面加盖申请单位红章,封内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意见后也应加盖单位红章。

2、节能建筑认定依据:
《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2005);
《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DBJ41/071-2006);
《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41/075-2006)。

3、节能建筑认定范围:
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

4、节能建筑认定管理:
省认定机构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试点示范工程(小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建筑认定工作。

省辖市认定机构负责所辖市、县区域内的其他工程项目的节能建筑认定工作。

5、节能建筑认定须提交资料:
(一)《河南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
(二)检测机构出具的《河南省建筑节能现场检测报告》;
(三)节能工程设计文件(包括热工性能计算书)及相关设计变更文件;
(四)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
(五)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构配件相关性能的现场抽样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六)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的推广、认证及备案资料;
(七)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资料。

6、填写本表格时,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格式进行填写,做到情况属实,字体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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