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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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任免制度

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任免制度

某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任免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关键岗位人员任命 (2)第三章关键岗位人员离任 (3)第四章附则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各职能部门、营销总公司、营销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拟任免人员进行调查考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一)集团公司1.副总经理2.职能部门经理(二)营销总公司和分公司1.营销总公司总经理2.品牌总监3.营销总公司各部门经理4.分公司经理5.分公司品牌经理6.分公司财务负责人(三)控股子公司1.总经理2.财务负责人第二章关键岗位人员任命第四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第五条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命程序:(一)集团公司1.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总裁提名,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考察、评估并提出意见,董事会审查批准;2.其他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提名,总裁办公会审查批准;(二)营销总公司和营销分公司1.营销总公司总经理――总裁提名,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批;2.品牌总监――营销总公司总经理提名,总裁办公会审批;3.营销总公司各部门(不含营销财务部)经理、营销分公司经理――营销总公司总经理提名,总裁办公会审批;4.分公司品牌经理——分公司经理提名,品牌总监审核,营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5.营销财务部、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计划财务部经理提名,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核,总裁审批;(三)控股子公司1.各控股子公司经理――总裁提名,总裁办公会审查批准任命;2.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计划财务部经理提名,主管财务副总审核,总裁审批。

第六条以上所有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

任期满,可以续聘。

第三章关键岗位人员离任第七条关键岗位人员离任必须经过离任审计。

若审计结果正常,准予离任;若审计结果异常,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XX集团任免制度

XX集团任免制度

XX集团任免制度xxxxx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将有敬业、务实、开拓、创新精神的人才引进集团中来,为了将优秀职员擢升到各级治理岗位上来,以实现集团的进展目标,使企业和个人共同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集团任免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先德后才,德才兼备”的择人原则;“任人唯贤,人尽其才”的用人原则。

(二)民主集中的原则。

(三)依制度办事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岗位的任免治理。

第二章人员任用第四条任用的职员,应符合职位说明书的任职要求第五条任用的职员来自于三种方式:提名、内部聘请和外部聘请。

第六条提名任用程序(一)集团总裁由集团董事局主席提名,经董事局会议批准任用。

(二)总监、事业部总经理、超市总经理由集团总裁提名,经董事局批准后任用。

(三)集团职能部门部长由分管总监提名,总裁批准任用。

(四)事业部总工程师、职能部门负责人由事业部总经理提名,总裁批准任用。

超市职能部门负责人由超市总经理提名,总裁批准任用。

(五)事业部、超市财务负责人由财务总监提名,总裁批准任用。

事业部、超市一样财务人员由事业部、超市财务部负责人提名,财务总监批准任用。

(六)一般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提名,报直截了当上级批准任用。

第七条内部聘请任用程序。

(一)当集团内部有多人适合空缺职位或该职位的提名人主动舍弃提名权时,可通过内部聘请方式选拔任用。

(二)内部聘请的流程详见《超越集团职员聘请制度》。

第八条外部聘请任用程序。

(一)在内部聘请难以满足集团人才需求时,采取外部聘请方式任用。

(二)外部聘请的流程详见《超越集团职员聘请制度》。

第九条任用期限。

总裁、总监、事业部总经理、超市总经理任期四年。

集团职能部门负责人、事业部总工程师、职能部门负责人、超市副总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期两年。

第三章人员调动第十条集团能够基于业务需要调迁职员职务或工作地点。

第十一条调任人员应在限定时刻内办完工作交接手续并到新的部门报到。

专门情形报集团总裁或主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批准。

管理层与高级职位任免制度

管理层与高级职位任免制度

管理层与高级职位任免制度1. 背景和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管理层和高级职位任免的公平、公正和透亮,有效提高管理层的素养和本领,推动公司稳定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管理层和高级职位的任免,并涵盖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

3. 任免原则3.1. 选拔任用原则•全部职位的选拔和任用应当依据岗位职责和业务需求,优先考虑员工表现、本领和潜力。

•选拔任用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3.2. 任免决策原则•任免决策应经过合理的程序和程序的决策链条,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执行董事会负责最终决策。

•任免决策要充分考虑公司整体利益,做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决策。

3.3. 任免依据原则•任免决策应基于全面、真实、客观的考察和评估依据,确保选任对象符合岗位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

•相关职位的待选人员,应通过综合评估、考察、面试、测评等方式进行选拔和筛选。

3.4. 任免程序原则任免程序应包含以下步骤:•提出提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候选人提名,经核实后将提名料子提交给执行董事会。

•议决决策:执行董事会按程序对提名料子进行讨论和评审,通过多数投票决议是否批准提名。

•任命签署:执行董事会对通过的提名进行正式任命,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签署相应的任命通知。

•公示宣布:公司内部公示任命结果,并及时通知相关职员。

3.5. 任免通知原则•任免决议的通知应当明确、准确及时地告知被任命者,并说明有效日期、岗位职责、薪酬福利等相关事项。

4. 选拔任用程序4.1. 管理层职位空缺或新建时,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选拔和任用工作。

4.2. 选拔任用程序包含以下环节:•确定选拔需要:通过职位描述、组织架构调整等方式明确管理层空缺的需求。

•订立选拔计划:明确选拔程序、时间布置、考核标准和人员构成,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发布选拔公告: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发布选拔公告,面向内外部员工征集候选人。

•料子筛选:依照岗位要求和选拔计划,开展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等环节,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集团公司的人才梯队,为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本制度中集团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子公司是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

第二条原则坚持“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集团公司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集团公司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

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公司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集团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中心和子公司、各事业部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集团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2、岗位轮换;3、内部兼职;4、人才调配;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及所有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第七条目的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集团公司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例文(3篇)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例文(3篇)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建立和完善____集团公司的人才培养机制,本制度旨在通过制定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及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构建公司人才梯队,为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资本支撑。

本制度中,__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其子公司指隶属于集团公司的各独立法律实体。

第二条原则本制度遵循“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集团公司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同步实施专业培养与综合培养,旨在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才和具备全面管理能力的管理人才。

专家型技术人才是指掌握特定工作领域内高技术水平的专业人才,而综合型管理人才则是指具备全面知识、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体系集团公司建立“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的人才培养体系。

职能中心、子公司及各事业部作为人才培养基地,负责初步甄选人才培养对象及具体实施人才培养计划。

集团人力资源部作为人才培养的协调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与程序、确定培养对象以及统筹安排培养计划。

第五条主要内容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2. 岗位轮换;3. 内部兼职;4. 人才调配;5. 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6. 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7. 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第七条目的通过科学测评和慎重甄选,选拔具备领导潜力的后备人才,树立集团公司的人才选拔与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一)知识经验与工作业绩。

基于“知识全面、经验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具有较强综合素质,易于得到同事认可”的理念。

(二)关键资质。

基于“在各个岗位上,表现出色者通常具备与他人不同的工作方式,这种差异源于他们拥有独特的关键特质,这些特质决定了他们的高绩效”的理念。

集团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集团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集团人事任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人事任免工作,保障公司正常运转,促进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内的人事任免活动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人事任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能上能下、公正任用、激励激励、依法用人的指导思想。

第四条公司设立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监督公司内人事任免工作的实施,提升公司内人员素质,促进公司发展。

第五条公司全面贯彻“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管理理念,不断完善人员选拔、任用、激励、培养、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制度措施,确保公司内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章人事任免工作流程第六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决策均需通过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和审批。

第七条公司内部所有的人事任免活动均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八条公司内部的人事任免由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第九条公司内部的人事任免活动必须经过面试、考核等程序,不得任由个人恩怨决定。

第十条公司内部的人事任免活动必须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保证人事任免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人事任免流程第十一条员工向上级主管提出调岗、升职等要求后,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由上级主管审核后提交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

第十二条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接到申请后,需对员工的申请进行评估,以确保任免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对员工的申请作出决议后,需及时通知员工,并告知申请结果。

第十四条员工被任免后,需签订《人事任免通知书》,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以便员工及时了解自己的任免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需及时调整公司内部的人员组织结构,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四章人事任免的原则第十六条公司内部人事任免需遵循公平原则,不得任由个人关系、地域因素等非正当因素影响人事决策。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人事任免需遵循公正原则,对员工的评估需客观公正,不得任由主管和被评估员工间的个人感情左右评估结果。

XX集团人员任免管理规定

XX集团人员任免管理规定

XX集团人员任免管理规定1.0目的为了提高集团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子公司以及营业厅关键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与传达对象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艾普集团内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任免和管理。

2.2传达对象集团各中心、部门,所有分、子公司,营业厅,总经理,总监,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3.0管理程序与要求3.1管理部门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其中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负责决策管理,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实施管理。

3.2关键岗位本制度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3.2.1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各中心总监、主任、经理(包括部门经理)。

3.2.2子公司(省级)的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部经理、会计、出纳、库管、资料录入、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3.2.3分公司的总经理、执行董事、独立董事、营业厅主任、后勤主管、运营主管、市场主管、财务人员、人力资源专员。

3.2.3关键岗位人员任命3.2.3.1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3.2.3.2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命程序:A、集团总部a、副总总裁、总裁助理、财务中心总监——由总裁提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察、评估并提出意见,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b集团各中心(财务中心除外)总监、主任、经理和其他部门经理级人员――主管副总总裁提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批准;c、集团各中心、部门主管级管理人员——由各中心、部门负责人提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集团总裁批准;d、集团各中心、部门组长级管理人员——由各中心、部门负责人提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集团常务副总裁批准。

B、各子公司(成都公司和外地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a、各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出纳――由总裁提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察、评估并提出意见,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批准;b、各子公司总监、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除外)级管理人员――可由子公司管理团队提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批准;c、各子公司主管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经理提名,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子公司管理团队批准,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d、各子公司组长级管理人员(成都公司除外)――各部门经理提名,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子公司管理团队批准,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e、各子公司会计、库管、资料录入(成都公司除外)——由财务中心提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察、评估并提出意见,集团总裁批准。

集团管理人员任免规定

集团管理人员任免规定

集团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一、目的
为明确集团管理人员级别、任命审批权限,做到有据可查,有制度可依,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促进人事任免的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集团本部副总监(含)级别以上人员及部门负责人为经理级别人员;
2、集团下属子公司总监(含)级别以上人员。

三、任免流程与审批权限
对正常招聘入职的人员,级别由人力行政部认定,并在录用时报董事会审批。

正常
招聘入职的人员正式任命时间为入职一周内,审批流程按级别划分如下:
1、集团本部副总监、总监级别及部门负责人为经理级别人员的任命,由人力行政部起草,行政总裁签发;
2、集团本部副总裁(含)级别以上人员的任命,由人力行政部起草,董事长签发;
3、集团下属子公司总监(含)级别以上人员的任命由集团人力行政部起草,行政总裁签发。

如属于子公司拟提拔的总监(含)级别以上人员,子公司应书面上报集团人力行政部,经集团组织考察通过后,方可正式任命。

四、管理人员免职审批权限与任命权限相同。

五、公布及存档
人力行政部在《人事任免文件》领导审批通过后,应及时将人事任免文件发布在OA 办公系统中。

集团下发的人事任免文件原件由人力行政部存档备案,年底统一汇总一份至档案室存档。

XXXX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工作的管理,确保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机制科学、公正、有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免的程序第二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 提名:由提名单位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2. 审核:由任免机构对候选人进行审核;3. 决策:由任免机构根据候选人的审核结果作出最终决策;4. 任命:由任免机构发布任命通知,对通过审核的候选人正式任命。

第三条提名单位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提名单位应当真实客观地评价候选人的能力、工作经历和品德;2. 提名单位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候选人的评价。

第四条任免机构对候选人的审核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 对候选人的能力、经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2. 对候选人的个人品德、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3. 对候选人的政治觉悟、忠诚度等进行审查;4. 对候选人所从事的领域的专业知识进行评估;5. 对候选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进行评估。

第五条任免机构对候选人的决策应当充分考虑提名单位的评价和审核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决策。

第六条任免机构对候选人的任命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 任命的岗位和职责;2. 任命的期限;3. 任命的待遇和福利;4. 任命的条件和要求。

第三章提名单位的责任第七条提名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和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评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支持。

第八条提名单位应当保障提名程序的公正、公开和科学,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的选拔流程和面试环节。

第九条提名单位应当对提名的候选人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四章任免机构的责任第十条任免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标准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任免机构应当保障审核程序的公正、公开和科学,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的评估和审查环节。

第十二条任免机构应当对候选人的审核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章候选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候选人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工作经历,并配合提名单位和任免机构的审核工作。

高层人员任免与考核制度

高层人员任免与考核制度

高层人员任免与考核制度1. 前言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高层人员任免与考核流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绩效,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在人员任免与考核方面的引导性文件,适用于全部高层人员的任免与考核工作。

2. 任免程序2.1 任免范围高层人员任免包含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关键管理层岗位。

2.2 任免提名任免候选人的提名可以由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门、董事会成员或其他合适的人员提出。

提名应供应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履历、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料子,并注明任免的具体岗位。

2.3 任免审批任免提名经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审议,依据候选人的综合素养、工作成绩、管理本领等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是否任免。

任免决策应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确保任免人员具备胜任所任岗位的本领。

2.4 任免通知公司将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后,书面通知被任免人员,并明确新任岗位和就职日期。

同时,停止被调换岗位人员的原有岗位。

2.5 任免备案任免决策后,人力资源部门应依照规定程序办理任免备案手续,并更新相关系统和档案。

3. 考核制度3.1 考核周期公司高层人员的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2 考核指标公司高层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个人目标和团队目标两个方面。

—个人目标包含个人工作业绩、本领提升、创新本领、团队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团队目标包含团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协作本领、沟通本领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3.3 考核流程公司高层人员的绩效考核流程如下:—目标设定:上级与被考核人员明确绩效目标,订立绩效考核计划。

—绩效评估: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包含自评、上级评价、下级评价、同级评价、客户评价等多方面的行为绩效评估。

—绩效总结:总结绩效评估结果,形成绩效总结报告。

—奖惩措施:依据绩效评估结果,对高层人员实施嘉奖或惩罚措施。

3.4 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高层人员晋升、任免、奖惩、薪酬调整等方面的紧要依据。

优秀绩效可以作为晋升、岗位调整、奖金发放的紧要参考,劣绩绩效可能面对调整、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集团任免制度

集团任免制度

xxxx集团任免制度xxxxx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将有敬业、务实、开拓、创新精神的人才引进集团中来,为了将优秀员工提拔到各级管理岗位上来,以实现集团的发展目标,使企业和个人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集团任免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先德后才,德才兼备”的择人原则;“任人唯贤,人尽其才”的用人原则。

(二)民主集中的原则。

(三)依制度办事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岗位的任免管理。

第二章人员任用第四条任用的员工,应符合职位说明书的任职要求第五条任用的员工来自于三种方式:提名、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第六条提名任用程序(一)集团总裁由集团董事局主席提名,经董事局会议批准任用。

(二)总监、事业部总经理、超市总经理由集团总裁提名,经董事局批准后任用。

(三)集团职能部门部长由分管总监提名,总裁批准任用。

(四)事业部总工程师、职能部门负责人由事业部总经理提名,总裁批准任用。

超市职能部门负责人由超市总经理提名,总裁批准任用。

(五)事业部、超市财务负责人由财务总监提名,总裁批准任用。

事业部、超市一般财务人员由事业部、超市财务部负责人提名,财务总监批准任用。

(六)普通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提名,报直接上级批准任用。

第七条内部招聘任用程序。

(一)当集团内部有多人适合空缺职位或该职位的提名人主动放弃提名权时,可通过内部招聘方式选拔任用。

(二)内部招聘的流程详见《超越集团员工招聘制度》。

第八条外部招聘任用程序。

(一)在内部招聘难以满足集团人才需求时,采取外部招聘方式任用。

(二)外部招聘的流程详见《超越集团员工招聘制度》。

第九条任用期限。

总裁、总监、事业部总经理、超市总经理任期四年。

集团职能部门负责人、事业部总工程师、职能部门负责人、超市副总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期两年。

第三章人员调动第十条集团可以基于业务需要调迁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

第十一条调任人员应在限定时间内办完工作交接手续并到新的部门报到。

特殊情况报集团总裁或主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批准。

集团公司人事任命及调动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事任命及调动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事任命及调动管理制度集团公司人事任命及调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xx集团人事任免及调动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因工作需要,集团各单位可申请在集团内部调配人员。

为规范人事调动工作,保障各经营单位的有序用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命指针对集团内部各单位负责人...《xx集团人事任免及调动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因工作需要,集团各单位可申请在集团内部调配人员。

为规范人事调动工作,保障各经营单位的有序用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命指针对集团内部各单位负责人的人事安排,由集团董事会议中形成的决议下发任命通知。

第三条调动一、内部调动"内部调动"是指在某一单位内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

二、外部调动"外部调动"是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跨公司(独立法人公司)的人员调动。

三、借调由于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或部门临时借入的非本部门编制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后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部门或原单位。

第四条调动注意事项一、各部门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人员调动申请审批表》(附表1)进行审批。

二、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受理;三、其他部门或个人提出的申请一概不予受理。

四、被调入的岗位必须是调入方编制标准范围内的空缺,超出编制的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单员人事部门在审批通过后,会向调动人员发出"调动通知函",在办理完调动手续后,本人持该函前往新单位人事部门报到。

六、未持盖章有效的"调动通知函"报到的人员,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可不予接收,用工部门不得给予其办理上岗手续。

七、人员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一律被视为无效调动,将根据《集团综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给予考核处罚,对脱勤脱岗的人员严肃处理。

八、各单位内部人员调动的,填写《人员内部调动通知函》(附表2),外部人员调动的须填写《人员外部调动通知函》(附表3)。

集团任命管理制度

集团任命管理制度

集团任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的任命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的任命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任命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本着公平竞争、积极向上的态度进行。

第四条任命管理应当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结合个人能力和绩效,制定和执行相应的任命方案。

第五条任命管理应当遵循事先公示、程序公正、程序合法、程序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任命程序第六条对于高级管理人才的任命,集团公司应当建立任命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等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进行综合考量。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个人简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绩效考核及其他相关材料,经过初步筛选后,将入围人员名单向任命委员会提交。

第八条任命委员会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及考察,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第九条将最终的候选人名单报董事会审议,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的人选。

第十条对于普通员工的任命,应当根据部门的具体需要,经过部门领导层面的评审和审批后,确定最终的招聘人选。

第三章任命原则第十一条任命应当根据人岗匹配的原则,即岗位的任命应与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相匹配。

第十二条任命应当根据绩效的原则,即应当充分考虑个人工作的绩效考核情况,绩效优秀者优先任命。

第十三条任命应当根据公平竞争的原则,即在招聘过程中应当公平竞争,没有任何不正当的干预。

第十四条任命应当根据选拔任用与职务等级相挂钩的原则,即选拔任用应与职务等级相协调,确保择优录用。

第四章任命标准第十五条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二)拥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三)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模版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模版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背景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严格、有效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确保企业高级管理层人员的任免程序公正、透明,并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做出积极贡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高级管理职位的人员任免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总监等职位。

三、任免程序1. 内部推荐: 高级管理层人员的任免应首先由公司内部进行推荐。

任免的职位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和战略方向进行确定。

2. 甄选委员会: 公司设立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和评估对高级管理人员内部推荐的候选人。

甄选委员会由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3. 综合评估: 甄选委员会将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综合评估,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领导能力等方面的考量。

评估结果将作为任免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4. 决策审议: 甄选委员会将对候选人的评估结果进行审议,并就任免事宜进行决策。

决策结果应得到董事会的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5. 通知和公告: 公司将对任免事宜进行通知,并通过公司内部通讯渠道进行公告,以确保信息的传递和透明度。

四、任免标准1. 能力和素质: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领导才能,能够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的实施和业务的发展。

2. 经验和背景: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学术背景,能够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下应对各种挑战。

3. 遵纪守法: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4. 团队合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团队成员和其他部门紧密协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努力。

五、反馈和评估1. 职业发展辅导: 公司将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职业发展辅导和指导,帮助其进一步提升能力和能够适应公司的战略变化。

2. 绩效评估: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将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任免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3. 个人成长计划: 公司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发展需求,制定个人成长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三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三篇)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是指对企业高级管理层人员进行任免的一种制度安排。

它是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合理、公平、透明地选拔、任用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企业决策层的能力和素质,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任职条件: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背景、能力要求,如专业背景、工作经验、领导能力等。

2. 选拔程序:设立选拔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评估和筛选,然后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人选。

3. 任职合同:设立明确的任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薪酬、福利待遇、职责和绩效指标等。

4. 薪酬制度: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和贡献进行薪酬调整,激励他们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5. 考核评估: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薪酬、升降职位、奖惩等的依据。

6. 解聘程序:设立解聘委员会,明确解聘程序和条件,包括绩效不达标、违反法律法规、道德失范等情况。

7. 风险防控: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风险防控,如了解其个人背景、家族关系、储备人才计划等,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企业风险。

总的来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的设立能够帮助企业选聘到具备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提高企业决策层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二)以下是一个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确保人事决策的公开、公平和合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免程序第二条任命高级管理人员需经以下程序:1. 提名:由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提名潜在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将候选人名单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 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候选人名单后,将组织审核候选人资历、经验和能力,并进行背景调查。

3. 评估: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面试、能力测试等评估手段,并将评估结果上报给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模版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模版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免和管理程序,提高管理层的专业素质和运营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免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科学的选拔和任免机制,激励优秀人才的发展和成长。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触发条件,严格执行程序,确保管理层队伍的稳定和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应参照市场行情和同行业企业的薪酬水平,合理确定薪酬合同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应遵循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保护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应通过公司内干部选拔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应建立科学的考核和绩效评估机制,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应强调基层骨干的选拔和培养,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补充。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工作由公司董事会或专门设立的人事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第十一条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应以能力为核心,综合考虑经验、专业知识和个人素质等因素。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分为内部选拔和外部招聘两种方式。

第十三条内部选拔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公司任职满两年以上;(二)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领导能力;(三)取得良好的绩效评定;(四)符合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

第十四条外部招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二)符合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形象。

第十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程序包括考察、面试、笔试和综合评估等环节。

第十六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应公开透明,对拟任人员进行公示和听证,接受公司员工和相关方面的评议。

第十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结果经公司董事会或人事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或人事委员会负责任命。

XX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XX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XX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20XX 年XX 月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任用 .................................................... 1...第三章任期 .................................................... 3...第四章离任 .................................................... 3...第五章附则 ....................................................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XX公司(简称“ XX”,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XX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一)XX1.XX总裁、副总裁2.XX各中心总监(二)子集团1.子集团执行董事2.子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3.子集团财务经理第二章任用第三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第四条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第五条任用程序:(一)XX1.XX总裁一一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XX副总裁和财务管理中心总监一一由XX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3.XX其它中心总监一一由XX总裁提名,总裁办公会聘任;(二)子集团1.子集团执行董事一一由XX董事长提名具体人选,人力资源中心审核,董事会聘任,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2.子集团总经理、XX副总经理一一由子集团执行董事提名,XX人力资源中心审核,XX总裁聘任,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XX集团副总经理一一由XX集团总经理提名,XX人力资源中心审核,XX集团执行董事聘任,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4.XX集团财务经理一一由XX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提名,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子集团总经理聘任,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一)董事会秘书(二)集团总裁、副总裁、总监(三)省级/城市公司总经理第二章任用第三条任用程序:(一)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二)副总裁、总监、省级/城市公司总经理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高管人员的选拔坚持“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基本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二)受禁治产(禁止治理自身资产)宣告,尚未撤销者;(三)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四)吸食____者;(五)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六)被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七)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第三章任期第八条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监、分/子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四章离任第九条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辞职、解聘。

第十条离任必须经过离任审计。

若审计结果正常,准予离任;若审计结果异常,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第十一条离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理。

第十二条集团总裁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报告。

在董事会未做出决议之前,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集团正常经营。

第十三条集团副总裁、总监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总裁提交辞职申请报告,在征求集团总裁的意见之后,报董事会审批,在董事会未做出决议之前,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集团正常经营。

第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将对其做出免职和解聘:(一)由于工作能力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者;(二)违反集团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四)其它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

XXX集团高管任免管理制度(试行)

XXX集团高管任免管理制度(试行)

XXX集团高管任免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XXX集团高管团队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高管任免管理体系,强化高层管理者的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免的类型主要包括直接任免和先试用后任免。

第二章审核批准权限第三条(控股)集团公司(一)董事局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由董事局选举产生。

(二)总裁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批准后产生。

(三)副总裁、总裁办公会成员及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局批准后产生。

(四)各中心总监(含)级别经营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局主席批准后任免。

(五)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监提名,总裁批准任免。

第四条各二级产业集团(业务板块)(一)总裁(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所在板块执行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提名,经(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审核、所在板块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批准通过后,由(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局发布聘任和解聘决定。

董事局主席、分管执行董事长、(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对其的考核权重分别是1:1:1;没有分管执行董事长的,由董事局主席、控股集团公司总裁按1:1的权重进行考核。

(二)副总裁(或副总经理)(不包括财务负责人),由各二级产业集团(业务板块)总裁(或总经理)提名,经(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及所在板块执行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审核、并经所在板块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通过后,授权(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局发布聘任和解聘决定。

(三)财务负责人,由(控股)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并取得该二级产业集团(业务板块)总裁(或总经理)的无异议意见后,经(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审核、并经所在板块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通过后,委托授权(控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发布聘任和解聘决定。

控股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总裁(或总经理)对该财务负责人的考核比重分别为2:1。

关键岗位财务人员的任免等事宜,参照本款类似原理执行。

除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财务人员之外的其他财务人员,由所在板块的财务负责人及总裁(或总经理)自行决定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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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制度
20XX年X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任用 (1)
第三章任期 (3)
第四章离任 (3)
第五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XX公司(简称“XX”,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XX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XX
1.XX总裁、副总裁
2.XX各中心总监
(二)子集团
1.子集团执行董事
2.子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
3.子集团财务经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职位“职务说明书”的要求。

第四条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第五条任用程序:
(一)XX
1.XX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XX副总裁和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由XX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3.XX其它中心总监——由XX总裁提名,总裁办公会聘任;
(二)子集团
1.子集团执行董事——由XX董事长提名具体人选,人力资源中心审核,董事会聘任,
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2.子集团总经理、XX副总经理——由子集团执行董事提名,XX人力资源中心审核,XX总裁聘任,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XX集团副总经理——由XX集团总经理提名,XX人力资源中心审核,XX集团执行董事聘任,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4.XX集团财务经理——由XX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提名,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子集团总经理聘任,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XX财务经理——由XX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提名,人力资源中心审核,XX总裁聘任,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六条选拔
(一)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本原则。

(二)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
1.内部招聘:各级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公司内部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提交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审议。

根据审议结果,由任免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
2.外部招聘:如果公司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公司空缺职位的人员需求,可采用外部招聘方式。

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几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委托猎头公司物色等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民权利,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禁止治理自身资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第三章任期
第八条XX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年,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九条XX财务管理中心总监与XX总裁的任期相同。

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条子集团执行董事每届任期年。

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一条子集团总经理每届任期年。

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二条子集团副总经理和子集团总经理任期相同,任期已满,可以续聘。

第十三条子集团财务经理和子集团总经理任期相同,任期已满,可以续聘,但是在一个单位至多可以连任届。

第四章离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他职、辞职、解聘。

第十五条离任必须经过离任审计。

若审计结果正常,准予离任;若审计结果异常,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第十六条在任人员若因业务发展等原因需予调任,应征得其所在单位直接上级同意,按照任免的程序办理调任手续。

第十七条被调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交接工作,方可到新任部门就职。

第十八条被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任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直接上级或直接上级指定的人员代理,并通报XX董事会或子集团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被调任人员薪资按其到任新职位之日起采用新职位相应的薪资待遇。

第二十条XX总裁辞职,应在离任之日算起,提前六个月向董事会提出离职申请和有关事项说明。

在董事会未作出决议之前,除非另行通知,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十一条XX副总裁和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总裁或董事会提交离任和辞职申请报告和有关事项说明,在征求XX总裁的意见之后,报董事会审批,并报XX 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在董事会未作出决议之前,除非另行通知,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十二条子集团执行董事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XX董事会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相关事项说明,报董事会审批,并报XX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在董事会未作出决议之前,除非另行通知,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十三条子集团总经理、XX副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子集团执行董事和XX 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相关事项说明,由XX总裁审批,并报XX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二十四条XX集团副总经理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子集团总经理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有关事项说明,并经XX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审核,由XX集团执行董事作出审批,并报XX 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二十五条子集团财务经理辞职,应提前两个月向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提出离任申请报告和有关事项说明,征求本单位总经理意见后,由XX总裁作出审批,并报XX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二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将对其作出免职和解聘:
(一)由于工作能力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现职者;
(二)违反公司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三)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受理者。

第二十七条免职和解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通知。

离任审批程序与任命程序相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经XX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XX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

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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