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雷诺兹案对英国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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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律著名案例及分析(3篇)

英国法律著名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雷诺兹诉弗莱案(Reynolds v. Times Newspapers Ltd.)是英国法律史上一个著名的案例,它涉及到了名誉侵权、隐私权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该案发生在1964年,原告雷诺兹是一名医生,被告《每日快报》报道了他涉嫌非法行为的新闻。

雷诺兹认为该报道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遂将《每日快报》告上法庭。

二、案件审理1. 初审法院初审法院认为,《每日快报》的报道虽然涉及到了雷诺兹的个人名誉,但由于报道的内容涉及到公共利益,因此可以豁免名誉侵权责任。

初审法院的这一判决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2. 上诉法院雷诺兹不服初审法院的判决,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法院认为,虽然报道涉及公共利益,但《每日快报》在报道过程中存在恶意,违反了新闻报道的基本准则。

因此,上诉法院撤销了初审法院的判决,并要求重新审理。

3. 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了最终判决。

法院认为,《每日快报》在报道过程中存在恶意,报道内容并非基于事实,而是基于推测和推测性的假设。

因此,法院判定《每日快报》侵犯了雷诺兹的名誉权,并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1. 名誉侵权与隐私权雷诺兹诉弗莱案体现了名誉侵权与隐私权之间的冲突。

在新闻报道中,媒体往往需要在揭露事实、维护公共利益和尊重个人隐私之间寻找平衡。

本案中,《每日快报》为了追求新闻效应,不惜损害雷诺兹的名誉和隐私,最终导致了名誉侵权。

2. 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本案还涉及到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冲突。

一方面,新闻报道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揭露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个人权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需要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找平衡。

3. 新闻报道的基本准则雷诺兹诉弗莱案对新闻报道的基本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法院认为,《每日快报》在报道过程中存在恶意,违反了新闻报道的基本准则。

这要求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应遵循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外国新闻传播史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外国新闻传播史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外国新闻传播史期末考试复习重点英国1、1586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出版法庭法令”即着名的“星法院法令”,1641年7月正式被取消,这是英国报业第一次获得自由.2、克伦威尔独裁时期,只允许出版的两种官方报纸:政治信使报和公众情报者.3、牛津公报创办于1665年11月16日,是英国历史上第一张报纸,单页两面印刷.4、1702年,英国第一家日报每日新闻,由马利特在伦敦创办.他是英国报人中第一个提出客观报道的的人.5、英国18世纪末19世纪初最伟大的三位报人是派瑞、贝尔、斯图亚特.6、三大评论期刊:丹尼尔·笛福英国报业之父的评论、理查德·斯梯尔的闲谈者、阿狄生的旁观者.7、绅士杂志是英国第一份综合性月刊,1731年爱德华·凯夫创办于伦敦.以报道国会新闻为主,“合众为一”为信条.8、知识税包括印花税、广告税、纸张税.9、政府压制的措施:征收知识税、实行津贴制度、法律制裁叛国法和煽动诽谤法.10、政党报纸1特点:明显的政治倾向性、政府津贴补助、读者为政界人士和上层人士、内容侧重于时政新闻,大量篇幅用于政治争论.2原因:工商业不发达;资本主义及教育不发达,报业大众化不可能实现也不能满足大众需要;印刷术未改进,报价降低成为不可能.11、独立报业:1代表每日广告报大众广告报早晨纪事报晨邮报泰晤士报2泰晤士报1785年1月1日由约翰·沃尔特创办,原名每日环球记录报,第一个希望用广告收入补贴发行损失,并实现经济独立.12、廉价报纸大众化报纸:1概念:面向社会中下层的通俗报刊,售价较低,读者均为平民大众,内容上注重地方新闻、以及;形式上文字通俗,版面活泼,可读性强;经营上完全商业化,大量刊登,以此来降低售价,扩大发行.2特点:注重软新闻,具有人情味;文字通俗易懂;版面、排版较活泼;经济上独立,实行商业经营,广告是主要的收入来源,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纸;政治上标榜超党派而独立3发展过程:初创1855到19世纪末成功引进了美国的办报风格;英国特色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新型大众化报刊阶段20世纪60年代后4对现代新闻业的影响:新闻本位思想得到确立;新闻业对受众的地位重视程度的提高被认可;给当代报刊留下了客观报道的理念;给当代报刊留下了新闻时效的观念5最成功的是每日电讯报由斯莱上校在1855年6月29日创办,劳森是该报的主要缔造者.该报是英国廉价报纸的先驱.13、北岩:1北岩勋爵是英国现代新闻事业的创始人,有“舰队街拿破仑”之称.21896年在伦敦创办每日邮报英国早期报纸的代表,这张报纸的成功标志着英国现代资产阶级报业的开端.2成功的原因:认真分析研究了英国社会的需要与报纸的积弊;具有丰富的新闻工作经验,制定了满足新时代读者的新闻原则:解释、简洁、清晰;聘请遗留记者常驻重要城市;健全的报业管理3接办泰晤士报后的改革:更新设备;改革报纸设计和版面编排;提高待遇;主张文章简短有力量,少些温文尔雅4北岩报团:英国最早的报团,新式新闻的集大成者.以北岩报团为起点英国掀起了报业的垄断.5比维布鲁克报团现仍为英国六大报团之一:有英国赫斯特之称,追求黄色刺激,每日快报和每日星期快报都是英国销量最大的大众化报纸和星期日报之一6罗瑟米尔报团:现仍为英国六大报团之一,一战后最大报团14、现代报业的主要特征是言论独立、企业经营、机器生产及报纸的大量销售.15、星期报是英国报业的一大特色,英国最早的星期日报是观察家报1791年伦敦创刊.星期报的优势在于本周新闻综述.16、两次大战之间报业垄断的影响:1积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规模化;提高自己在新闻市场的竞争力;实现资源共享;可以提高新闻在政治上的自主能力2消极:一城一报会影响观点言论和信息来源的多样化;会损害新闻自由和政治民主;损害消费者和广告主利益;报团老板会使得报业成为垄断资本的代言人17、地方报纸:1821年12月1日第一张报纸曼彻斯特卫报原名北方快报与兰克郡每日邮报在曼彻斯特发行.18、英国在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报纸:每日电讯报泰晤士报金融时报曼彻斯特卫报.19、二战中的新闻宣传:英国设立了新闻宣传处,发表官方新闻,并对邮电和新闻实行检查.20、主要报刊:1每日电讯报1855年创办于伦敦,是英国第一家廉价报纸.1976年该报驻北京记者第一个向世界报道中国粉碎“四人帮”的消息.2金融时报1888年创,是一张全国性金融报纸,主要追求订户的“权威性”.3太阳报是英国销量最大的日报.4此外还有泰晤士报和曼彻斯特卫报5经济学家英国最有影响、最富权威的的大型综合周刊,1843年创于伦敦.21、通讯社:1路透社:1851年创于伦敦,世界上资格最老的通讯社之一;以“迅速、准确、客观、公正”为原则;最具赚钱的两大业务:递送经济新闻和声像新闻2报联社:全称报纸联合社,1868创于伦敦,专门收集英国本土的新闻3交换电讯社:1872年创于伦敦,私人通讯社.是唯一有权从伦敦证券交易所直接向外发报的通讯社.22、英国媒体的特点:媒体保持独立性、受跨国公司的兼并、报纸雅俗鲜明、广电实行双轨制.23、英国三大媒体:英国广播公司BBC、路透社、泰晤士报.24、双轨制指公营台与私营台并行的体制.实行的初衷是引入竞争机制.25、实行双轨制的影响:1利:丰富节目;保护本国传统;有助于政治多元化,保护民主制度2弊:娱乐化倾向,受美剧的冲击;公营台处于下风.法国1、封建统治时期,法国新闻界的三大报纸是公报勒诺多,法国新闻之父、学者报、信使报.2、1777年1月1日,法国第一张日报巴黎新闻由雅克·布里索创办.3、大革命时期着名的报人和报刊:1马拉和人民之友2阿贝尔和杜歇老爹报“长裤汉”派机关报.4、大革命后政党报纸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原因:1法国革命后政局多变2法国政党林立,各个党派均拥有自己的政治报纸,为自己的利益鼓噪.5、塞尔新闻法是法国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新闻法,同时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新闻法.6、巴黎公社时期无产阶级报刊:1最重要的报纸有法兰西共各国公报杜歇老爹报社会革命报人民觉醒报2启示:新闻政策宽松,没有有效管理;不少报刊卷入内部斗争之中,发表过替敌人张目的内容;为扞卫公社进行了顽强的斗争.7、新闻自由体制的确立:1881年7月29日,法国议会通过“新闻出版自由法”,废除了特许制和保证金.8、最成功的廉价报纸是1836年创刊的新闻报和世纪报.9、19世纪下半叶法国廉价报纸中最有影响的是巴黎的四大日报:小日报小巴黎人报晨报新闻报.10、19世纪末,重要的政党报纸有费加罗报时报巴黎回声报震旦报等.11、现代新闻事业的特点:1政治性与商业性的畸形结合2法国新闻业受贿成风3报业集团规模小12、现代报业的开端:标志是商业报纸日趋兴旺,在报业中的影响日益扩大.13、两次大战之间新闻政策的调整:11919年10月12日废除新闻局,恢复新闻自由出版法21935年3月29日议会通过了职业记者法.14、报团:20世纪30年代形成,当时主要报团有普鲁沃斯特报团、科蒂报团、温德报团、帕特诺特报团.15、二战后新四大报:法兰西晚报费加罗报解放了的巴黎人报震旦报.16、二战后报业的垄断化进程:140年代后期50年代初,为日后形成报团准备了基础2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出现了区域性报团370年代以后,报业垄断进一步升级,报团间的联营兼并17、地方报崛起的原因:1战时全国实行分区配给制度,并规定一区一报,地方读者已习惯阅读地方报纸2战后交通困难,巴黎报纸到达地方城市过迟,或不能准时到达地方读者3通讯技术的广泛应用,各地能同时收到信息,致使巴黎报纸失去重要性4许多报业人员转至地方报纸服务,并对其革新极有贡献5地方报团的编辑、主笔,熟悉本地区读者的兴趣及其愿望18、目前法国的六大报团:埃尔桑报团、阿歇特报团、阿莫里报团、世界出版报团、巴亚德报团、菲力巴奇报团.19、主要报纸:1世界报法国目前最有影响力的精英报纸,是一份质报同人报纸.四大原则:国际事业、保持质量、维护独立核心、信守承诺.2法兰西晚报是法国量报的代表3费加罗报法国历史最悠久的报纸,也是质报.内容丰富、综合性强、包罗万象、版面合理,被认为是最能体现法兰西“贵族风格”的报纸.4回声报是法国一家具有相当权威性的经济日报,能比较完整的提供法国财政经济方面的消息.20、质报:是指重视对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等所谓“严肃性新闻”的报道,以文章、资料和评论的“质量”赢得读者.21、通讯社:1哈瓦斯通讯社半官方:世界上最早的通讯社,1835年由夏尔·哈瓦斯在巴黎创办.供稿原则:迅速和优质.2法新社,全称法国新闻社,1944年9月成立.经费来源:政府补贴性订费、报刊传媒订费、私营机构和企业订费.经营方针是发展与多样化.22、广播电视事业:1922年法国邮电部在埃菲尔铁塔上架设发射天线,用长波定时播出节目,标志着法国广播事业的开始.1935年开始电视事业.1945年取消所有私人电台不再允许私人经营广播.1982年实行双轨制.23、法国新闻媒体的特点:1政府对报纸、广电实行二元政策2强烈的娱乐化倾向3法国的民众逐渐离开媒体24、新闻业经历的阶段:王权官报时期→政党报刊→大众传播的市场化.25、精英报纸:世界报费加罗报;大众化报纸:法兰西晚报国际先驱论坛报.美国1、美国第一张报纸国内外公共事件1690年由本杰明·哈里斯在波士顿创办.2、报纸发行人身份的变化:邮政局长→印刷商→独立资产者→垄断资本 .3、1704年4月,约翰·坎贝尔创办美国第一张连续发行的报纸——波士顿新闻信.4、1741年,波士顿公报与新英格兰周报合并,这是美国新闻史上第一次报刊合并交易.5、1721年8月,詹姆士·富兰克林创办了新英格兰报.其最重要的贡献是使美洲报业摆脱了出版许可证发放者的羁绊,开创了美国报纸编辑史上的独立传统,被称为“叛逆者”.6、邮政局长所办报纸的共性:低费发行、内容乏味不关注受众需求、发行量少、多集中在波士顿.7、印刷商办报的改变:内容上注重读者兴趣和爱好,满足读者需求;报纸有较高的文学水平;独立的编辑权.8、着名报人: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杂志的创始人,创立了现代的广告系统,有美国广告之父的美誉.9、曾格案件:“曾格案件”——也称“曾格事件”,美国新闻史上关于争取新闻自由的着名案件,影响深远.美国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斗争开始于此.北美本土派势力商人和地主的兴起后,要求对殖民地事务享有更大的控制权,但由于本地仅有的一份报纸是布雷德福所有的纽约公报,而且是由殖民当局所控制,所以本土派势力需要能有人出面替他们搞宣传,正好一位布雷德福过去的学徒约翰·彼得·曾格开办了印刷厂.于是1733年秋,商界在和曾格磋商后,,曾格的纽约新闻周报出版.风格犀利的新闻周报使得当局越发不满,总督威廉科·斯比爵士一方面指控曾格“对政府进行无耻中伤和恶毒谩骂,试图煽动反政府情绪”,另一方面命令其一手提拔的首席法官德兰西对曾格提出起诉.但大陪审团拒绝提出一项正式法案,议会也同样不愿提出起诉.最后,总督从咨询会议中挑选了一批人,同意对曾格采取法律行动.星期天下午,曾格以“煽动闹事”罪名被捕.后经过律师汉密尔顿的抗诉,被无罪释放.10、独立战争时期着名的报人:塞缪尔·亚当斯、托马斯·潘恩、艾赛亚·托马斯.11、政党报刊的<1>特点:1强烈的党派性,文风恶劣2经济上依赖政党、政府3内容上侧重于政治问题,大量篇幅用于政治争论4读者对象为政界、商界的中上层人士<2>报业基调:宣传证见、争取舆论、党同伐异、激烈争论.12、杰斐逊新闻思想:1率先提出并努力积极地为新闻自由立法2正确指出了新闻自由在行使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3深刻阐述了新闻自由对探索真理的意义13、廉价报纸:1矛盾:事业性与商业性之间的矛盾.2廉价报纸的先驱——本杰明·戴的太阳报,是美国第一份成功的廉价报纸,1833年9月3日纽约创办.并引发了美国历史上着名的便士运动.3贝内特父子与先驱报:1835年5月6日在纽约创办,首次确立了报纸要以新闻报道为主体的原则.因为他使报纸闯入并干预了社会生活,被看作是美国第一个真正的记者.美国新闻史专家莫特对大小贝内特的评价是“一个是争取新闻的大师,一个是制造新闻的奇才”.4格里利和论坛报:1841年4月10日创办,有“伟大道德机关报”的雅号.5亨利·雷蒙德和纽约时报:1851年9月18日创办,主张“刊登应该刊登的消息”.14、大众化报纸的早期代表:太阳报、先驱报、论坛报.15、高级报纸的最早代表:纽约时报.16、大众化报纸对世界报业的影响:1新闻业真正成为大众的传播2结束了政党报刊时期而转入了商业报刊时期3报刊基本民营,成为一种文化产业4报纸开始成为工人必要的生活资料17、南北战争给报业带来的全新改革是新闻简报和导语.18、现代新闻事业:1三大报人:普利策、赫斯特、奥克斯.2普利策和世界报:<.1>1883年普利策买下纽约世界报标志着廉价报纸取代政党报纸成为报刊主体<2>贡献:开创了新式新闻事业,并开启了世界报刊经营思路;重视评论,使媒体工作对新闻评论有了新的认识;对新闻教育做出了贡献,设立了哥伦比亚新闻学院,开创了新闻教育分门别类的学科;设立普利策新闻奖,鼓励新闻从业人员投身于事业的敬业精神.3赫斯特和纽约新闻报:黄色新闻:<1>定义:用极度夸张及捏造情节的手法来渲染新闻事件,尤其是关于色情、暴力、犯罪方面的事件,进而达到耸人听闻扩大报纸销量的目的.<2>评价:黄色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现实的反映,社会风气的败坏招致了黄色新闻的泛滥,而其泛滥又招致了社会风气的败坏,毒害人们的心智,引发社会犯罪活动,也是对新闻真实的践踏;黄色新闻转移了人民群众对当前切身政治、经济等重大问题的注意力,削弱了他们的斗争意志;黄色新闻是打击政敌的有力手段;优点有在大众化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和在版面业务上使用了许多实用方法4奥克斯和纽约时报有“档案记录报”之称:<1>庄重的新闻政策:刊载所有一切适于刊载的新闻.特色:记录性、新角度、事实与议论分开、掌握分寸实事求是<2>任用优秀人才:客观的、超党派的报道态度.5斯克里普斯报团:美国第一个报团,也是美国现代报团的开始.1900年美国报业垄断化的开始.19、一战时新闻政策:1成立公共新闻委员会2颁布新闻检查法20、两次大战之间报业的突出特征:报纸的合并和垄断的加剧.21、二战时的新闻政策:1新闻检查局→国内2战时新闻局→泄密新闻\新闻处:代表国家发布战争新闻3新闻界与政府处于高度一致的状态4广播最占优势22、二战后报业的的特点:垄断资本控制报纸,有个人新闻时代进入公司决策时代,由单一的新闻经营转向了多产业经营.23、报业的现状:1问题:信誉危机、经济危机、结构性危机2对策:重塑报业理想、建立合作经营协议、寻找失落的读者群3报业面临的三类竞争:对读者时间的竞争、报纸需求下降方面的竞争、其他媒体的竞争24、现在美国的三大报纸: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四大报再加上华尔街日报25、今日美国1982年9月15日由甘奈特报团在华盛顿创办的全国性综合日报.1获得众多读者的原因:大量的新闻满足了忙碌的人们对信息的渴望;对图片、照片等形象手段相当重视.26、黑人报刊:在美国现有领土上由美国黑人主办的内容面向黑人读者的报纸和杂志,其三个显着的特点是自发诞生,多半依靠自身力量成长壮大;关于黑人出路问题,两派不同意见斗争贯穿始终;商业性和政治性报刊交替在不同时期各领风骚.27、掏粪运动: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新闻界以杂志为主体掀起了一场揭露丑闻、谴责腐败、呼唤正义与良心的运动,这就是着名的“掏粪运动”.这一名称源于当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他把写揭露新闻的记者比作班扬的小说天路历程中的主人公,埋头拿粪耙收集污物,不愿抬头看天主.在罗斯福看来,这些记者就是令人不屑的掏粪者.但新闻界却把这一称呼视作光荣的奖赏接受下来.“掏粪运动”是从麦克卢尔杂志1902年底发表的三组重要文章开始的.“掏粪运动”中的着名人物是美国小说家辛克莱,他对食品加工业的曝光使这一运动中的经典之作.“掏粪运动”中尽管有些文章带有煽情主义倾向,但它在影响和引导社会正义与良知方面所起的巨大作用向人们展示新闻报道的真正力量,使20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成为一个大声疾呼改革的十年,在美国新闻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随着一战的临近,民众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在欧洲战场,“掏粪运动”逐渐衰落.28、现在美国三大新闻周刊时代周刊、新闻周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29、商业杂志:商业周刊财富福布斯.30、通讯社:1美联社:1848年港口新闻社→1856年纽约新闻联合社→1882年合众社→1892年美国联合通讯社.1870年1月17日“三边四社协定”即“联环同盟”协定2合众国际社:1907年成立3世界性的电视新闻社:美联社电视新闻社、路透社电视新闻社.31、广播电视事业:11920年11月2日是美国广播事业的开始.目前广播事业的最大特色是地方化与专业化.2对外广播——美国之音VOA1942年4月24日当时主要从事战争宣传,战后主要进行反共宣传,现在是多元化发展.3三大商业广播电视:全国广播公司NBC、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美国广播公司ABC.4福克斯广播公司FBC5以四大网为代表的商业广播电视的内容主要是新闻、娱乐、广告.32、美国传媒业的特点:1新闻媒体基本上是私营的2高度的垄断3彻底的的商业化运作4具有高度的独立性日本1、17世纪时,读卖瓦版被认为是日报报纸的雏形或萌芽状态.2、1868年是日本近代报纸的诞生年.3、日本的第一份官办报纸是太政官日志报,第一份非官方报纸是中外新闻.4、1869年初制定了报纸印行条例,这是日本历史上第一个有关新闻的成文法规.5、1870年4月横滨每日新闻的创办,标志着日本真正意义上的近代报纸的诞生.6、19世纪末,日本的三大报纸:朝日新闻读卖新闻每日新闻.7、日本近代杂志的先驱是西洋杂志.8、1918年8月25日在大阪召开了“关西记者大会”.9、白虹贯日事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军国主义政府趁机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1918年1月,日本抢先派军舰闯入海参崴.同年8月,日本政府又抢先发表“出兵西伯利亚宣言”,不顾美、英等国限制,向西伯利亚出兵7万多. 这一时期,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维埃俄国已经建立.受到十月革命鼓舞的日本人民掀起了群众性的示威活动,要求日本政府“不干涉俄国”并“立即撤军”.再加上当时日本正爆发反对米价飞涨的饥民暴动,全国民众的反战运动如火如荼.在此期间,日本报界普遍表示:“日本出兵西伯利亚没有明确理由”.为此,总共有56家报纸先后被寺内正毅内阁勒令停刊.与此同时,日本内阁还禁止报纸报道有关“米骚动”的任何消息.寺内正毅的镇压措施,激起报界强烈不满.8月25日,日本全国84家报社的记者在大阪召开“关西记者大会”.会议决议提出:要求寺内正毅内阁立即总辞职;要求言论自由;拥护确立宪政等.大阪朝日新闻在报道这次大会的情况时使用了“白虹贯日”一语.政府当局以“这一消息暗示革命”为由起诉该报.结果,登载这一消息的当天报纸被禁售;发行人兼编辑山口信雄和采写这条消息的记者大西利夫被判刑两个月;社长村山龙平被迫辞职;包括总编辑在内的许多编辑人员均被迫退出报社.10、五家全国性报纸:读卖新闻朝日新闻每日新闻日本经济新闻产业经济新闻.11、全球经济类三大报纸: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日本经济新闻.12、通讯社:1日本最早的通讯社是1887年创办的东京急报社.2共同社:1945年11月1日成立,是让你最大的通讯社.3时事社:1945年成立,向世界传播日本声音的国际性通讯社.13、日本最大的广播电视机构——日本广播协会NHK,1926年创办,半官方性质,唯一公营.14、日本三大广播网:日本调频广播网、全国广播网、日本广播网.15、日本传媒业特点:1高度的垄断和竞争2日本媒介与政党、政府关系密切3背靠大财团、大公司4日本媒介发展囿于国内.16、电波三法:1950年4月,日本国内根据盟军总部的意见通过了有关无线电管理的三个法案电波法广播法电波监理委员会设置法,共同确立了战后日本广播事业自主经营与广播自由的原则,也确立了公私并存的双轨制. 17、日本报纸发行量大的原因:1日本国民的同质化使得报业市场整齐单一2新闻领域的激烈竞争造就了报纸的高质量3定价适度不允许恶性竞争4报业的独特格局,兼具上层报纸和廉价报纸的特点5报社重视与读者的密切联系6专卖制的成熟启示:1自办发行的运营管理模式应当注重制度化建设2在目标市场建立的销售网点应均匀分布、突出重点3建立融入读者之间的销售终端,有助于销售数量的稳定4发行的竞争,价格战不能成为主角俄罗斯1、广播电视事业:1对内广播:全苏中央广播电台2对外广播:莫斯科电台、和平与进步电台.2、改革后的广播报道:1从中央到地方不再遵循“舆论一律”的宣传方针21990年新闻法允许私人办电台并为之提供了法律依据3“于电视与广播民主化的命令”使广播不再由中央政府垄断控制4新闻的公开性原则扩大了广播的批评报道面,宣传禁区逐步缩小5停止干扰西方电台,采取与西方合作的态度6在广播风格和形式方面趋向亲切、自然、活泼、多样7改变了以往联邦一级电台不播广告的传统建立世界新闻传播新秩序1、世界新闻传播的不平衡状态:主要表现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新闻传播力量巨大差距、新闻流向单向等方面,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实力硬实力和软实力的差距.表象:1传播力量的不平衡:传播媒介的分配不均、新传播技术导致不平衡加剧等平均信息获取能力的差距.2传播流向的不平衡:基本上是单向的,信息由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3传播内容的不平衡:发达国家根据自身需要播报新闻,依据西方的政治观点、。

浅析雷诺兹特权

浅析雷诺兹特权

浅析“雷诺兹特权”与英国新闻自由文学院新闻班12120237 王琪摘要新闻自由的抗争一直是新闻媒体从业者与政府博弈间的重要课题,新闻自由源起于欧美等国对于出版自由的争取。

英国作为新闻自由发展的桥头重镇,最先开展了工业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在社会条件上具备争取新闻自由的先决条件。

而在这样的历程中,“雷诺兹特权”是我们所不能回避并应予以重视的案例,本文从“雷诺兹案”着手,探索新闻自由的缘起和发展。

关键词雷诺兹特权新闻自由诽谤利弊新闻传播与国家政治一直是密不可分的,在现代集权制国家体制下,新闻出版业者在从事新闻传播活动时必然处于监督、影响甚至控制之下。

新闻自由,或称新闻自由权,通常指政府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条文保障本国公民言论、结社以及新闻出版界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的自由权利。

1自大众媒介出现伊始,对表达自由、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的追求就不曾消退。

英国对于新闻自由的争取十六世纪,在封建都铎王朝控制下的英格兰对于新闻出版自由一直是压制的。

1528年,英王亨利八世下令限制印刷业的发展,1538年正式建立皇家特许制度,一切出版物都必须拥有政府颁发的许可才可以顺利出版否则禁止出版。

声称设立该制度的目的是抑制“诽谤、恶意、宗派、异端”。

1643年,国会恢复出版特许制度,成立出版检查委员会,英国政论家、民主斗士弥尔顿在被国会召去质询时发表了著名的演说辞《论出版自由》2,反对当权长老派的跋扈。

并于1644年以小册子形式正式出版,成为争取言论自由的战斗檄文。

《论出版自由》有三个要点:提示书报检查制度中存在的无法解开的矛盾,从而说明人在接受智慧方面应有的“知”的权利;强调革命者绝不能因集团利益而自食诺言,重复封建王朝钳制出版的政策;第一次明确提出,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权利。

弥尔顿认为出版自由的实质性目的有两个:其一,是开明地听取人民的冤诉,其二,是容忍不同意见的争论。

“因为通过这些不同的意见,能启发思路,开阔视野,即便它们是无用处的尘土,也能成为擦亮真理的武器。

雷诺兹特权、新闻自由与英国诽谤法改革

雷诺兹特权、新闻自由与英国诽谤法改革

特权的复杂性还导致媒体的举证责任繁重,以及高昂的诉讼费用;5)作为雷诺兹特权的特殊发展,中立报道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为媒体提供了一项有效抗辩,但其适用范围狭窄,仅保护媒体全面而中立地报道冲突双方间正在进行的争论;6)尽管英国司法部支持以成文法的形式将经典雷诺兹特权和中立报道原则固定下来,但其出台的诽谤法草案中的有关条文,实质上仅是编纂雷诺兹特权在普通法中的发展。

唯一的亮点是试图将经典雷诺兹特权的适用范围延伸至观点的表达,但与草案中“诚实的观点”抗辩的重叠问题尚未解决。

关键词英国诽谤法;雷诺兹特权;名誉权;新闻自由;改革建议AbstractThe English defamation law has been criticized for over-protecting the right to reputation and imposing a serious chilling effect on journalism. As a result, the aim of English defamation law reform in 21th century is to strike a fair balance between the right to reputation and media freedom.In October 1999, the House of Lords of United Kingdom in Reynolds v Times Newspapers Ltd established ‘Reynolds privilege’ as an important defence to protect media freedom. According to this defence, media defendants would be immunized from libel actions by showing that the publication of news reports was in public interest and the journalists and editors a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sponsible journalism standard.However, the defence is far from perfect. With the support from the UK Government, a new round of English defamation law reform was launched in June 2010. The reform involves many aspects, including improvements in the Reynolds privilege.This dissertation consists two parts. The first part examines the developments in English defamation common law, including how the House of Lords introduced Reynolds privilege, developments of Reynolds privilege in lower courts, and what problems existed in lower courts, and discusses to what extent Reynolds privilege brought about real protection for media freedom. This part analyzes 10 media libel cases in which media defendants used Reynolds privilege. The judgments of these cases, a total of 19, are from courts of England and Wales including High Court and the Court of Appeal, and the House of Lords.The second part of this dissertation examines reform proposals about Reynolds privilege in the new round of English defamation law reform, and discusses how the UK Ministry of Justice has attempted to modify Reynolds privilege so to tackle problems of this defence in the common law developments and to incorporate a newstatutory defence. This part analyzes two reports published respectively by the UK Parliament and the UK Government early in 2009, the Private Member‘s Bill introduced by Lord Lester in May 2010, and the Draft Defamation Bill and its consultation paper published by the UK Ministry of Justice in March 2011.This study concludes that 1) Although it is the intention of the House of Lords to protect media freedom, especially to protect investigative journalism, from the threat of libel actions by Reynolds privilege, the defence requires journalists and editors to act in accordance with standards set by judges; 2) The House of Lords listed ten non-exhaustive factors to test whether media defendants acted responsibly, but many judges from lower courts didn‘t appl y them in a practical and flexible manner, some judges even treated them as ten hurdles media defendants must pass before they could successfully rely on Reynolds privilege; 3) These problems caused a big degree of uncertainty and unpredictability, and it has become very difficult for media defendants to rely on Reynolds privilege to succeed in libel actions; 4) The complexity of the Reynolds privilege has also imposed a big burden of proof on media defendants and incurred increased litigation costs; 5) Developed from Reynolds privilege, ‘the doctrine of reportage’has, to some extent, provided a effective defence for media defendants. But the scope of the doctrine of reportage remains narrow. It only provides protection for media defendants if they has fully and neutrally reported an ongoing dispute; 6) The UK Ministry of Justice aimed to clarify the classic Reynolds privilege and the doctrine of reportage on a statutory footing, but clauses of the proposed statutory defence in Draft Defamation Bill simply codified the defence and the doctrine currently available in common law and has not gone much further. The only novelty is that the proposed statutory defence will extend the classic Reynolds privilege to expression of opinion. However, the problem of a degree of overlap between this defence and proposed honest opinion defence remains unresolved.Keywords: English defamation law; Reynolds privilege; right to reputation; media freedom; reform proposal目录中文摘要 (Ⅰ)英文摘要 (Ⅲ)目录 (ⅴ)第 1 章引言 (1)第 2 章英国诽谤法保护名誉和新闻自由的原则 (4)2.1 英国诽谤法的基本框架 (4)2.2 名誉权和新闻自由 (5)2.2.1 名誉权和《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 (5)2.2.2 新闻自由和《欧洲人权公约》第10条 (6)2.3 诽谤的定义和举证责任原则 (7)2.3.1 诽谤的定义与分类 (7)2.3.2 诽谤诉讼双方的举证责任 (8)第 3 章媒体主要可使用的三项传统抗辩 (9)3.1 有理可据抗辩 (9)3.2 公正评论抗辩 (10)3.3 特权抗辩 (11)3.3.1 绝对特权 (12)3.3.2 受约制特权 (12)3.4 小结 (13)第 4 章媒体的新抗辩:雷诺兹特权 (15)4.1 雷诺兹诉泰晤士报业公司案 (15)4.2 受约制特权是否通用于政治言论 (16)4.3 上诉法院的“情况检测” (16)4.4 负责任的新闻工作检测 (17)4.5 雷诺兹特权的意图和基调 (18)4.6 小结 (19)第 5 章研究问题与研究方法 (20)5.1 研究问题 (20)5.2 研究方法 (21)第 6 章前贾米尔阶段的雷诺兹特权 (24)6.1 格罗贝拉尔诉新闻集团案 (24)6.1.1 上诉法院首次运用雷诺兹特权 (24)6.1.2 上诉法院逐项检查十项因素 (25)6.2 GKR公司诉约克郡邮报报业公司案 (25)6.2.1 首先裁决并无需考虑指控真实性 (26)6.2.2 法官灵活运用负责任的新闻工作检测 (26)6.3 卢塔陈斯科诉泰晤士报业公司案 (27)6.3.1 法官仍套用传统标准 (28)6.3.2 法官逐项严格审查十项因素 (28)6.4 阿姆斯特朗诉泰晤士报业公司案 (29)6.4.1 十项因素成为十重障碍 (29)6.4.2 Eady法官的五处明显错误 (30)6.5 小结 (30)第 7 章上议院重新阐释雷诺兹特权 (32)7.1 贾米尔诉华尔街日报(欧洲版)案 (32)7.2 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的裁决 (33)7.3 上议院的裁决 (33)7.4 上议院重新阐释雷诺兹特权 (34)7.4.1 雷诺兹特权与受约制特权的本质区别 (34)7.4.2 雷诺兹特权的三个条件 (35)第 8 章后贾米尔阶段的雷诺兹特权 (36)8.1 拉杜王子诉休斯顿案 (36)8.1.1 案情 (36)8.1.2 下级法院再次严审雷诺兹特权 (36)8.2 弗拉德诉泰晤士报业公司案 (37)8.2.1 案情 (37)8.2.2 十项因素在高等法院全面通过 (38)8.2.3 上诉法院推翻高等法院的裁决 (40)8.3 小结 (41)第 9 章雷诺兹特权的变体:中立报道原则 (42)9.1 奥法基诉沙特研究与营销公司案 (42)9.1.1 一审法官全盘否决雷诺兹特权 (43)9.1.2 上诉法院创造中立报道原则 (43)9.2 格勒威诉电讯报业集团案 (44)9.2.1 文章不属于中立报道 (44)9.2.2 文章亦不享有雷诺兹特权 (45)9.3 罗伯特诉吉布尔案 (46)9.3.1 文章更属于中立报道 (46)9.3.2 十项因素不适用于检验中立报道 (47)9.3.3 检验中立报道的正确标准 (48)9.4 拉杜王子诉休斯顿案(中立报道辩护部分) (48)9.5 中立报道与重复出版规则 (49)9.6 小结 (49)第 10 章总结:雷诺兹特权在英国普通法中的发展与问题 (51)10.1 雷诺兹特权在普通法中的发展 (51)10.2 雷诺兹特权对媒体的有利之处 (53)10.3 雷诺兹特权在下级法院中的问题 (54)10.4 雷诺兹特权对新闻工作的负面影响 (56)10.5 结论 (57)第 11 章英国新一轮诽谤法改革中的雷诺兹特权 (58)11.1 雷诺兹特权的四个主要问题 (58)11.2 如何改革雷诺兹特权 (60)11.2.1 是否应纳入成文法 (60)11.2.2 编纂还是引入其他抗辩 (61)11.3 莱斯特个人法案和诽谤法草案的条款 (62)11.3.1 个人法案、草案条款与雷诺兹特权的对比 (64)11.3.2 个人法案条款与十项因素的对比 (64)11.3.3 草案条款与个人法案条款的对比 (64)11.3.4 草案条款与雷诺兹特权的对比 (65)11.4 结论 (65)结束语 (67)参考文献 (69)致谢 (76)发表论文情况 (77)简历 (78)第一章引言如何更好地保护媒体的新闻自由是一个国际课题。

西方自由主义影响下的新闻自由

西方自由主义影响下的新闻自由

西方自由主义影响下的新闻自由作者:柯泽来源:《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03期摘要:17世纪以来,投身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西方政治哲学家们对个人自由和新闻自由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论证,自由主义延伸到新闻传播中自然便提出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以及出版自由等问题。

17世纪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家们基本上都将上述自由归因于天赋人权。

英国思想家弥尔顿强调人是理性动物,保护言论和出版自由是因为只有允许人们公开辩论才能够发现真理,20世纪以来依靠公开辩论发现真理这一观念最终导致了思想和意见的自由市场理论的产生,它们成为支撑新闻自由理论的基石。

在西方,新闻自由被人们视为一项绝对的精神权利,理论的倡导最终也导致了实践中的立法保障。

回顾新闻自由的发展过程,有助于我们理解20世纪以来自由主义复兴的西方当代社会语境中,新闻自由所面对的进退维谷的现实。

关键词:个人自由;新闻自由;理性;真理;意见自由市场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一、自由的价值证成自由作为一种价值范畴,其得以成立的理由以及丰富的价值内涵曾经被无数的思想家和哲学家所论证。

自由的价值证成首先出自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所极力倡导的自然权利理论或天赋人权理论。

霍布斯认为自由是人类所拥有的一项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一的自由。

因此,这种自由就是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采取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

”他进一步说道:“自由这一词语,按照其确切的意义来说,就是外界障碍不存在的状态,这种状态往往会使人们失去一部分做自己所要做事情的力量。

”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拥有各种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享有各行其是的种种自由,但是所谓的自然状态不过是一个“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这种状态起因于人性的弱点,因为人类总是彼此竞争、彼此猜疑,并为了荣誉彼此而战,因此在这种状态下,实际上每一个人都无法保全自己的生命和安全,人们必须出让自己的权利,以求得主权者对自己的保护,国家正是自然人与主权者订立契约的结果。

论雷诺兹案对英国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

论雷诺兹案对英国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

论雷诺兹案对英国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随着现今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性融合日益增强,人们对新闻事件、社会舆论和政治观点的需求也愈发强烈,传播媒介主要依靠纸媒等三大新闻媒体,这也更迫切需要新闻自由的合理存在。

新闻自由是人民的一项宝贵权利,同时也是机构的权利,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从历史发展至今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着新闻自由。

受独特的政治发展背景影响,始终代表着世界新闻传播业发展方向主流的英国对于新闻自由的斗争从未停止过,本文将从新闻自由的历史过程入手,经过对著名的雷诺兹特权案的源起、演进、及结果的分析,结合西方新闻自由特点、地位及发展进程,通过理论研究和举例说明分析雷诺兹特权案对于近年来英国新闻自由的发展和传媒法律的演进产生的影响,并主要涉及其积极方面。

标签:英国新闻自由;雷诺兹特权;媒体的有限特权;一、新闻自由的历史进程最早提出新闻自由概念的是一名一生为资产阶级民主斗争而奋斗英国诗人——约翰弥尔顿,在弥尔顿的一生中有三位妻子,年龄都很小,因此他不断地在探讨缔结婚约与解散婚姻的问题并发表出来。

而当时的国会代表着大资产阶级利益和上层新贵族利益,对新兴革命力量既恐惧又厌恶,禁止出版任何相关民主和自由的意识形态的任何书杂志。

弥尔顿的小书册受到了国会的质询与禁止,因此他著写了《论出版自由》一文,成为了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的的重要性的书面存在。

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了纲领《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简称《人权宣言》,终于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定了新闻自由。

1791年,由美国联邦党人提出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成为了第一个专门针对言论自由的修正案,禁止国会对于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等的妨碍与限制。

随着新闻自由的逐步发展,1951年,国际新闻协会提出了新闻自由的四个标准:自由采访,传播自由,出版自由,表达自由。

随后,讲述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抨击当局政治斗争黑暗内幕的电影开始涌现,比如,于1976上映的由水门事件真实改编的《惊天大阴谋(All the President’s Men)》以及同年反映对电视新闻栏目幕后受经济支配和强权控制的讽刺的《电视台风云(Network)》。

谈西方新闻自由历史建构

谈西方新闻自由历史建构

谈西方新闻自由历史建构概要:人类是群体生活的,面临重重困难是在所难免的。

个人生活中的自由多了,那么对他人以及社会的责任就会变少;同时,在政治生活中,集权多了,虽然效率会提高,但是民主平等就会随之变少。

在追求新闻自由的同时,要合理把握一个度,既要发挥出新闻自由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要适当约束这一权利的泛滥。

1644年,约翰·弥尔顿出版的《论出版自由》在西方的新闻自由思想方面被认为具有奠基性的作用。

在这部作品中,弥尔顿不赞同政治权力对言论自由的控制,并且,他关于“观点的自由市场”的论证以及后期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论自由》一道被认为是建构西方新闻自由的重要基石。

但是,科贝特却指出“新闻自由完全是一个乌托邦幻想”,因为在弥尔顿的观点里,所有的公民,不分男女老幼都可以自由的发行书籍、报纸等刊物,这绝对是不可能实现的。

竹内郁郎则认为,在弥尔顿那个年代里,从新闻出版自身规模来看,并不大,并且,那时的报纸发行规模还很小,并不需要过多的资本来支持新闻出版,所以,经济上的差距并不会威胁到言论自由,换句话说,但从经济条件来看,每一个人,不论在何时何地,都可以自由的传播言论。

那么,弥尔顿的观点当然也不是“乌托邦幻想”了。

于是,在弥尔顿那个年代里,要确立以言论自由为首的自由,最大的障碍则是排除来自于政治的不正当压迫和干涉,它核心的内涵则是市民的言论拜托政治权利的控制。

直到19世纪中叶之后,随着大众化报纸朝着商业化方向的发展,大众传媒的出现建构起‘传者’与‘受者’之间的关系相对固定,言论自由也无可厚非的从近代向现代转变,在转变过程中,“出版自由”与“新闻自由”也不再单单只有抽象概念,呈现出的历史语境内涵也越发的更加具体,并且更加证明“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也绝非只是一种“乌托邦的幻想”。

1 新闻自由的政治内涵—监察政府的“看门狗”?在“出版自由”到“新闻自由”的演变的期间里,经历了许许多多本质的改变,使得言论自由从“出版自由”的近代形态转变成“新闻自由”的现代形态,但是,在这其中,有着一脉相承的意义的还是对于政治权利滥用的警惕和制约。

外国新闻史考研题目及答案

外国新闻史考研题目及答案

外国新闻史考研题目及答案1. 简述19世纪英国新闻自由的发展过程及其对现代新闻业的影响。

2. 论述20世纪初美国黄色新闻的兴起及其对美国社会的影响。

3. 描述法国大革命期间新闻传播的角色和作用。

4. 分析冷战时期东西方媒体在意识形态斗争中的作用。

5. 探讨互联网时代对传统新闻业的挑战与机遇。

答案1. 19世纪英国新闻自由的发展过程始于17世纪末的新闻出版自由的法律限制逐渐放宽。

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社会对信息的需求增加,新闻业开始蓬勃发展。

1835年的《印花税法》的废除,标志着新闻自由的进一步发展。

这为现代新闻业的独立性和多元性奠定了基础,促进了新闻媒体的多样化和专业化。

2. 20世纪初,美国黄色新闻的兴起与约瑟夫·普利策和威廉·赫斯特的竞争有关。

他们通过夸大和煽情的手法吸引读者,这种新闻风格对美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包括对公众情绪的操纵和对媒体伦理的挑战。

3. 法国大革命期间,新闻传播成为传播革命思想、动员民众参与政治活动的重要工具。

报纸和宣传册在推翻旧制度、传播启蒙思想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公民意识和公共领域的形成。

4. 冷战时期,东西方媒体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前线。

西方媒体强调自由民主的价值,而东方媒体则宣扬共产主义理念。

这种媒体战不仅影响了国内舆论,也在国际舞台上争夺影响力。

5. 互联网时代对传统新闻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包括信息过载、假新闻的泛滥以及广告收入的流失。

但同时,它也为新闻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如数字化内容的创新、社交媒体的互动性以及全球范围内新闻传播的即时性。

新闻机构需要适应这一变化,通过技术创新和内容多样化来吸引和保持读者。

英国诽谤法中名誉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

英国诽谤法中名誉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

英国诽谤法中名誉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公民的名誉权作为公民一项基本的权利,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而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在内的新闻自由同样是公民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和政治权利。

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新闻自由范围的不断扩大,新闻传播过程中名誉权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冲突已越来越被全社会注目,如何在名誉权与新闻自由之间达到一种平衡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将主要以1999年英国上议院确立的一项重要的抗辩——雷诺兹特权为切入点,来简要剖析英国1952年诽谤法以来,名誉权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博弈”,并对名誉权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平衡提出自己的思考。

标签:名誉权新闻自由雷诺兹特权英国诽谤法名誉是关于公民或法人品德、才能、信用等方面的社会评价,公民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

[1]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指用发表新闻的手段使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伤害的行为,主要表现在新闻作品中存在侮辱和诽谤的内容。

[2]由于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并且在受众心中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新闻诽谤是在众多侵犯名誉权纠纷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

随着20世纪下半叶追求新闻自由呼声的日益扩大,滥用新闻自由现象也层出不穷,这使得名誉权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冲突更加频繁。

英国格林伍德和维尔希在《英国新闻界与法律》一文中曾写道,揭露坏事符合公共利益,而个人有权使自己的名誉不受恶意和莫须有的攻击,法律就应该力争使两者保持平衡,[3]诽谤法的出台是用来维持这种平衡的。

而英国1952年诽谤法虽然对诽谤的构成要件、诽谤诉讼中的抗辩理由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一直被媒体诟病,认为过于保护名誉权,对新闻工作施加了寒蝉效应。

[4]一、诽谤法的诟病——名誉权的过于保护英国是一个海洋法系国家,主要是以判例来作为审判标准,没有成文的宪法或权利法案,因为对表达自由、言论自由等公民基本权利没有特别的条文规定,欧洲人权法院对于诽谤法案的判决是英国诽谤法形成的基础:认为名誉是人尊严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以及民主社会福祉的基础。

英国法律的著名案例(3篇)

英国法律的著名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雷诺兹诉弗莱彻案(Reynolds v. Fletcher)是英国法律史上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案例,它发生在19世纪末的英国。

此案的核心争议围绕着诽谤法(defamation law)的适用范围和标准。

以下是该案的基本背景:19世纪末,英国印刷业迅速发展,报纸和杂志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然而,随着媒体的普及,诽谤案件也日益增多。

在雷诺兹诉弗莱彻案中,原告雷诺兹(Reynolds)是一位著名的律师,而被告弗莱彻(Fletcher)则是一位记者。

弗莱彻在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关于雷诺兹的报道,指控他参与了一项不道德的诉讼活动。

雷诺兹认为这些指控损害了他的名誉,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雷诺兹诉弗莱彻案的主要争议点在于:1. 诽谤的定义:诽谤是指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不实指控,损害其名誉的行为。

在本案中,弗莱彻的报道是否构成诽谤,是法院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 公共人物与私人人物的区分:在诽谤法中,公共人物和私人人物的名誉受到的法律保护程度不同。

公共人物的名誉保护相对较弱,因为他们的行为和言论往往受到公众监督。

而私人人物的名誉保护则相对较强。

在本案中,雷诺兹是公众人物,但法院需要判断弗莱彻的指控是否超出了合理质疑的范围。

3. 合理质疑原则:在诽谤案件中,如果被告能够证明其指控是基于合理质疑,那么即使指控是不实的,也可能不构成诽谤。

在本案中,弗莱彻是否能够证明其指控是基于合理质疑,是法院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

三、法院判决本案的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以下是法院的主要判决:1. 诽谤成立:法院认为,弗莱彻的报道构成了对雷诺兹名誉的诽谤。

尽管弗莱彻声称其指控是基于合理质疑,但法院认为弗莱彻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指控的真实性。

2. 公共人物的保护范围:法院强调,即使雷诺兹是公众人物,他的名誉仍然受到法律保护。

在诽谤案件中,法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能简单地将公共人物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中西“新闻自由”辨证看

中西“新闻自由”辨证看
买 新 闻 工 具 , 夺 或 削 弱 劳 动 人 民 的新 闻权 利 , 新 闻 剥 使 自 由带 有 很 大 的欺 骗 性 和 虚 伪 性 。
报 》的两篇 文章 去认清其 “ 闻 自由”的真 实面 目。 新 该 报 分 别 于 2 0 年 3月 1 05 3日和 l 6日发 表 了 《 什 当 布 政 :一 个 预 制 新 闻 的新 时代 》 和 《 在 播 出 假 新 现 闻》 。文中披露 ,布什 政府在 伊拉 克战争 期间 以及在 众 多领域 内 “ 作新 闻” 制 ,从而达 到为 自己的政 策包
瀚绵密 的学科渊 薮 ,为新 闻学献呈上 了众 多解释新 闻 现 象 、 逡 巡 社 会 动 态 的杰 出 范 式 。社 会 有 机 体 观 念 、 结构功 能理 论、角色理论 、社会分化理 论等 都是其冲 击新 闻 学较 深 的卓 荦大 端 。此 外 ,像政 治学 、经济 学 、文 化学 、 公共 关系 学等 , 也都 为打 造 当代 理论 新 闻学 的学 科平 台释放 了热 力 ,颇值得 有心 人士去关
众 调 查 、媒介 内容调 查 、传播 效 果调 查等 方 面 ,使 得真理就像宝 贵的行动工具 一样发挥着实 际效用 。但 反观 另一面, 完全 以定量分析 的实证过程代替定性分析 过程 ,在学科建 设中也欠缺妥 当。以马尔库塞 为代表 的 欧 洲 批 判 学 者 就 对 完 全 迷 信 实 证 方 法 的研 究 路 径 进 行了严厉 的抨击 。他认为 ,实证方 法从根本上放 弃 了 哲 学批判和否 定的倾 向 ,诱使 思维满足于事 实,拒绝 超越 事实 ,并 且服 从于既定 的状 况。过度沉湎 于这一 方法 的实质 ,是 同现存的社会秩序相 调和 ,是对社会 现 状 的 肯 定和 顺 从 , 是理 性 的批 判 精 神 和 否 定 意 识 的 褫 夺 摈 弃 。 因此 , 当 代 理 论 新 闻学 在 引 入 传 播 学 研 究 方 法 的时候 ,应注意 结合本学科特色 ,多元综合地运 用 这两 大人 类追 寻 真知 灼见 的 利器 ,避 免 过度 偏颇 一

从沙利文原则到雷诺兹特权——对借鉴外国诽谤法的思考

从沙利文原则到雷诺兹特权——对借鉴外国诽谤法的思考

从沙利文原则到雷诺兹特权——对借鉴外国诽谤法的思考魏永征;白净
【期刊名称】《新闻记者》
【年(卷),期】2007()8
【摘要】1964年美国的警官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在美国确立了公众官员(publicofficials)起诉媒体诽谤,必须证明媒体具有“实际恶意”(actualmalice)的原则,后来这个原则又被延伸到“公众人物”(publicfigures,又译公共人物)。

这个在美国被称为“里程碑”的案例,在我国业界已经广为人知,并且不乏有“引进”我国媒体名誉权案件的提议。

【总页数】4页(P42-45)
【关键词】诽谤法;沙利文;雷诺兹;“公众人物”;外国;借鉴;特权;“实际恶意”【作者】魏永征;白净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香港文汇报资料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06
【相关文献】
1.论雷诺兹特权对社会公平的影响 [J], 王天骄
2.雷诺兹特权原理及其借鉴意义——以中曼石油诉新京报名誉侵权案为例 [J], 王伟亮
3.英国诽谤法中名誉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r——以雷诺兹特权为例 [J], 周姝祺
4.英国诽谤法改革与新闻自由及其借鉴意义--以雷诺兹特权为基础 [J], 魏靖涵
5.雷诺兹特权对我国新闻立法的借鉴意义 [J], 魏靖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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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方新闻自由观对当代新闻自由的影响

论西方新闻自由观对当代新闻自由的影响

论西方新闻自由观对当代新闻自由的影响王润(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6)摘要:本文分析了西方新闻自由观发展演进的三大历史进程,归纳出新闻自由观变化过程中呈现出的规律与趋势,就现今网络时代互联网新闻言论自由所呈现出的特点与各时期的新闻自由观相联系,总结出互联网时代中国新闻自由应保障公民新闻自由权利,同时须提高新闻自由的社会责任意识,规范公民新闻自由的权利,加强必要的网络监管。

关键词: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网络新闻自由纵观人类社会历史,从德国古登堡发明第一台印刷机到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发布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生产技术不断革新,信息传播日新月异。

西方新闻自由观经历了集权主义思想、自由主义思想和社会责任论思想三个新闻自由主义阶段。

各时期的新闻自由思想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并相互影响和渗透,对当代的新闻自由思想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西方新闻自由观的历史演进最早的集权主义新闻自由观认为,“个人只有作为社会成员才能发挥其全部的潜能。

国家是个人的集合体,也是一切理想特征的总和。

”[1]在这种自由观的指导下,社会事务往往以权力和权威作为衡量的标准,以个人绝对服从于国家作为前提,扼杀了个人自由的天性,束缚了人的价值。

在柏拉图的国家目标学说、马基雅维利的国家安全学说、霍布斯的国家主权说以及黑格尔的国家意志说中,均体现出为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而限制个人自由的权力,通过剥夺个人自由权力而捍卫国家利益的特点。

之后的英国、法国等较早运用印刷术及新闻媒介的国家先后采用颁布特许出版制度,实行新闻检查制度,征收知识税和津贴制度等一系列方式限制个人新闻出版自由。

“当印刷术在2011 年第7 期(总第83 期)58西方世界传播约200 年后,集权主义报业理论提供了决定近代报纸对当代社会作用和关系的唯一基础。

在新闻观念的历史上,可以说,集权主义报刊理论比任何的报业理论,在较长的时期中,决定了新闻传播的具体模式。

”[2]在经历了多年的黑暗集权统治之后,弥尔顿、洛克、密尔等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家,打破封建教会的束缚,开展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从而呼唤人的理性,重视人的价值,推动个人的自我实现。

珍 .辛顿著《英国新闻史》读书笔记

珍 .辛顿著《英国新闻史》读书笔记

相对的自由,绝对的管制一般认为,新闻业的商业化或市场化能够很好的摆脱一直纠缠它的政治力量,事实似乎也是这样。

在英国,一个多世纪以来新闻自由的获取,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人民反抗政府的英勇斗争,如1641年星法院法庭的废除,1694年报刊许可制度的终结,1792年福克斯诽谤法案的颁布,以及实行于1851年至1861年报刊税的废止。

当然,这也是报刊业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市场自然进化的结果。

在詹姆斯﹒卡瑞和珍﹒辛顿所著的《英国新闻史》一书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全新的观点:19世纪中期的那段时间(也就是一系列禁止报刊自由的法令被废除的时间),并没有开创报业(我们亦可以称为新闻业)自由独立的新纪元;事实上,只是一个新的报业审查系统取而代之,这就是市场的力量。

我们可以将其叙述为“相对的自由,绝对的管制”。

在争取新闻自由的战斗中,19世纪前半期英国的激进报纸承担了重要的角色,他们大多是反映工人阶级的利益,或许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们大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富有战斗精神的激进报纸做了很多英国政府所不能容忍的事情,因为他们触犯了煽动和诽谤罪的戒律,如激进报纸于1842年发动了一场要求工人普遍选举权的大罢工。

他们还有组织的逃避印花税,他们甚至建立了“受害者基金”——如果有人因为销售未缴印花税的报纸而入狱,该基金就会对其家庭进行经济援助。

这些在英国议会眼中的“野蛮”报纸最终使得政府的行政控制失败了,因为无论是对煽动诽谤罪的起诉,还是旨在限制读者群的赋税体系,都没能压制激进报业的成长。

可是,英国政府从未打算善罢甘休。

19世纪30年代报纸的普遍逃税现象,使英国议会中的保守派和改革派产生了分歧。

前者主张政府应该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后者则支持废除印花税。

当然,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封住激进报业的嘴。

最终,广告税,印花税,纸张税分别于1853年,1855年,1861年废除。

但不幸的是,在报业赋税废除之后,激进报业却日渐衰退。

《外国新闻事业史》复习资料

《外国新闻事业史》复习资料

《外国新闻事业史》复习资料一、填空,选择1、口头传播是人类最早使用的传播方式。

2、标记传播、声光传播、图式传播是最原始的符号传播形式。

标记传播,如结绳记事、珠贝传令、实物指代;或声光传播,如吹奏号角、击打响器、烽火号令、旗语传信;或图式传播,如原始部落成员间的简单图画。

原始传播的最高级形式是图式传播。

3、手写新闻传播的形式主要有:⑴官方公报,⑵新闻信。

4、世界上最早的官方公报是:古罗马帝国的《罗马公报》和中国唐朝的邸报。

5、新闻信以书信形式传播新闻,有官方和私人两类。

6、定期、连续的新闻媒介的出现,标志着新闻事业的正式诞生。

7、1450年,德国约翰尼·古登堡发明了金属活字印刷术。

是进入印刷传播的标志。

8、德国的《福格斯新闻》是16世纪最著名的手抄小报之一,由奥格斯堡有名的富商福格斯家族编写出版。

9、1588年,奥地利人迈克尔·冯·艾津第一个在法兰克富每年两度的春季和秋季博览会上出售《博览会编年表》,是最有代表性的新闻书。

10.1609年,德国奥格斯堡首先出现了第一份报纸(周报)《通告——报道或新闻报》。

11.1621年,英国最早的周报《每周新闻》出版。

12.法国的定期周刊出现于1631年,是“法国报业之父”勒诺多创办的《公报》,也是法国第一张周报。

13.1650年,德国创办的周报《莱比锡新闻》于1663年改为日报,被公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份日报。

14.世界上最早的杂志是1665年巴黎出版的《学者杂志》。

15. 近代资产阶级报业创立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达国家,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1、出版管制和出版自由阶段。

2、政党报纸的黄金时代。

3、应运而生的廉价报纸时期。

16.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管制出版的国家。

口头规定:1528年国王亨利八世下令禁止外国出版商在英国开设新印刷厂,限制印刷业的发展,在世界上首开出版管理先例。

明文规定:1530年英国正式设立皇家特许制度,规定出版物须经批准,否则禁止出版。

以自律换取自由——英国媒体的负责任报道、自律及其与诽谤法的互动

以自律换取自由——英国媒体的负责任报道、自律及其与诽谤法的互动

Freedom in Exchange of Self-Regulation:Responsible Journalism, Self- Regulation and Their Interaction with Defamation Law in Britain
作者: 王伟亮[1]
作者机构: [1]大众报业集团战略运营部,济南250014
出版物刊名: 国际新闻界
页码: 12-18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10期
主题词: 负责任报道;自律;表达自由;诽谤法
摘要:英国新闻学中对负责任报道的理解比较广泛,包括对同行的负责、对新闻源负责、对公众负责以及对自己负责。

同时,媒体的自律在英国各界有高度的共识。

英国法院在“雷诺兹”案中明确将“负责任报道”作为免责的一个重要标准,该判例迅速在媒体自律规则中得以体现,诽谤法与自律的互动之密切可见一斑。

英国以自律换取(表达)自由的理念对于我国内地的媒体,是一个有益启示。

伦法案例——精选推荐

伦法案例——精选推荐

一.公民知情权新闻自由从沙利文原则到雷诺兹特权1964年美国的警官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在美国确立了公众官员(public officials)起诉媒体诽谤,必须证明媒体具有“实际恶意”(actual mal ice)的原则,后来这个原则又被延伸到“公众人物”(public figures,又译公共人物)。

这个在美国被称为“里程碑”的案例,在我国业界已经广为人知,并且不乏有“引进”我国媒体名誉权案件的提议。

但是同为普通法系国家,英国却拒绝沙利文原则,而随着表达自由广受重视,那里的诽谤法也有所发展。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雷诺兹案,是英国诽谤法的一个重要案例,此案确认,如果涉讼新闻内容涉及公共利益,而媒体的表现又符合负责任的新闻业(responsible journalism),那么即使出现错误也可以免除责任,这被称为“雷诺兹特权”(Reynolds Qualif ied Privilege)。

雷诺兹案及其原则1994年11月17日,爱尔兰总理艾伯特·雷诺兹(Albert Reynolds)在议会下院宣布辞职。

11月20日星期天,《星期日泰晤士报》英国版和爱尔兰版都刊登了这个事件的长篇调查性报道。

英国版题为《再见了,放高利贷的人》,占据了大约整版篇幅。

爱尔兰版题为《为何一个撒谎的人难以证明其作为爱尔兰和平缔造者的重要性》,长达3个版。

这两篇报道虽然都对雷诺兹持批评立场,但爱尔兰版详细报道了全过程,而英国版则略去了一些重要内容,特别是没有报道雷诺兹在下院的辩护声明,雷诺兹对英国版的报道极为不满,对泰晤士报公司及文章作者、编辑提起诽谤诉讼。

此案于1996年11月初审,被告提出的一个抗辩理由为,本文属于政治性报道,与公共利益有关,应该享有“受约制特权”(Qualified Privilege)保护。

法庭裁定政治性报道不属于特权保护范围,但鉴于作者和编辑没有恶意,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便士。

原告和被告均提起上诉。

言论自由及其限制的法学案例

言论自由及其限制的法学案例

言论自由及其限制的法学案例言论自由是人权的基本组成部分,在学术、新闻媒体和公共领域扮演着关键角色。

然而,作为一项权利,言论自由也受到一些限制。

本文将探讨关于言论自由的几个法学案例,并讨论这些案例对于我们对言论自由的认识和理解的影响。

首先,让我们回顾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起言论自由案例——《第一修正案》。

该案例涉及到1919年的一场示威抗议活动,其中一群抗议者被指控犯有反叛罪。

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确认了言论的自由保护范围,并明确规定只有在言论具有明显危害性时,政府才能对其进行限制。

此案例不仅明确了言论自由的范围,也限定了政府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它奠定了美国法律体系中有关言论自由的基本原则,对后来的类似案件产生了深远影响。

然而,世界各国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并不完全一致。

英国历史上的《雷诺兹诉伯尔案》就是一个例子。

在这个案件中,英国最高法院确定了新闻报道中的"合法公共利益"的概念,以平衡新闻自由与他人权益之间的冲突。

这起案件揭示了言论自由与他人权益之间的紧张关系,其中包括个人隐私、名誉权和公共安全等。

通过限制新闻报道中的不实或抹黑言论,英国法院试图保护他人权益,同时维护新闻自由的核心原则。

除了这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案例,还有一些国内案例也对言论自由的范围和限制做出了重要贡献。

例如,中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要件,并明确列举了可以视为煽动行为的几种情形。

这一解释明确了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对煽动行为和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之间的关系。

它强调了平衡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之间的需要,并将言论自由的探索纳入了中国特定的国情考虑。

总结而言,言论自由的法学案例向我们展示了在保护人权的同时,如何平衡言论自由与其他权益之间的冲突。

这些案例代表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言论自由限制的不同理解,反映了不同法律体系下的不同权衡考量。

通过对这些案例的深入分析,我们能更好地理解言论自由权的实质和意义。

新闻报道中名誉权与表达自由的冲突与平衡

新闻报道中名誉权与表达自由的冲突与平衡

新闻报道中名誉权与表达自由的冲突与平衡新闻报道,尤其是调查性新闻报道,有时因其敏感性,难免会有名誉权和表达自由二者之间的冲突。

如何在这种冲突中寻求平衡则是新闻媒体工作者不懈的追求。

本文以“雷诺兹特权”为例,旨在论述新闻报道中媒体应如何谨慎把握好新闻报道的平衡原则,维护新闻道德伦理与法规制度。

标签:雷诺兹特权新闻自由与名誉权新闻平衡原则调查性报道因其敏感性在新闻报道中也更为容易引起广泛争议。

西方新闻体系下新闻媒体被誉为“第四权力”,相比较于社会公众而言有一定的特殊权力,“雷诺兹特权”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但是,新闻媒体的表达自由绝不是无限制的自由,媒体的“特权”也应依托其专业的工作态度和规范的新闻报道,绝非肆意妄为。

关于新闻报道中名誉权与表达自由的冲突与平衡问题,文章以“雷诺兹特权”为例,将从以下几大方面展开论述。

一、“雷诺兹案”与“雷诺兹特权”1994年11月17日,爱尔兰总理艾伯特?雷诺兹(Albert Reynolds)在议会下院宣布辞职。

随后《星期日泰晤士报》英国版和爱尔兰版都刊登了这个事件的长篇调查性报道。

对于英国版的报道,雷诺兹非常不满意,因为其中略去了他在下议院对自己政策辩护的内容。

他认为报道对他构成了诽谤,于是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被他告上法庭的,是泰晤士报公司,以及文章的作者和编辑。

而伦敦作为“诽谤之都”,无疑成了雷诺兹期待拿下官司的“保护伞”。

但出乎雷诺兹意料的是,英国庭审时虽不甚认可美国“沙利文案”的原则,但最终还是雷诺兹胜诉,法庭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方象征性的一英镑。

雷诺兹案无疑是英国新闻媒体界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

由此确立下来的“雷诺兹特权”:被告媒体只要在证明其报道关乎公众利益,且采编工作是负责任的,即可免于诽谤责任。

“雷诺兹案”把受制约特权推广到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新闻报道,比起传统诽谤法一味要求被告媒体承担严格责任来,是一个很大的放宽。

虽说对于新闻媒体进行调查性报道而言,“雷诺兹特权”犹如一张“免死金牌”,但也要清醒得认识到“雷诺兹特权”的局限性。

英国著名的法律案件(3篇)

英国著名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雷诺兹诉菲尔德案(Reynolds v. Field)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法律案件之一,它发生在19世纪末,对英国法律特别是合同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该案件的核心争议是关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和效力。

二、案件概述案件的主要当事人是托马斯·雷诺兹(Thomas Reynolds)和乔治·菲尔德(George Field)。

雷诺兹是一位律师,而菲尔德则是一位商人。

两人之间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菲尔德将支付雷诺兹一定的费用,以获取雷诺兹提供的一套关于商业交易的咨询服务。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了严重的争议。

三、争议焦点1. 合同条款的解释争议的核心在于对合同条款的解释。

雷诺兹主张,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意味着菲尔德有义务接受雷诺兹提出的所有建议,而菲尔德则认为,合同仅要求雷诺兹提供“合理”的建议。

2. 合同的效力另一个争议焦点是合同的效力。

雷诺兹认为,由于菲尔德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因此合同应被视为无效。

而菲尔德则认为,合同仍然有效,只是部分条款需要重新解释。

四、法庭判决在经过长时间的审理后,英国上议院(House of Lords)作出了最终的判决。

以下是判决的主要内容:1. 合同条款的解释上议院认为,合同条款应该根据其字面意义进行解释,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当事人有其他意图。

在本案中,合同条款并未明确表明菲尔德有义务接受雷诺兹的所有建议,因此,雷诺兹的主张没有得到支持。

2. 合同的效力上议院进一步认为,尽管菲尔德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但合同仍然有效。

法院指出,合同的有效性并不取决于一方当事人是否完全履行了其义务,而是取决于双方是否达成了有效的协议。

五、案件影响雷诺兹诉菲尔德案对英国合同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该案件确立了一个重要的合同解释原则,即合同条款应该根据其字面意义进行解释,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当事人有其他意图。

2. 合同的效力该案件强调,合同的有效性并不取决于一方当事人是否完全履行了其义务,而是取决于双方是否达成了有效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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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雷诺兹案对英国新闻自由的积极意义随着现今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性融合日益增强,人们对新闻事件、社会舆论和政治观点的需求也愈发强烈,传播媒介主要依靠纸媒等三大新闻媒体,这也更迫切需要新闻自由的合理存在。

新闻自由是人民的一项宝贵权利,同时也是机构的权利,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从历史发展至今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着新闻自由。

受独特的政治发展背景影响,始终代表着世界新闻传播业发展方向主流的英国对于新闻自由的斗争从未停止过,本文将从新闻自由的历史过程入手,经过对著名的雷诺兹特权案的源起、演进、及结果的分析,结合西方新闻自由特点、地位及发展进程,通过理论研究和举例说明分析雷诺兹特权案对于近年来英国新闻自由的发展和传媒法律的演进产生的影响,并主要涉及其积极方面。

标签:英国新闻自由;雷诺兹特权;媒体的有限特权;一、新闻自由的历史进程最早提出新闻自由概念的是一名一生为资产阶级民主斗争而奋斗英国诗人——约翰弥尔顿,在弥尔顿的一生中有三位妻子,年龄都很小,因此他不断地在探讨缔结婚约与解散婚姻的问题并发表出来。

而当时的国会代表着大资产阶级利益和上层新贵族利益,对新兴革命力量既恐惧又厌恶,禁止出版任何相关民主和自由的意识形态的任何书杂志。

弥尔顿的小书册受到了国会的质询与禁止,因此他著写了《论出版自由》一文,成为了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的的重要性的书面存在。

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了纲领《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简称《人权宣言》,终于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定了新闻自由。

1791年,由美国联邦党人提出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成为了第一个专门针对言论自由的修正案,禁止国会对于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等的妨碍与限制。

随着新闻自由的逐步发展,1951年,国际新闻协会提出了新闻自由的四个标准:自由采访,传播自由,出版自由,表达自由。

随后,讲述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抨击当局政治斗争黑暗内幕的电影开始涌现,比如,于1976上映的由水门事件真实改编的《惊天大阴谋(All the President’s Men)》以及同年反映对电视新闻栏目幕后受经济支配和强权控制的讽刺的《电视台风云(Network)》。

英国在上个世纪上半叶之前始终代表着世界范围内新闻传播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在争取新闻自由的漫长过程中是极具代表性的。

自1215年《自由大宪章》颁布开始有了限制王权的趋势,在封建时代的管制与新生力量的斗争下新闻出版行业几经大起大落。

皇家出版法庭(别称:星法院)自1557年开始实行的出版物事先检查制度、高昂的出版保证金制度等限制出版自由;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再次经历了星法院的撤销、出版检查制度的恢复,直至《论出版自由》发表近50后,知识税的撤销促使了现代报刊的大量涌现,英国终于拉开了新闻自由体制的帷幕。

〔1〕二、雷诺兹特权案的由来案件源于爱尔兰总理艾伯特·雷诺兹于1994 年11月17日在议会下院宣布辞职。

该月20日,《星期日泰晤士报》英国版和爱尔兰版同时刊登了对该事件的长篇调查性报道,且都对雷诺兹持批评态度。

爱尔兰版题为《为何一个撒谎的人难以证明其作为爱尔兰和平缔造者的重要性》,占据三个版面,详细报道了该事件全过程;而英国版题为《再见了,放高利贷的人》,占据整版篇幅,却略去了一部分重要内容。

正是记者忽略的这些细节让雷诺兹极为不满,由于英版报道删减了他在下议院对自己政策发表的辩护声明内容,让他看起来有违于爱尔兰的和平。

雷诺兹认为这样不全面的报道对他构成了诽谤,于是将《星期天泰晤士报》公司,以及文章的作者和编辑告上法庭,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

〔2〕雷诺兹案初审于1996年11月,被告英版泰晤士报认为其文章属于政治性报道,涉及“公共利益”范畴,并以此为抗辩理由。

原因是对于政治人物的报导关乎所有人的利益,所以享有“有限特权”,①不应该受到追究。

尽管法庭并不认可被告“政治性报道涉及公共利益”这一说法,称其不应划进特权保护的范围,但由于作者并没有在报道中进行恶意诽谤,最后判定被告《星期日泰晤士报》赔偿原告雷诺兹一便士作为审理结果,雷诺兹可谓胜得不尽人意。

原告和被告都对结果不满提起上诉,但反复几次,二审(1998)和终审(1999)都维持了一审判决①。

在最终的裁决中,法庭认为新闻媒体的报道符合两个要件:一是内容关乎公众利益﹔二是手法是负责任的,就可享有有限特权,即使内容涉及诽谤,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针对一些涉讼新闻内容涉及公共利益,而媒体的表现又符合负责任的新闻,即使出现错误也可以免除责任,英国法律界称之“雷诺兹特权”(Reynolds Qualified Privilege)。

三、雷诺兹特权案的演进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判决被告泰晤士报一方赔偿,金额只是象征性的1英镑。

为了这场胜利,雷诺兹要负担100万英镑左右的诉讼费,所以他的胜诉并不能代表什么,即便不计较物质利益,整个案件已然演变成了一场英国新闻自由与法制规定之间的进一步较量,权衡左右,整个案件都在不同程度上鼓励了新闻自由,肯定了言论自由的意义。

案件进行过程中主要涉及到大量诽谤法的法定内容,在与诽谤有关的法律中,有“绝对特权”与“有限特权”的说法〔3〕。

在有些情况下,即使说出来的话未必正确、客观,但是,言论的权利要高于名誉权,比如法庭上律师、法官与证人的发言。

这种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称之为“绝对特权”〔6〕。

大部分情况下,人们只能享有“有限特权”,比如为了公共利益,即使新闻媒体有些内容不符合实际,也应该受到一定的保护。

不过,法庭并没有采纳被告的说法。

在后面的上诉中,都进行了相同的判决。

最核心的判断理由是《星期天泰晤士报》的英国版删减了必要的内容,导致了读者的误解,所以,即使这个报道“有关公益”,但还是不能推卸责任。

尽管三次审理后英国媒体方的败诉已成为既定的事实,但是大法官们在判词中对于媒体在民主社会的功能和地位给予了很大的肯定,重提了新闻和言论自由的重要意义,并认可涉及“公共利益”的新闻和言论理应受到特别保护,从而能够真实、完整的呈现在公众面前。

另外,主审大法官李启新②还格外提出了关于“法庭应重视表达自由的重要性”的观点,他认为媒体的存在促进了人民的知情权的行使,法庭作为司法机关应当慎重对待媒体报道内容与公共利益的关系问题③。

这使英国乃至整个欧洲的媒体都大受鼓舞,让许多涉及诽谤法案的媒体方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四、雷诺兹特权案的积极意义首先,雷诺兹特权案促进新闻媒体行业“有限特权”的发展,孕育着革新的因素,改变了过去一味要求被告媒体方承担严格责任的惯例,承认了媒体在提供信息、自由表达方面有一定的特权,是英国新闻自由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近年来,“雷诺兹特权”已经在英国不少涉及媒体的诽谤案件中发挥了作用,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是某一公司总裁伯尼克起诉记者玛丽斯案。

根据相关司法资料记载,英国记者玛丽斯于2002年报道了关于某公司总裁伯尼克被解雇的新闻事实,不料涉及到该公司的一起雇员合约纠纷案,虽然总裁曾暗示他其实是主动请辞,为了能够合法获取较高的公司赔偿金才选择了被解雇的离职方式,而不清楚内部事实的玛丽斯忽略了这一至关重要的细节,自主联想到他可能是因为签约不当而遭撤职,并依此进行了新闻报道。

伯尼克以诽谤的名义起诉玛丽斯,几经波折,双方都不认可审理结果,直至最终上诉到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参考“雷诺兹特权案”,认为该新闻事件中记者的报道包含了有关原告伯尼克的事实,具备真实性;同时,报道内容属于公共利益范畴,应受约制特权保护。

最终记者玛丽斯胜诉。

〔4〕其次,雷诺兹案保护了新闻事业的言论自由,为后来一些言论自由的判决奠定了基础。

同时,本案也是英国侵权法中的重要判例,对于英国本世纪出版方面的纠纷有促进作用。

在2006年的一次判决中,“雷诺兹特权”帮助了《华尔街日报》走出困境。

《华尔街日报》刊登了一篇报导,其中提到沙特阿拉伯中央银行曾经应美国政府的要求,对当地一些大企业的银行账户进行监控,以防恐怖分子受到资助。

在《华尔街日报》的报导中,提到了几家大企业的名字。

其中一家的老板贾米勒看到后,认为《华尔街日报》构成了对自己的诽谤侵权,并决定到伦敦打官司。

在经历过两次败诉后,《华尔街日报》上诉到了上议院法院,并最终获得了胜利。

五位大法官均认为新闻内容涉及公共利益,且手法也是合理负责任,符合“雷诺兹特权”的要件,不构成诽谤。

虽经历坎坷,但最终结果依然倒向新闻自由一方。

最后,雷诺兹特权在为新闻自由争取了更大空间的同时,在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操守履行方面也有了更严格的要求,推进了英国新闻行业自律规范的建设进程。

有违反行业规则的行为需要依法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坚决不允许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等为达到收益目的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内容。

既保证了英国新闻自由特权保护的存在,又对媒体行为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同时,从新闻媒体角度重新阐释新闻自由与诽谤法的关系,雷诺兹案推动了诽谤法向过错责任侵权方向发展。

将涉及新闻媒体方面的诽谤案件中,问题的中心点从过去追究新闻编辑和记者的“过错”,转变为考察其是否具备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这是英国诽谤法案发展中的一大进步。

〔5〕五、总结本文总体上共分为四部分,分别为新闻自由的历史进程、雷诺兹特权案的由来、演进及其对于英国新闻自由积极意义。

在第一部分中,主要简略的介绍了世界范围内新闻自由的立法进程以及在传媒行业中中流砥柱的英国的新闻自由体制形成的历史概况。

第二部分中着重分析名词雷诺兹特权的来源需要结合当时英国的政治文化及时代大背景,每一个对后来影响深远的案例都有其特殊性,即便三次审判结果对于媒体方都不尽人意,但是其产生的煽动力和对新闻言论自由成为历史必然的助力。

在第三部分主要通过分析案件细节来研究雷诺兹特权在英国内部的演变过程,并着重分析了在西方国家在媒体与法治方面,对于言论自由方面特权的界定,特别强调了关于涉及到“公共利益”问题的新闻言论有限特权的保护与限制。

最后一部分是本文最关键的部分,通过前文分析雷诺兹法案的由来和演进过程而得出其对于应供新闻媒体和法治发展方面的积极影响;在新闻自由方面,谈及其对于英国新闻新闻自由的发展和特权保护,以及新闻传媒业的行为规范与革新意义;在法制建设上,谈及其对英国的诽谤法的发展方向的促进,以及对于侵权法的完善和出版方面纠纷的解决的促进意义。

〔参考文献〕〔1〕陈力丹王辰瑶.外国新闻传播史纲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版),2008.〔2〕韩渝.雷诺兹惨胜:去“诽谤之都”告他人诽谤〔J〕.翻阅日历·都市.2010,(9).〔3〕韩渝.雷诺兹惨胜:去“诽谤之都”告他人诽谤〔J〕.翻阅日历·都市.2010,(9).〔4〕刘进图.传播法手册.香港新闻行政人协会〔Z〕.2006.20-21.〔5〕魏永征白净等.从沙利文原则到雷诺兹特权〔EB/OL〕.传媒学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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