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新时期知识分子的婚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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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时期知识分子的婚恋五四时期是中国社会的大变动时期。

这时,从封建教育制度中挣脱出来,接受了近代西方教育的新式知识分子已具相当规模,构成了新一代知识分子群体。

他们以先觉者的身份登上了波澜壮阔的历史舞台,大力宣扬西方的科学、自由、民主、人性解放等思想观念,与坚如磐石的传统社会奋力抗争,担负起唤醒民众,改造社会的历史使命。

尤其是在追求婚姻自由方面,他们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面临着整个社会的巨大压力以及自身难以摆脱的文化性格弱点。

诸多阻碍使他们饱受了作为历史“中间物”(鲁迅二十年代中期提出此概念)的痛苦。

鲁迅、胡适、陈独秀、郭沫若、徐志摩、郁达夫、茅盾等众多知识分子,都曾为摆脱旧式婚姻,追求自由恋爱,实现自身的解放而作出挣扎,他们内心深处也都曾因此而倍感矛盾与彷徨。

近年来,众多学者都注意到,他们的婚恋苦恼已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打上了时代的烙印。

对此现象,研究者们充分运用了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方法,从多角度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究。

如沈卫威对五四知识分子的文化、心态及人格的剖析,吴俊对鲁迅个性心理的研究,王晓明对鲁迅等知识分子精神痛苦的揭示等等,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新问题与新见解。

在学者们的研究基础上,本文选取了鲁迅和胡适,两种不同类型知识分子的典型代表,对这一知识分子群体的婚姻与恋爱进行分析,以求体味那一代知识分子独特的心路历程,加深对那个新旧交替、错综复杂的社会的理解。

一、难以偿还的“旧帐”(一)鲁迅:“肩住黑暗的闸门”1、难逃母亲的“神矢”1898年,鲁迅18岁那年到南京读书时,母亲就为他向小舅父的大女儿琴姑提亲。

但后来由于长妈妈说他二人生肖相克要犯冲而作罢。

当时的鲁迅对这次提亲毫不知情。

这年年底,鲁迅的四弟因病夭折,母亲在丈夫死后两年又遭此丧子之痛,极度的悲哀,她对在外读书的鲁迅更加思念了,并再次为他向周玉田的大儿媳妇谦少奶奶提亲。

谦少奶奶将玉田夫人住丁家巷的内侄女儿,21岁的朱安说给鲁迅的母亲。

双方一拍即合,母亲立即开始按绍兴传统风俗为儿子张罗婚事。

当时在南京新式学堂读书的鲁迅,阅读了大量林纾译的西洋小说,更接触了《时务报》、《天演论》和《法意》等进步书报,逐渐产生了进步的、革命的观念。

当他得知这桩婚事时,立刻写信反对。

但在那时普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俗下,母亲坚持自己的主张,认为无故退婚对朱家声誉不好,将来朱安更无法嫁人。

恪尽孝道的鲁迅考虑到母亲半生的悲苦,不忍使母亲伤心;他又想到自己常年不能在母亲身边尽孝,让母亲多一个说话陪伴的人也好。

于是他只能违心地答应,但仍想尽量将这桩婚事改造得符合理想,要求朱安放足并进学校念书。

然而,这两项要求却是深受封建礼教毒害的朱安所不能接受的。

1902年,他赴日本留学,接受了更多的爱国主义与民主主义思想,同时又受尽了弱国国民的屈辱,于是他积极参与到革命先驱们组织的反清斗争中。

而母亲却一再写信来催他回去完婚。

在极度压抑的个人烦闷和沉重的民族危亡感中,他毅然剪掉了脑后标志着民族耻辱的发辫,拍了一张断发照赠给许寿裳并在照片背后题写下:“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自题小像》)他已深感自身无力逃脱封建礼教的“神矢”,只能像裴多菲那样为了祖国的自由抛下自己的爱情与生命。

1906年,他的一位同乡看见他帮一位日本少妇抱孩子误以为他已在日本结婚了,把消息带回了绍兴,使得谣言四起。

母亲更是三天两头写信催他回去,逼得他寝食不安,非常苦恼,甚至患了神经衰弱。

最后在“母病速归”的电报下,他被骗回了绍兴成亲。

7月26日,婚礼这天,在母亲幸福满足的笑容中,他像木偶一样听人摆布,装上假辫子,完全按绍兴旧式结婚仪式举行了婚礼。

当他揭开新娘盖头时,只见朱安已年近三十,两眼深陷,长脸大鼻,皮肤黝黑,身材矮小,而且前胸干瘪,再加上三寸金莲,看上去像一个发育不全的人。

他“脸上有些阴郁,很沉闷”(周冠五谈话记录)。

回洞房后,他一夜没睡。

第二天,佣人王鹤照见他一早从洞房出来,脸上有一块显眼的青色——他的眼泪流在蓝布被面上染到脸上的。

他就这样“在母亲所导演的一场以喜剧形式出现的人间悲剧中扮演主角了”。

2、名义的夫妻与可怕的牺牲婚后四天,他借口学习功课忙,带周作人离开家乡赴日本。

从此一去三年,没给朱安写过一封
信。

他与内山完造谈到朱安时说:“她是我母亲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

”在和许寿裳谈及时说:“这是我母亲给我的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她,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1909年,从日本回国后,他仍旧难以面对裹着小脚、抽着水烟的朱安,面对这苦涩无爱的旧式婚姻。

他在杭州、绍兴任教时住在学校里,只偶尔回家探望母亲,从不进朱安房间——尽管绍兴的学校离家非常近。

而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加倍的工作以极力压抑寂寞与苦闷,让一包包劣质香烟陪伴自己熬过漫漫长夜。

1912年,他只身到北京任职,在绍兴会馆整天埋头于古籍和碑拓中,过了长达七年古寺僧人般的生活。

当时中国的内忧外患一天深似一天,国事的可悲与报国的无望,再加上初婚的不堪回首,他曾有的远大理想被冷酷的现实撞得粉碎。

他被一种“对社会和个人的深刻的悲观”,“对历史和将来的凄苦的绝望”所淹没了。

1914年11月22日,他还收到朱安的一封劝他娶妾的信。

他对来信一般都是有信必复的,但对这封“颇谬”的信未予答复——他俩在思想上的鸿沟实在是太深了!鲁迅正是由切身的苦痛“蚌病成珠”,在五四时期写下了许多强烈抨击吃人礼教的文章。

他在1918年发表的《爱之神》,就是希望青年们不要像自己那样被命运所屈服,要冲破封建的牢笼,勇敢地没命地去追求自己所爱的人。

而他始终把自己当作那个必将灭亡的时代的人物,宁愿“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光明的地方去。

”他没有自觉到自己实际上已经开创了一个新时代。

1919年,一位青年寄来的散文诗《爱情》令他百感交集,他评价这是“血的蒸气,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

正因为这首诗也表达了他心中同样的痛苦:“爱情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

”他更感到了历史的沉重与女性的苦难,“但在女性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旧习惯的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帐。

”他已深深感到“做一世的牺牲,是万分可怕的事,但血液究竟干净”,唯一的希望是“完全解放了我们的孩子!”鲁迅对朱安虽没有爱情可言,而且她的存在对他是莫大的痛苦的刺激,但他仍尊重她的人格,并深深地同情她。

许广平亲眼看见,“师母”朱安给他送上一碗热牛奶,当她走进屋时,鲁迅恭恭敬敬地站起来,站在椅子旁边,等朱安把牛奶放在桌上,他便欠身点头,连说两声谢谢。

1923年鲁迅和周作人决裂而从八道湾迁居砖塔胡同时,临走前也征求她的意见,问她是打算留下还是回绍兴老家。

如果回绍兴,将按月寄钱供应她。

朱安恳求似地说,“你办到砖塔胡同,横竖总要有人替你烧饭、缝补、洗衣扫地的,这些事我可以做,我想和你一起搬出去。

”鲁迅的内心又何尝不想离开朱安呢?在这之前,他的学生章川岛、许钦文、孙伏园等,多次建议他既然和朱安没有感情,就把她送回娘家养起来算了。

但他考虑到,绍兴农村人们对被夫家“休”回来的女人歧视,还有吃人的社会舆论,将使她的家庭地位一落千丈。

朱安也是深受旧礼教毒害的牺牲品,她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很可能会被逼上绝路。

他的人道感与义务感使他不能这么做。

而且她伺奉婆婆也确实尽了孝心,他的母亲也不允许这样做。

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鲁迅抱定了陪做牺牲的态度,实际上过着一种禁欲的独身生活。

他是学过医的,很知道这样的禁欲生活对人的伤害。

1925年,他在《独身者》中说“至于不得已而过独身生活者”,“精神上常不免发生变化”,“表面上因不能不装作纯洁,但内心却终于逃不掉本能的牵掣,不由自主地蠢动着缺憾感的。

”许多研究者都认为这样的分析实际上带有他自况的程度。

明知道这是一种折磨,他也自我恪守贞节——即“自觉与女性平等”(要求女人的同时,自先律己)。

(二)胡适:“容忍”重于“自由”1、少年才俊的苦恼1904年,胡适13岁时,由寡母作主与距家乡20公里的江世贤之女江冬秀订婚。

江冬秀比他年长数月,当时是一个缠着小脚的文盲。

年幼的胡适面对当时“父母之命”的世风,既无力抗争,也不愿违背深爱的母亲之意。

随后他到上海求学,在上海这块资本主义经济文化渗透较深,又是本世纪初得新思潮之风的大都市几年后,稍谙世事,开始对自己的婚事有所反思,同时也开始关注中国人的婚姻。

他在中国公学的《竞业旬报》25期上写有《婚姻篇》一文,主张儿女的婚姻大事应由父母作主,因为父母最疼爱,了解自己的孩子;但同时他也写下与之矛盾的句子“中国男女的终身,一误于父母之初心;二误于媒妁;三误于算命先生;四误于土偶木
梗······”这表明他的内心已泛起了对包办婚姻不满的涟漪,但又怕伤母亲的心。

所以1908年他17岁时,家里做好准备让他回去结婚,他以“求学要紧”为借口,要求推迟婚事。

此时,他在《竞业旬报》上多次发表了有关家庭、婚姻问题的文章,涉及三个基本内容——包办婚姻要开明,无后主义和妇女问题。

江冬秀也在他的鼓舞下放开了小脚,渐渐学习识字,并开始写简单的信给胡适。

1909年,他因卷入中国公学的内讧而失学。

他求学无望,又不愿回皖南山村与江冬秀成婚,年轻的他陷入“感情危机”,近墨而黑,醉入花丛,过了一段荒唐的日子。

第二年春,他在二哥和师友的帮助下浪子回头,考取了公费留学生。

赴美之前,他因怕回家母亲逼他与江冬秀成婚,一直滞留在北京、上海,而没回家乡向母亲告别。

2、迫不得已的君子这年8月,他来到标榜自由民主的美国。

起初,他对美国式的自由恋爱、婚姻及家庭生活方式在观念上是排斥批判的。

他由于上海那段荒唐生活的前车之鉴,如苦行僧有意遏制情性,并在日记中引以为荣。

一年后,他在《我国女子地位高于西方女子》、《演说吾国婚制》中,为中国旧婚制辩护,把父母包办当成能尊重女子人格,还说中国的旧婚制“往往能成长成真实的爱情”。

沈卫威认为,这些话表面上似是一时感情冲动之语,或因自己是包办婚姻而对中国旧式婚姻自我解脱、辩护,但实际上体现了他内心深处中西两种文化的冲突——饱受中国传统教育的他,在异域文化生活的新的观念、方式威胁冲击下,心灵一时难以承受,无法自我超越,必然“回归本土的文化传统”,但又是“相对的开放和改良”。

但经过四年美国文化的强大感召,他在东西两种文化间筑立的心理防线崩溃了,对于自己四年未尝入女子宿舍“至今思之,足以自悔耳”。

141914年,他结识了康奈尔大学地质系教授的女儿韦莲司。

他对韦莲司的“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赞叹不已,更称之为所见女子中“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的“惟一人”。

他俩月下散步,湖边谈心,尺牍传情,双方都深深地欣赏,爱慕对方。

最初交往的几个月,胡适的心情异常矛盾、痛苦。

与韦莲司这样的知识女性的感情交流,启发了他的思想,使他渐渐改变了对中国婚姻家族制度的看法,对自身的包办婚姻进行了新的思考。

让他再退回去和村姑江冬秀结婚会令他精神上终身痛苦,但他又不愿让“深恩难报”的母亲伤心。

当他们相识的第五个月韦莲司得知他在中国已订婚后,问他,如果自己与父母的见解格格不入时,他是“容忍迁就”呢,还是“各行其是,虽至于决裂破坏而弗恤乎”。

他的答案是:“容忍迁就”和“各行其是”两种解决途径,分别对待东西方人。

他自己“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

”他还在日记中指出,配偶而又兼为“智识上之伴侣”几乎是不可得的。

后来又加上韦莲司母亲的阻挠,他只能谨小慎微,甚至刻意避嫌。

最终双方关系只能止于朋友,并相约“此后各专心致志于吾而二人所择之事业,以全力为之,期于有成。

”至此,他不得不坚定不违婚约的信心,并决定不再抱怨江冬秀的没文化和小脚。

就在他不忍丢掉无辜的江冬秀又无法与韦莲司结成秦晋之好的两难境地中,又遇上了陈衡哲(莎菲),更添了一丝烦恼。

“东方才女”陈衡哲是中国早期的留美女学生,她倾慕于胡适的才华,主动与他通信交流,更是第一个大力响应他发动的白话运动。

他也十分钦佩陈衡哲的聪明才智。

但这时他的好友任叔永正在积极地追求她,他本着“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君子之道,对陈衡哲频频送来的好感主动退避,促成任、陈二人的百年之好。

此后他们三人成了挚友。

正当他矛盾苦闷又在异乡患病时,得到了江冬秀的信,百感交集,做了《病中得冬秀书》一诗,抒发了“海外‘土生子’”的“终有故乡情”,更表达了他在婚事上无可奈何的“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的绝人情、存天理牺牲成“名”的精神——“一种为保全人格而作出的痛苦而艰难的选择”。

3、矛盾中的自我牺牲1917年,26岁的他回国出任北大教授,于寒假回家与江冬秀完婚。

他毕竟在婚礼的仪式上进行了改革,破除了旧礼节,新郎新娘交换金戒指,以鞠躬代叩头。

这在闭塞的山村,确实别开生面地揭开了新事新办的序幕。

从此以后,“软弱纯良”的胡适在家庭生活中尽量容忍谦让庸俗泼辣的江冬秀,靠译诗、写诗抒发自己苦闷、压抑的情思。

而江冬秀不准他病中写诗,并且极爱打麻将,常使他无法静心写作,令他痛苦
不已。

虽然她已经能识字,但婚后三四十年显然没有多大进步。

《传记文学》第192期影印了她晚年的手迹,那几个字实在是见不得人,连她丈夫提倡的新式标点都会用错。

居留纽约期间,她还停留在看武侠小说的阶段,胡适的学问,思想她是无力欣赏的。

多年以后,胡适为自己女儿取名素斐(Sophia)正是为了纪念陈衡哲,希望女儿像瓦莎学院优等生莎菲一样的聪明好学,而不像她生母一样庸俗。

胡适曾在写给母亲的信中表示,对母亲安排的婚事“从无一怨望之意”,“盖儿深知吾母为儿婚姻事,实已竭尽全力,为儿保美满之家庭幸福”。

但婚后不到半年,他在给少年时代的朋友胡近仁的信中却说:“吾只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

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

”在五四轰轰烈烈的思想解放思潮中,他更是大力宣扬自由恋爱,自由离婚,反对封建的婚姻家庭观,积极主张“人格的爱”,“若没有一种真挚专一的异性恋爱,那么共同的生活便成了不可终日的痛苦”。

(《论贞操问题》)“自由结婚的根本观念就是要夫妻相敬相爱,先有精神上的契合,然后可以有形体上的结婚。

”(《美国的妇人》)然而,1921年当高梦旦对他为婚姻作出的牺牲表示敬重佩服时,他却说,“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

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我对于我的旧婚约,始终没有存毁约的念头”。

后来在台湾,他与人谈笑时讲到现代男人的“三从四德”,即“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要盲从。

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

”胡适前前后后自相矛盾的言论,有多少是他真实感情的流露,又有多少是违心的不得已之言呢?他死后,蒋介石给他的挽联正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三)婚姻悲剧的历史根源鲁迅与朱安,胡适与江冬秀,还有五四时期众多的新式知识分子和他们三从四德的旧式妻子,他们是同时代的人、同辈人,但是在思想、感情、志趣、爱好、文化上,他们却好似远隔汪洋与重山,处于世界的两极。

这些知识分子们慷慨激昂地抨击着吃人的旧礼教,然而他们自却也逃不脱被旧礼教吞噬的悲剧命运。

他们悲剧性婚姻的时代历史根源正是在五四时期的社会转型中,中国几千年的文人传统和社会道德遗留给他们的旧帐。

他们从封建家庭中成长起来,从小接受了传统启蒙教育的熏陶,中国源远流长的孝文化,传统文人的道德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已深深浸入他们的骨髓,化为他们的血液。

童年时期封建大家族的衰败的惨景,母亲坚强地担负起家庭的重担,在鲁迅与胡适的心灵上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烙印。

他们对母亲无比孝顺,已达到了“殉孝”的程度;他们对女性的深厚同情,让他们背负起偿还旧帐的责任,以牺牲自身的幸福来成全道德和良心。

鲁迅在最后接受包办婚姻时,还带着在反清斗争中随时准备牺牲,索性把婚姻置之度外的想法。

尽管没有爱情,他也自觉与女性平等而恪守贞节。

胡适则是个重名声、好清誉的谦谦君子型人物。

他的婚姻为他带来了新旧两派的尊重,他也不得不背着自己声名的重负与江冬秀痛苦地走下去。

然而,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们终究不是封建社会的读书人,他们还受到西方现代思潮的巨大冲击,他们是立于时代浪尖上的知识先觉者。

难道他们真的会心如止水,甘做一世的牺牲吗?不,他们的思想观念正随着五四那个风云际换的大时代而激烈地发展变化着,他们在婚恋行为上也必然会有探索新路的尝试!二、面临荆棘的新路(一)鲁迅:“此中甘苦两相知”1、“我可以爱”吗?1923年10月,鲁迅开始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的学生们讲授《中国小说史》。

这时比他小18岁的许广平正在国文系二年级读书。

从课堂上的默契交流到“女师大风潮”的并肩战斗,1925年3月起的频繁通信,两人“由同情的相互怜悯而亲近起来”(《同行者》)。

在中国日益严酷的社会环境下,许广平这位积极好学的新女性将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苦闷倾诉给钦佩的老师,希望他能“真切的明白的指引”。

鲁迅对这个早已印象深刻的学生真诚地袒露自己的想法,不断给她以劝慰和鼓舞。

一个多月的通信后,许广平大胆地探察了他的“秘密窝”,对先生和师母“徒具形式,而实同离异的”的生活产生了深深的同情与爱的骚动。

此后他们的通信冲破了师生的气氛而渐渐产生出异性间的亲呢与恋人间的趣闹。

面对
才华横溢、志趣相投的许广平,鲁迅在潜意识里早已受到深深地吸引,但在真正的爱情面前他又面临着新的“心灵炼狱”。

为了成全母亲的心愿,不致伤害无辜的朱安,多年来他已抱定了“一世牺牲”的信念,对自己的爱情乃至人生已近乎绝望。

他又考虑到自己与许广平的诸多差距,产生出深深的自卑感——“异性,我是爱的,但我一向不敢,因为我明白各种缺点,深怕辱没了对手!”想到许广平的未来,他不愿她为自己作出牺牲,却也不愿失去这份经过磨练的人间难得的爱情。

这时还有强大的旧势力和众多敌人利用社会舆论来攻击他们的相爱。

许广平不愧为一个立志改造社会、改良人性的新女性。

她深深地理解他的矛盾与苦衷,再次主动表白自己在新生活的路上,不畏惧“人间的冷漠,压迫”,“一心一意地向着爱的方向奔驰”(《同行者》)的决心,发出了“不自量也罢,不相当也罢,合法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与我们不相干”(《风子是我的爱》)的誓言。

她反对他以农奴的态度死守遗产,作无谓的牺牲,同时也真诚地表示应对朱安的生活应有妥善的安置。

在许广平的开导鼓舞下,鲁迅终于冲破了旧思想的藩篱,超越了盲目绝对的“牺牲观念”。

同时,高长虹等人对他的的讥诮攻击激起了他极大的蔑视与愤怒,他要倔强地以对爱情的追求向社会挑战,反抗社会对它的种种压迫。

“对于名誉、地位,什么都不要,我只要枭蛇鬼怪够了。

······我牺牲得够了,我以前的生活,都以牺牲,而受者还不够,必要我奉献全部的生命。

我现在不肯了,我爱“对头”,我反抗他们······我有时自己惭愧,怕不配受那一个人;但看看他们的言行思想,便觉得我也并不算坏人,我可以爱。

”2、艰难的“同行者”于是他们勇敢地走在了一起:1926年8月同车离开北京,1927年1月到广州相聚,1927 年9月共往上海同居。

至此,鲁迅终于摆脱了长期压抑的独身生活,开始了真正正常的家庭生活。

许广平在生活和工作上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协助,让他那颗受伤绝望的心感到莫大的慰藉,使他在生命最后九年紧张频繁的战斗中成果反而比前九年多九倍。

他也由衷地感激体贴她的辛劳,并且教她学日语,还把自己的译著、作品集等恭恭敬敬地题辞赠送给她。

然而,他们的结合始终面临着世俗社会的巨大压力。

他们同居后,鲁迅把许广平的卧室设在三楼,自己住二楼,对外只说她是给他当助手,只对极少数亲近朋友说实情。

1928年, 他收到一封信说“传先生讨姨太太,弃北京之正妻而与女学生发生关系”,“此事关系先生令名私德”,“望先生作函警戒之”。

写信人自称是崇拜他的青年,却如此看待他和许广平的爱情,叫他又作何感想呢?朱安始终是他名义上正式的妻子,那么他和许广平的关系到底应该怎样定位呢?鲁迅和许广平在年龄、经历、地位等方面也客观存在着较大的距离。

许广平曾谈到,她与鲁迅与其说是夫妻关系来得深切,不如说“不自觉的还保留着一种师生之谊”,“因为他太伟大,他的崇高,时常引起我不期然的景仰。

”一个刚强好胜的知识女性,却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事业,甘做一个家庭主妇全力支持他的工作。

他与许广平初相爱时,是怎样地为她的牺牲感到内疚,但这时却说,如果许广平出去工作,“我的生活又要改变,又要恢复到一个人干的生活中去,让我想想再说。

”他也不自觉地表现出传统以男性为中心,女性处于依附地位的思想。

1928年他在答友人书时就觉得“结婚然否问题”,“难以下笔”。

他说,“禁欲”“是不行的”,“归根结蒂只好结婚”;“结婚之后,也有大苦,有大累,怨天尤人,往往不免。

当两害相权,我以为结婚较小。

”约两年后,他又说:“爱与结婚,却亦天下大事,由此而定,但爱与结婚却又有他种大事,由此开端,此种大事,则在结婚之前所未尝想到或遇见者,然此亦人生所必经(倘要结婚),无可如何也者。

未婚之前,说亦不解,既结之后——无可奈何。

”对于结婚的态度,他好像总给人一种有难言之隐的印象。

到晚年他还在信中焦躁地说,“连孩子也来捣乱,也很少有人来领取,给我安静一下。

”此外,吴俊认为母亲对他家庭婚姻的压迫感还相当突出,所以他不自觉地回避或减少北上省母的机会,同时又给母亲写了那么多信。

鲁迅去世后,许广平写了独幕剧《魔祟》,借“魔祟”来象征她和鲁迅之间的种种障碍。

尽管他俩对这些障碍都有着深刻地省察并努力想使对方更加幸福满意,但由于它们来自多方面因素的相互影响和制约,两人都无法真正完全消除这些已经意识到的心理障碍和现实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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